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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伐的树木搭成的刑架上,倒挂着早已不成人形的尸体。
尸体的双脚被铁链扣住,上面挤满了鸦群,在不停地啄咬、撕扯,他的脸已经被咬去大半,喉咙和胸膛被活活撕裂,绿色发亮的内脏和扯烂的皮肉条在腹部的开口悬晃。
风从刑架的方向吹来,带来了弥漫在国王大道上的腐烂恶臭。
尸体也随着风的节奏,轻轻摇动,仿佛要挣脱铁链。
“真是奇妙的风景。”马背上的拜丝娜厌恶地皱起鼻子,又从兜帽里探出头,往地上吐口口水。
她披着一件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内衬是非常保守的淡紫色丝绸衬衫,宽松的黑色长裤被塞进未过膝的山羊皮长靴内。
“风景美丽,气味宜人。”
她强迫自己不去看尸体,微笑向路人打招呼,“好心的阁下们,谁能告诉我,这东西为什么要架设在通往金羽城的必经之路上。”
“他们是来自阿玛斯塔夏的土匪和强盗,尊贵的女士。”
一名刚好路过的行商盯着马背上优雅端庄的女术士,殷勤地向她解释道:
“是塔夏人,来自南方的难民,现在吃饱有力气了,这群该下九层地狱的,就学会了四处为恶,诸神该死,当初就不该收纳他们。立在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警告任何前往金羽城的人。”
“威慑人心的方法很多,却用了一个最笨的办法。”拜丝娜做出自认为还算中肯的评价。
距离阿布雷拉大屠杀已经过去五个多月,她想想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最近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自从精灵在‘离别之殇’酒馆与威斯特王国南下复仇的侵略者签下协议,他们便获得了阿布雷拉城和心心念念的‘络拉斯卓’平原的真正归属权。
为躲在森林和蛮荒群山的精灵,找到了一个真正适宜居住生存之地。
正因为如此,遭受饥荒的阿玛斯塔夏王国,一下子涌现许许多多无家可归的难民。
根据协议,这些难民将有一半选择在威斯特王国境内定居,成为自由民,另一半则在月溪河以西,由布莱恩亲自扶植上位的塔夏王国落脚。
这算是一个傀儡王国吗?她不禁心想。
应该不算,拜丝娜微微摇头。
因为布莱恩除了将三个试图踏平阿布雷拉城的新任国王杀死外,并没有插手王国的任何内务。
他不但利用阿布雷拉城的财富,挽救了这个陷入饥荒的王国。
还出资在薄暮森林外围的绿林镇,建立了一座白色蔷薇修道院和受难之神伊尔玛特的神殿。
“至少管用,我的女士。”另一个商人接话,“因为他们并不畏惧道德规范,还有对生命尊严的说教。”
“当年塔夏人入侵地精荒原时,他们也是这么做的,这叫以暴制暴。”第一个行商补充。
还是太过残忍了些,拜丝娜心想。
出于对死者尊严和遗体的尊重,诸国的统治者曾联合发表声明,禁止任何术士练习死灵学派的法术。
他们这么做,跟邪恶的死灵术士又有什么区别。
精通死灵学派的巫师就一定是邪恶的吗?她的心中突然泛起一丝疑惑。
布莱恩在巫师之城新建立的奥术学院,似乎并没有将这个学派完全剔除的打算。
愈发浓重的臭味打断了拜丝娜的沉思。
她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不再去思索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立即驱马快步绕过行商的马车,将几辆牛车和背着沉重柴捆的路人甩到身后,向金羽城前进。
天空像是被飓风吹了整整一夜,干净得没有一朵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蓝色,张狂地渲染在头顶。
她有一双天蓝色的眼睛,希望这会是一个好的开端,拜丝娜抬头望了眼澄澈的天空,在心中默默祈祷。
她放慢马速缓缓向金羽城的大门走去。
鱼龙混杂的骑手与马车在吊桥前排着长龙,旅人和商人们聚在一起,等待卫兵搜身。
想到有可能要等上很久,拜丝娜苦恼地扶了扶额头。
她拉着缰绳,忽闪着长长的睫毛,似是想到了什么,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笑意。
想到就做,她掀下兜帽,飞快地甩乱披肩长发,任由鲜亮的紫色长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子般的光泽。
自从离开阿布雷拉城,她便为自己红棕色的长发改变了颜色。
这对于一名精通幻术系的术士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紫色是一种神秘的颜色,在画师的笔下,它是玫瑰红和蔚蓝的混合,在诗人的诗歌中,它就是浓情中的忧郁,浪漫中的冷静。
但是,紫色又分很多种,有深的浅的,还有红紫蓝紫,而拜丝娜偏爱的则是玫瑰红的那种紫。
因为这是最美的,也是很难一见的晚霞的颜色,只有在风暴之月的傍晚才能看到。
拜丝娜控制着马儿小跑前进,她的双眼闪烁着微不可察的魔法灵光,精致的面容明**人,充满一种危险、挑逗而不自然的美。
“马背上的那位尊贵的女士,这边!走这边!”
