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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长眼的东西才一进门就被我一脚从二楼踢了出去,正好摔到丽书脚边。
她又惊又怒的抬头看向我。我把脸上的面具一掀,抱着光滑的手臂靠在门边,描着黑金色蔓纹眼角微挑:“妹妹怎么不进来,难道担心哥哥这张脸长得不对胃口?”
唇正红,脂正香,眉画柳梢芙蓉妆。
丽书从那之后就再不去花楼,只时不时在我房间外徘徊。
真正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第一次见面我就看出来了。
只是——我也不能真一直让自己老婆在外面打转。
一年之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
丽书很喜欢这个孩子,但那个时候情势也更加复杂紧张,丽书已经拥有一支当世不可小瞧的队伍,但是比起那些诸侯世家和本身就拥兵一方的豪强还差了许多。她考虑了很久,对我说“香君,你带着婕儿回娘家。本来你有孕的时候我想让你回去了,只是担心路途太远了。像我这样的小势力,现在大多歼灭的被歼灭,收编的被收编,迟早有人会把主意打到我头上。”
丽书出身不过是一个毫无背景的城守之家,两年多时间竟然能够发展成然让一方豪强忌惮的势力,在她这个年龄段已经不能用英杰来形容。她的性子虽然有些油滑散漫,骨子里却是个极认真固执的人,对自己的姐妹能够做到有情有义,对部下能够赏罚分明,看局势的目光虽然不能说是毒辣却也鲜有出错,最难能出色的却是在军略上,大方向从来没有出错过。
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的话——
“丽书,你的理想是什么?”想了很久,我低声问,“你是想做一方霸主,还是想登上那个最高的位置?”
丽书深深的望了我一眼:“……如果有那个机运,我为什么不能坐上那个位置?”说话的时候,她眼睛里满是狂妄的笑意,充满了自信和让人不能反驳的态度。
她走过来吻我,解开我的衣扣:“我是个贪心的人。我想要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最高的,最强的,最好的……香君,我以前虽然没有想过做皇帝,可是我不喜欢被人欺压的感觉,不喜欢向人低头的感觉。所以我要做人上人,我要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我要君临天下——香君,你说好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丽书这副对权势无限向往的狂热让我觉得她分外的亮眼,仿佛于万点星辰里只得这一轮明月。
这一刻,我真的沉沦了。
我考虑了很久很久,终于下了此生最重大的一个决定,也许同时是最错误的一个决定。
然而因果相连,后事种种,仿佛已然天定。
带赵婕返家前,我将丽书手上富裕的一点资金全部刮走了。丽书对于我要这么多钱也有些不解,但是还是顶住军中巨大的质疑压力,借口是让我筹备军粮让我把钱全部提走。
一年之后,丽书如我们事前约定的时间来到姬家。
我将一把全身乌黑裎亮的长弓交到她的手里:“这把弓叫天下。”
丽书立刻被这把外形与当世普通弓箭颇为不同的弓箭吸引住,目光落到弓内侧两个篆体的“天下”上。
我拉着丽书到城外试弓,丽书几年军旅也是弓马娴熟,一拉弦便表情微变察觉到与普通的弓箭不同,弯弓一射,箭如白芒而去,钉在了百米外的一棵柳树上。
丽书瞪大了眼睛:“这么远!”
我笑了笑,抬起自己手腕,对着柳树的方向一拍腕,瞬间三道银光飞出,钉在了那只长羽箭的周围,如同三星伴月。
丽书倒抽了一口气,盯着我手腕上袖箭,眼露惊骇。
“还有呢。”我拉着丽书到早就准备好的试验场地,示意我收下的两个徒弟:“鬼斧,神工,准备好了吗?”
