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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列御寇是我的惊鸿一瞥,却不料他是我的一生情迷。
他运筹帷幄,掌握全局,步步经营,诱敌深入,为掳我心。
对列御寇,我便是一见倾心,一往情深。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翌日,B市,庆功酒会上。
“苏经理果然出类拔萃,难怪尹总偏爱苏经理。”
“是啊,小苏,年轻有为啊!”
面对这些所谓‘夸奖’,我只能点头致谢,他们不过是卖白挚面子,想笼络我罢了。
在B市,谁都知道S市的GS公司的企划经理苏念情是白挚常常提及的女人,所以在B市大家还是会卖我三分薄面。
也是因为这一点,总经理才让我来B市解决这次策划案的问题。
“对了,小苏啊,最近听闻白家大小姐要嫁给莫迪的少东家,你听说了没?”
闻言,我心底冷冷一笑,他们常常以为我是白挚的人,就一定要懂白家的事。
更何况,我并不是白挚的人......
莫迪一直是S市房地产的龙头大哥,加上政府一直跟莫迪合作,向来是公不离婆的,所以提及莫迪,界内的人总是叹为观止。
至于那个少东家,我未曾蒙面,却常常听其名号。
五年前,对这个所谓的少东家就已经‘印象’深刻了,不就是我母亲一直巴不得我嫁过去的那个少东家么?
我漫不经心的摇晃红酒杯,莞尔一笑,语气慵懒至极,“是么?不太清楚!”
在这个圈子呆久了,人就会学的圆滑,什么该说,什么该问......
在酒会上喝了不少酒,我有些微醺的醉意,我强撑着点精神,让司机把车开慢一点。
“小姐,到了!”我在计程车上居然睡着了,司机叫醒我的时候我一脸睡眼惺忪。
我忙着把钱递给司机,歉意累累,“不好意思。”
B市是以砚台著名,第一次来B市的时候,白挚知道我喜欢文房墨宝,就带我来这砚市逛了逛。
酒会上听着那几个老头叨唠了几句白家,心情有些低迷,就来了。
砚台我的研究不多,但我偏爱澄泥砚,它的形状比较随意,突破了拘束,完成了艺术风格。
我的手指不自主的摸上砚台,醉意袭来,我恍惚了一下,手不小心打到一罐开封的墨汁上。
“啪——”
我清晰的听见墨罐被我打翻的声音,垂眸望去,只看见一只骨骼分明,手指极为修长的男人手掌。
我怔愣片刻,想要抬头,整个人却昏沉厉害。
“对不起!”我像是才反应过来,蹙着秀眉,忙不迭地掏出一包纸巾,擦拭着男人的手掌。
慢慢移到手腕上的时候,我的动作轻缓下来,因为他腕上的表看起来很格外名贵,我怕弄坏。
纸巾完全把手表玻璃片擦干净后,一颗精致的紫钻立刻映入眼帘,虽然我不是很懂珠宝,但光看它切割的形状,定是上品无疑。
墨汁洒落太多,一张纸已经满是污痕,我又忙着抽第二张纸。
第二张纸巾才抽出,准备再给他擦擦,却被他躲开。
他细心的拆下手腕的表,似乎是定定地看了几秒,发现秒针能动,便说,“无碍!”
他的声音低沉迷人,让我更加无法抬眸面对这个窘迫的局面,本来因为酒意,脸已经是微红,如今应该是熟透的螃蟹一般鲜红了。
待他走远之后,我才讷讷抬头,微醺的眼神有些迷离,盯着他颀长高挺的背影,微微有些出神。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连说话的声音都让人无法抗拒,听着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感,似乎是天生的和平使者。
距离去B市出差已经三个月了,我以为那个人只是我生命中的惊鸿一瞥,连他的声音我都已经... -->>
原以为列御寇是我的惊鸿一瞥,却不料他是我的一生情迷。
他运筹帷幄,掌握全局,步步经营,诱敌深入,为掳我心。
对列御寇,我便是一见倾心,一往情深。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翌日,B市,庆功酒会上。
“苏经理果然出类拔萃,难怪尹总偏爱苏经理。”
“是啊,小苏,年轻有为啊!”
面对这些所谓‘夸奖’,我只能点头致谢,他们不过是卖白挚面子,想笼络我罢了。
在B市,谁都知道S市的GS公司的企划经理苏念情是白挚常常提及的女人,所以在B市大家还是会卖我三分薄面。
也是因为这一点,总经理才让我来B市解决这次策划案的问题。
“对了,小苏啊,最近听闻白家大小姐要嫁给莫迪的少东家,你听说了没?”
闻言,我心底冷冷一笑,他们常常以为我是白挚的人,就一定要懂白家的事。
更何况,我并不是白挚的人......
莫迪一直是S市房地产的龙头大哥,加上政府一直跟莫迪合作,向来是公不离婆的,所以提及莫迪,界内的人总是叹为观止。
至于那个少东家,我未曾蒙面,却常常听其名号。
五年前,对这个所谓的少东家就已经‘印象’深刻了,不就是我母亲一直巴不得我嫁过去的那个少东家么?
我漫不经心的摇晃红酒杯,莞尔一笑,语气慵懒至极,“是么?不太清楚!”
在这个圈子呆久了,人就会学的圆滑,什么该说,什么该问......
在酒会上喝了不少酒,我有些微醺的醉意,我强撑着点精神,让司机把车开慢一点。
“小姐,到了!”我在计程车上居然睡着了,司机叫醒我的时候我一脸睡眼惺忪。
我忙着把钱递给司机,歉意累累,“不好意思。”
B市是以砚台著名,第一次来B市的时候,白挚知道我喜欢文房墨宝,就带我来这砚市逛了逛。
酒会上听着那几个老头叨唠了几句白家,心情有些低迷,就来了。
砚台我的研究不多,但我偏爱澄泥砚,它的形状比较随意,突破了拘束,完成了艺术风格。
我的手指不自主的摸上砚台,醉意袭来,我恍惚了一下,手不小心打到一罐开封的墨汁上。
“啪——”
我清晰的听见墨罐被我打翻的声音,垂眸望去,只看见一只骨骼分明,手指极为修长的男人手掌。
我怔愣片刻,想要抬头,整个人却昏沉厉害。
“对不起!”我像是才反应过来,蹙着秀眉,忙不迭地掏出一包纸巾,擦拭着男人的手掌。
慢慢移到手腕上的时候,我的动作轻缓下来,因为他腕上的表看起来很格外名贵,我怕弄坏。
纸巾完全把手表玻璃片擦干净后,一颗精致的紫钻立刻映入眼帘,虽然我不是很懂珠宝,但光看它切割的形状,定是上品无疑。
墨汁洒落太多,一张纸已经满是污痕,我又忙着抽第二张纸。
第二张纸巾才抽出,准备再给他擦擦,却被他躲开。
他细心的拆下手腕的表,似乎是定定地看了几秒,发现秒针能动,便说,“无碍!”
他的声音低沉迷人,让我更加无法抬眸面对这个窘迫的局面,本来因为酒意,脸已经是微红,如今应该是熟透的螃蟹一般鲜红了。
待他走远之后,我才讷讷抬头,微醺的眼神有些迷离,盯着他颀长高挺的背影,微微有些出神。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连说话的声音都让人无法抗拒,听着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感,似乎是天生的和平使者。
距离去B市出差已经三个月了,我以为那个人只是我生命中的惊鸿一瞥,连他的声音我都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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