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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早起来过,霍启明不想错过今日清晨。
没想到在走廊中遇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白歌同学?好巧,没想到你也起来的这么早?”
“啊,霍同学,早,你也醒了呀。”
白歌看上去有些惊慌,但她见过大风大浪,很快就平复下来,只是望向霍启明的脸眼中闪过痴迷。
“如果没有什么事,陪我走走,去露台吹吹风,好吗?”
霍启明思索两秒,点头答道:“正好我也想要呼吸新鲜空气,白歌同学,那就一起吧。”
路上。
霍启明皱起眉头,察觉到身边的女孩有心事。
霍启明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正好相反,他对绝大部分女生都很冷淡,表面功夫很足,时刻挂着公式化微笑,可内心却总是拒人千里之外。
老爸霍元甲就曾评价过他太高冷,表面上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实际上从来没有付出过真心。
高中三年,也只交到一个朋友。
柳长河。
(这还是他自以为的)。
对于古舟、陈讯杰、杨凡三位室友,霍启明感觉很不错,但也仅限于此,表面上看去与他们关系很融洽,实际上内心却始终保持一段距离。
当然,四人总共才认识一个多月,这也是在所难免的。
随着时间推移。
霍启明也会试着接受他们。
就像接受自己在红星重点高中唯一的男性朋友柳长河。
所以这次,他也没有打算多管白歌的闲事。
因为在霍启明看来这和自己毫无关系。
很快两人来到露台,感受微凉的晨风吹拂,霍启明眯起眼睛,享受天地无声的宁静。
白歌看去,眼中又流露出痴迷,忽然开口说:“我是一个拜金女!”
霍启明没有说话。
“我真的很喜欢钱,真的,我喜欢挎lv的包,喜欢用香奈儿的香水,喜欢穿巴黎世家的名牌,我曾经一度认为,有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幸福,我也很不甘,凭什么那些含着金钥匙长大的豪门千金,才出生就能拥有一切……开最贵的车,穿最好的衣服,坐拥最庞大的财富……就像你那位高中同学。”
没有撕心裂肺,白歌只是用最平静的语气述说。
霍启明依旧没有说话。
“我这一生,给自己定下过三个目标,一:嫁入豪门,不是有几千万几亿的那种土豪,而是真正有上千亿资产的豪门,为这个,我的身子没有让任何男人碰过,不是有多怜爱自己,只是想让它更值钱而已,二:生儿子,嫁入豪门就能够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了?错,那只是一张凭证,只有儿子,才能让自己真正在豪门立足。”
白歌说了很多,停顿两秒,缓解一下沙哑的喉咙。
霍启明依旧公式化微笑。
因为他心中并没有多少感触。
“三:敛财,真正的敛财,把豪门的财政大权夺过来,紧攥在手中,只有那样,这份荣华富贵才会真正是自己拥有的。”
往日说起这些话时,白歌眼中,总会燃烧起欲望之野火,可这回却没有,从始至终都很平静。
霍启明犹豫许久,还是破例开口一回。“钱,真的那么重要吗?不懂,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但是,我不会对你的追求做出评价,因为作为外人,我没有这个资格。”
白歌有些诧异,以往那些男人听到这话,都会长篇大论,说什么‘这个世界并非金钱最重要’,‘金钱买不来幸福’,‘做人不能被钱迷失了双眼’之类的。
像这样干脆利落,坦荡说‘我没有资格评价’,还真一个没有。
“霍同学,二十年人生中,我对于拜金的信念从来没有动摇过,金钱就是一切,有钱才是幸福,这是我的信念,不过从遇到你,我明悟了,原来有些事物确实是金钱无法买到的。”
白歌忽然凑过来,‘盯’霍启明脸,对于36e大凶器差点被蹭上毫不在意,“果然很帅,如果在金钱与你中间做选择,我会毫不犹豫选择你。”
“为什么?”霍启明感到奇怪。
白鸽毫不犹豫回答。“因为你的帅,纵然全世界财富都聚集在一起,都不及万一。”
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早起来过,霍启明不想错过今日清晨。
没想到在走廊中遇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白歌同学?好巧,没想到你也起来的这么早?”