我撕下两团小棉花塞到丽书的耳朵里,然后又塞了两个自己耳朵里。
鬼斧神工也挂上了耳塞,点燃了引线。
我引丽书去看炮弹落地的现场,饶的是丽书这般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伸手抱住她的腰:“你要天下,我就给你天下。”
为了避免火药的配方泄露,我对武器制作流程,数量和流向控制的十分严格,并且编造了许多谣言将这种武器的来源神化。
越来越多的人面对着丽书的强弓和炮火望风而逃。
赵婕五岁开始我便带着她跟着丽书四处转战,她的母亲既然将来注定不凡,她最好早点适应这种生活。我可不希望培养出一个金娇玉贵、头脑简单的二世祖出来。
虽然我在军事上的天赋不如丽书,但是前世看过的许多经典军事案例却可以供丽书参考。慢慢的丽书手下的军队越来越庞大,控制的城池原来越多,粮食和军械来源也不再匮乏,逐渐成为有实力问鼎九五的强势人选之一。
这本是好事,只是前来附庸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不断送来各式各样的年轻貌美的男子。有当着我面送的,也有背着我面送的,有直接送的,有是以联姻和提亲的名义。
丽书倒是狡猾,只说此事要和我商量,便将人往我这边一推。
我见丽书手下还有许多姐妹没有成婚,就将她们叫过来,自己挑选合眼的娶回去。当然这部分多只是身份普通的男子。那些本来就将丽书视为投资对象的大家族里送来的男子却是不容易如此打发了。从内心来说,他们并不将我一个小康之家出身的男人放在眼中,各自标榜着高贵的出身和不俗的才艺,如同一只只闪亮的孔雀在丽书面前争奇斗艳。
我给他们家族送了信,给她们两个选择,把她们的儿子或者弟弟之类完完整整的接回去,或者去掉身体的某一部分留在我身边。
“你就不怕落个狠毒的妒夫之名吗?赵将军这样的伟岸人物,怎么被你一个出身低微的男人独占!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我已经既不清楚有多少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这些世界上总有那对自己太有自信又不肯信邪的人。
我知道只要出手,这些男子代表的家族必然立刻会和丽书翻脸,所以特地挑了三个不太棘手,当着其他十几个贵公子的面下了手。
剩下十几个不用我催立刻就收拾行礼走人。
三个小家族,丽书应该应付的来。自从用了新武器后丽书总是嫌军费不够花,三个小家族的家产也够她挥霍一阵子了。
果然,三个月后丽书看着自己账本笑得很开心。我在一边用茶盖拨着茶叶,瞟一眼一边端着茶盘的脸色煞白的原“贵公子”现在的“贵公公”,心道:一群傻叉,一个想要当皇帝的女人,怎么会那么容易被所谓的美色的打动。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天下啊——她最喜欢的是这个天下啊!
你们能送她天下吗?
你们只是眼馋她的天下!
天子富有四海,在她的眼里,你们的东西都是她的,或即将都是她的。不娶你们家的男人就不给她帮助?
丽书最讨厌的是什么?
她最讨厌被人欺压,最讨厌对人低头!
丽书对我抬手就叫人阉了三个世家贵公子的行为一句话都没有问,只是有一次无意对我说:“最近还有世家送人来吗?军费有点紧。”
我白了她一眼:“你当那些世家都是白痴啊,她们还会给你借口抄她们的家吗?”
丽书有些失望地说:“也是啊。”
我继续说:“齐国又派使者来了,说若你肯将西北十六郡划给她们就出兵出钱扶持你。”
丽书面色一寒:“叫她们滚,不,直接砍了了事。”
我知道丽书是个民族观念极重的人,其他事情都有价钱可谈,唯面对入侵自己国家的人一点余地也没有。
后来世家们都明白了丽书财迷的心理,知道送钱比送美人更投丽书所好。
尽管如此,我还是挑了两个有经济头脑的小孩,略教一点现代的商业门道,让她们各选一个行业投钱进去。别人给的钱再多,不如自己赚得稳当。如此再加上丽书手下地盘还有一点税赋银子,丽书的钱就基本够用了。
“香君,再给我生个孩子吧。”丽书对我说。
“不生。”我没好气地说,一抖缰绳马跑了几步。
生赵婕的时候几乎要了我半条命。要不是看在她是我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凭她折腾我三天三夜的份上,就足够让我把她扔到荒野去喂狼。
“可是,我总不能只有婕儿一个孩子吧。”丽书笑眯眯地驱马跟上来,此刻嬉皮笑脸的模样哪有在她的将士面前的威严。
“婕儿总是一个人玩也很孤单。这次不论是妹妹还是弟弟给婕儿添一个伴也好。”
我想起前世家庭中多独生子女,确实也是孤单得紧。
“再等几年吧。”我叹了一口气,“一则现在情势还没有完全稳定。带着新生儿风险很大。再则,”我看着丽书道,“你将来是打算坐皇位的人。我一直都是把婕儿当成你唯一的继承人来培养的。若是有一个年纪相仿的妹妹,难保小的不会觉得不公平,婕儿对妹妹也难亲近。我不想看到两个孩子为了你的位置姐妹相残。如果婕儿成长到能够独挡一面的时候,再有个妹妹,就会避免很多纷争。”
丽书拉起我的手,神色温柔地看着我:“香君,我一直在想,能够娶你为夫,真是我一生的幸运。”
肉麻死了。我甩开她的手,别过头不理她。
丽书居然还嫌不够肉麻的说:“香君,你说为妻是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是最不要脸的女人!