身穿铠甲的卫兵注意到她,连忙用枪杆敲开挡路的人群,伸手兴奋地在原地蹦跳,“美丽的女士,请走这边,都给老子让开,你们这些塔夏国的人渣!”
“人渣说谁呢,你个乡巴佬卫兵!”
“婊子养的,你他妈染瘟疫了,嘴巴这么臭,让虱子把你活啃到死算了。”
“九层地狱的......”
遭到地域歧视的塔夏人纷纷咒骂出声,其他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也跟着起哄。
尽管场面一度失控,诡异的是,人群却纷纷为马背上的女术士让道,甚至还鞠躬行礼。
察觉到人群中的混乱,卫兵队长连忙带着一群下属赶了过来。
他脸色阴沉而愤怒,但一看到驱马而至的拜丝娜,他立刻涨红了脸,瞪大眼睛,张开嘴巴,然后深深地鞠了一躬。
“赞美诸神,让我遇到了一位尊贵美丽、优雅高贵的女士,我谦卑地欢迎您造访金羽城。”
卫兵队长不顾自己的手下被混乱的人群撞倒在地,他挺直背脊,目不转睛的盯着拜丝娜的面孔,热情地献着殷勤。
“鄙人听凭您的差遣,请问,我该如何为您效劳?您是否需要护送?或者向导?需要我为您找什么人吗?”
“谢谢,我来过这里,就不必麻烦你了。”拜丝娜递给卫兵队长一个迷人的微笑,驱马进城。
听到对方的回话,卫兵队长受宠若惊地露出傻乎乎的笑容。
当他猛然惊醒时,女术士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视线内。
豪宅、凉亭、谷仓、砖砌仓库、特色旅馆和市集摊位,酒馆、墓园和妓院,一座接着一座。
即使距离尚远,拜丝娜仍可听到闹市的喧嚣。
宽阔的林荫大道,蜿蜒的曲折小街,还有窄得无法容纳两人并肩通行的巷道。
这是一个繁华的城区,她望着视线所及之处,心想。
想到自己未来很有可能永久地落足此地,女术士惆怅地叹了口气。
至少这里没有龙首港咸湿的海风,没有巫师之城热风中裹挟的细沙,她在心中不停地安慰自己。
“哟!这不是尊贵的‘变色玫瑰’拜丝娜女士吗?”
