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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约定俗成的规矩
从文化背景考量,就会很清晰地明白,他们在往“三不朽”的路子上靠,想要名噪一时,盖压当代,从而有幸名垂青史。
本质上来说,金尚谋求的也是“立功”和“立言”,对“名噪一时”的需求也是很迫切的。
金尚解释得很详细,张骞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然后一针见血地指出道:
“年轻人,为什么不贪心一点?又不是做不来!我年轻的时候,为了出风头,饿了两天,就为了买一罐发胶,好让自己在天桥卖唱的时候,不至于被风吹乱了发型。”
“您就是靠风都吹不乱的发型,俘获了老板娘的芳心?”
“有问题?”
“诶?”
金尚就是随便开个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理由什么的,都无所谓,就看你想不想!我看呐,你不是不想不愿,而是不想和小梅一起1
“有这么明显吗?”
“不明显,随便瞎猜而已1
张骞耸耸肩,露出一个让人捉摸不定的笑容,
“小金,你很聪明,而且很傲,所以,很多时候,不屑于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爱憎好恶,所以……真的很好懂!咱们痴长几岁,看见有意思的年轻人,偶尔也会忍不住多说几句。并不是要给你讲什么大道理,你也不需要。只是,人生之路上的选择,并不需要绝对理性,非要执着于最佳选择,这种人……”
“精神层次挺低的,和非赢不可的人一样讨厌。”
金尚忍不住抢着说道,闻言的张骞赞许地点头。
“看吧,我就知道你懂!我不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担心什么,那些……重要吗?你……开心吗?”
“一般吧!就是……偶尔琢磨太多,会感觉有点累。也许,当成就感压不过倦怠感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当初换个选择,也许更有意思1
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语,手指不由自主地活动着,不慎按下了手边MD机器的播放键。
新的一曲前奏响起,回过神来的金尚下意识想要关掉机器,手腕却被梅逢春给按住了。
“你干什么?”
“让我听听,这个前奏……不一般1
歌好不好,质量如何,听前奏的水准,差不多就知道个大概了,
“不得不说,你的电吉他独奏水准,真的很不错。”
“谢谢夸奖,但是,放手1
金尚努力了几下,却完全挣不开,梅逢春的握力很大,手腕也很强硬,看着并不健壮,蕴含的力量真的不校
“我学过散打的,七段青龙,你就别挣扎了,免得吃苦头。”
旁观的骆洋和张骞对视苦笑,对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不怎么了解,实在不好说些什么,只要不是真的打起来,那就由他们去。
不到五分钟,曲子很快放完了,梅逢春松手,金尚揉了揉留下了红指印的手腕,没好气地说道:
“我只是不想动手打架,不是真的怕了你。”
“知道知道,不用说那么多。”
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梅逢春回味着刚才的那一首歌,似在质疑,又似在问自己,
“抒情流行摇滚?味道似乎不那么纯正,但是,商业化和风格技巧融合得恰到好处。还有,真假音的转换,尾音处理,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能做到的?”
好奇地看着金尚,梅逢春似乎是重新认识了一遍。
“听嗓音的变化,明显是最近才录的吧,最多半年前,不会更多了。这水平,和那首《第一天》的表现,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伴奏前前后后花了两年多时间完善,唱是前天……”
“难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将近三年1
“毕竟当了多年‘小马扎乐队’的主唱,哪怕是混子,也多少有点样子了。”
金尚将随身听和碟片收好,免得再次出了纰漏。
“这首歌,你不准备发吗?”
“暂时没打算1
“如果……你的包里,这种质量的歌曲多一点,我倒是承认你称霸三分之一歌坛的豪言壮语,有几分把握。”
金尚耸耸肩,轻笑几声,没有直接回答。
梅逢春也不再追问,张骞和骆洋更是不知道说什么,默默喝着闷酒。
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将近一分钟,嘴里小声碎碎念的梅逢春对金尚认真地说道:
“小表弟,以前都没怎么问过你,和……我姑妈,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还在怨恨吗?”
“十八年了1
金尚单手托着脸颊,侧身看向了梅逢春的俏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眸,平淡地答道,
“生命太短暂了,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
“我啊,其实有点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是当年那个嘴巴毒辣到让人忍不住扇巴掌,动不动就爆炸的孩子,比较容易亲近,那是个真正在享受生活,热爱生命的孩子。”
小表姐梅逢春的喜欢,一般人可真没法体会,动不动就挥拳头,换个人早就被打跑了,只有小时候的金尚不愿意承认,二世为人的自己,居然被个小姑娘给欺负了。
重活一世,曾经的金尚对什么都充满希望,虽然没朋友,习惯了一个人独处,内心其实要阳光开朗很多;长大了,烦恼变多了,也越发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哪怕是有前世的经验,甚至有“金扫帚”支持,很多事也无能为力。
“越成长,越讨厌!很正常!我倒是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微风和煦,露水芬芳。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是这样,沉溺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自娱自乐,顽固不化的阿尚,不如以前可爱了。”
梅逢春脸上露出一丝稍显落寞的神色叹道,
“没有理智的感情固然淡而无味,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太艰涩粗糙,真是让人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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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约定俗成的规矩
从文化背景考量,就会很清晰地明白,他们在往“三不朽”的路子上靠,想要名噪一时,盖压当代,从而有幸名垂青史。
本质上来说,金尚谋求的也是“立功”和“立言”,对“名噪一时”的需求也是很迫切的。
金尚解释得很详细,张骞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然后一针见血地指出道:
“年轻人,为什么不贪心一点?又不是做不来!我年轻的时候,为了出风头,饿了两天,就为了买一罐发胶,好让自己在天桥卖唱的时候,不至于被风吹乱了发型。”
“您就是靠风都吹不乱的发型,俘获了老板娘的芳心?”