我转身拉过丽书就亲了上去,伸手在她敏感处轻摸暗抚,听她呼吸声逐渐急促起来,忍不住伸手来抱我,才把她推开。
一抹嘴,舔了舔嘴唇,我意犹未尽地眨了下眼睛:“小妞,味道不错啊?”
丽书恼了,从马上飞身起来把我扑到一边的地上。
我伸手也抱住她,在花丛里一路滚过,笑得很大声。
两人不知道轧倒了多少花,丽书最终定住身形,骑坐在我的腰上,抬着下巴,用两只鼻孔看着我,笑得十分轻佻。
谁比谁淫荡啊!
我一拉丽书的外衫,她才发现自己的腰带竟然在刚刚就被解开了。我趁她愣神之际翻身将她压倒:“我要在上面。”
“一人一次。”丽书不甘示弱。
“好啊,只要一会你还有力气。”我伏下身,开始啃她的脖子。
在某些方面,丽书的表现比起五六十岁的老人更加沉稳,更加耐心。虽然她手上拥有精悍的军队,强大的武器,充足的财源,却懂得循序渐进,懂得稳扎稳打。打一地安抚一地,得一地民心。我原来预估不过五六年就可以结束的建国之战,她整整打十年之久。
她不称王,也不称皇。然而所到之处的百姓无不对她的到来欢欣鼓舞,因为丽书手下的地盘税赋只有其他地方的一半甚至还不到。当整个国家已经有七分掌控在丽书手中的时候,剩下的也渐渐放弃的挣扎,纷纷归附、效忠。
比如南夷十六族。
只是,也有不肯归附的。
西北的十几个郡县自举国内乱后一直被齐国趁机出兵控制,想回也回不得。
齐国向丽书递出橄榄枝失败后,先后又扶植了二三个势力与丽书作对,给丽书找了不少麻烦。丽书早就看她们不顺眼,这次下狠手打得她们落花流水。她并不像之前满足于将人打跑了,打降了了事。
那是屠杀。
丽书的军队所到之处只要发现齐国士兵,即便投降也会被杀掉。虽然这样使得齐国士兵的还击更加疯狂了,可是此时的丽书已经不是初出茅庐,这种程度的难度她再也不会放在眼里。
不过两个月,齐军望风而逃,丽书的人顺利接手西北十六郡。
站在国界上,丽书身后是效忠她的精锐大军,眼前是齐国惨淡的土地,嘴角满是轻蔑的微笑。
跟随军队而来的十六郡百姓爆发出压抑已久的欢呼:“赵将军万岁!赵将军万岁!”
响声震彻。
在这个时代,万岁是个需要谨慎使用的词。
但是丽书这次没有再开口让大家慎言,反而转过身,含笑欣然接受了百姓们的如海潮般扑来的敬意和拥护之声。
她身边的将领们敏感地发现她态度的转变,以前多次劝说丽书称王皆被她拒绝,现在却坦然的接受了。将领们毫不犹豫地纷纷下马,叩首跟着百姓们高呼:“万岁!万岁!”士兵们立刻也跟着跪了下来,高呼万岁。
丽书眼中笑意更盛。
她现在已经有这个资格了。
十五年了,离我和丽书第一次见面,离丽书拉起自己的班底已经十五年了。十五年,我们的足迹几乎踏遍了这块土地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攻下一个又一个城池,我们走过一村又一庄,冲锋,埋伏,游击,包围……无数的鲜血,无数的生死,无数的咆哮和呐喊,让我觉得这些在那一刻都变得好遥远,好模糊。
忽然感觉丽书拉起我的手,她笑容得意又自信:“香君——与我共享天下!”