这时,一道充满嘲弄的声音从女术士身后传来,一副整装待发的魔剑士蛇眼驾着摇头晃脑的黑马走了过来。
“不愧是你,刚进城,就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你知道吗,那群人看你的眼神,简直就像公狗盯着母狗。”
拜丝娜即使不回头,也知道这公鸭般的嗓音出自哪张贱嘴。
变色玫瑰,倒也算个不错的称呼,她心想。
她背叛了阿布雷拉城,背叛了巫师之城的‘... -->>
新伐的树木搭成的刑架上,倒挂着早已不成人形的尸体。
尸体的双脚被铁链扣住,上面挤满了鸦群,在不停地啄咬、撕扯,他的脸已经被咬去大半,喉咙和胸膛被活活撕裂,绿色发亮的内脏和扯烂的皮肉条在腹部的开口悬晃。
风从刑架的方向吹来,带来了弥漫在国王大道上的腐烂恶臭。
尸体也随着风的节奏,轻轻摇动,仿佛要挣脱铁链。
“真是奇妙的风景。”马背上的拜丝娜厌恶地皱起鼻子,又从兜帽里探出头,往地上吐口口水。
她披着一件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内衬是非常保守的淡紫色丝绸衬衫,宽松的黑色长裤被塞进未过膝的山羊皮长靴内。
“风景美丽,气味宜人。”
她强迫自己不去看尸体,微笑向路人打招呼,“好心的阁下们,谁能告诉我,这东西为什么要架设在通往金羽城的必经之路上。”
“他们是来自阿玛斯塔夏的土匪和强盗,尊贵的女士。”
一名刚好路过的行商盯着马背上优雅端庄的女术士,殷勤地向她解释道:
“是塔夏人,来自南方的难民,现在吃饱有力气了,这群该下九层地狱的,就学会了四处为恶,诸神该死,当初就不该收纳他们。立在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警告任何前往金羽城的人。”
“威慑人心的方法很多,却用了一个最笨的办法。”拜丝娜做出自认为还算中肯的评价。
距离阿布雷拉大屠杀已经过去五个多月,她想想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最近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自从精灵在‘离别之殇’酒馆与威斯特王国南下复仇的侵略者签下协议,他们便获得了阿布雷拉城和心心念念的‘络拉斯卓’平原的真正归属权。
为躲在森林和蛮荒群山的精灵,找到了一个真正适宜居住生存之地。
正因为如此,遭受饥荒的阿玛斯塔夏王国,一下子涌现许许多多无家可归的难民。
根据协议,这些难民将有一半选择在威斯特王国境内定居,成为自由民,另一半则在月溪河以西,由布莱恩亲自扶植上位的塔夏王国落脚。
这算是一个傀儡王国吗?她不禁心想。
应该不算,拜丝娜微微摇头。
因为布莱恩除了将三个试图踏平阿布雷拉城的新任国王杀死外,并没有插手王国的任何内务。
他不但利用阿布雷拉城的财富,挽救了这个陷入饥荒的王国。
还出资在薄暮森林外围的绿林镇,建立了一座白色蔷薇修道院和受难之神伊尔玛特的神殿。
“至少管用,我的女士。”另一个商人接话,“因为他们并不畏惧道德规范,还有对生命尊严的说教。”
“当年塔夏人入侵地精荒原时,他们也是这么做的,这叫以暴制暴。”第一个行商补充。
还是太过残忍了些,拜丝娜心想。
出于对死者尊严和遗体的尊重,诸国的统治者曾联合发表声明,禁止任何术士练习死灵学派的法术。
他们这么做,跟邪恶的死灵术士又有什么区别。
精通死灵学派的巫师就一定是邪恶的吗?她的心中突然泛起一丝疑惑。
布莱恩在巫师之城新建立的奥术学院,似乎并没有将这个学派完全剔除的打算。
愈发浓重的臭味打断了拜丝娜的沉思。
她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不再去思索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立即驱马快步绕过行商的马车,将几辆牛车和背着沉重柴捆的路人甩到身后,向金羽城前进。
天空像是被飓风吹了整整一夜,干净得没有一朵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蓝色,张狂地渲染在头顶。
她有一双天蓝色的眼睛,希望这会是一个好的开端,拜丝娜抬头望了眼澄澈的天空,在心中默默祈祷。
她放慢马速缓缓向金羽城的大门走去。
鱼龙混杂的骑手与马车在吊桥前排着长龙,旅人和商人们聚在一起,等待卫兵搜身。
想到有可能要等上很久,拜丝娜苦恼地扶了扶额头。
她拉着缰绳,忽闪着长长的睫毛,似是想到了什么,嘴角勾起一丝玩味的笑意。
想到就做,她掀下兜帽,飞快地甩乱披肩长发,任由鲜亮的紫色长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子般的光泽。
自从离开阿布雷拉城,她便为自己红棕色的长发改变了颜色。
这对于一名精通幻术系的术士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紫色是一种神秘的颜色,在画师的笔下,它是玫瑰红和蔚蓝的混合,在诗人的诗歌中,它就是浓情中的忧郁,浪漫中的冷静。
但是,紫色又分很多种,有深的浅的,还有红紫蓝紫,而拜丝娜偏爱的则是玫瑰红的那种紫。
因为这是最美的,也是很难一见的晚霞的颜色,只有在风暴之月的傍晚才能看到。
拜丝娜控制着马儿小跑前进,她的双眼闪烁着微不可察的魔法灵光,精致的面容明**人,充满一种危险、挑逗而不自然的美。
“马背上的那位尊贵的女士,这边!走这边!”
