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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领这才反应过来,而前面自己的族人已经崩溃,一些人已经逃走。他带着身边的几十名最好的骑手负责断后,崩溃的族人遇到骑兵只能被屠杀。
后面那负责牵制的百十人也依靠着马匹离开了战场,外圈的老人孩子则黏着白马掌握的斥候,不让他们冲击自己的溃兵。
陈健吹响了陶哨,示意所有人整队回营,暂不追击,只是派出斥候跟在那些人的后面,保持距离。
傍晚时候,斥候回报道:“那些人在十几里外收拢了溃兵,派出人把我们赶走了。他们好像要在那扎营。”
陈健笑道:“那是看到你们了。老鼠被蛇盯上的时候,是不会往自己窝里跑的,他们骑着马固然跑得快,可是女人孩子还有羊群却跑不了那么快。你们继续盯着吧。”
斥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要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就好。
陈健问道:“营地里一共还有多少马和角鹿?”
“一共抓了六十多匹,还有三十二头角鹿。”
看看天色,陈健将身边几个掌兵的叫到身边。
“明天一早,白马和狸猫你们两个带着族人追击,不要走得快了,就慢慢地跟着,让他们知道你们在追就行。”
“你呢?”
“我带着狼皮,给你们留下二十个斥候,我带着七十个人直奔他们的大村落。你明天就追一天,下午的时候就往这条河的河岸靠近,我会在河岸和你会和的。”
几个人都道:“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他们还有人呢?”
陈健指着不远处一个死掉的也就十二三岁的孩子道:“还有人的话,这么小的孩子也不可能上战场。村落里基本没有男人了,他们以为咱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村落在哪,但实际上咱们在半年前就知道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想引着我们追,让女人和孩子先迁走?”
“应该是,别看他们骑着马,但马晚上要休息要吃草的,再加上要是和女人孩子一起迁徙,根本不如咱们走得快。记住,晚上到了河岸,点大火堆也方便我们回来。”
几个人点点头,各自安排晚上的事,陈健则挑选了斥候和那些能够骑角鹿的一共七十个人,从牛车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皮垫鞍子和踏脚绳,方便这些不怎么会骑的族人能够骑着赶路就行。
选出的这些人先睡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这些人就被叫醒,吃了早饭,饮过马,跨上马背和角鹿,跟着陈健沿河向北狂奔。
皮垫鞍子还不算什么,踏脚绳却已经有了马镫的雏形,马镫的出现对农耕民族有利,因为可以让农耕民族更快地训练骑兵,不需要从小和马一起长大;也可能让游牧部落更加强大更有侵略性。
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没有分析清楚之前,陈健只能弄出不伦不类的东西,能让族人当骑马步兵就行。
太阳升起的时候,族人们爱惜地摸着皮毛已经汗湿的角鹿道:“要不歇一歇吧?再这么跑下去,角鹿要受不住,以后会生病的。”
“不用管以后。”
陈健大声呵斥着,让族人们不要去想坐骑的事,找到那个村落,马不会少的。
至于族人朝夕相处的角鹿,本来就是不得以的选择,无论是战争还是耕地,角鹿都远不如马匹。
丝毫不爱惜坐骑体力的狂奔,终于在上午赶到了冬天来过的村落,一如从前,只是有些慌乱。
村落里满是羊的咩咩声,女人们将幼小的孩子绑在马背的柳条筐里,一些人已经驱赶着羊群沿着河朝上游走,也有些人在拆帐篷。
大量当做食物的马匹上拴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绳子,以方便确认是谁的,聚成一大群。
一些奴隶还在茫然地劳作着,明明只有一些女人在看管着他们,可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反抗。
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宣告了陈健等人的出现,忽然而来的慌乱让整个村落变成了地狱,到处是冲突往来的士兵,只有女人的村落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
突如其来的战斗并没有让那些奴隶惊醒,他们安静地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些往来冲杀的人,看着那些曾经趾高气昂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人变成尸体,可内心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很多人被残酷的血祭吓坏了,曾经反抗的那些人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是忘却了反抗的,甚至渴望能够当一辈子安安稳稳地奴隶,不被血祭就好,甚至有些惶恐这些冲过来的人会不会改变他们已经习惯的生活。
原本他们可以随意被杀死,但是几个月前首领规定除非是去血祭,否则奴隶是不能随意杀死的,也最好不要用奴隶的头皮做手帕和装饰品,甚至于首领还规定如果非血祭随意杀死奴隶,是要被罚半张羊皮的。
他们已经心满意足,可眼前这些人竟然打破了自己好容易等到的安稳,不知道将来的命运会是什么,终于有些不安。
瑟缩的奴隶在愤怒中却听到了一句熟悉的、曾经自己也说过的语言。
“狼皮,带着人去追那些女人,羊都杀掉,不管追到多少,影子最短的时候一定要回来。”
那个奴隶仰起头,看着一个健硕的年轻人挥舞着短剑,跳到了一匹马鬃上有绳子的马匹上,吹了声口哨,沿河去追逐那些逃走的女人。
恍然间,这个奴隶看着这些人束起的头发,终于想到了什么,自己当初也曾束起过这样的头发,有个人让他们盟誓去对... -->>
首领这才反应过来,而前面自己的族人已经崩溃,一些人已经逃走。他带着身边的几十名最好的骑手负责断后,崩溃的族人遇到骑兵只能被屠杀。
后面那负责牵制的百十人也依靠着马匹离开了战场,外圈的老人孩子则黏着白马掌握的斥候,不让他们冲击自己的溃兵。
陈健吹响了陶哨,示意所有人整队回营,暂不追击,只是派出斥候跟在那些人的后面,保持距离。
傍晚时候,斥候回报道:“那些人在十几里外收拢了溃兵,派出人把我们赶走了。他们好像要在那扎营。”
陈健笑道:“那是看到你们了。老鼠被蛇盯上的时候,是不会往自己窝里跑的,他们骑着马固然跑得快,可是女人孩子还有羊群却跑不了那么快。你们继续盯着吧。”
斥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只要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就好。
陈健问道:“营地里一共还有多少马和角鹿?”
