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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未能如愿,她看着背影挺得笔直的倔强身影,心中充满了疼惜,却又无能为力,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如何去保护别人。
那次,是胭脂最后一次见孟子路。回到林府的胭脂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还好行刑人是她以前的邻居,虽然看着用力,却没伤及内腑。养好伤的胭脂没辗转卖了几次,后来进了九王府做了洒扫粗使丫头,直到被分进邵家,成了晓雪的贴身丫鬟。
晓雪听了胭脂的叙述,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人家,想回去看看呀?”
胭脂偷偷看了看小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五年过去了,不知道子路……他现在怎么样了,林二奶奶有没有再为难他。有机会回去看看最好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就不给小姐添麻烦了……”
晓雪看着自己这个伶俐的贴身丫头不住看自己脸色的鬼祟作态,不由得乐了:“想去就去呗,你也很多年没回家了吧,咱们就转道欢青,你回家探亲,小姐我也去欢青考察考察形势,看能不能开个分店什么的,邵记的宗旨是:让邵记快餐,遍及天下!”
胭脂一听,小脸充满了神采,很积极地道:“这里向西两百多里,就到欢青了,那里虽然说比不上万马郡,可也算得上繁华的城市了,客源没的说,不过嘛,有林二奶奶这个恶霸在,想安安稳稳地做生意,还真不太容易呢!”
“这个丧门钉,哪天非得拔掉不行,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估计她也快蹦到头了。”晓雪刚刚亲眼看到林二奶奶的一个小侍的妹妹都那么嚣张,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心中对这个林二奶奶充满了厌恶和鄙视,得好好教训下她不可。
胭脂高高兴兴地去找客栈了,得到小老板许可的她,对明天充满了向往,走路都轻快了不少,办事效率也提高了。
当晚,晓雪她们就在小镇上最大的客栈里住下了。进了客栈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小二烧洗澡水抬进来。初春时节山上的气温还是比较低的,这十来天,只能烧点水擦擦身子,晓雪觉得自己都快臭得跟咸鱼一样了,得好好地清洗一番。
晚餐时分,各自清洗完毕的大家伙儿都集中在楼下的餐厅里,却独独不见了晓雪。房间里没有,餐厅里没有,难不成上街去了?大家议论纷纷之际,最了解晓雪的谷化风,笑了笑,招手让店小二过来了:“小二哥,请问你们的厨房怎么走?”
店小二十分奇怪,今天是怎么了?一个两个都问厨房干什么呀?虽然他满心的疑惑,还是给这个温柔俊雅的男子指了方向:“从这儿直走,然后左拐,就到了。”
“哥,你问厨房做什么呀?难道你想露一手?不过人家不一定愿意借厨房给你。”谷化雨看见哥哥要往厨房方向去,便出声道。
“我知道了!”小世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风哥哥的意思是,晓雪现在很有可能在厨房哦,找到厨房就找到她了!哈哈,今天有大餐吃了,大饱口福,大饱口福”
“你还吃!都胖了一圈了,不怕吃成小肥猪!”黎昕很鄙视地看着他。这一路来,人家赶路辛苦都瘦了几斤,他倒好,晓雪顿顿给他加餐,又整日躺在马车里,这样光吃不动,反倒是胖了几斤呢!
“哼!要你管,你一定是嫉妒晓雪对我好,眼红我天天有好东西吃,才这样说的。我哪里胖了,晓雪说我的脸圆一点才可爱!”小世子现在一点也不怕这个面冷心热的武林盟主了,经常跟他斗嘴打发时间。
“你们坐会儿,我去厨房看看。”谷化风见他们俩又杠上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上哪儿?看什么?”晓雪端着一盘“蒜泥白肉”过来了,腰上还勒着围裙呢。
小世子一见,登时就冲了过来:“好香啊,蒜泥白肉,我的最爱!”
晓雪捏着他的鼻子,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没一个不是你最爱的,好了,做好,准备开饭!”
