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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他们,究竟是重生了,还是依然活在前世?
裴纪安恍惚,忽然被四周的声音惊醒。李朝歌将黑熊引走,皇帝身边终于腾出空地,一众侍从反应过来,一拥而上,纷纷保护着皇帝撤离。
裴纪安强行停止脑中乱麻一般的思绪,快步上前,保护皇帝撤退。
皇帝被人簇拥着,一边走,一边不住回头,问:“这位姑娘是……”
侍从们一起摇头,不光皇帝好奇,他们也很好奇。在今日之前,如果有人和他们说人可以徒手搏熊,他们必然是要笑掉大牙的。然而现在,这一切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们眼前。
非但可以只身和熊搏斗,甚至可以将熊推走。而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少女身上。
白千鹤蹲在树上,陷入对自己人生的怀疑。在此前二十多年,他一直觉得自己英俊潇洒,天赋尚可。他从小就是同龄人中进步最快的一个,他拳脚武功不错,轻功尤佳,所以,白千鹤一直很相信自己。但是现在,他开始动摇了。
李朝歌看着安安静静,漂漂亮亮,结果竟然能接住一头熊的攻击,并且硬生生将熊推走。这真的是一个人能实现的事情吗?
白千鹤回想从剑南到东都这一路,顿时感谢李朝歌不杀之恩。
李朝歌和黑熊缠斗,她余光留意到皇帝已经走远了,也就是说,她可以放开手脚攻击了。李朝歌顿时松了口气,动手不再瞻前顾后。不过,熊毕竟是丛林中没有天敌的存在,皮糙肉厚,力气极大,要命的是体重极其惊人。这只黑熊精生了神志,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打起来就格外难缠。
李朝歌一个人没法完全牵制黑熊,她需要帮手。秉着苦力不用白不用的原则,李朝歌没有客气,直接冲着白千鹤的藏身之处喊道:“别躲了,你下来帮我,我就不再抓你去大理寺。”
白千鹤确实没打算袖手旁观……不过,他听到李朝歌的交换条件,面容扭曲了片刻。
这个女子,连请人帮忙的理由都如此不落俗套。
白千鹤瞅准时机跳下树,借着冲力踹到黑熊脑袋上,一个翻身跃到空中,问:“你要我做什么?”
“缠住它。”
这个要求对白千鹤来说不成问题,他虽然学过拳脚功夫,但毕竟轻功才是专长。单打独斗白千鹤不行,但是牵制住黑熊,溜着它放风筝,白千鹤还是敢应承的。
白千鹤施展轻功,在树林里神出鬼没,时不时踹黑熊一脚。黑熊精被他骚扰的不胜其烦,没一会就暴躁得直咆哮。
李朝歌趁机将真气凝结在剑上,对准黑熊精脑袋而去。熊本来就皮糙肉厚,这只黑熊又是强化体力挂的,攻击它的身体、慢慢寻找命门太麻烦了,不如直接爆头。
只要把头打爆,无论什么妖物都该死了,简单又省事。
李朝歌趁着黑熊的视线被白千鹤吸引走,飞身而起,重重一剑击打在黑熊精头上。李朝歌的剑上灌注了真气,但依然没有刺穿黑熊精的皮毛,不过黑熊精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也不好受。
黑熊精出奇暴怒,咆哮着朝李朝歌冲来,用力挥来一掌。李朝歌没有硬接,她在极近的距离跳起身,一脚踩在黑熊精的前掌上,在黑熊精抓紧之前,顺着黑熊精挥掌的力道飞了出去。
黑熊力气极大,这一下将李朝歌送出很远,正好躲过黑熊的攻击。黑熊精发现自己被这个人利用了,又怒又气,嘶吼着追在李朝歌身后。可惜黑熊精身体庞大,怎么比得过李朝歌轻巧。她从容地在树上借力翻身,施施然从树梢上落下来。
降落时,她无意抬眼,正好看到对面一个人骑在马上,静静注视着她。
他身骑白马,一身白衣,握着缰绳,轻松又笔直地坐于鞍上。中间有枯叶飘落,两人视线相对,谁都没有说话。
明明不远处就是激烈的战场,可是对他来说,从容的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
李朝歌瞳孔剧烈收缩,连双脚踩在地上都没有察觉。她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他却带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熟悉感。
她十二岁时在屏山看到的那位仙人,以及前几天出现在黑森林的蒙面人,难道是他?