“一共抓了六十多匹,还有三十二头角鹿。”
看看天色,陈健将身边几个掌兵的叫到身边。
“明天一早,白马和狸猫你们两个带着族人追击,不要走得快了,就慢慢地跟着,让他们知道你们在追就行。”
“你呢?”
“我带着狼皮,给你们留下二十个斥候,我带着七十个人直奔他们的大村落。你明天就追一天,下午的时候就往这条河的河岸靠近,我会在河岸和你会和的。”
几个人都道:“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他们还有人呢?”
陈健指着不远处一个死掉的也就十二三岁的孩子道:“还有人的话,这么小的孩子也不可能上战场。村落里基本没有男人了,他们以为咱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村落在哪,但实际上咱们在半年前就知道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想引着我们追,让女人和孩子先迁走?”
“应该是,别看他们骑着马,但马晚上要休息要吃草的,再加上要是和女人孩子一起迁徙,根本不如咱们走得快。记住,晚上到了河岸,点大火堆也方便我们回来。”
几个人点点头,各自安排晚上的事,陈健则挑选了斥候和那些能够骑角鹿的一共七十个人,从牛车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皮垫鞍子和踏脚绳,方便这些不怎么会骑的族人能够骑着赶路就行。
选出的这些人先睡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这些人就被叫醒,吃了早饭,饮过马,跨上马背和角鹿,跟着陈健沿河向北狂奔。
皮垫鞍子还不算什么,踏脚绳却已经有了马镫的雏形,马镫的出现对农耕民族有利,因为可以让农耕民族更快地训练骑兵,不需要从小和马一起长大;也可能让游牧部落更加强大更有侵略性。
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没有分析清楚之前,陈健只能弄出不伦不类的东西,能让族人当骑马步兵就行。
太阳升起的时候,族人们爱惜地摸着皮毛已经汗湿的角鹿道:“要不歇一歇吧?再这么跑下去,角鹿要受不住,以后会生病的。”
“不用管以后。”
陈健大声呵斥着,让族人们不要去想坐骑的事,找到那个村落,马不会少的。
至于族人朝夕相处的角鹿,本来就是不得以的选择,无论是战争还是耕地,角鹿都远不如马匹。
丝毫不爱惜坐骑体力的狂奔,终于在上午赶到了冬天来过的村落,一如从前,只是有些慌乱。
村落里满是羊的咩咩声,女人们将幼小的孩子绑在马背的柳条筐里,一些人已经驱赶着羊群沿着河朝上游走,也有些人在拆帐篷。
大量当做食物的马匹上拴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绳子,以方便确认是谁的,聚成一大群。
一些奴隶还在茫然地劳作着,明明只有一些女人在看管着他们,可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反抗。
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宣告了陈健等人的出现,忽然而来的慌乱让整个村落变成了地狱,到处是冲突往来的士兵,只有女人的村落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
突如其来的战斗并没有让那些奴隶惊醒,他们安静地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些往来冲杀的人,看着那些曾经趾高气昂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人变成尸体,可内心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很多人被残酷的血祭吓坏了,曾经反抗的那些人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是忘却了反抗的,甚至渴望能够当一辈子安安稳稳地奴隶,不被血祭就好,甚至有些惶恐这些冲过来的人会不会改变他们已经习惯的生活。
原本他们可以随意被杀死,但是几个月前首领规定除非是去血祭,否则奴隶是不能随意杀死的,也最好不要用奴隶的头皮做手帕和装饰品,甚至于首领还规定如果非血祭随意杀死奴隶,是要被罚半张羊皮的。
他们已经心满意足,可眼前这些人竟然打破了自己好容易等到的安稳,不知道将来的命运会是什么,终于有些不安。
瑟缩的奴隶在愤怒中却听到了一句熟悉的、曾经自己也说过的语言。
“狼皮,带着人去追那些女人,羊都杀掉,不管追到多少,影子最短的时候一定要回来。”
那个奴隶仰起头,看着一个健硕的年轻人挥舞着短剑,跳到了一匹马鬃上有绳子的马匹上,吹了声口哨,沿河去追逐那些逃走的女人。
恍然间,这个奴隶看着这些人束起的头发,终于想到了什么,自己当初也曾束起过这样的头发,有个人让他们盟誓去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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