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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是繁华街道,这一转个弯就仿佛直接从大都市来到了穷困郊区。
一排老旧的平矮石屋正中,坐落着一间门面肮脏的小酒屋,“破釜酒吧”几个英文烫金字母牌匾,斜斜挂在摇晃的木板门上,好像随时会掉下来。
在繁华的城市里,它实在是有点不起眼。也许其他正常人会把它当成堆放旧物的垃圾间。
李暮抬头四望,又比照着地图上的标记对了对,确实是这里。
看着周围那城乡结合部一样的环境,再瞅瞅相隔不到两条街的时髦建筑,他不由有一些失望地摇摇头——难道西方的巫师真的总是喜欢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一副邋遢的模样么?
腹诽归腹诽,还是迈步向前,轻轻推开棕色木门。
光线顿时一暗。
酒吧里黑漆漆的,也是一幅脏乱样子,不过其中空间却比外边看上去的要大很多——若不是亲眼所见,你很难想象这样一间邋里邋遢的酒屋里,竟然能摆放下十多张桌椅,竟可容纳下百多人同场欢饮。
“肯定做过手脚。”李暮暗自嘀咕一句,凭仗着良好视力打量四周。
他很快就发现了房屋里显得空旷的另一个原因——屋子里有人,有很多人。可是现在这些人全都在屋子正中心围拢成一团了,嘴里还发出啧啧惊叹的声音。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周围的桌椅空落落的,自然更显宽阔。
这是干嘛呢?搞活动?……李暮眯着眼观察,看到他们浑身上下明显和普通人不同的怪异打扮,他知道自己确实是找对地方了。
吱呀一声又将木板门关上,屋里光线更暗淡了。李暮往屋子中心走去,却根本没谁在意,甚至都没人转过头来瞥上一眼。
所有人依旧围在一团,嘴里惊叹连绵不绝。
难道这里的酒保都不做生意了吗?李暮心里面暗怒,也没心思去听这些人用一口纯正英语在谈论着什么。
接着他的目光就落在了人群中心的大汉身上。他不由得激动起来。那壮汉起码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高,宽度更是四五个成年人都比不上,站在人群当中就好像一座小山丘似的,格外引人注目。
让李暮喜出望外的原因不仅仅是魁梧的身躯,而更在于那张特征明显的脸庞——那大汉的黑色长发和胡须乱蓬蓬纠结在一起,只露出中间一小团红扑扑的脸蛋,任谁见了都感觉粗野。
那是海格,鲁伯·海格。
如果说见到这样的明显特征还辨认不出来,那李暮前世的《哈利波特》也当真白看了。
再看看魁梧巨汉的身边,果然有一个瘦瘦的黑发小男孩被围在正中。他的判断更加笃定。
那巨汉就是海格,小男孩呢……不是哈利波特还能是谁?
他仔细打量起来,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果然长得瘦弱,乱蓬蓬的头发搭配上一双碧莹莹的眼眸。在那鸡窝发型下,隐隐约约露出一道闪电形的疤痕。
就好像坐着飞机去千里追星的脑残铁粉,突然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偶像一样。李暮也禁不住脑袋一热,就冲了前去。
“嘿!哈……”他张嘴大声喊道。
话至一半,这才发现一对对锐利目光投射过来,几乎像利箭一样、刺得他额头都有些发凉。
刚才那群人都没有发觉李暮,此刻突然的大喊显然吓了他们一跳。他们全部扭过头来看着他,警惕也好奇地看着这个手提皮箱、黑发黑眼、身体匀称、皮肤黄褐的小伙子。
“哈……哈啰!”李暮反应极快,即将出口的名字立即变成问候语,脸上的激动也竭力平缓下去。
“你是天朝人吗?”他问道。
这一章,一不小心码了2600多字。看在咱辛劳如小蜜蜂的份儿上,收藏一下推荐一下可好?
(本章完)
刚才还是繁华街道,这一转个弯就仿佛直接从大都市来到了穷困郊区。
一排老旧的平矮石屋正中,坐落着一间门面肮脏的小酒屋,“破釜酒吧”几个英文烫金字母牌匾,斜斜挂在摇晃的木板门上,好像随时会掉下来。
在繁华的城市里,它实在是有点不起眼。也许其他正常人会把它当成堆放旧物的垃圾间。
李暮抬头四望,又比照着地图上的标记对了对,确实是这里。
看着周围那城乡结合部一样的环境,再瞅瞅相隔不到两条街的时髦建筑,他不由有一些失望地摇摇头——难道西方的巫师真的总是喜欢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一副邋遢的模样么?
腹诽归腹诽,还是迈步向前,轻轻推开棕色木门。
光线顿时一暗。
酒吧里黑漆漆的,也是一幅脏乱样子,不过其中空间却比外边看上去的要大很多——若不是亲眼所见,你很难想象这样一间邋里邋遢的酒屋里,竟然能摆放下十多张桌椅,竟可容纳下百多人同场欢饮。
“肯定做过手脚。”李暮暗自嘀咕一句,凭仗着良好视力打量四周。
他很快就发现了房屋里显得空旷的另一个原因——屋子里有人,有很多人。可是现在这些人全都在屋子正中心围拢成一团了,嘴里还发出啧啧惊叹的声音。
这些人聚集在一起,周围的桌椅空落落的,自然更显宽阔。
这是干嘛呢?搞活动?……李暮眯着眼观察,看到他们浑身上下明显和普通人不同的怪异打扮,他知道自己确实是找对地方了。
吱呀一声又将木板门关上,屋里光线更暗淡了。李暮往屋子中心走去,却根本没谁在意,甚至都没人转过头来瞥上一眼。
所有人依旧围在一团,嘴里惊叹连绵不绝。
难道这里的酒保都不做生意了吗?李暮心里面暗怒,也没心思去听这些人用一口纯正英语在谈论着什么。
接着他的目光就落在了人群中心的大汉身上。他不由得激动起来。那壮汉起码有两个成年人那么高,宽度更是四五个成年人都比不上,站在人群当中就好像一座小山丘似的,格外引人注目。
让李暮喜出望外的原因不仅仅是魁梧的身躯,而更在于那张特征明显的脸庞——那大汉的黑色长发和胡须乱蓬蓬纠结在一起,只露出中间一小团红扑扑的脸蛋,任谁见了都感觉粗野。
那是海格,鲁伯·海格。
如果说见到这样的明显特征还辨认不出来,那李暮前世的《哈利波特》也当真白看了。
再看看魁梧巨汉的身边,果然有一个瘦瘦的黑发小男孩被围在正中。他的判断更加笃定。
那巨汉就是海格,小男孩呢……不是哈利波特还能是谁?
他仔细打量起来,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果然长得瘦弱,乱蓬蓬的头发搭配上一双碧莹莹的眼眸。在那鸡窝发型下,隐隐约约露出一道闪电形的疤痕。
就好像坐着飞机去千里追星的脑残铁粉,突然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偶像一样。李暮也禁不住脑袋一热,就冲了前去。
“嘿!哈……”他张嘴大声喊道。
话至一半,这才发现一对对锐利目光投射过来,几乎像利箭一样、刺得他额头都有些发凉。
刚才那群人都没有发觉李暮,此刻突然的大喊显然吓了他们一跳。他们全部扭过头来看着他,警惕也好奇地看着这个手提皮箱、黑发黑眼、身体匀称、皮肤黄褐的小伙子。
“哈……哈啰!”李暮反应极快,即将出口的名字立即变成问候语,脸上的激动也竭力平缓下去。
“你是天朝人吗?”他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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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