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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网 www.23wx.cx,大汉女副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后,恢复生机,簇簇花开,汩汩泉涌,商旅开始往来,驼铃开始悠扬。

    “不断的进贡不仅是经济上的负担,也显出政治上的软弱。所以汉帝国决定一劳永逸地解决与匈奴的纠缠。

    首先是夺取河西走廊,控制农业富庶的西域地区,接着经过近十年的多次征战(结束于公元前119年),将游牧民族赶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

    河西走廊通向西部的帕米尔高原,高原以西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中国为一条横跨大陆的交流通道打开了大门‘丝绸之路’就此诞生。”

    英国历史学家彼得弗兰科潘在《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一书中如此写道。

    是的,我们今天说起丝绸之路,总会想起张骞,但不能忘了霍去病。

    有趣的是,霍去病与张骞还一起打过仗,霍去病与合骑侯公孙敖走一路,张骞与历史上著名的“飞将军李广”走一路。结果,只有霍去病大捷,李广冒进,被匈奴包围,死伤惨重,张骞救援来迟,犯下行军滞留而延误军机的罪过,被判为死刑。

    张骞当时因出使西域之功,被封为博望侯,交了赎金,爵位被免,成为平民百姓。公孙敖因为迷路,没能与霍去病会合,结果跟张骞一样,被判为死刑,交了赎金,削爵为民。

    连最熟悉地形的张骞都迷了路,不得不佩服霍去病的精准定位啊。

    汉朝对匈奴的战争,持续了许多年,汉朝名将辈出,连获胜利,而匈奴大势已去,只能一路向西。

    公元160年左右,匈奴来到位于中亚的锡尔河流域,古称“康居”的国家,随后又离开了,从此消失于历史记载,直到公元260年左右,他们出现在亚洲的另一端,顿河以东的阿兰国。

    他们在此恢复雄风,开始西征欧洲,“一种以前没有听说过的人,不知道从地球的何处,如高山上的暴风雪般骤然来临”(阿密阿那斯玛西里那斯《历史》),引发了改变欧洲历史命运的多米诺式的族群迁徙,“蛮族”被更野蛮的匈奴人驱赶,把罗马帝国搅得支离破碎。

    《走向陌生的地方内陆欧亚移民史话》一书中写道:

    “从某种角度来说,匈奴人促成了欧洲历史发展的转折。他们把丛林里的日耳曼人推上了历史舞台,并与他们一起如摧枯拉朽般地结束了罗马人的时代。帝国历史的消失,带来了由各个封建国家组成的西欧多元政治格局的开始。”

    这就是历史的“蝴蝶效应”。

    公元476年,最后一位罗马皇帝罗慕洛被废黜,如果能够穿越,他会不会哀怨地跟霍去病抱怨:“600年前,你干嘛把匈奴打得那么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个伟大的民族,大多是在与强敌的殊死搏斗中诞生或崛起的。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朝代,奠定了“汉人”这个词。也正是在汉代,中国人第一次有了强烈的国家意识,有了强烈的国家认同感与国家责任感。“汉人”“汉族”“汉语”“汉字”……一直延续至今,流淌着无穷的自信与自豪。

    今天回溯历史,可以说,是汉匈之战,影响了汉朝人的集体性格与气质,而汉朝人的集体性格与气质,又帮助汉朝取得了对匈奴辉煌的胜利。

    辉煌,来自于艰难。要知道,这是历史上农耕民族对游牧民族少有的压倒性的胜利,而且是打出长城去,以游牧民族最擅长的骑兵作战方式,在游牧民族最熟悉的草原地带,打败了游牧民族。

    匈奴是个马背民族,骑兵极其剽悍。西汉初年,晁错曾说:如果下马以剑相搏,强悍的匈奴人绝非汉人对手。但霍去病华丽丽地以骑兵对骑兵,最终打败了匈奴人,打败、打垮、打服。说起“骠骑将军霍去病”,匈奴人也是服气的。

    在卫青、霍去病之前,匈奴还是一个可怕的强国,势力东至辽河,西越葱岭,南抵长城,北达贝加尔湖,乃欧亚大陆历史上第一个强大的草原游牧帝国。汉朝人从卫青霍去病开始,在与匈奴的一次次死磕中,磨砺了坚不可摧的民族性格。

    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汉朝人的性格,那就是血性。

    长达七十余年的匈奴凌辱,再加上延续百年的汉匈战争,炼就了汉朝人的血性,这是他们能够有尊严活着的依托。他们尚武,每年秋后,各地要进行训练、比武、考核。

    无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平民百姓,都爱好习武,虎虎有生气,霍去病自然是武林高手,擅长骑射,连生活在深宫中的汉武帝,也有一身好功夫,史载他“好自击熊豕”,能“手格熊罴”。

    东汉时期,先后被封为“冠军侯”的,还有贾复和窦宪。消灭北匈奴主力、留下“燕然勒石”典故的窦宪之神威,自不必说。

    另一位贾复,出身文士,但是临阵果敢、身先士卒,在东汉中兴功臣中以勇武见称。在民间评书中,贾复甚至留下了“拖肠大战”的传说,在某次战斗中,他被强敌挑出肠子,杀出重围后,发现小伙伴不见了,于是杀回去,拖肠大战,救出小伙伴。虽是演义,也可见其之威猛。

    汉朝人尚武有血性,绝不是窝里斗,他们以报效国家、沙场杀敌为荣,在远离家乡的边塞,用血性写下男儿战斗史诗。

    比如,霍去病的姑姑是皇后,他完全可以在富贵乡中过纨绔少年的日子,却选择了到危险的前线建功立业。用伏波将军马援的话来说,就是“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这是汉朝人的主流价值观。

    马援本人即如此,他是东汉开国功臣之一,为刘秀统一天下立下了赫赫战功。天下统一之后,马援虽已年迈,但仍请缨东征西讨,西破羌人,南征交趾……后于讨伐五溪蛮时身染重病,不幸去世,身体力行了“马革裹尸”的气概。

    今天读汉朝故事,常常感慨于有那么多传奇或孤军坚守,任狂风暴雨也不屈服,或数人远征,虽九死一生亦不放弃;有杀出重围的悍勇,有战胜孤独的坚韧,有千里奔袭的自信,有以硬碰硬的豪迈……

    两汉400年,人性朴拙,精神强健,重视荣誉,极具血性,元气淋漓,以英雄为荣,以爱国为荣,民族因此有超级的向心力,也因此爆发了极强的战斗力。

    这般气度,如同霍去病墓前的“马踏匈奴”石像,一点都不花哨雕琢,跟繁琐俗艳无关,但其中的血性与力量,虽已凝固静默千年,仍能感觉喷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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