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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上加罪!
听到这几个字,麻福邦顿时浑身一颤,脸上不自觉浮现出恐惧的神情。
太子派来的人,几乎是与兵部第二道催促军令同时抵达。足足五千两纹银,装了满满一箱子。全部都是体表浑圆,由皇家铸银所制成的雪花银。这种银子纯度极高,价值至少超过其它银两一成。银票可以造价,但是这种款式和纯度的银子,任何人都无法作伪。
太子那边真的很够意思。言明:只要让黑水营在路上拖延两天时间,这些银两就是给麻福邦的报酬。事成之后,还会再送上另外五千两相同成色的银子。
麻福邦只是一个小小的营官,对太子此举也觉得难以理解。可是来人说了:太子早就看不惯兵部尚书李绍明为人跋扈。目的,就是要让李绍明在落屏山剿匪毫无所得,让李绍明在陛下面前颜面尽失。若是此事大功告成,麻福邦的官职也可以往上再升一升。将军、总兵……甚至调往边关担任总镇之类的超品职位,也绝对没有问题。
空虚的大饼,都是画出来的。
很遗憾,总有不少人相信这些毫无逻辑,也没有实际依据的东西。
想到白花花的银两,以及“太子”两个字,麻福邦刚刚消沉下去的气焰,顿时变得嚣张起来。他努力挺直脖颈,瞪圆双眼,冲着李绍明连声叫嚷:“我没有错,黑水营接到兵部命令就一直在忙碌。我,我没有延误时间,这已经是黑水营的最快速度。”
李绍明冷漠严肃的脸上,显出一丝讥讽。
“是吗?你真这么认为?”
除了硬着头皮不松口,麻福邦什么也做不了:“是的。就算是闹上兵部大堂,我也是这么说。”
李绍明眼中露出一丝凶狠,缓缓摇着头:“你再也没有机会上兵部大堂。你连营帐这道门都出不去。蠢货就是蠢货,怪不得你这种武将永远都是被鄙视的粗人。错了,仍不知罪,仍然不知悔改。既如此,留你人头何用?”
听到这里,站在旁边的杨大海左手猛然抓紧麻福邦头发,右手抽出系在腰上的佩刀,不等麻福邦和周围黑水营众将反应过来,以极其迅猛的威势手起刀落。雪亮刀锋闪得人眼花缭乱,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麻福邦肩膀上只剩下碗口大小,不断往外喷血的大洞。带着惊骇与恐怖表情的人头滚落在地,白森森的骨头从肩膀正中断口位置露出来,周围肌肉还在急剧抽搐着,仿佛人未死,只要把头颅按上去,就能重新活转过来。
李绍明从椅子上站起,大步走到麻福邦的人头前。抬起左脚,把面部朝下的人头灵活用脚尖灵活勾起,使那双充满恐惧的眼睛转朝上方。然后,把靴子重重踩了上去。一时间,血水、口沫、鼻涕混合而成的浑浊液体,从李绍明靴底纷纷冒出。
“黑水营主官麻福邦抗令不遵,本官依照圣旨将其斩首。”
环视了一圈周围胆战心惊的黑水营将官,李绍明继续以清晰洪亮的声音发号施令:“主营官既死,黑水营事务由副将接任。本官只有一句话:无论用什么方法,今天日落前,黑水营必须抵达落屏山下指定地点。违者,定斩不饶!”
……
李绍明的临时军帐,设置在落屏山下一块还算平整的空地上。
从外围警戒区通往军帐的小路两边,竖起了十多根三米多高的木杆。每一根杆子顶端,都插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死者面目狰狞,令人不寒而栗。
腐败,是一种集团性的病变。
如果不是杨天鸿让贴身亲兵随同李绍明一起行动,根本不可能短短几个时辰之内,连杀十三名京师巡防营将官,更不可能把所有死者的头颅都插在这里。
天下间历来是武轻文重。对于不听号令的武将,文官有擅杀之权。
李绍明无意与武将集团作对,只是此事非同小可,手上又有顺明帝诏令。各巡防营纷纷延误,不杀几个人,那些暗怀心思的家伙,根本不知道“怕”字该怎么写。
凶狠残暴的杀戮,的确让诸位营官感到害怕。在寒光四射的刀剑面前,银两钱财也就显得不再重要。黑水营、撼天营、铁木营、磐石营……一天之内,所有接到命令的京师巡防营纷纷抵达指定地点。只不过,李绍明巡视一圈下来,丝毫没有感觉轻松,心里反而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除了玄火营,各营将官都在吃空饷。营兵都是老弱病残,甚至连最基本的兵器甲胄都尚未配全。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营兵与街头乞丐没什么区别。甚至不用打扮就能出去大街上要饭。至于打仗……李绍明亲自见识过那些贼匪强人,就算是十个打一个,最后获胜的,恐怕还是落屏山上那些劫杀自己的强盗。
