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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柬是请人设计的,淡粉的底子、银色的丝带,兼有细致旖旎的狐尾百合暗纹。
李家的规矩,每一张帖子上的被请人的名字都需由新郎或新娘亲手书写,以显尊重之意。熊小乐的性子从小就毛躁,耐不下心来学书法,字迹自然好看不到哪儿去,于是就一直格外崇拜字写得好的人,比如李庆江。李庆江的性子恰好与熊小乐相反,最是淡泊内敛,自幼便练得一手飘逸娟秀又颇具风骨的好字。
熊小乐的字拿不出手,这项工作就全落在了李庆江的身上。再仓促,喜柬也至少得提前五天下,可因为没有用成品,空白的帖子拿来时,离婚礼也就仅剩六天了。幸而这天是周日,因为是本地人,每个周六晚上李庆江都可以回家,到周一早上再回部队。
见他忙不过来,吃过晚饭,熊小乐就自告奋勇的来他家帮忙,只是她所能做的,不过是将它们分别装到印有各人名字的信封里而已。
信封也是淡粉色的,十分素雅,并无任何花哨的装饰,只在封口处有朵小小的银色狐尾百合,取“百年好合”之意。李庆江知道熊小乐粗心,特别嘱咐她一定要等墨水完全干了之后再合上,以免将喜柬弄脏。
她应了一声,便不急着装,随手拿起来看,除了寻常的那几句恭请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某酒店之外,落款处还印着一行小字“如鼓琴瑟白首成约”,据说是请相熟的名家写的,给了一笔不菲的润笔,她并不懂书法,看不出哪里好,可连上两个人的名字一起念却觉得心中漾起了一股莫名的感觉——“李庆江熊小乐,如鼓琴瑟白首成约”。
“你发什么愣,我都写了十张了,你居然一张都没装”李庆江皱起了眉头,转头看了她一眼“屋里的暖气打得太热了?要不要调低点。”
“不热啊,我还冷呢。”她心中一暖,其实李庆江除了烦了点外,也是个挺细心的男人。
“那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动作快点就不冷了,照这样一夜不睡也弄不完。”
她不知道为什么竟会觉得有些心虚,下意识地摸了摸脸,再也不敢多看李庆江一眼。
熊小乐有了身孕,李夫人自然处处照顾,她还没在书房呆上十分钟便被叫了出去。李夫人亲自炖的栗子龙骨汤,火候刚好。她尝了个栗子,只觉满口留香,立刻恭维了一番。
“要不要给李庆江送一碗进去,他累了那么半天,肯定饿了。”
李家的保姆极有眼色,闻言立刻又盛了一碗出来,刚要送去书房,就被李夫人拦住了:“让小乐送吧,人家小夫妻恩爱着呢,要咱们外人多什么事,亏他们前几天还嚷嚷着不肯结婚,害我和他爸爸白白操心。”
向来大方的熊小乐像是被腼腆的乔夜雪附了身,居然又红了脸,也不辩驳,端起汤碗就走了出去。
家里的暖气打得足,李庆江又并不畏寒,便只在米黄的衬衣外套了件驼色的开司米背心,握着钢笔的手极修长,他做事一贯专注,脸上专心致志的神色让熊小乐不由地心中一动,她想,儒雅这个词说的大概就是这样吧,只是他并不是书生,而是个军人呢,虽然如今还只是上校,算不得儒将,可斯文和英武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在他的身上结合的这样好,却也有那么点意思。
“那个,李庆江你休息一下喝点汤吧,你妈妈炖的。”
“你叫我出去不就行了,何必自己端来。”
李庆江见了连忙起身来接,他的指尖无意中碰到了熊小乐的手背,微凉的触感竟掠起了一阵酥麻,她的手一哆嗦,李庆江又尚未接稳,满满一碗汤就全撒在了桌子上,红木的书桌本就光滑,再加上汤里又有油,任凭他再眼疾手快也比不上漫延的速度。
“熊小乐!”
“我我不是故意的,等下我帮你一起写好了。”
看着自己写了近两个钟头的帖子就这样毁了一小半,李庆江正要教训她,一抬头看到她那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一脸惊惧,却终究忍了下来,在他爸妈都在家的情况下,就算她把房子点了,他和她吵架会有胜算么?当然不会,她肚子里可有他妈做梦都想要的孙子。
“算了,你没烫着就好,我去换件衣服送你回家吧。”
“可是还有这么多,我帮你会快点。”
“你能帮我最大的忙,就是现在回家去”看了她脸上那委屈不已的模样,从没花言巧语过的李庆江叹了一口气,昧着良心地柔声说“你不好好休息,我怎么能放心。”
智商急速变低的熊小乐当然听不出这句话的真假,脸上再次泛起了一阵红晕。
冬天晚上的风凉,一出门她就打了个寒颤。
“你冷?”
