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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早前线南下游骑通知的情报,杨元帅统帅四个皇庭军团,三个选帝侯军团以及二万多基斯里夫部队,强渡特涅兹河,攻下了距离基斯里夫格勒最近的敌人据点斯达尔伦德城堡。一战击败了六万混沌军队,顺利的和东线赶来的二万基斯里夫公爵联军会师,现在距离基斯里夫格勒已经不到一百里格的距离了。决战在即,听说皇太子殿下也将率领第一军团--那著名的皇庭御林军和帝国海军陆战军顺塔拉斯河从西线赶来会师,基斯里夫格勒已经被围半年,解围成败在此一举了。”
乘着休息时间,老洛伦一边用剑鞘在沙地上画出简单的地图,一边对海德讲解目前的局势。这白发的老人对基斯里夫的地理颇为熟悉,事实上,也不光是基斯里夫,这老人几乎走遍了帝国的东西南北,四十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如同一部活地图。
“洛伦爷爷,目前我们行军的速度是一天二十五里格,我觉得似乎慢了一点。我记的斯达尔伦德城堡距离我们还有一百一二十里格的距离。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五天左右才能到达大军所在地,我军为何不加快一点速度呢?我们不会错过那决战?”
喝了两口麦酒润润喉咙后,海德对老洛伦提出了他的疑问。习惯了骑兵快速行军的海德,对这几天慢条斯理,步步为营的前进方式有点不耐烦。现在是休息时间,近旁只有芙蕾马歇尔几个熟悉的人,所以他恢复了对老洛伦的亲密尊称,不象在众人面前那样称洛伦为阁下。
“杨元帅讲究的是集中兵力,所以在皇太子殿下率第一军团赶到前,决战是不会发生的。而第一军团在五天内是不可能赶到斯达尔伦德城堡的,所以我们不用着急。基斯里夫的轻装骑兵疾驰跑一百里格只要一天的时间,但我们帝国的重甲骑士就要慢的多,步兵们和炮车更不用提了。大军必须保持在一个整体适当的速度前进,不可能各搞各的。”
老洛伦也拿起水壶,猛喝了几口淡麦酒,然后继续对海德耐心的解释行军的诀窍。
“殿下您得到了女武神的眷顾,体力和耐力都比一般人强的多。行军以来又都是骑马,还有副马可以驮行李,所以对疲劳问题不是很重视。但普通步兵是没有这些条件的,他们穿着沉重的盔甲,武器,弹药,行李都背在自己的背上。虽然每个中队的辎重马车可以装运一些东西,但一来马车上都被备用的干粮,豆料,火药,帐篷装满了;二来但这种备战条件下,谁也不敢让盔甲武器离身片刻;所以一切都靠自己的两条腿。殿下您既然已经带了兵,那士兵的疾苦冷暖是不可不知的。”
“洛伦爷爷,您说得很对,这点我感到有些惭愧。”
海德的脸红了起来,他感到刚刚自己有些自以为是了。确实,海德作为骑士,作为指挥官,从兵站出发后就没背过自己的行李,都是放在备用的副马上驮着的。而且打包整理也几乎次次都是芙蕾去做的,更别提自己长途步行了。老洛伦的话一语中的,拿人心比自心,这年轻的神眷者感觉自己离士兵确实是有些远了。
“而且,殿下您肯定也明白,士兵打仗靠的是体力,步兵更是如此。如果平时行军太快,将体力都耗尽了,突然临阵遇敌,舞不动枪戟,支不稳火枪,拉不紧弓弩,这仗如何打得!在这千里草原上,敌人骑兵来去如风,一击便走,随时会发起突袭,必须要给部队留足随时能列阵恶战一场的体力才可以。大军野战敌境行军,不求快,只求稳,这些是千年来无数部队的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丝毫马虎不得1
老洛伦用力的挥了一下手,表示强调的意义。两旁都是熟人,他对如同他孙子的海德没有什么好拘泥的,战争的经验是宝贵的,他需要让海德明白这些。
“恩,这几天里将军阁下从来不理睬敌人sao扰的游骑,严禁步兵停下还击,只用少量骑兵去驱逐他们,也是为了这个道理,要保持大军的体力与阵列,对。”
海德挠了挠头,回应了老洛伦的话。这几天里,少则十余人,多则二百人的混沌库甘游骑常常对这支北上车队进行sao扰,几乎是昼夜不息。他们仗着不披铠甲的机动优势,经常用能发出怪叫的鸣镝在二百步以上距离对部队阵列进行远程抛she,时常she死she... -->>
()“据今早前线南下游骑通知的情报,杨元帅统帅四个皇庭军团,三个选帝侯军团以及二万多基斯里夫部队,强渡特涅兹河,攻下了距离基斯里夫格勒最近的敌人据点斯达尔伦德城堡。一战击败了六万混沌军队,顺利的和东线赶来的二万基斯里夫公爵联军会师,现在距离基斯里夫格勒已经不到一百里格的距离了。决战在即,听说皇太子殿下也将率领第一军团--那著名的皇庭御林军和帝国海军陆战军顺塔拉斯河从西线赶来会师,基斯里夫格勒已经被围半年,解围成败在此一举了。”
乘着休息时间,老洛伦一边用剑鞘在沙地上画出简单的地图,一边对海德讲解目前的局势。这白发的老人对基斯里夫的地理颇为熟悉,事实上,也不光是基斯里夫,这老人几乎走遍了帝国的东西南北,四十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如同一部活地图。
“洛伦爷爷,目前我们行军的速度是一天二十五里格,我觉得似乎慢了一点。我记的斯达尔伦德城堡距离我们还有一百一二十里格的距离。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五天左右才能到达大军所在地,我军为何不加快一点速度呢?我们不会错过那决战?”