李朝歌太过震惊,一时都忘了她还在战斗。这时候地面上的石子轻微地颤动起来,白千鹤在后面崩溃大喊:“妹妹,你到底在做什么?我这里撑不住了!”
李朝歌回神,连忙反手竖起剑,到前面去帮白千鹤。李朝歌和白千鹤一个攻击,一个牵制,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双方都是身经百战的人,配合的紧密无间,没过多久,庞大的黑熊精就轰隆一声栽倒在地。
黑熊倒下后,白千鹤也力竭摔倒。太刺激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战斗。危险,但是也畅快!
李朝歌现在的功力毕竟不比前世,她的样子也有些狼狈。她一把擦掉自己脸侧的汗,目光定定看向刚才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他又消失了?
他到底真的存在,还是说只是她的幻觉呢?
李朝歌实在忍不住,用脚踢白千鹤的衣服,问:“喂,刚才骑马那个人,你能看到吗?”
白千鹤躺在地上,他懒得动弹,随口说:“能啊。这里站着这么大一只黑熊,他的马居然没有受惊,真是匹好马啊!”
李朝歌正皱着眉思索,听到白千鹤的话,又是气又是嫌:“你就关注这些东西?”
白千鹤哪能不知道李朝歌的意思。方才他们两人和黑熊搏斗,这个男子就在不远处,甚至他都没有下马。可是黑熊一心缠着他们,完全没有去攻击看起来更弱的白衣男子。
其实白千鹤也早早注意到此人了,他见男子闲庭信步,镇定自若,还以为自己见到了鬼。他一直忍着没说,没想到,李朝歌也能看到。
不是鬼,那就是人了。黑熊攻击他们却不去攻击白衣男子,要么是男子有独特的隐身术,要么是这个男子道行太高,远远超出黑熊。动物趋利避害,所以不敢去挑衅更强大的敌人。
无论哪一个解释,仔细想想都挺吓人。
白千鹤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再一次怀疑他的自我认知。
东都一个疑似走丢的公主,能徒手掰熊,围猎场上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世家公子,能把巨熊吓得不敢靠近。
朝廷竟然如此卧虎藏龙?难道官府多年来对江湖不闻不问,其实是手下留情?
李朝歌和白千鹤将熊放倒后,没一会,穿着红衣服的内侍过来了。内侍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巨熊,确定对方死透了之后,才如释重负地走过来:“这位姑娘,这位郎君,圣人请。”
白千鹤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看似吊儿郎当,实则立刻去观察李朝歌的表情。李朝歌收了剑,素着脸,轻轻点头:“好。”
李朝歌毫无反抗地跟着内侍走,白千鹤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起来,跟在李朝歌身后,打算去前面看看热闹。
李朝歌很快被带到李泽面前。皇帝身边被许多人围着,他看到李朝歌走来,还隔着很远就主动问:“是你杀了熊?”
李朝歌见到皇帝,手指都绷紧了。她全身紧绷,面上却冷冷淡淡点了下头:“对。不止是我,还有另一个人帮忙。”
皇帝了然,他虽然养尊处优,不通武功,但毕竟能看出来谁在刚才的战斗中出力最大。没有另一个人,她也能杀死黑熊,只不过时间耗得久些;但如果没有她,仅凭另一个男子,无论如何不能将黑熊放倒。
皇帝难得见武功这么强横的人,而这样惊人的武力,还出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皇帝好奇,随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籍贯何方,父母何人?观你面貌年纪并不大,为什么会有这么强悍的武功?”
