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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说,他不是小偷?”一个白胡子老头怒问。
“我看见那个小偷逃跑的时候将钱包塞进了他的口袋,他是被冤枉的,那个真的小偷跑了。”
“证据呢?”大家几乎异口同声问。
“这个......我没有证据,我...我是亲眼所见,你们不是也看见了吗?”
“亲眼所见?那是他们之间的伎俩,那叫转移赃物!我看你们就是一伙的,揍她!”有个专业人士吼道。
.........
顿时间,女子弄得又气又惊,一时不晓得如何应付。
只是这个女子非常漂亮,捉小偷的那些人中,有许多都是年轻小伙,哪舍得动手,于是乎,他们放过了这个女子,转而将将怒气撒到了朗莫的身上,他们认为,这么妩媚的女子,不应该成为小偷,若是,定是被人胁迫才会那么干的。
于是,众人将女子赶到了一边,然后抢过朗莫手中的皮箱,吉他,扔到一边,弄了根绳子,将他反绑!捆得像粽子一样,他们要将他游街示众,杀一儆百。
女子万万想象到,自己的一番好意居然会起反作用,想去解围,无奈势单力薄,只能远远地在一边摇头叹气。
闹哄哄之际,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这时,一个看上去年纪很稚嫩的警察带着一个当地治安人员,抓来了一个矮个子青年。
那个胖大婶一看,就嚷嚷道:“警察同志,就是他偷了我的钱包,然后我们追他的时候,将钱包交给了这个混蛋!他们是一伙的,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关起来吧!
胖大婶指了指朗莫。
人群立刻附和胖大婶的建议,更有人说,应该枪毙这两个混蛋!
这时,那个警察挥挥手示意大家冷静,安静,然后指着那矮小的青年道:”大姐,你可能误会了,这个才是小偷,我们刚才巡逻的时候听到响动后,截住了他!”
那个不是!”他又指了指朗莫。
跟着,这名警察又道:“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有什么事我们会处理,我告诉大家,这里有什么小偷,我们都很清楚,也有案底,这个小偷刚才已经交代,他是为了逃跑才那样嫁祸人家的,散了吧,散了吧.....”
在这名警察的劝说下,人群将信将疑,逐渐散去。
等到全部人都走后,那名警察对小眼小伙道:“你叫什么名字?”
“朗莫。”
“你真不是他的同伙?”警察指了指顿在地上的小偷。
朗莫傻眼,非常不悦道:“你刚才不是说我不是他的同伙了吗?为什么还问?我不明白你这是什么逻辑!”
“别!我刚才那么说,那是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大,那么多人,控制不好,会出乱子的,对了,可以看看你的皮箱吗?”
“当然可以!”
于是,警察开始检查他的皮箱,翻了一阵后,里边除了一些衣服,日用品之外,大部分都是书。他笑着说道:“对不起了,那家伙拉上你,只能算你倒霉!”
说完,他给朗莫松了绑,然后拍拍手道:“欢迎来到五迷乡!祝你旅途愉快!”说完这句话,带着那个真小偷,还有那个联防队员晃晃悠悠去派出所交差,只剩下朗莫这个倒霉蛋在那傻站!
好一阵,朗莫才回神,四处寻找,找回了刚才被人弄丢的吉他,看了看,好像摔坏了,不过修一修还能用。
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这是刚才被人不明真相的围观者打得,虽然不重,但一颗牙好像打肿了,流了点血。
查!不会这么邪门吧?出门没看黄历?还没到峰花村就碰上这等子邪门事!他捂着脸自语道!
眼下怎么办,又不能住旅店,又没车进峰花村,本来就郁闷的朗莫更觉得心口堵得慌。
不过,他想起刚才那个为他解围的女子,心里舒服了很多,这或许是他此刻唯一的心灵安慰!
在人群的胡乱恶骂推搡中,当时很乱,为避免挨打,朗莫几乎是用手抱着脑袋。他没太看清那个女人具体长什么模样,当时那个女人还带着一顶草帽,遮住了大半个脸,他就趁乱瞄了一眼,给他的感觉是妩媚飘逸的身影,十足的朦胧魅力!
不过,他可以肯定,她一定非常美丽,而且心地也是非常善良的。要不然,她不会替自己打抱不平,只是人群散去后,她也不见了,这样一个人美心美的人就那样消失在人海中。
朗莫只记得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穿着一件淡蓝T恤。
虽然没有看清人家长相,但是那个女人的声音,他却听得清清楚楚,甜美,清脆,带着些磁性,非常的温柔,让人一听,印象深刻。尤其那会儿的朗莫,觉着那一声喊就如沙漠中快渴死的旅行者见到甘泉一样狂喜,又如暴风雨中迷航的船儿见到岸边的灯塔一样狂呼。若不是她的那温柔一喊,只怕咱们敬爱的朗校长不死也得脱层皮。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他的恩人!
