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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歌左右看了看,轻声道:“等一个人。”
等人?白千鹤挑眉,越发好奇:“等谁?”
李朝歌没有回答,她的视线落向另外一边,用眼神示意道:“他来了。”
白千鹤回头,黑沉沉的的街道中,缓缓走来一个人影。他身形高大,肩膀宽阔,手臂尤其粗壮,隔着这么远都能看到他的肌肉线条。白千鹤身为江湖人士,惯了彪形大汉,此刻都不由紧绷起来。
光看着就让人心生压迫。这个人一拳头下去,那可了不得。
李朝歌对周劭点点头,说:“你来了,这是白千鹤,一会和我们一起行动。白千鹤,这是周劭。”
李朝歌刚把周劭从牢里捞出来,他原来的衣服破破烂烂,不适合上街行动,所以李朝歌给他找了身短打衣服,让他自己找地方换好,然后来北市南门和她会合。
李朝歌压根不担心周劭逃跑,好歹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不至于做这种没皮没脸的事。何况,就算周劭能跑,他的妻子荀思瑜也跑不了。
李朝歌知道周劭,还是前世翻阅卷宗时,在永徽二十二年的志异录上看到的。那时候周劭已经死了,可是录中记载,行刑时,周劭不知道看到了么,突然挣脱枷锁,打伤了数十个士兵,执着地想要冲出去。武军快赶来,警告无果后,武军下令放箭,周劭被万箭穿心而死。曾经叱咤风云的匪盗大当家,就这样仓促又狼狈地死于东都刑场。
李朝歌后来查访,得知那日周劭突然发狂,是因为他的妻子荀思瑜来了。荀思瑜不知怎么得知了他的消息,千迢迢赶来刑场。周劭大概想最后和荀思瑜说一句话,可惜,这一句话终究没说成,他被朝廷军当着荀思瑜的面射杀,之后没多久,荀思瑜亦郁郁而终。
李朝歌当时颇为唏嘘,因为这件事,她还特意去查了周劭的入狱原因,得知他之所以被判斩首,是因为杀了朝廷官员的儿子。自古民告官都要重罚,何况他直接杀了官员的儿子,所以,周劭毫无悬念被判了死刑,秋后问斩。
然而他杀人,却是因为那个官家子弟手脚不干净,几次调戏他的妻子,后面还派人将荀思瑜迷晕,意图染指。要不是周劭回来得及时,根本不敢想象会发生么。
周劭安顿好荀思瑜,给荀思瑜写了和离书,远远送回娘家后,便重新拿起尘封的刀,闯进酒楼,活活打死了刺史之子。再然后,就是卷宗记录的事情了。
李朝歌前世就很惋惜这个人,今生重生时,周劭还没有死,正巧李朝歌也缺人手,便去寺狱里提走了周劭。
李朝歌给白千鹤和周劭简单做了介绍。白千鹤和周劭彼此打量对方,心各自怀着警惕,等听到对方的名字后,两人都露出惊讶、恍然、怀疑之色。
惊讶是对于眼前人,恍然是对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怀疑,则是对着李朝歌。
他们两人虽然从未见,但彼此都听说对方名号。李朝歌不惜起复前科累累的杀人重犯周劭,还招来了江湖上臭名昭著的偷白千鹤,她此举无异于与虎谋皮,引狼入室,她到底想做么?
李朝歌清咳一声,将这两人的注意力吸引回来后,利落说道:“事态紧急,没时间寒暄,我们便长话短说,直接进入正题吧。我今日叫你们来,是为了一桩异事。东都城里的妖怪,你们都听说了吧?”
周劭面无表情,他刚刚从地牢出来,别说妖怪,就算改朝换代他也不知道。李朝歌体谅周劭情况特殊,没有强求,她将视线转向白千鹤,没想到,白千鹤也对她摇头。
白千鹤甚至有些好奇地问:“有妖怪?”
李朝歌皱眉,怀疑地扫了白千鹤一眼:“你这几日不是一直在东都吗,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白千鹤无辜地摊手:“这半个月我忙着赏酒赏美人,哪有空打听其他事?洛阳怎么了?”
李朝歌想到她是在北找到的白千鹤,一时颇为无语。她叹了口气,说道:“正好,一起说了吧。今年的春闱即将开始,然而这几日,东都里却冒出来一个妖怪,喜好深夜行凶,食人脑髓,而且专挑读书人下手。”
李朝歌说着扫了眼白千鹤,道:“对,就是你这种文弱又好色的小白脸。”
白千鹤摸了摸自己的脸,咋舌道:“此说来,这是个女妖精?”
“说不上妖精,只是一只小小的魅罢了。”李朝歌面色冷静,明明声音没多高,可是咬字清晰,语气果决,充满了说一不二的领导气场,“科举在即,每个学子都是国家的财富,不容有失。我们的任务,便是杀了这只妖魅,稳定民心,并保证科举顺利进行。你们可有疑问?”