李朝歌手指紧紧握着剑,因为太用力,指节都绷得发白。她停了一下,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声音,无波无动地说:“我从小走丢,不知道父母是谁,被一个侠客抚养着长大。我和养父居住在剑南道,便算是剑南人氏吧。”
从小走丢,剑南……皇帝听到这几个字,眸光动了动。他莫名严肃起来,仔细端详李朝歌的脸。刚才他就觉得面善,现在仔细看,果然更像了。
皇帝的声音不知不觉绷紧,问:“你何时走丢,今年多大?”
“老头子说捡到我的时候六岁,如今已过了十年,正好十六。。”
和朝歌一模一样,皇帝脸色变了,追问道:“那你可知你的姓名?”
李朝歌摇头:“不知道,只记得小时候似乎有人叫我朝哥,这些年老头子和其他人都喊我朝哥儿。”
安定公主走丢的信息公告天下,皇帝能听出来,其他人如何听不出来。许多随从、内侍露出怀疑之色,怎么会这么巧,圣人和天后来行宫散心,碰巧被野熊袭击,碰巧被人救驾,又碰巧这个人和安定公主有着一样的身世?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般圆满的巧合?
内侍近臣俱一脸怀疑,而皇帝却陷入骨肉思念中。他挥开随从,周围人一迭声唤“陛下”,皇帝不管不顾,执意走出保护圈,停在李朝歌面前,仔细地凝视她。
李朝歌脊背都紧绷起来。皇帝看了一会,眼角忽然湿润,抚手道:“像,太像了。”
脸颊和额头像年轻时的天后,流畅圆润,是大气的鹅蛋脸。而她的眼睛和鼻子,又带着李氏皇族的深邃。
李氏祖上有胡人血统,眉眼比一般人鲜明挺拔。她无疑继承了父母双方长相的长处,脸型流畅,皮肤细腻,眉眼却精致立体,鼻梁挺拔。尤其是她的眼睛,弧线优美,睫毛纤长,眼角微微上勾,美艳中掺着一股杀气。
李朝歌明知故问,茫然道:“怎么了?”
皇帝伸手擦掉眼角的泪,用力握住李朝歌的手,慨然道:“孩子,你并不是剑南人氏,也不叫朝哥儿。你出生在长安,你的名字,唤李朝歌。”
的他们,究竟是重生了,还是依然活在前世?
裴纪安恍惚,忽然被四周的声音惊醒。李朝歌将黑熊引走,皇帝身边终于腾出空地,一众侍从反应过来,一拥而上,纷纷保护着皇帝撤离。
裴纪安强行停止脑中乱麻一般的思绪,快步上前,保护皇帝撤退。
皇帝被人簇拥着,一边走,一边不住回头,问:“这位姑娘是……”
侍从们一起摇头,不光皇帝好奇,他们也很好奇。在今日之前,如果有人和他们说人可以徒手搏熊,他们必然是要笑掉大牙的。然而现在,这一切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他们眼前。
非但可以只身和熊搏斗,甚至可以将熊推走。而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一个少女身上。
白千鹤蹲在树上,陷入对自己人生的怀疑。在此前二十多年,他一直觉得自己英俊潇洒,天赋尚可。他从小就是同龄人中进步最快的一个,他拳脚武功不错,轻功尤佳,所以,白千鹤一直很相信自己。但是现在,他开始动摇了。
李朝歌看着安安静静,漂漂亮亮,结果竟然能接住一头熊的攻击,并且硬生生将熊推走。这真的是一个人能实现的事情吗?
白千鹤回想从剑南到东都这一路,顿时感谢李朝歌不杀之恩。
李朝歌和黑熊缠斗,她余光留意到皇帝已经走远了,也就是说,她可以放开手脚攻击了。李朝歌顿时松了口气,动手不再瞻前顾后。不过,熊毕竟是丛林中没有天敌的存在,皮糙肉厚,力气极大,要命的是体重极其惊人。这只黑熊精生了神志,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打起来就格外难缠。
李朝歌一个人没法完全牵制黑熊,她需要帮手。秉着苦力不用白不用的原则,李朝歌没有客气,直接冲着白千鹤的藏身之处喊道:“别躲了,你下来帮我,我就不再抓你去大理寺。”
白千鹤确实没打算袖手旁观……不过,他听到李朝歌的交换条件,面容扭曲了片刻。
这个女子,连请人帮忙的理由都如此不落俗套。
白千鹤瞅准时机跳下树,借着冲力踹到黑熊脑袋上,一个翻身跃到空中,问:“你要我做什么?”
