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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这个状态还是挺费精力的,在那之前,我们要确认你学到了哪里,你们,知晓达尔文的进化论吗?”
达尔文与达芬奇对视了一眼,随后点了点头。
伯利克颔首,拿起粉笔在背后的黑板上开始画起了一个双螺旋结构。
“它的名字叫做DNA,是掌控所有人类命运的东西。
它,以及它所包含的东西,支持着生命的基本构造和性能。储存着生命的种族、血型、孕育、生长、凋亡等过程的全部信息。
生物体的生、长、衰、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现象都与基因有关。它也是决定生命健康的内在因素。
生物的进化过程和生命过程的不同,就是因为DNA和基因运作轨迹不同所致。
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100多年后,基因研究的大门徐徐开启,进化论遭到基因的强力挑战。
在一个叫理查德·道金斯的家伙的锐利剖析下,进化的涵义突然变得令人不可思议的陌生。
道金斯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
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大千世界真正的统治者是构成我们身体的基因,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者的生存机器。
“人类(包括所有生物)除了是暂时幸存于世的机器之外,什么也不是,像汽车那样,是为他人的利益而前进。”道金斯这样认为。
所有生物的个体和群体就像是天空中聚合的云彩,转瞬即逝,而基因是永恒的。
它把每一个生命当作生存的机器,驱使着生命为自己服务。
当一个生命消失,它又转到另一个身上,所有生命的繁衍和演化,都是基因谋求自身生存的结果。
基因为达到生存的目的会不择手段。动物照料它的后代,从生物个体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种利他行为。
但是正是因为基因控制着这种行为,它才能通过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利他行为完成自身的复制,使其自身得以生存。
所有在生物个体角度看来明显是利他行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结果。
基因是如何面对生存竞争的呢?道金斯列举了大量的动物行为,生动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过博弈,不断建立更为完善的生存策略。
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
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只是把对手吃掉一种。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
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
看着面色逐渐严肃的两人,伯利克笑了笑。
“这是一个相当冷酷无情的进化故事,许多人在听到这个故事以后心中都产生过短暂的迷茫,如果人类只是承载基因的机器,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但我认为,正是生命的虚无才衬托出生活的可贵,经过几百亿年的沉睡之后,生命让我们睁开眼睛看到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星体,闪烁着绚丽的色彩,充满着勃勃的生机,并在阳光下度过我们短暂的一生,难道不是一种令人陶醉的享受吗?”
“动物或许是基因的奴隶,但人类不是。”
达芬奇看着伯利克道,“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些在人类当中确实存在,但也同样存在着打破这一切的人。
在所有动物中,也只有人类会站在无法击败的敌人面前,向它发起进攻。
人类之所以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就是因为我们克制住了本能,克制住了兽性,让人性凌驾于兽性之上。”
“你很聪明。”
伯利克点头道。
“人类之所与动物不同,就是因为我们大脑中的“智慧”,它不受基因操纵,并且使得人类拥有了自我。
而如今,智慧也将使得我们实现操纵基因的可能。”
伯利克转过头,继续在黑板上书写了起来。
“今天科学家对进化的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年在“贝格尔”号船上苦思冥想的青年达尔文所能想象的内容,但关于进化的思考仍没有停止。
基因有两个特点:一是能忠实地复制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
二是在繁衍后代上,基因能够“突变”和变异,当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的影响,后代的基因组会发生有害缺陷或突变。
绝大多数产生疾病,在特定的环境下有的会发生遗传。也称遗传病。在正常的条件下,生命会在遗传的基础上发生变异,这些变异是正常的变异。”
“这就是生物进化的本质。”达尔文低声轻喃,他的眼神略显迷离,“基因吗,真是神奇又美妙的东西啊。”
伯利克笑了笑,继续道,“但基因的异变不是那么容易产生的,在异变到某种程度的时候,会陷入停滞。
就比如人类,已经十万年没有产生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进化了,我们现在的大脑,跟十万年前的人类大脑其实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有这十万年间,一代又一代的人类所积攒的知识,我们之所以比他们聪明,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见识比他们广,知识,即智慧。