身穿铠甲的卫兵注意到她,连忙用枪杆敲开挡路的人群,伸手兴奋地在原地蹦跳,“美丽的女士,请走这边,都给老子让开,你们这些塔夏国的人渣!”
“人渣说谁呢,你个乡巴佬卫兵!”
“婊子养的,你他妈染瘟疫了,嘴巴这么臭,让虱子把你活啃到死算了。”
“九层地狱的......”
遭到地域歧视的塔夏人纷纷咒骂出声,其他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也跟着起哄。
尽管场面一度失控,诡异的是,人群却纷纷为马背上的女术士让道,甚至还鞠躬行礼。
察觉到人群中的混乱,卫兵队长连忙带着一群下属赶了过来。
他脸色阴沉而愤怒,但一看到驱马而至的拜丝娜,他立刻涨红了脸,瞪大眼睛,张开嘴巴,然后深深地鞠了一躬。
“赞美诸神,让我遇到了一位尊贵美丽、优雅高贵的女士,我谦卑地欢迎您造访金羽城。”
卫兵队长不顾自己的手下被混乱的人群撞倒在地,他挺直背脊,目不转睛的盯着拜丝娜的面孔,热情地献着殷勤。
“鄙人听凭您的差遣,请问,我该如何为您效劳?您是否需要护送?或者向导?需要我为您找什么人吗?”
“谢谢,我来过这里,就不必麻烦你了。”拜丝娜递给卫兵队长一个迷人的微笑,驱马进城。
听到对方的回话,卫兵队长受宠若惊地露出傻乎乎的笑容。
当他猛然惊醒时,女术士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视线内。
豪宅、凉亭、谷仓、砖砌仓库、特色旅馆和市集摊位,酒馆、墓园和妓院,一座接着一座。
即使距离尚远,拜丝娜仍可听到闹市的喧嚣。
宽阔的林荫大道,蜿蜒的曲折小街,还有窄得无法容纳两人并肩通行的巷道。
这是一个繁华的城区,她望着视线所及之处,心想。
想到自己未来很有可能永久地落足此地,女术士惆怅地叹了口气。
至少这里没有龙首港咸湿的海风,没有巫师之城热风中裹挟的细沙,她在心中不停地安慰自己。
“哟!这不是尊贵的‘变色玫瑰’拜丝娜女士吗?”
这时,一道充满嘲弄的声音从女术士身后传来,一副整装待发的魔剑士蛇眼驾着摇头晃脑的黑马走了过来。
“不愧是你,刚进城,就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你知道吗,那群人看你的眼神,简直就像公狗盯着母狗。”
拜丝娜即使不回头,也知道这公鸭般的嗓音出自哪张贱嘴。
变色玫瑰,倒也算个不错的称呼,她心想。
她背叛了阿布雷拉城,背叛了巫师之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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