她第一次在人前称我的真名,十五年来我一直是女装跟在她的身边。
当然,从今以后,已经没有必要了。
我忽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又似乎有些惆怅,但是喜悦的心情还是占了高峰。我也温柔的一笑:“好。”
不长眼的东西才一进门就被我一脚从二楼踢了出去,正好摔到丽书脚边。
她又惊又怒的抬头看向我。我把脸上的面具一掀,抱着光滑的手臂靠在门边,描着黑金色蔓纹眼角微挑:“妹妹怎么不进来,难道担心哥哥这张脸长得不对胃口?”
唇正红,脂正香,眉画柳梢芙蓉妆。
丽书从那之后就再不去花楼,只时不时在我房间外徘徊。
真正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第一次见面我就看出来了。
只是——我也不能真一直让自己老婆在外面打转。
一年之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
丽书很喜欢这个孩子,但那个时候情势也更加复杂紧张,丽书已经拥有一支当世不可小瞧的队伍,但是比起那些诸侯世家和本身就拥兵一方的豪强还差了许多。她考虑了很久,对我说“香君,你带着婕儿回娘家。本来你有孕的时候我想让你回去了,只是担心路途太远了。像我这样的小势力,现在大多歼灭的被歼灭,收编的被收编,迟早有人会把主意打到我头上。”
丽书出身不过是一个毫无背景的城守之家,两年多时间竟然能够发展成然让一方豪强忌惮的势力,在她这个年龄段已经不能用英杰来形容。她的性子虽然有些油滑散漫,骨子里却是个极认真固执的人,对自己的姐妹能够做到有情有义,对部下能够赏罚分明,看局势的目光虽然不能说是毒辣却也鲜有出错,最难能出色的却是在军略上,大方向从来没有出错过。
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的话——
“丽书,你的理想是什么?”想了很久,我低声问,“你是想做一方霸主,还是想登上那个最高的位置?”
丽书深深的望了我一眼:“……如果有那个机运,我为什么不能坐上那个位置?”说话的时候,她眼睛里满是狂妄的笑意,充满了自信和让人不能反驳的态度。
她走过来吻我,解开我的衣扣:“我是个贪心的人。我想要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最高的,最强的,最好的……香君,我以前虽然没有想过做皇帝,可是我不喜欢被人欺压的感觉,不喜欢向人低头的感觉。所以我要做人上人,我要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我要君临天下——香君,你说好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丽书这副对权势无限向往的狂热让我觉得她分外的亮眼,仿佛于万点星辰里只得这一轮明月。
这一刻,我真的沉沦了。
我考虑了很久很久,终于下了此生最重大的一个决定,也许同时是最错误的一个决定。
然而因果相连,后事种种,仿佛已然天定。
带赵婕返家前,我将丽书手上富裕的一点资金全部刮走了。丽书对于我要这么多钱也有些不解,但是还是顶住军中巨大的质疑压力,借口是让我筹备军粮让我把钱全部提走。
一年之后,丽书如我们事前约定的时间来到姬家。
我将一把全身乌黑裎亮的长弓交到她的手里:“这把弓叫天下。”
丽书立刻被这把外形与当世普通弓箭颇为不同的弓箭吸引住,目光落到弓内侧两个篆体的“天下”上。
我拉着丽书到城外试弓,丽书几年军旅也是弓马娴熟,一拉弦便表情微变察觉到与普通的弓箭不同,弯弓一射,箭如白芒而去,钉在了百米外的一棵柳树上。
丽书瞪大了眼睛:“这么远!”
我笑了笑,抬起自己手腕,对着柳树的方向一拍腕,瞬间三道银光飞出,钉在了那只长羽箭的周围,如同三星伴月。
丽书倒抽了一口气,盯着我手腕上袖箭,眼露惊骇。
“还有呢。”我拉着丽书到早就准备好的试验场地,示意我收下的两个徒弟:“鬼斧,神工,准备好了吗?”