我们的基因被上了“锁”,让我们的身体存在了一个“极限”。
正常情况下,这种锁没有任何打开的可能,但直到某一物种的出现。”
“阿波菲斯。”达芬奇说。
“没错。”伯利克点头道,“来自地外的外星生命,也是导致人类文明灭亡的元凶,它的内部也存在基因,而且,不同于地球。
它的基因相当活跃,正常生命需要花上百万年的进化,它或许只需要几个月,甚至是几天,它没有基因锁,或者说,它的基因锁在相当遥远的地界。
我的改造技术技术也是基于此,将阿波菲斯的基因与人类的基因融合进行特定的编辑,让人类也拥有了这种不断进化的能力。
不断的进行力量锻炼,力量会越来越强大,将会远超人类的极限。
甚至,在基因编辑的同时,还可以融合进其余生物的基因特点,比如融合猎豹的基因,让人类的速度更快,融合巨熊的基因,让人类的力量更强亦或者嗅觉更加灵敏。”
“可以变身成熊跟猎豹?”达芬奇想起了那狼人。
“正常情况下,如果单单融合阿波菲斯,人类的进化是全方位的,只不过会因为锻炼方向的不同而有些许差距。
而融合动物基因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这种全方位进化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突出的方向。
朝着这个方向,借助着阿波菲斯基因不断进化的特点,你甚至可以比猎豹更快,比熊更加强壮。
正常情况下,可能会有形体上的变化,但总体还是人形。
不过,如果将动物基因编辑到形体基因上,可能会有大的形体变化,变成兽人,动物的利爪以及牙齿都是很独特的武器。
不过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将自己变成怪物,更何况数据还不会有太大提升。
在旧纪元时期一些科学家还研究出了在兽人与人之间自由转化的兽人化改造药剂。
这种基因改造剂可以让人类保持人形,又能在需要的时候变身成兽人应对战斗,不过也有缺陷,那就是人类姿态要远比兽人形态弱小的多,这就很危险。
而且,变身需要的时间太长了,敌人可不会等待你变身完成。
就实用性而言,兽化都不是最佳选择。。”
达芬奇点了点头。
“怎么编辑基因?”
达尔文激动的说,他感觉,一个新世界的大门正在向着他缓缓打开,一个只有神才能掌控的力量,正在向他开放。
那是,生物方向的绝对真理.....
维持这个状态还是挺费精力的,在那之前,我们要确认你学到了哪里,你们,知晓达尔文的进化论吗?”
达尔文与达芬奇对视了一眼,随后点了点头。
伯利克颔首,拿起粉笔在背后的黑板上开始画起了一个双螺旋结构。
“它的名字叫做DNA,是掌控所有人类命运的东西。
它,以及它所包含的东西,支持着生命的基本构造和性能。储存着生命的种族、血型、孕育、生长、凋亡等过程的全部信息。
生物体的生、长、衰、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现象都与基因有关。它也是决定生命健康的内在因素。
生物的进化过程和生命过程的不同,就是因为DNA和基因运作轨迹不同所致。
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100多年后,基因研究的大门徐徐开启,进化论遭到基因的强力挑战。
在一个叫理查德·道金斯的家伙的锐利剖析下,进化的涵义突然变得令人不可思议的陌生。
道金斯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
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大千世界真正的统治者是构成我们身体的基因,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者的生存机器。
“人类(包括所有生物)除了是暂时幸存于世的机器之外,什么也不是,像汽车那样,是为他人的利益而前进。”道金斯这样认为。
所有生物的个体和群体就像是天空中聚合的云彩,转瞬即逝,而基因是永恒的。
它把每一个生命当作生存的机器,驱使着生命为自己服务。
当一个生命消失,它又转到另一个身上,所有生命的繁衍和演化,都是基因谋求自身生存的结果。
基因为达到生存的目的会不择手段。动物照料它的后代,从生物个体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种利他行为。
但是正是因为基因控制着这种行为,它才能通过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利他行为完成自身的复制,使其自身得以生存。
所有在生物个体角度看来明显是利他行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结果。
基因是如何面对生存竞争的呢?道金斯列举了大量的动物行为,生动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过博弈,不断建立更为完善的生存策略。
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
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只是把对手吃掉一种。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
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
看着面色逐渐严肃的两人,伯利克笑了笑。
“这是一个相当冷酷无情的进化故事,许多人在听到这个故事以后心中都产生过短暂的迷茫,如果人类只是承载基因的机器,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但我认为,正是生命的虚无才衬托出生活的可贵,经过几百亿年的沉睡之后,生命让我们睁开眼睛看到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星体,闪烁着绚丽的色彩,充满着勃勃的生机,并在阳光下度过我们短暂的一生,难道不是一种令人陶醉的享受吗?”