“缠住它。”
这个要求对白千鹤来说不成问题,他虽然学过拳脚功夫,但毕竟轻功才是专长。单打独斗白千鹤不行,但是牵制住黑熊,溜着它放风筝,白千鹤还是敢应承的。
白千鹤施展轻功,在树林里神出鬼没,时不时踹黑熊一脚。黑熊精被他骚扰的不胜其烦,没一会就暴躁得直咆哮。
李朝歌趁机将真气凝结在剑上,对准黑熊精脑袋而去。熊本来就皮糙肉厚,这只黑熊又是强化体力挂的,攻击它的身体、慢慢寻找命门太麻烦了,不如直接爆头。
只要把头打爆,无论什么妖物都该死了,简单又省事。
李朝歌趁着黑熊的视线被白千鹤吸引走,飞身而起,重重一剑击打在黑熊精头上。李朝歌的剑上灌注了真气,但依然没有刺穿黑熊精的皮毛,不过黑熊精的脑袋被狠狠敲了一下,也不好受。
黑熊精出奇暴怒,咆哮着朝李朝歌冲来,用力挥来一掌。李朝歌没有硬接,她在极近的距离跳起身,一脚踩在黑熊精的前掌上,在黑熊精抓紧之前,顺着黑熊精挥掌的力道飞了出去。
黑熊力气极大,这一下将李朝歌送出很远,正好躲过黑熊的攻击。黑熊精发现自己被这个人利用了,又怒又气,嘶吼着追在李朝歌身后。可惜黑熊精身体庞大,怎么比得过李朝歌轻巧。她从容地在树上借力翻身,施施然从树梢上落下来。
降落时,她无意抬眼,正好看到对面一个人骑在马上,静静注视着她。
他身骑白马,一身白衣,握着缰绳,轻松又笔直地坐于鞍上。中间有枯叶飘落,两人视线相对,谁都没有说话。
明明不远处就是激烈的战场,可是对他来说,从容的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
李朝歌瞳孔剧烈收缩,连双脚踩在地上都没有察觉。她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他却带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熟悉感。
她十二岁时在屏山看到的那位仙人,以及前几天出现在黑森林的蒙面人,难道是他?
李朝歌太过震惊,一时都忘了她还在战斗。这时候地面上的石子轻微地颤动起来,白千鹤在后面崩溃大喊:“妹妹,你到底在做什么?我这里撑不住了!”
李朝歌回神,连忙反手竖起剑,到前面去帮白千鹤。李朝歌和白千鹤一个攻击,一个牵制,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双方都是身经百战的人,配合的紧密无间,没过多久,庞大的黑熊精就轰隆一声栽倒在地。
黑熊倒下后,白千鹤也力竭摔倒。太刺激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战斗。危险,但是也畅快!
李朝歌现在的功力毕竟不比前世,她的样子也有些狼狈。她一把擦掉自己脸侧的汗,目光定定看向刚才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他又消失了?
他到底真的存在,还是说只是她的幻觉呢?
李朝歌实在忍不住,用脚踢白千鹤的衣服,问:“喂,刚才骑马那个人,你能看到吗?”
白千鹤躺在地上,他懒得动弹,随口说:“能啊。这里站着这么大一只黑熊,他的马居然没有受惊,真是匹好马啊!”
李朝歌正皱着眉思索,听到白千鹤的话,又是气又是嫌:“你就关注这些东西?”