我撕下两团小棉花塞到丽书的耳朵里,然后又塞了两个自己耳朵里。
鬼斧神工也挂上了耳塞,点燃了引线。
我引丽书去看炮弹落地的现场,饶的是丽书这般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半晌说不出话来。
我伸手抱住她的腰:“你要天下,我就给你天下。”
为了避免火药的配方泄露,我对武器制作流程,数量和流向控制的十分严格,并且编造了许多谣言将这种武器的来源神化。
越来越多的人面对着丽书的强弓和炮火望风而逃。
赵婕五岁开始我便带着她跟着丽书四处转战,她的母亲既然将来注定不凡,她最好早点适应这种生活。我可不希望培养出一个金娇玉贵、头脑简单的二世祖出来。
虽然我在军事上的天赋不如丽书,但是前世看过的许多经典军事案例却可以供丽书参考。慢慢的丽书手下的军队越来越庞大,控制的城池原来越多,粮食和军械来源也不再匮乏,逐渐成为有实力问鼎九五的强势人选之一。
这本是好事,只是前来附庸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不断送来各式各样的年轻貌美的男子。有当着我面送的,也有背着我面送的,有直接送的,有是以联姻和提亲的名义。
丽书倒是狡猾,只说此事要和我商量,便将人往我这边一推。
我见丽书手下还有许多姐妹没有成婚,就将她们叫过来,自己挑选合眼的娶回去。当然这部分多只是身份普通的男子。那些本来就将丽书视为投资对象的大家族里送来的男子却是不容易如此打发了。从内心来说,他们并不将我一个小康之家出身的男人放在眼中,各自标榜着高贵的出身和不俗的才艺,如同一只只闪亮的孔雀在丽书面前争奇斗艳。
我给他们家族送了信,给她们两个选择,把她们的儿子或者弟弟之类完完整整的接回去,或者去掉身体的某一部分留在我身边。
“你就不怕落个狠毒的妒夫之名吗?赵将军这样的伟岸人物,怎么被你一个出身低微的男人独占!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我已经既不清楚有多少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这些世界上总有那对自己太有自信又不肯信邪的人。
我知道只要出手,这些男子代表的家族必然立刻会和丽书翻脸,所以特地挑了三个不太棘手,当着其他十几个贵公子的面下了手。
剩下十几个不用我催立刻就收拾行礼走人。
三个小家族,丽书应该应付的来。自从用了新武器后丽书总是嫌军费不够花,三个小家族的家产也够她挥霍一阵子了。
果然,三个月后丽书看着自己账本笑得很开心。我在一边用茶盖拨着茶叶,瞟一眼一边端着茶盘的脸色煞白的原“贵公子”现在的“贵公公”,心道:一群傻叉,一个想要当皇帝的女人,怎么会那么容易被所谓的美色的打动。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天下啊——她最喜欢的是这个天下啊!
你们能送她天下吗?
你们只是眼馋她的天下!
天子富有四海,在她的眼里,你们的东西都是她的,或即将都是她的。不娶你们家的男人就不给她帮助?
丽书最讨厌的是什么?
她最讨厌被人欺压,最讨厌对人低头!
丽书对我抬手就叫人阉了三个世家贵公子的行为一句话都没有问,只是有一次无意对我说:“最近还有世家送人来吗?军费有点紧。”
我白了她一眼:“你当那些世家都是白痴啊,她们还会给你借口抄她们的家吗?”
丽书有些失望地说:“也是啊。”
我继续说:“齐国又派使者来了,说若你肯将西北十六郡划给她们就出兵出钱扶持你。”
丽书面色一寒:“叫她们滚,不,直接砍了了事。”
我知道丽书是个民族观念极重的人,其他事情都有价钱可谈,唯面对入侵自己国家的人一点余地也没有。
后来世家们都明白了丽书财迷的心理,知道送钱比送美人更投丽书所好。
尽管如此,我还是挑了两个有经济头脑的小孩,略教一点现代的商业门道,让她们各选一个行业投钱进去。别人给的钱再多,不如自己赚得稳当。如此再加上丽书手下地盘还有一点税赋银子,丽书的钱就基本够用了。
“香君,再给我生个孩子吧。”丽书对我说。
“不生。”我没好气地说,一抖缰绳马跑了几步。
生赵婕的时候几乎要了我半条命。要不是看在她是我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凭她折腾我三天三夜的份上,就足够让我把她扔到荒野去喂狼。
“可是,我总不能只有婕儿一个孩子吧。”丽书笑眯眯地驱马跟上来,此刻嬉皮笑脸的模样哪有在她的将士面前的威严。
“婕儿总是一个人玩也很孤单。这次不论是妹妹还是弟弟给婕儿添一个伴也好。”
我想起前世家庭中多独生子女,确实也是孤单得紧。
“再等几年吧。”我叹了一口气,“一则现在情势还没有完全稳定。带着新生儿风险很大。再则,”我看着丽书道,“你将来是打算坐皇位的人。我一直都是把婕儿当成你唯一的继承人来培养的。若是有一个年纪相仿的妹妹,难保小的不会觉得不公平,婕儿对妹妹也难亲近。我不想看到两个孩子为了你的位置姐妹相残。如果婕儿成长到能够独挡一面的时候,再有个妹妹,就会避免很多纷争。”
丽书拉起我的手,神色温柔地看着我:“香君,我一直在想,能够娶你为夫,真是我一生的幸运。”
肉麻死了。我甩开她的手,别过头不理她。
丽书居然还嫌不够肉麻的说:“香君,你说为妻是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是最不要脸的女人!