“啊,霍同学,早,你也醒了呀。”
白歌看上去有些惊慌,但她见过大风大浪,很快就平复下来,只是望向霍启明的脸眼中闪过痴迷。
“如果没有什么事,陪我走走,去露台吹吹风,好吗?”
霍启明思索两秒,点头答道:“正好我也想要呼吸新鲜空气,白歌同学,那就一起吧。”
路上。
霍启明皱起眉头,察觉到身边的女孩有心事。
霍启明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正好相反,他对绝大部分女生都很冷淡,表面功夫很足,时刻挂着公式化微笑,可内心却总是拒人千里之外。
老爸霍元甲就曾评价过他太高冷,表面上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实际上从来没有付出过真心。
高中三年,也只交到一个朋友。
柳长河。
(这还是他自以为的)。
对于古舟、陈讯杰、杨凡三位室友,霍启明感觉很不错,但也仅限于此,表面上看去与他们关系很融洽,实际上内心却始终保持一段距离。
当然,四人总共才认识一个多月,这也是在所难免的。
随着时间推移。
霍启明也会试着接受他们。
就像接受自己在红星重点高中唯一的男性朋友柳长河。
所以这次,他也没有打算多管白歌的闲事。
因为在霍启明看来这和自己毫无关系。
很快两人来到露台,感受微凉的晨风吹拂,霍启明眯起眼睛,享受天地无声的宁静。
白歌看去,眼中又流露出痴迷,忽然开口说:“我是一个拜金女!”
霍启明没有说话。
“我真的很喜欢钱,真的,我喜欢挎lv的包,喜欢用香奈儿的香水,喜欢穿巴黎世家的名牌,我曾经一度认为,有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幸福,我也很不甘,凭什么那些含着金钥匙长大的豪门千金,才出生就能拥有一切……开最贵的车,穿最好的衣服,坐拥最庞大的财富……就像你那位高中同学。”
没有撕心裂肺,白歌只是用最平静的语气述说。
霍启明依旧没有说话。
“我这一生,给自己定下过三个目标,一:嫁入豪门,不是有几千万几亿的那种土豪,而是真正有上千亿资产的豪门,为这个,我的身子没有让任何男人碰过,不是有多怜爱自己,只是想让它更值钱而已,二:生儿子,嫁入豪门就能够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了?错,那只是一张凭证,只有儿子,才能让自己真正在豪门立足。”
白歌说了很多,停顿两秒,缓解一下沙哑的喉咙。
霍启明依旧公式化微笑。
因为他心中并没有多少感触。
“三:敛财,真正的敛财,把豪门的财政大权夺过来,紧攥在手中,只有那样,这份荣华富贵才会真正是自己拥有的。”
往日说起这些话时,白歌眼中,总会燃烧起欲望之野火,可这回却没有,从始至终都很平静。
霍启明犹豫许久,还是破例开口一回。“钱,真的那么重要吗?不懂,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但是,我不会对你的追求做出评价,因为作为外人,我没有这个资格。”
白歌有些诧异,以往那些男人听到这话,都会长篇大论,说什么‘这个世界并非金钱最重要’,‘金钱买不来幸福’,‘做人不能被钱迷失了双眼’之类的。
像这样干脆利落,坦荡说‘我没有资格评价’,还真一个没有。
“霍同学,二十年人生中,我对于拜金的信念从来没有动摇过,金钱就是一切,有钱才是幸福,这是我的信念,不过从遇到你,我明悟了,原来有些事物确实是金钱无法买到的。”
白歌忽然凑过来,‘盯’霍启明脸,对于36e大凶器差点被蹭上毫不在意,“果然很帅,如果在金钱与你中间做选择,我会毫不犹豫选择你。”
“为什么?”霍启明感到奇怪。
白鸽毫不犹豫回答。“因为你的帅,纵然全世界财富都聚集在一起,都不及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