喝了两口麦酒润润喉咙后,海德对老洛伦提出了他的疑问。习惯了骑兵快速行军的海德,对这几天慢条斯理,步步为营的前进方式有点不耐烦。现在是休息时间,近旁只有芙蕾马歇尔几个熟悉的人,所以他恢复了对老洛伦的亲密尊称,不象在众人面前那样称洛伦为阁下。
“杨元帅讲究的是集中兵力,所以在皇太子殿下率第一军团赶到前,决战是不会发生的。而第一军团在五天内是不可能赶到斯达尔伦德城堡的,所以我们不用着急。基斯里夫的轻装骑兵疾驰跑一百里格只要一天的时间,但我们帝国的重甲骑士就要慢的多,步兵们和炮车更不用提了。大军必须保持在一个整体适当的速度前进,不可能各搞各的。”
老洛伦也拿起水壶,猛喝了几口淡麦酒,然后继续对海德耐心的解释行军的诀窍。
“殿下您得到了女武神的眷顾,体力和耐力都比一般人强的多。行军以来又都是骑马,还有副马可以驮行李,所以对疲劳问题不是很重视。但普通步兵是没有这些条件的,他们穿着沉重的盔甲,武器,弹药,行李都背在自己的背上。虽然每个中队的辎重马车可以装运一些东西,但一来马车上都被备用的干粮,豆料,火药,帐篷装满了;二来但这种备战条件下,谁也不敢让盔甲武器离身片刻;所以一切都靠自己的两条腿。殿下您既然已经带了兵,那士兵的疾苦冷暖是不可不知的。”
“洛伦爷爷,您说得很对,这点我感到有些惭愧。”
海德的脸红了起来,他感到刚刚自己有些自以为是了。确实,海德作为骑士,作为指挥官,从兵站出发后就没背过自己的行李,都是放在备用的副马上驮着的。而且打包整理也几乎次次都是芙蕾去做的,更别提自己长途步行了。老洛伦的话一语中的,拿人心比自心,这年轻的神眷者感觉自己离士兵确实是有些远了。
“而且,殿下您肯定也明白,士兵打仗靠的是体力,步兵更是如此。如果平时行军太快,将体力都耗尽了,突然临阵遇敌,舞不动枪戟,支不稳火枪,拉不紧弓弩,这仗如何打得!在这千里草原上,敌人骑兵来去如风,一击便走,随时会发起突袭,必须要给部队留足随时能列阵恶战一场的体力才可以。大军野战敌境行军,不求快,只求稳,这些是千年来无数部队的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丝毫马虎不得1
老洛伦用力的挥了一下手,表示强调的意义。两旁都是熟人,他对如同他孙子的海德没有什么好拘泥的,战争的经验是宝贵的,他需要让海德明白这些。
“恩,这几天里将军阁下从来不理睬敌人sao扰的游骑,严禁步兵停下还击,只用少量骑兵去驱逐他们,也是为了这个道理,要保持大军的体力与阵列,对。”
海德挠了挠头,回应了老洛伦的话。这几天里,少则十余人,多则二百人的混沌库甘游骑常常对这支北上车队进行sao扰,几乎是昼夜不息。他们仗着不披铠甲的机动优势,经常用能发出怪叫的鸣镝在二百步以上距离对部队阵列进行远程抛she,时常she死s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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