周劭没说话,白千鹤弱弱举起手,问:“我有。它为什么吃人脑子?”
李朝歌说:“天地造万物,妖魔鬼怪,飞禽走兽,皆存于世,而造化独钟人。世间唯有人生而有灵,妖兽修行多年才能生出意识,然而想要正成精,却需要开启灵智。开启灵智的方法有多,大部分妖物是自己修炼,但也有些心术不正的妖怪,想要走捷径。”
白千鹤露出些了悟之色,李朝歌点头,说:“没错,正是吃人。天下灵气集中于人,而人的灵气,又集中于脑。读书人有才气,吃了这些人的脑子,可以助他们快速进化,尽快开启灵智。”
白千鹤懂了,反问道:“也就是说,这只妖魅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像人?”
“是。”李朝歌颔首,“它已经吃了五个人的脑子,能力进步很快。几日前它还只能偷偷摸摸下手,昨夜便能同时吸食两个人的脑子,并且一个是偷袭,另一个是强攻。它尝到了甜头,接下来必然不甘心收手,今夜,它多半还会行动。”
周劭听明白了,他活动活动手腕,说道:“一只妖而已,杀了就行了,哪容它猖狂?它在哪儿?”
“这正是问题所在。”李朝歌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不知它原型是什么,但是看前几例案子,它应当是擅长隐藏、变形那一类的妖魅。它只在深夜行动,尤擅伪装,并不好捉拿。但是相应的,擅长魅惑的妖怪,攻击力都不会高,所以我们只要找到它,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随着李朝歌说话,白千鹤不住点头,颇有大开眼界之感。他之前只和江湖人来往,功夫高低过两招就知,还从没接触这些妖魔鬼怪。他正稀奇着,忽然发觉李朝歌将目光投向他。白千鹤挑眉,莫名觉得不对劲:“你为什么这样看我?”
李朝歌从上而下扫过白千鹤,实点评道:“才气不足,胜在足够小白脸,短时间装读书人应该可以。就你吧,你来当诱饵,周劭埋伏,我在高处支援。若遇到妖怪,立刻示警,我来救你。”
白千鹤都来不及反对,李朝歌已经拍板:“好了,就这样说定了。走吧,去洛河,河边是杀人藏尸的最佳场所,容易勾引妖怪出来。”
李朝歌说着就要走,周劭亦闷不吭声跟上,一眨眼就只剩白千鹤站在原地。白千鹤慌了,连忙道:“等等,我没说同意啊!你们怎么连计划都安排好了?”
李朝歌倏地回头,目露凶光,恶狠狠示意白千鹤闭嘴。然而还是太迟了,白千鹤的声音吸引了执金吾,快街道边便传来马蹄声:“何人在此喧哗?”
李朝歌左右看了看,轻声道:“等一个人。”
等人?白千鹤挑眉,越发好奇:“等谁?”
李朝歌没有回答,她的视线落向另外一边,用眼神示意道:“他来了。”
白千鹤回头,黑沉沉的的街道中,缓缓走来一个人影。他身形高大,肩膀宽阔,手臂尤其粗壮,隔着这么远都能看到他的肌肉线条。白千鹤身为江湖人士,惯了彪形大汉,此刻都不由紧绷起来。
光看着就让人心生压迫。这个人一拳头下去,那可了不得。
李朝歌对周劭点点头,说:“你来了,这是白千鹤,一会和我们一起行动。白千鹤,这是周劭。”
李朝歌刚把周劭从牢里捞出来,他原来的衣服破破烂烂,不适合上街行动,所以李朝歌给他找了身短打衣服,让他自己找地方换好,然后来北市南门和她会合。
李朝歌压根不担心周劭逃跑,好歹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不至于做这种没皮没脸的事。何况,就算周劭能跑,他的妻子荀思瑜也跑不了。
李朝歌知道周劭,还是前世翻阅卷宗时,在永徽二十二年的志异录上看到的。那时候周劭已经死了,可是录中记载,行刑时,周劭不知道看到了么,突然挣脱枷锁,打伤了数十个士兵,执着地想要冲出去。武军快赶来,警告无果后,武军下令放箭,周劭被万箭穿心而死。曾经叱咤风云的匪盗大当家,就这样仓促又狼狈地死于东都刑场。
李朝歌后来查访,得知那日周劭突然发狂,是因为他的妻子荀思瑜来了。荀思瑜不知怎么得知了他的消息,千迢迢赶来刑场。周劭大概想最后和荀思瑜说一句话,可惜,这一句话终究没说成,他被朝廷军当着荀思瑜的面射杀,之后没多久,荀思瑜亦郁郁而终。
李朝歌当时颇为唏嘘,因为这件事,她还特意去查了周劭的入狱原因,得知他之所以被判斩首,是因为杀了朝廷官员的儿子。自古民告官都要重罚,何况他直接杀了官员的儿子,所以,周劭毫无悬念被判了死刑,秋后问斩。
然而他杀人,却是因为那个官家子弟手脚不干净,几次调戏他的妻子,后面还派人将荀思瑜迷晕,意图染指。要不是周劭回来得及时,根本不敢想象会发生么。
周劭安顿好荀思瑜,给荀思瑜写了和离书,远远送回娘家后,便重新拿起尘封的刀,闯进酒楼,活活打死了刺史之子。再然后,就是卷宗记录的事情了。
李朝歌前世就很惋惜这个人,今生重生时,周劭还没有死,正巧李朝歌也缺人手,便去寺狱里提走了周劭。
李朝歌给白千鹤和周劭简单做了介绍。白千鹤和周劭彼此打量对方,心各自怀着警惕,等听到对方的名字后,两人都露出惊讶、恍然、怀疑之色。
惊讶是对于眼前人,恍然是对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怀疑,则是对着李朝歌。
他们两人虽然从未见,但彼此都听说对方名号。李朝歌不惜起复前科累累的杀人重犯周劭,还招来了江湖上臭名昭著的偷白千鹤,她此举无异于与虎谋皮,引狼入室,她到底想做么?