杨天鸿一直跟随在李绍明身边。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卷入了这起突发事件。
练兵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玄火营战斗力。然而世间之事总在冥冥中有所关联,非常偶然的机会,自己救下了落难的兵部尚书李绍明。兵强马壮的玄火营,自然也就成为李绍明倚仗的力量。就连这次出兵,李绍明也是以玄火营为主。虽然杨天鸿手下皆为新兵,李绍明仍然让他尽快补足三千的员额。饶是如此,也要比疲惫不堪,尽是老弱的京师诸营精锐了许多。
李绍明站在一块巨大的山岩上,居高临下,俯视着下面营地里东倒西歪的疲惫营兵。
身为朝廷重臣,他当然能够明白顺明帝的意思。
陛下身边有亲信耳目,对于京师巡防营的腐败乱像,肯定一清二楚。自己此番被强人劫杀,也是陛下等待已久的机会。借用自己这把刀,把巡防诸营这颗恶瘤狠狠割下来,这才是陛下真正的目的。
否则,若是真的要为自己报仇,顺明帝只需派出亲卫当中任何一营皆可。一营精兵,足以抵得上十营老弱。
李绍明轮廓分明的脸上,显出一丝无奈的苦涩。
皇帝终究是皇帝。名义上是为了自己报仇,其实还是想要借机整顿京师巡防营。
只不过,老妻苗氏死得太惨。以前自己总觉得老妻有诸多不是,比如说话唠叨,目光短浅,爱贪小便宜,说话做事无法与豪门世族的大家闺秀相比。也难怪,自己娶妻之时,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穷书生。苗氏娘家是个乡间财主,配自己也算是下嫁。只是谁能想到,自己日后会榜上有名,进而官职连连晋升,一直到了现在的兵部尚书。
想到这里,李绍明只觉得鼻孔一阵发酸,眼前又出现了浑身是血的苗氏,不顾一切喊叫着,高高举起发簪,朝着自己胯下马匹后臀狠狠刺去的那一幕。
只有自己的妻子,真正爱着自己的人,才会在那种时候不顾性命也要帮助自己逃离危险,把活命的机会让给自己。
李绍明猛然转过身,避开站在旁边的杨天鸿,双手死死捂住嘴唇,蹲在地上,双眼死死盯着脚下泥土,被捂住的口鼻中发出低微沉闷的“呜呜”声,视线随即被眼眶中涌出的泪水吞没,变得一片模糊。
兵部尚书,乃是正二品的高官。
如此显赫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男人,痛哭流涕都是一件无比惭愧的事情。可是李绍明再也忍受不住,他觉得自己必须痛痛快快哭出声来,才能让淤积在心胸之间的痛苦悲伤全部释放,才能多少让自己不至于活活憋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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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上加罪!
听到这几个字,麻福邦顿时浑身一颤,脸上不自觉浮现出恐惧的神情。
太子派来的人,几乎是与兵部第二道催促军令同时抵达。足足五千两纹银,装了满满一箱子。全部都是体表浑圆,由皇家铸银所制成的雪花银。这种银子纯度极高,价值至少超过其它银两一成。银票可以造价,但是这种款式和纯度的银子,任何人都无法作伪。
太子那边真的很够意思。言明:只要让黑水营在路上拖延两天时间,这些银两就是给麻福邦的报酬。事成之后,还会再送上另外五千两相同成色的银子。
麻福邦只是一个小小的营官,对太子此举也觉得难以理解。可是来人说了:太子早就看不惯兵部尚书李绍明为人跋扈。目的,就是要让李绍明在落屏山剿匪毫无所得,让李绍明在陛下面前颜面尽失。若是此事大功告成,麻福邦的官职也可以往上再升一升。将军、总兵……甚至调往边关担任总镇之类的超品职位,也绝对没有问题。
空虚的大饼,都是画出来的。
很遗憾,总有不少人相信这些毫无逻辑,也没有实际依据的东西。
想到白花花的银两,以及“太子”两个字,麻福邦刚刚消沉下去的气焰,顿时变得嚣张起来。他努力挺直脖颈,瞪圆双眼,冲着李绍明连声叫嚷:“我没有错,黑水营接到兵部命令就一直在忙碌。我,我没有延误时间,这已经是黑水营的最快速度。”
李绍明冷漠严肃的脸上,显出一丝讥讽。
“是吗?你真这么认为?”
除了硬着头皮不松口,麻福邦什么也做不了:“是的。就算是闹上兵部大堂,我也是这么说。”
李绍明眼中露出一丝凶狠,缓缓摇着头:“你再也没有机会上兵部大堂。你连营帐这道门都出不去。蠢货就是蠢货,怪不得你这种武将永远都是被鄙视的粗人。错了,仍不知罪,仍然不知悔改。既如此,留你人头何用?”