白千鹤哪能不知道李朝歌的意思。方才他们两人和黑熊搏斗,这个男子就在不远处,甚至他都没有下马。可是黑熊一心缠着他们,完全没有去攻击看起来更弱的白衣男子。
其实白千鹤也早早注意到此人了,他见男子闲庭信步,镇定自若,还以为自己见到了鬼。他一直忍着没说,没想到,李朝歌也能看到。
不是鬼,那就是人了。黑熊攻击他们却不去攻击白衣男子,要么是男子有独特的隐身术,要么是这个男子道行太高,远远超出黑熊。动物趋利避害,所以不敢去挑衅更强大的敌人。
无论哪一个解释,仔细想想都挺吓人。
白千鹤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再一次怀疑他的自我认知。
东都一个疑似走丢的公主,能徒手掰熊,围猎场上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世家公子,能把巨熊吓得不敢靠近。
朝廷竟然如此卧虎藏龙?难道官府多年来对江湖不闻不问,其实是手下留情?
李朝歌和白千鹤将熊放倒后,没一会,穿着红衣服的内侍过来了。内侍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巨熊,确定对方死透了之后,才如释重负地走过来:“这位姑娘,这位郎君,圣人请。”
白千鹤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看似吊儿郎当,实则立刻去观察李朝歌的表情。李朝歌收了剑,素着脸,轻轻点头:“好。”
李朝歌毫无反抗地跟着内侍走,白千鹤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起来,跟在李朝歌身后,打算去前面看看热闹。
李朝歌很快被带到李泽面前。皇帝身边被许多人围着,他看到李朝歌走来,还隔着很远就主动问:“是你杀了熊?”
李朝歌见到皇帝,手指都绷紧了。她全身紧绷,面上却冷冷淡淡点了下头:“对。不止是我,还有另一个人帮忙。”
皇帝了然,他虽然养尊处优,不通武功,但毕竟能看出来谁在刚才的战斗中出力最大。没有另一个人,她也能杀死黑熊,只不过时间耗得久些;但如果没有她,仅凭另一个男子,无论如何不能将黑熊放倒。
皇帝难得见武功这么强横的人,而这样惊人的武力,还出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皇帝好奇,随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籍贯何方,父母何人?观你面貌年纪并不大,为什么会有这么强悍的武功?”
李朝歌手指紧紧握着剑,因为太用力,指节都绷得发白。她停了一下,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声音,无波无动地说:“我从小走丢,不知道父母是谁,被一个侠客抚养着长大。我和养父居住在剑南道,便算是剑南人氏吧。”
从小走丢,剑南……皇帝听到这几个字,眸光动了动。他莫名严肃起来,仔细端详李朝歌的脸。刚才他就觉得面善,现在仔细看,果然更像了。
皇帝的声音不知不觉绷紧,问:“你何时走丢,今年多大?”
“老头子说捡到我的时候六岁,如今已过了十年,正好十六。。”
和朝歌一模一样,皇帝脸色变了,追问道:“那你可知你的姓名?”
李朝歌摇头:“不知道,只记得小时候似乎有人叫我朝哥,这些年老头子和其他人都喊我朝哥儿。”
安定公主走丢的信息公告天下,皇帝能听出来,其他人如何听不出来。许多随从、内侍露出怀疑之色,怎么会这么巧,圣人和天后来行宫散心,碰巧被野熊袭击,碰巧被人救驾,又碰巧这个人和安定公主有着一样的身世?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般圆满的巧合?
内侍近臣俱一脸怀疑,而皇帝却陷入骨肉思念中。他挥开随从,周围人一迭声唤“陛下”,皇帝不管不顾,执意走出保护圈,停在李朝歌面前,仔细地凝视她。
李朝歌脊背都紧绷起来。皇帝看了一会,眼角忽然湿润,抚手道:“像,太像了。”
脸颊和额头像年轻时的天后,流畅圆润,是大气的鹅蛋脸。而她的眼睛和鼻子,又带着李氏皇族的深邃。
李氏祖上有胡人血统,眉眼比一般人鲜明挺拔。她无疑继承了父母双方长相的长处,脸型流畅,皮肤细腻,眉眼却精致立体,鼻梁挺拔。尤其是她的眼睛,弧线优美,睫毛纤长,眼角微微上勾,美艳中掺着一股杀气。
李朝歌明知故问,茫然道:“怎么了?”
皇帝伸手擦掉眼角的泪,用力握住李朝歌的手,慨然道:“孩子,你并不是剑南人氏,也不叫朝哥儿。你出生在长安,你的名字,唤李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