人都是有良心的,朗莫自然心存感激,不过人家已经消失无影,他只能失落的走在街头,四处张望,看能不能见到她。
短短十几分钟时间,她是谁?如何找到她?朗莫脑袋中时不时地蹦出这个念头。他不知道这种念头是真的要感谢人家,还是有别的心思。
好不容易停止这种无休止的念想,现实问题又出来,没车进峰花村,那一二十公里的路程,不能让他光着脚丫走进去吧?可不去峰花村,又没地方住,难道今晚要睡大街不成?
懊恼郁闷之下,沿街溜达的朗莫来到了一茶庄,那茶庄门口,写着免费品茶几个字样,朗莫看了,也顾不上其他,进去后,让沏茶的服务员给他来了一壶碧螺春,随后坐在桌边一声不吭的喝茶。
茶庄的店老板是个和蔼的老者,看着朗莫一脸苦瓜脸,便问,“小伙子,你是不是碰到什么难事啊?”
朗莫听完说道:“我想去峰花村,可惜没车进去,乡里的招待所又注满了人,所以.....”
“你想去峰花村?”老者打断了朗莫的话。
“是啊,怎么了?”朗莫问。
“巧了!胡子!”老者喊道。
“干啥呀?”一个中年汉子从茶庄的后门拎着一包东西出来。
朗莫一看,这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黑黝黝的古铜色肌肤,加上高高隆起的手臂肌肉,看上去又结实,又精神。胡子应该是他的名字,人如其名,这个汉子有一脸浓浓的络腮胡子。
“怎么了,老板?”胡子问。
“这个后生要去你们峰花村,但是没车进去了,你看你能不能捎他一段?”
“后生仔,你这是....”胡子问。
当那胡子得知朗莫要去峰花村的缘由后,仿佛见着自己的爹妈一样,大喜不以,道:“可以,可以,我们村可从来没有来过大学生,走,小朗,我们现在就走!”
朗莫连声道谢,临走之时,朗莫要掏茶钱,但是茶老板死活不收。
出了茶庄,朗莫却没发现什么车在门口,正在纳闷之中,胡子扛着他的那个蛇皮袋,领着朗莫走了大约百来米后,朗莫在一处街角看到了那辆‘车!’
“这是.....”
“这是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没见过吧,也难怪,你们城里人了咋见过这玩意儿?你运气真好,村里人托我让茶庄的刑老板给带... -->>
“你凭什么说,他不是小偷?”一个白胡子老头怒问。
“我看见那个小偷逃跑的时候将钱包塞进了他的口袋,他是被冤枉的,那个真的小偷跑了。”
“证据呢?”大家几乎异口同声问。
“这个......我没有证据,我...我是亲眼所见,你们不是也看见了吗?”
“亲眼所见?那是他们之间的伎俩,那叫转移赃物!我看你们就是一伙的,揍她!”有个专业人士吼道。
.........
顿时间,女子弄得又气又惊,一时不晓得如何应付。
只是这个女子非常漂亮,捉小偷的那些人中,有许多都是年轻小伙,哪舍得动手,于是乎,他们放过了这个女子,转而将将怒气撒到了朗莫的身上,他们认为,这么妩媚的女子,不应该成为小偷,若是,定是被人胁迫才会那么干的。
于是,众人将女子赶到了一边,然后抢过朗莫手中的皮箱,吉他,扔到一边,弄了根绳子,将他反绑!捆得像粽子一样,他们要将他游街示众,杀一儆百。
女子万万想象到,自己的一番好意居然会起反作用,想去解围,无奈势单力薄,只能远远地在一边摇头叹气。
闹哄哄之际,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这时,一个看上去年纪很稚嫩的警察带着一个当地治安人员,抓来了一个矮个子青年。
那个胖大婶一看,就嚷嚷道:“警察同志,就是他偷了我的钱包,然后我们追他的时候,将钱包交给了这个混蛋!他们是一伙的,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关起来吧!
胖大婶指了指朗莫。
人群立刻附和胖大婶的建议,更有人说,应该枪毙这两个混蛋!
这时,那个警察挥挥手示意大家冷静,安静,然后指着那矮小的青年道:”大姐,你可能误会了,这个才是小偷,我们刚才巡逻的时候听到响动后,截住了他!”
那个不是!”他又指了指朗莫。
跟着,这名警察又道:“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有什么事我们会处理,我告诉大家,这里有什么小偷,我们都很清楚,也有案底,这个小偷刚才已经交代,他是为了逃跑才那样嫁祸人家的,散了吧,散了吧.....”
在这名警察的劝说下,人群将信将疑,逐渐散去。
等到全部人都走后,那名警察对小眼小伙道:“你叫什么名字?”