“有问题?”
“诶?”
金尚就是随便开个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理由什么的,都无所谓,就看你想不想!我看呐,你不是不想不愿,而是不想和小梅一起1
“有这么明显吗?”
“不明显,随便瞎猜而已1
张骞耸耸肩,露出一个让人捉摸不定的笑容,
“小金,你很聪明,而且很傲,所以,很多时候,不屑于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爱憎好恶,所以……真的很好懂!咱们痴长几岁,看见有意思的年轻人,偶尔也会忍不住多说几句。并不是要给你讲什么大道理,你也不需要。只是,人生之路上的选择,并不需要绝对理性,非要执着于最佳选择,这种人……”
“精神层次挺低的,和非赢不可的人一样讨厌。”
金尚忍不住抢着说道,闻言的张骞赞许地点头。
“看吧,我就知道你懂!我不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担心什么,那些……重要吗?你……开心吗?”
“一般吧!就是……偶尔琢磨太多,会感觉有点累。也许,当成就感压不过倦怠感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当初换个选择,也许更有意思1
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语,手指不由自主地活动着,不慎按下了手边MD机器的播放键。
新的一曲前奏响起,回过神来的金尚下意识想要关掉机器,手腕却被梅逢春给按住了。
“你干什么?”
“让我听听,这个前奏……不一般1
歌好不好,质量如何,听前奏的水准,差不多就知道个大概了,
“不得不说,你的电吉他独奏水准,真的很不错。”
“谢谢夸奖,但是,放手1
金尚努力了几下,却完全挣不开,梅逢春的握力很大,手腕也很强硬,看着并不健壮,蕴含的力量真的不校
“我学过散打的,七段青龙,你就别挣扎了,免得吃苦头。”
旁观的骆洋和张骞对视苦笑,对两人之间的恩怨情仇不怎么了解,实在不好说些什么,只要不是真的打起来,那就由他们去。
不到五分钟,曲子很快放完了,梅逢春松手,金尚揉了揉留下了红指印的手腕,没好气地说道:
“我只是不想动手打架,不是真的怕了你。”
“知道知道,不用说那么多。”
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梅逢春回味着刚才的那一首歌,似在质疑,又似在问自己,
“抒情流行摇滚?味道似乎不那么纯正,但是,商业化和风格技巧融合得恰到好处。还有,真假音的转换,尾音处理,几乎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能做到的?”
好奇地看着金尚,梅逢春似乎是重新认识了一遍。
“听嗓音的变化,明显是最近才录的吧,最多半年前,不会更多了。这水平,和那首《第一天》的表现,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伴奏前前后后花了两年多时间完善,唱是前天……”
“难怪!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将近三年1
“毕竟当了多年‘小马扎乐队’的主唱,哪怕是混子,也多少有点样子了。”
金尚将随身听和碟片收好,免得再次出了纰漏。
“这首歌,你不准备发吗?”
“暂时没打算1
“如果……你的包里,这种质量的歌曲多一点,我倒是承认你称霸三分之一歌坛的豪言壮语,有几分把握。”
金尚耸耸肩,轻笑几声,没有直接回答。
梅逢春也不再追问,张骞和骆洋更是不知道说什么,默默喝着闷酒。
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将近一分钟,嘴里小声碎碎念的梅逢春对金尚认真地说道:
“小表弟,以前都没怎么问过你,和……我姑妈,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还在怨恨吗?”
“十八年了1
金尚单手托着脸颊,侧身看向了梅逢春的俏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眸,平淡地答道,
“生命太短暂了,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
“我啊,其实有点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是当年那个嘴巴毒辣到让人忍不住扇巴掌,动不动就爆炸的孩子,比较容易亲近,那是个真正在享受生活,热爱生命的孩子。”
小表姐梅逢春的喜欢,一般人可真没法体会,动不动就挥拳头,换个人早就被打跑了,只有小时候的金尚不愿意承认,二世为人的自己,居然被个小姑娘给欺负了。
重活一世,曾经的金尚对什么都充满希望,虽然没朋友,习惯了一个人独处,内心其实要阳光开朗很多;长大了,烦恼变多了,也越发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哪怕是有前世的经验,甚至有“金扫帚”支持,很多事也无能为力。
“越成长,越讨厌!很正常!我倒是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微风和煦,露水芬芳。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是这样,沉溺在自己构建的世界里,自娱自乐,顽固不化的阿尚,不如以前可爱了。”
梅逢春脸上露出一丝稍显落寞的神色叹道,
“没有理智的感情固然淡而无味,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太艰涩粗糙,真是让人难以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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