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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快艇上开枪的不过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富二代而已,被揍了一顿之后就被押回了银海市区。
非法持有枪支、妨碍公务当然也得去监狱,只是这种等级罪犯还不配被关在这里。
事情处理完,已经是夕阳西下,李斯特的放风时间到。
那个满脸毛胡子的狱警走了过来,说道:“难得的时间,怎么还闷在这里看书,和狱友们聊聊多好。”
李斯特调整了一下口罩,说道:“没什么好聊的。”
“不要这么自闭嘛。”毛胡子说:“虽然都是罪犯,但还是有很多读书人的。”
“我哪是什么读书人。”李斯特微笑,说道:“我们回去吧。”
“你还真是积极啊。”
……
时间大概过去了有一周吧,银海似乎平静了下来,只有【杀不死的兔子】的微博还在继续热闹着。
每天刷新一下微博也成为了非白的习惯。
这对于非白来说大概不是一个好习惯,但……非白却有些难以自拔。
并不是有瘾,只是因为【杀不死的兔子】已经成为了非白生活的一部分。
他不可能作为一个收房租的房东大叔,就这么不清不楚的过活。
他必须有一个身份,但他的生活经历让他成为了一个精通杀人、并且仰赖杀人过活的怪物。
要么是杀手非白、要么是杀不死的兔子,非白只能选其一 ,事情发展到了现在,要选哪个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虽然非白深深的明白这一种危险,但他也明白自己没有办法再做回一个纯粹的杀手。
他否定鬼口中的救赎,他把这一切都归因为自己不过是要找回自己的记忆,但……这是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
这一点就连非白自己都无法明白。
也好。
这样一来,非白至少不用纠结。
但非白也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这所谓的“救赎”上,如果他能抓到那只鬼,自然更是皆大欢喜。
看了看窗外落雨的天空,非白拿出了1706给来邮寄过来的手机,然后拨通了南兰的电话。
……
南兰休假了,尽管警队依旧忙得鸡飞狗跳,但杰森真的一个星期都没有出现过了。
天空飘着小雨,算不上太阴沉。
是在烈士公墓,那一块草坪上已经立了十几个墓碑,小陈并不是最新的一个。
南兰带来了很多白色的玫瑰,每一个墓碑前都放了一朵,唯独小陈的墓碑前没有。
她在小陈的墓碑前放了两个瓷碗,又拿出了一瓶黄酒,好像是武侠电影里的片段一样。
其实南兰和小陈早在警校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候的他们会走到一起的大部分因素大概也是因为喝多了,当然,除此之外他们也有很多的共同点,比如金庸古龙和徐克。
所以,在得知了小陈即将要去执行那个九死一生的卧底任务之时,两人便开玩笑似定下了这个可笑而幼稚的约定。
南兰早就该来,但却一直抽不出时间,或者说……是没有勇气。
这段时间她看上去很坚强,那是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看上去很坚强的女人,午夜梦回,枕边总还是有泪的。
南兰一言未发,只是默默的喝着酒,因为她知道只要一开口,有些情绪就会决堤,而且,要说的话在小陈躺在病床上那段时间里,也早已经说完了。
南兰很感谢兔子给她和小陈告别的时间,所以当她接到兔子电话的时候,她选择了相信。
电话是在南兰离开烈士墓后、回到家里时打来的。
“你好。”非白的声音经过了电话的处理,听上去就像一个傻傻的人工智能。
“你是?”南兰心头一动,把手中的筷子放下。
“我是兔子。”非白这样介绍自己还真有些不习惯。
果然。
南兰顿了顿,说道:“你胆子还真是够大,居然敢主动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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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快艇上开枪的不过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富二代而已,被揍了一顿之后就被押回了银海市区。
非法持有枪支、妨碍公务当然也得去监狱,只是这种等级罪犯还不配被关在这里。
事情处理完,已经是夕阳西下,李斯特的放风时间到。
那个满脸毛胡子的狱警走了过来,说道:“难得的时间,怎么还闷在这里看书,和狱友们聊聊多好。”
李斯特调整了一下口罩,说道:“没什么好聊的。”
“不要这么自闭嘛。”毛胡子说:“虽然都是罪犯,但还是有很多读书人的。”
“我哪是什么读书人。”李斯特微笑,说道:“我们回去吧。”
“你还真是积极啊。”
……
时间大概过去了有一周吧,银海似乎平静了下来,只有【杀不死的兔子】的微博还在继续热闹着。
每天刷新一下微博也成为了非白的习惯。
这对于非白来说大概不是一个好习惯,但……非白却有些难以自拔。
并不是有瘾,只是因为【杀不死的兔子】已经成为了非白生活的一部分。
他不可能作为一个收房租的房东大叔,就这么不清不楚的过活。
他必须有一个身份,但他的生活经历让他成为了一个精通杀人、并且仰赖杀人过活的怪物。
要么是杀手非白、要么是杀不死的兔子,非白只能选其一 ,事情发展到了现在,要选哪个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虽然非白深深的明白这一种危险,但他也明白自己没有办法再做回一个纯粹的杀手。
他否定鬼口中的救赎,他把这一切都归因为自己不过是要找回自己的记忆,但……这是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
这一点就连非白自己都无法明白。
也好。
这样一来,非白至少不用纠结。
但非白也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这所谓的“救赎”上,如果他能抓到那只鬼,自然更是皆大欢喜。
看了看窗外落雨的天空,非白拿出了1706给来邮寄过来的手机,然后拨通了南兰的电话。
……
南兰休假了,尽管警队依旧忙得鸡飞狗跳,但杰森真的一个星期都没有出现过了。
天空飘着小雨,算不上太阴沉。
是在烈士公墓,那一块草坪上已经立了十几个墓碑,小陈并不是最新的一个。
南兰带来了很多白色的玫瑰,每一个墓碑前都放了一朵,唯独小陈的墓碑前没有。
她在小陈的墓碑前放了两个瓷碗,又拿出了一瓶黄酒,好像是武侠电影里的片段一样。
其实南兰和小陈早在警校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候的他们会走到一起的大部分因素大概也是因为喝多了,当然,除此之外他们也有很多的共同点,比如金庸古龙和徐克。
所以,在得知了小陈即将要去执行那个九死一生的卧底任务之时,两人便开玩笑似定下了这个可笑而幼稚的约定。
南兰早就该来,但却一直抽不出时间,或者说……是没有勇气。
这段时间她看上去很坚强,那是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看上去很坚强的女人,午夜梦回,枕边总还是有泪的。
南兰一言未发,只是默默的喝着酒,因为她知道只要一开口,有些情绪就会决堤,而且,要说的话在小陈躺在病床上那段时间里,也早已经说完了。
南兰很感谢兔子给她和小陈告别的时间,所以当她接到兔子电话的时候,她选择了相信。
电话是在南兰离开烈士墓后、回到家里时打来的。
“你好。”非白的声音经过了电话的处理,听上去就像一个傻傻的人工智能。
“你是?”南兰心头一动,把手中的筷子放下。
“我是兔子。”非白这样介绍自己还真有些不习惯。
果然。
南兰顿了顿,说道:“你胆子还真是够大,居然敢主动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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