“动物或许是基因的奴隶,但人类不是。”
达芬奇看着伯利克道,“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些在人类当中确实存在,但也同样存在着打破这一切的人。
在所有动物中,也只有人类会站在无法击败的敌人面前,向它发起进攻。
人类之所以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就是因为我们克制住了本能,克制住了兽性,让人性凌驾于兽性之上。”
“你很聪明。”
伯利克点头道。
“人类之所与动物不同,就是因为我们大脑中的“智慧”,它不受基因操纵,并且使得人类拥有了自我。
而如今,智慧也将使得我们实现操纵基因的可能。”
伯利克转过头,继续在黑板上书写了起来。
“今天科学家对进化的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年在“贝格尔”号船上苦思冥想的青年达尔文所能想象的内容,但关于进化的思考仍没有停止。
基因有两个特点:一是能忠实地复制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
二是在繁衍后代上,基因能够“突变”和变异,当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的影响,后代的基因组会发生有害缺陷或突变。
绝大多数产生疾病,在特定的环境下有的会发生遗传。也称遗传病。在正常的条件下,生命会在遗传的基础上发生变异,这些变异是正常的变异。”
“这就是生物进化的本质。”达尔文低声轻喃,他的眼神略显迷离,“基因吗,真是神奇又美妙的东西啊。”
伯利克笑了笑,继续道,“但基因的异变不是那么容易产生的,在异变到某种程度的时候,会陷入停滞。
就比如人类,已经十万年没有产生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进化了,我们现在的大脑,跟十万年前的人类大脑其实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有这十万年间,一代又一代的人类所积攒的知识,我们之所以比他们聪明,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见识比他们广,知识,即智慧。
我们的基因被上了“锁”,让我们的身体存在了一个“极限”。
正常情况下,这种锁没有任何打开的可能,但直到某一物种的出现。”
“阿波菲斯。”达芬奇说。
“没错。”伯利克点头道,“来自地外的外星生命,也是导致人类文明灭亡的元凶,它的内部也存在基因,而且,不同于地球。
它的基因相当活跃,正常生命需要花上百万年的进化,它或许只需要几个月,甚至是几天,它没有基因锁,或者说,它的基因锁在相当遥远的地界。
我的改造技术技术也是基于此,将阿波菲斯的基因与人类的基因融合进行特定的编辑,让人类也拥有了这种不断进化的能力。
不断的进行力量锻炼,力量会越来越强大,将会远超人类的极限。
甚至,在基因编辑的同时,还可以融合进其余生物的基因特点,比如融合猎豹的基因,让人类的速度更快,融合巨熊的基因,让人类的力量更强亦或者嗅觉更加灵敏。”
“可以变身成熊跟猎豹?”达芬奇想起了那狼人。
“正常情况下,如果单单融合阿波菲斯,人类的进化是全方位的,只不过会因为锻炼方向的不同而有些许差距。
而融合动物基因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这种全方位进化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突出的方向。
朝着这个方向,借助着阿波菲斯基因不断进化的特点,你甚至可以比猎豹更快,比熊更加强壮。
正常情况下,可能会有形体上的变化,但总体还是人形。
不过,如果将动物基因编辑到形体基因上,可能会有大的形体变化,变成兽人,动物的利爪以及牙齿都是很独特的武器。
不过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将自己变成怪物,更何况数据还不会有太大提升。
在旧纪元时期一些科学家还研究出了在兽人与人之间自由转化的兽人化改造药剂。
这种基因改造剂可以让人类保持人形,又能在需要的时候变身成兽人应对战斗,不过也有缺陷,那就是人类姿态要远比兽人形态弱小的多,这就很危险。
而且,变身需要的时间太长了,敌人可不会等待你变身完成。
就实用性而言,兽化都不是最佳选择。。”
达芬奇点了点头。
“怎么编辑基因?”
达尔文激动的说,他感觉,一个新世界的大门正在向着他缓缓打开,一个只有神才能掌控的力量,正在向他开放。
那是,生物方向的绝对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