“恩,有点。你家太热了,你妈怕我出来的时候着凉,让我把连衣裙里的毛衣脱了,出来的太急忘记穿上了,要不再回去拿……”
熊小乐还没说完,李庆江就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了她的身上:“别麻烦了,反正我也不冷,你在这儿等我,我去车库把车开来。”
他的个子高,衣服自然大,轻轻松松地就能将熊小乐裹住。他的衣服上那混着薄荷和烟草的好闻... -->>
喜柬是请人设计的,淡粉的底子、银色的丝带,兼有细致旖旎的狐尾百合暗纹。
李家的规矩,每一张帖子上的被请人的名字都需由新郎或新娘亲手书写,以显尊重之意。熊小乐的性子从小就毛躁,耐不下心来学书法,字迹自然好看不到哪儿去,于是就一直格外崇拜字写得好的人,比如李庆江。李庆江的性子恰好与熊小乐相反,最是淡泊内敛,自幼便练得一手飘逸娟秀又颇具风骨的好字。
熊小乐的字拿不出手,这项工作就全落在了李庆江的身上。再仓促,喜柬也至少得提前五天下,可因为没有用成品,空白的帖子拿来时,离婚礼也就仅剩六天了。幸而这天是周日,因为是本地人,每个周六晚上李庆江都可以回家,到周一早上再回部队。
见他忙不过来,吃过晚饭,熊小乐就自告奋勇的来他家帮忙,只是她所能做的,不过是将它们分别装到印有各人名字的信封里而已。
信封也是淡粉色的,十分素雅,并无任何花哨的装饰,只在封口处有朵小小的银色狐尾百合,取“百年好合”之意。李庆江知道熊小乐粗心,特别嘱咐她一定要等墨水完全干了之后再合上,以免将喜柬弄脏。
她应了一声,便不急着装,随手拿起来看,除了寻常的那几句恭请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某酒店之外,落款处还印着一行小字“如鼓琴瑟白首成约”,据说是请相熟的名家写的,给了一笔不菲的润笔,她并不懂书法,看不出哪里好,可连上两个人的名字一起念却觉得心中漾起了一股莫名的感觉——“李庆江熊小乐,如鼓琴瑟白首成约”。
“你发什么愣,我都写了十张了,你居然一张都没装”李庆江皱起了眉头,转头看了她一眼“屋里的暖气打得太热了?要不要调低点。”
“不热啊,我还冷呢。”她心中一暖,其实李庆江除了烦了点外,也是个挺细心的男人。
“那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动作快点就不冷了,照这样一夜不睡也弄不完。”
她不知道为什么竟会觉得有些心虚,下意识地摸了摸脸,再也不敢多看李庆江一眼。
熊小乐有了身孕,李夫人自然处处照顾,她还没在书房呆上十分钟便被叫了出去。李夫人亲自炖的栗子龙骨汤,火候刚好。她尝了个栗子,只觉满口留香,立刻恭维了一番。
“要不要给李庆江送一碗进去,他累了那么半天,肯定饿了。”
李家的保姆极有眼色,闻言立刻又盛了一碗出来,刚要送去书房,就被李夫人拦住了:“让小乐送吧,人家小夫妻恩爱着呢,要咱们外人多什么事,亏他们前几天还嚷嚷着不肯结婚,害我和他爸爸白白操心。”
向来大方的熊小乐像是被腼腆的乔夜雪附了身,居然又红了脸,也不辩驳,端起汤碗就走了出去。
家里的暖气打得足,李庆江又并不畏寒,便只在米黄的衬衣外套了件驼色的开司米背心,握着钢笔的手极修长,他做事一贯专注,脸上专心致志的神色让熊小乐不由地心中一动,她想,儒雅这个词说的大概就是这样吧,只是他并不是书生,而是个军人呢,虽然如今还只是上校,算不得儒将,可斯文和英武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在他的身上结合的这样好,却也有那么点意思。
“那个,李庆江你休息一下喝点汤吧,你妈妈炖的。”
“你叫我出去不就行了,何必自己端来。”
李庆江见了连忙起身来接,他的指尖无意中碰到了熊小乐的手背,微凉的触感竟掠起了一阵酥麻,她的手一哆嗦,李庆江又尚未接稳,满满一碗汤就全撒在了桌子上,红木的书桌本就光滑,再加上汤里又有油,任凭他再眼疾手快也比不上漫延的速度。
“熊小乐!”
“我我不是故意的,等下我帮你一起写好了。”
看着自己写了近两个钟头的帖子就这样毁了一小半,李庆江正要教训她,一抬头看到她那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一脸惊惧,却终究忍了下来,在他爸妈都在家的情况下,就算她把房子点了,他和她吵架会有胜算么?当然不会,她肚子里可有他妈做梦都想要的孙子。
“算了,你没烫着就好,我去换件衣服送你回家吧。”
“可是还有这么多,我帮你会快点。”
“你能帮我最大的忙,就是现在回家去”看了她脸上那委屈不已的模样,从没花言巧语过的李庆江叹了一口气,昧着良心地柔声说“你不好好休息,我怎么能放心。”
智商急速变低的熊小乐当然听不出这句话的真假,脸上再次泛起了一阵红晕。
冬天晚上的风凉,一出门她就打了个寒颤。
“你冷?”
“恩,有点。你家太热了,你妈怕我出来的时候着凉,让我把连衣裙里的毛衣脱了,出来的太急忘记穿上了,要不再回去拿……”
熊小乐还没说完,李庆江就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了她的身上:“别麻烦了,反正我也不冷,你在这儿等我,我去车库把车开来。”
他的个子高,衣服自然大,轻轻松松地就能将熊小乐裹住。他的衣服上那混着薄荷和烟草的好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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