我转身拉过丽书就亲了上去,伸手在她敏感处轻摸暗抚,听她呼吸声逐渐急促起来,忍不住伸手来抱我,才把她推开。
一抹嘴,舔了舔嘴唇,我意犹未尽地眨了下眼睛:“小妞,味道不错啊?”
丽书恼了,从马上飞身起来把我扑到一边的地上。
我伸手也抱住她,在花丛里一路滚过,笑得很大声。
两人不知道轧倒了多少花,丽书最终定住身形,骑坐在我的腰上,抬着下巴,用两只鼻孔看着我,笑得十分轻佻。
谁比谁淫荡啊!
我一拉丽书的外衫,她才发现自己的腰带竟然在刚刚就被解开了。我趁她愣神之际翻身将她压倒:“我要在上面。”
“一人一次。”丽书不甘示弱。
“好啊,只要一会你还有力气。”我伏下身,开始啃她的脖子。
在某些方面,丽书的表现比起五六十岁的老人更加沉稳,更加耐心。虽然她手上拥有精悍的军队,强大的武器,充足的财源,却懂得循序渐进,懂得稳扎稳打。打一地安抚一地,得一地民心。我原来预估不过五六年就可以结束的建国之战,她整整打十年之久。
她不称王,也不称皇。然而所到之处的百姓无不对她的到来欢欣鼓舞,因为丽书手下的地盘税赋只有其他地方的一半甚至还不到。当整个国家已经有七分掌控在丽书手中的时候,剩下的也渐渐放弃的挣扎,纷纷归附、效忠。
比如南夷十六族。
只是,也有不肯归附的。
西北的十几个郡县自举国内乱后一直被齐国趁机出兵控制,想回也回不得。
齐国向丽书递出橄榄枝失败后,先后又扶植了二三个势力与丽书作对,给丽书找了不少麻烦。丽书早就看她们不顺眼,这次下狠手打得她们落花流水。她并不像之前满足于将人打跑了,打降了了事。
那是屠杀。
丽书的军队所到之处只要发现齐国士兵,即便投降也会被杀掉。虽然这样使得齐国士兵的还击更加疯狂了,可是此时的丽书已经不是初出茅庐,这种程度的难度她再也不会放在眼里。
不过两个月,齐军望风而逃,丽书的人顺利接手西北十六郡。
站在国界上,丽书身后是效忠她的精锐大军,眼前是齐国惨淡的土地,嘴角满是轻蔑的微笑。
跟随军队而来的十六郡百姓爆发出压抑已久的欢呼:“赵将军万岁!赵将军万岁!”
响声震彻。
在这个时代,万岁是个需要谨慎使用的词。
但是丽书这次没有再开口让大家慎言,反而转过身,含笑欣然接受了百姓们的如海潮般扑来的敬意和拥护之声。
她身边的将领们敏感地发现她态度的转变,以前多次劝说丽书称王皆被她拒绝,现在却坦然的接受了。将领们毫不犹豫地纷纷下马,叩首跟着百姓们高呼:“万岁!万岁!”士兵们立刻也跟着跪了下来,高呼万岁。
丽书眼中笑意更盛。
她现在已经有这个资格了。
十五年了,离我和丽书第一次见面,离丽书拉起自己的班底已经十五年了。十五年,我们的足迹几乎踏遍了这块土地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攻下一个又一个城池,我们走过一村又一庄,冲锋,埋伏,游击,包围……无数的鲜血,无数的生死,无数的咆哮和呐喊,让我觉得这些在那一刻都变得好遥远,好模糊。
忽然感觉丽书拉起我的手,她笑容得意又自信:“香君——与我共享天下!”
她第一次在人前称我的真名,十五年来我一直是女装跟在她的身边。
当然,从今以后,已经没有必要了。
我忽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又似乎有些惆怅,但是喜悦的心情还是占了高峰。我也温柔的一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