李朝歌清咳一声,将这两人的注意力吸引回来后,利落说道:“事态紧急,没时间寒暄,我们便长话短说,直接进入正题吧。我今日叫你们来,是为了一桩异事。东都城里的妖怪,你们都听说了吧?”
周劭面无表情,他刚刚从地牢出来,别说妖怪,就算改朝换代他也不知道。李朝歌体谅周劭情况特殊,没有强求,她将视线转向白千鹤,没想到,白千鹤也对她摇头。
白千鹤甚至有些好奇地问:“有妖怪?”
李朝歌皱眉,怀疑地扫了白千鹤一眼:“你这几日不是一直在东都吗,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
白千鹤无辜地摊手:“这半个月我忙着赏酒赏美人,哪有空打听其他事?洛阳怎么了?”
李朝歌想到她是在北找到的白千鹤,一时颇为无语。她叹了口气,说道:“正好,一起说了吧。今年的春闱即将开始,然而这几日,东都里却冒出来一个妖怪,喜好深夜行凶,食人脑髓,而且专挑读书人下手。”
李朝歌说着扫了眼白千鹤,道:“对,就是你这种文弱又好色的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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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劭没说话,白千鹤弱弱举起手,问:“我有。它为什么吃人脑子?”
李朝歌说:“天地造万物,妖魔鬼怪,飞禽走兽,皆存于世,而造化独钟人。世间唯有人生而有灵,妖兽修行多年才能生出意识,然而想要正成精,却需要开启灵智。开启灵智的方法有多,大部分妖物是自己修炼,但也有些心术不正的妖怪,想要走捷径。”
白千鹤露出些了悟之色,李朝歌点头,说:“没错,正是吃人。天下灵气集中于人,而人的灵气,又集中于脑。读书人有才气,吃了这些人的脑子,可以助他们快速进化,尽快开启灵智。”
白千鹤懂了,反问道:“也就是说,这只妖魅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像人?”
“是。”李朝歌颔首,“它已经吃了五个人的脑子,能力进步很快。几日前它还只能偷偷摸摸下手,昨夜便能同时吸食两个人的脑子,并且一个是偷袭,另一个是强攻。它尝到了甜头,接下来必然不甘心收手,今夜,它多半还会行动。”
周劭听明白了,他活动活动手腕,说道:“一只妖而已,杀了就行了,哪容它猖狂?它在哪儿?”
“这正是问题所在。”李朝歌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不知它原型是什么,但是看前几例案子,它应当是擅长隐藏、变形那一类的妖魅。它只在深夜行动,尤擅伪装,并不好捉拿。但是相应的,擅长魅惑的妖怪,攻击力都不会高,所以我们只要找到它,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随着李朝歌说话,白千鹤不住点头,颇有大开眼界之感。他之前只和江湖人来往,功夫高低过两招就知,还从没接触这些妖魔鬼怪。他正稀奇着,忽然发觉李朝歌将目光投向他。白千鹤挑眉,莫名觉得不对劲:“你为什么这样看我?”
李朝歌从上而下扫过白千鹤,实点评道:“才气不足,胜在足够小白脸,短时间装读书人应该可以。就你吧,你来当诱饵,周劭埋伏,我在高处支援。若遇到妖怪,立刻示警,我来救你。”
白千鹤都来不及反对,李朝歌已经拍板:“好了,就这样说定了。走吧,去洛河,河边是杀人藏尸的最佳场所,容易勾引妖怪出来。”
李朝歌说着就要走,周劭亦闷不吭声跟上,一眨眼就只剩白千鹤站在原地。白千鹤慌了,连忙道:“等等,我没说同意啊!你们怎么连计划都安排好了?”
李朝歌倏地回头,目露凶光,恶狠狠示意白千鹤闭嘴。然而还是太迟了,白千鹤的声音吸引了执金吾,快街道边便传来马蹄声:“何人在此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