听到这里,站在旁边的杨大海左手猛然抓紧麻福邦头发,右手抽出系在腰上的佩刀,不等麻福邦和周围黑水营众将反应过来,以极其迅猛的威势手起刀落。雪亮刀锋闪得人眼花缭乱,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麻福邦肩膀上只剩下碗口大小,不断往外喷血的大洞。带着惊骇与恐怖表情的人头滚落在地,白森森的骨头从肩膀正中断口位置露出来,周围肌肉还在急剧抽搐着,仿佛人未死,只要把头颅按上去,就能重新活转过来。
李绍明从椅子上站起,大步走到麻福邦的人头前。抬起左脚,把面部朝下的人头灵活用脚尖灵活勾起,使那双充满恐惧的眼睛转朝上方。然后,把靴子重重踩了上去。一时间,血水、口沫、鼻涕混合而成的浑浊液体,从李绍明靴底纷纷冒出。
“黑水营主官麻福邦抗令不遵,本官依照圣旨将其斩首。”
环视了一圈周围胆战心惊的黑水营将官,李绍明继续以清晰洪亮的声音发号施令:“主营官既死,黑水营事务由副将接任。本官只有一句话:无论用什么方法,今天日落前,黑水营必须抵达落屏山下指定地点。违者,定斩不饶!”
……
李绍明的临时军帐,设置在落屏山下一块还算平整的空地上。
从外围警戒区通往军帐的小路两边,竖起了十多根三米多高的木杆。每一根杆子顶端,都插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死者面目狰狞,令人不寒而栗。
腐败,是一种集团性的病变。
如果不是杨天鸿让贴身亲兵随同李绍明一起行动,根本不可能短短几个时辰之内,连杀十三名京师巡防营将官,更不可能把所有死者的头颅都插在这里。
天下间历来是武轻文重。对于不听号令的武将,文官有擅杀之权。
李绍明无意与武将集团作对,只是此事非同小可,手上又有顺明帝诏令。各巡防营纷纷延误,不杀几个人,那些暗怀心思的家伙,根本不知道“怕”字该怎么写。
凶狠残暴的杀戮,的确让诸位营官感到害怕。在寒光四射的刀剑面前,银两钱财也就显得不再重要。黑水营、撼天营、铁木营、磐石营……一天之内,所有接到命令的京师巡防营纷纷抵达指定地点。只不过,李绍明巡视一圈下来,丝毫没有感觉轻松,心里反而压上了一块沉甸甸的巨石。
除了玄火营,各营将官都在吃空饷。营兵都是老弱病残,甚至连最基本的兵器甲胄都尚未配全。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营兵与街头乞丐没什么区别。甚至不用打扮就能出去大街上要饭。至于打仗……李绍明亲自见识过那些贼匪强人,就算是十个打一个,最后获胜的,恐怕还是落屏山上那些劫杀自己的强盗。
杨天鸿一直跟随在李绍明身边。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被卷入了这起突发事件。
练兵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玄火营战斗力。然而世间之事总在冥冥中有所关联,非常偶然的机会,自己救下了落难的兵部尚书李绍明。兵强马壮的玄火营,自然也就成为李绍明倚仗的力量。就连这次出兵,李绍明也是以玄火营为主。虽然杨天鸿手下皆为新兵,李绍明仍然让他尽快补足三千的员额。饶是如此,也要比疲惫不堪,尽是老弱的京师诸营精锐了许多。
李绍明站在一块巨大的山岩上,居高临下,俯视着下面营地里东倒西歪的疲惫营兵。
身为朝廷重臣,他当然能够明白顺明帝的意思。
陛下身边有亲信耳目,对于京师巡防营的腐败乱像,肯定一清二楚。自己此番被强人劫杀,也是陛下等待已久的机会。借用自己这把刀,把巡防诸营这颗恶瘤狠狠割下来,这才是陛下真正的目的。
否则,若是真的要为自己报仇,顺明帝只需派出亲卫当中任何一营皆可。一营精兵,足以抵得上十营老弱。
李绍明轮廓分明的脸上,显出一丝无奈的苦涩。
皇帝终究是皇帝。名义上是为了自己报仇,其实还是想要借机整顿京师巡防营。
只不过,老妻苗氏死得太惨。以前自己总觉得老妻有诸多不是,比如说话唠叨,目光短浅,爱贪小便宜,说话做事无法与豪门世族的大家闺秀相比。也难怪,自己娶妻之时,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穷书生。苗氏娘家是个乡间财主,配自己也算是下嫁。只是谁能想到,自己日后会榜上有名,进而官职连连晋升,一直到了现在的兵部尚书。
想到这里,李绍明只觉得鼻孔一阵发酸,眼前又出现了浑身是血的苗氏,不顾一切喊叫着,高高举起发簪,朝着自己胯下马匹后臀狠狠刺去的那一幕。
只有自己的妻子,真正爱着自己的人,才会在那种时候不顾性命也要帮助自己逃离危险,把活命的机会让给自己。
李绍明猛然转过身,避开站在旁边的杨天鸿,双手死死捂住嘴唇,蹲在地上,双眼死死盯着脚下泥土,被捂住的口鼻中发出低微沉闷的“呜呜”声,视线随即被眼眶中涌出的泪水吞没,变得一片模糊。
兵部尚书,乃是正二品的高官。
如此显赫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男人,痛哭流涕都是一件无比惭愧的事情。可是李绍明再也忍受不住,他觉得自己必须痛痛快快哭出声来,才能让淤积在心胸之间的痛苦悲伤全部释放,才能多少让自己不至于活活憋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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