“朗莫。”
“你真不是他的同伙?”警察指了指顿在地上的小偷。
朗莫傻眼,非常不悦道:“你刚才不是说我不是他的同伙了吗?为什么还问?我不明白你这是什么逻辑!”
“别!我刚才那么说,那是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大,那么多人,控制不好,会出乱子的,对了,可以看看你的皮箱吗?”
“当然可以!”
于是,警察开始检查他的皮箱,翻了一阵后,里边除了一些衣服,日用品之外,大部分都是书。他笑着说道:“对不起了,那家伙拉上你,只能算你倒霉!”
说完,他给朗莫松了绑,然后拍拍手道:“欢迎来到五迷乡!祝你旅途愉快!”说完这句话,带着那个真小偷,还有那个联防队员晃晃悠悠去派出所交差,只剩下朗莫这个倒霉蛋在那傻站!
好一阵,朗莫才回神,四处寻找,找回了刚才被人弄丢的吉他,看了看,好像摔坏了,不过修一修还能用。
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这是刚才被人不明真相的围观者打得,虽然不重,但一颗牙好像打肿了,流了点血。
查!不会这么邪门吧?出门没看黄历?还没到峰花村就碰上这等子邪门事!他捂着脸自语道!
眼下怎么办,又不能住旅店,又没车进峰花村,本来就郁闷的朗莫更觉得心口堵得慌。
不过,他想起刚才那个为他解围的女子,心里舒服了很多,这或许是他此刻唯一的心灵安慰!
在人群的胡乱恶骂推搡中,当时很乱,为避免挨打,朗莫几乎是用手抱着脑袋。他没太看清那个女人具体长什么模样,当时那个女人还带着一顶草帽,遮住了大半个脸,他就趁乱瞄了一眼,给他的感觉是妩媚飘逸的身影,十足的朦胧魅力!
不过,他可以肯定,她一定非常美丽,而且心地也是非常善良的。要不然,她不会替自己打抱不平,只是人群散去后,她也不见了,这样一个人美心美的人就那样消失在人海中。
朗莫只记得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穿着一件淡蓝T恤。
虽然没有看清人家长相,但是那个女人的声音,他却听得清清楚楚,甜美,清脆,带着些磁性,非常的温柔,让人一听,印象深刻。尤其那会儿的朗莫,觉着那一声喊就如沙漠中快渴死的旅行者见到甘泉一样狂喜,又如暴风雨中迷航的船儿见到岸边的灯塔一样狂呼。若不是她的那温柔一喊,只怕咱们敬爱的朗校长不死也得脱层皮。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他的恩人!
人都是有良心的,朗莫自然心存感激,不过人家已经消失无影,他只能失落的走在街头,四处张望,看能不能见到她。
短短十几分钟时间,她是谁?如何找到她?朗莫脑袋中时不时地蹦出这个念头。他不知道这种念头是真的要感谢人家,还是有别的心思。
好不容易停止这种无休止的念想,现实问题又出来,没车进峰花村,那一二十公里的路程,不能让他光着脚丫走进去吧?可不去峰花村,又没地方住,难道今晚要睡大街不成?
懊恼郁闷之下,沿街溜达的朗莫来到了一茶庄,那茶庄门口,写着免费品茶几个字样,朗莫看了,也顾不上其他,进去后,让沏茶的服务员给他来了一壶碧螺春,随后坐在桌边一声不吭的喝茶。
茶庄的店老板是个和蔼的老者,看着朗莫一脸苦瓜脸,便问,“小伙子,你是不是碰到什么难事啊?”
朗莫听完说道:“我想去峰花村,可惜没车进去,乡里的招待所又注满了人,所以.....”
“你想去峰花村?”老者打断了朗莫的话。
“是啊,怎么了?”朗莫问。
“巧了!胡子!”老者喊道。
“干啥呀?”一个中年汉子从茶庄的后门拎着一包东西出来。
朗莫一看,这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黑黝黝的古铜色肌肤,加上高高隆起的手臂肌肉,看上去又结实,又精神。胡子应该是他的名字,人如其名,这个汉子有一脸浓浓的络腮胡子。
“怎么了,老板?”胡子问。
“这个后生要去你们峰花村,但是没车进去了,你看你能不能捎他一段?”
“后生仔,你这是....”胡子问。
当那胡子得知朗莫要去峰花村的缘由后,仿佛见着自己的爹妈一样,大喜不以,道:“可以,可以,我们村可从来没有来过大学生,走,小朗,我们现在就走!”
朗莫连声道谢,临走之时,朗莫要掏茶钱,但是茶老板死活不收。
出了茶庄,朗莫却没发现什么车在门口,正在纳闷之中,胡子扛着他的那个蛇皮袋,领着朗莫走了大约百来米后,朗莫在一处街角看到了那辆‘车!’
“这是.....”
“这是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没见过吧,也难怪,你们城里人了咋见过这玩意儿?你运气真好,村里人托我让茶庄的刑老板给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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