饭菜一一被端上来,小世子惊呼连连“‘糖醋桂花藕’!‘柠香梅子焖鸡腿’!!‘粉蒸栗子小排’!!‘香椿锅榻豆腐’……都是我爱吃的!!晓雪真好!”说着,无影飞筷开始舞动起来。
第一次正式吃晓雪做的饭菜的谷化雨和孙虚淼,差点没把舌头吞进去,连呼好吃,筷子动得跟小世子有的一拼。黎昕吃到久违的美味,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幸福的味道呀,晓雪的手艺貌似又进了一个台阶哦。就连晓雪自己和谷化风,经过十天的山林野人生活(野人哪有你们那么幸福,成天跟野炊踏青似的。),也觉得这些平常的食物,格外的好吃。
至于客栈的老板和厨子,更是乐得有牙没眼的,第二天客栈便挂上了“本店厨子曾被邵记小老板亲自指导”的牌子。从此以后,生意更加的火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胭脂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未能如愿,她看着背影挺得笔直的倔强身影,心中充满了疼惜,却又无能为力,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如何去保护别人。
那次,是胭脂最后一次见孟子路。回到林府的胭脂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还好行刑人是她以前的邻居,虽然看着用力,却没伤及内腑。养好伤的胭脂没辗转卖了几次,后来进了九王府做了洒扫粗使丫头,直到被分进邵家,成了晓雪的贴身丫鬟。
晓雪听了胭脂的叙述,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人家,想回去看看呀?”
胭脂偷偷看了看小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五年过去了,不知道子路……他现在怎么样了,林二奶奶有没有再为难他。有机会回去看看最好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就不给小姐添麻烦了……”
晓雪看着自己这个伶俐的贴身丫头不住看自己脸色的鬼祟作态,不由得乐了:“想去就去呗,你也很多年没回家了吧,咱们就转道欢青,你回家探亲,小姐我也去欢青考察考察形势,看能不能开个分店什么的,邵记的宗旨是:让邵记快餐,遍及天下!”
胭脂一听,小脸充满了神采,很积极地道:“这里向西两百多里,就到欢青了,那里虽然说比不上万马郡,可也算得上繁华的城市了,客源没的说,不过嘛,有林二奶奶这个恶霸在,想安安稳稳地做生意,还真不太容易呢!”
“这个丧门钉,哪天非得拔掉不行,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估计她也快蹦到头了。”晓雪刚刚亲眼看到林二奶奶的一个小侍的妹妹都那么嚣张,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心中对这个林二奶奶充满了厌恶和鄙视,得好好教训下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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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晓雪她们就在小镇上最大的客栈里住下了。进了客栈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小二烧洗澡水抬进来。初春时节山上的气温还是比较低的,这十来天,只能烧点水擦擦身子,晓雪觉得自己都快臭得跟咸鱼一样了,得好好地清洗一番。
晚餐时分,各自清洗完毕的大家伙儿都集中在楼下的餐厅里,却独独不见了晓雪。房间里没有,餐厅里没有,难不成上街去了?大家议论纷纷之际,最了解晓雪的谷化风,笑了笑,招手让店小二过来了:“小二哥,请问你们的厨房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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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小世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风哥哥的意思是,晓雪现在很有可能在厨房哦,找到厨房就找到她了!哈哈,今天有大餐吃了,大饱口福,大饱口福”
“你还吃!都胖了一圈了,不怕吃成小肥猪!”黎昕很鄙视地看着他。这一路来,人家赶路辛苦都瘦了几斤,他倒好,晓雪顿顿给他加餐,又整日躺在马车里,这样光吃不动,反倒是胖了几斤呢!
“哼!要你管,你一定是嫉妒晓雪对我好,眼红我天天有好东西吃,才这样说的。我哪里胖了,晓雪说我的脸圆一点才可爱!”小世子现在一点也不怕这个面冷心热的武林盟主了,经常跟他斗嘴打发时间。
“你们坐会儿,我去厨房看看。”谷化风见他们俩又杠上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上哪儿?看什么?”晓雪端着一盘“蒜泥白肉”过来了,腰上还勒着围裙呢。
小世子一见,登时就冲了过来:“好香啊,蒜泥白肉,我的最爱!”
晓雪捏着他的鼻子,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没一个不是你最爱的,好了,做好,准备开饭!”
饭菜一一被端上来,小世子惊呼连连“‘糖醋桂花藕’!‘柠香梅子焖鸡腿’!!‘粉蒸栗子小排’!!‘香椿锅榻豆腐’……都是我爱吃的!!晓雪真好!”说着,无影飞筷开始舞动起来。
第一次正式吃晓雪做的饭菜的谷化雨和孙虚淼,差点没把舌头吞进去,连呼好吃,筷子动得跟小世子有的一拼。黎昕吃到久违的美味,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幸福的味道呀,晓雪的手艺貌似又进了一个台阶哦。就连晓雪自己和谷化风,经过十天的山林野人生活(野人哪有你们那么幸福,成天跟野炊踏青似的。),也觉得这些平常的食物,格外的好吃。
至于客栈的老板和厨子,更是乐得有牙没眼的,第二天客栈便挂上了“本店厨子曾被邵记小老板亲自指导”的牌子。从此以后,生意更加的火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