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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胜利者,也是个失败者。
他的胜利,是因为他是个私生子,却从不被承认的地底里爬了出来,带着一腔的憎恨、不甘、嫉妒,用他的决心和智慧以及忍耐,将他那身居高位却连一口粮食都不肯给他们母子的负心人拉了下来。
他的失败,却是因为他还有良心。当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那抢了他母亲名分的所谓正室夫人母子面前的时候,当他那名义上的弟弟手中的婴孩放声大哭的时候……他那本以为被自己抛弃的恻隐之心,却忽然……动了动……
他忽然觉得很没有意思。为了报仇,不择手段,踏入这他曾经鄙薄万分的罪恶圈子里,母亲所培养出来的傲骨和书籍带给他的清贵将他漂漂亮亮的包装起来,但皮面下,已腐蚀烂骨。不然,一个贫苦出身的少年,尽管考取了功名,又如何能在短短几年之内爬到刑部侍郎的高位?
晶莹柔软的白雪,在富人子弟看来,是美景,是游戏的乐园。但对穷人家来说……却无异于噩梦……大风雪的天,只会让寒冷更加入骨,让饥饿更加深刻,让他的仇恨更加浓烈。但他却忘了在雪夜护住他的温暖却瘦弱的身躯;忘了他们唯一的食粮——烤红薯包裹在他胸前的灼热;忘了他母亲一字一句教导他四书五经,望他考取功名,为民做主的理想……
他的所有心思都被仇恨所覆盖。
但当稚儿痛哭的时候……他却忽然全都想了起来。
其实,抛妻弃子,追逐富贵另娶他人的是那已经正法的罪人,与眼前人无干,她也不过是被利用的工具。而他如今也满身鲜血,就算身居高位,为民做主的雄心壮志都早已被淹没,他已被所有的大臣,甚至是君主都视作了酷吏,谁相信,他会忽然改变?
他只是忽然想通了。
“忽然想通了”这几个字说的容易,做起来可不太容易。如来佛祖在菩提树下忽然得道,是他忽然想通了;达摩祖师面壁十年,才“忽然想通了”,只要“忽然想通了”好像很多的烦恼和枷锁就通通不见了。
可惜,这么可遇而不可求的机遇,让别人相信却很难。但他却真的不再烦恼。
他决定收手。他已不能再按照原来的路再走下去,因为在这一瞬间,他已完全改变,他必须抛弃所有已到手的权利、欲望、金钱、甚至感激和仇恨。
他在那已双鬓开始斑白的妇人恐惧而颤抖的眼中慢慢的放下了抬起的手,然后,转身,离去。
你愿放手,却不代表别人也乐意你放手。想要他命的人太多,就连他效命的君主也不愿看见他转身而去——酷吏最后的使命本就是泄愤,或许是官愤,或许是民愤。但决心走这条路的人,也必然要有这样的决心,否则,绝成不了酷吏。
所以,他满身鲜血的躺在雪地上的时候,他还想笑一笑,原来有“血腥判官”之称的燕思远是这么个结局。可惜,笑不出。
这一日,依旧是个大雪天气。他的鲜血染红了白雪,忍不住想闭上眼,但在他闭眼的这一刹那,他好像听见了声音——人不急不缓的走在雪地上,“咔嚓咔嚓”的声音。
燕思远缓缓睁开眼,身上细细碎碎的疼,但伤口上却能感觉到丝丝的凉意,显然已上好了药。他笑了笑——更疼了,但心底却慢慢的泛上一丝喜悦——活着,已是所有生命的本能,他并未经历了什么足以淹没这种本能的悲惨,酷吏之路,本就是为了复仇自己选的。而他,终究还是想活下去的。
待他完全睁开眼,就看见了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看见就想到辣椒,顿时就让人清醒两分的女人。
但这个女人却远远靠在门边,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敌意,美丽的双目虚掩,但她的注意力绝对放在他的身上——或许是因为他第一眼便看到了她的原因,在他眼睛睁开的时候,她的睫毛似乎动了动。
“你醒了。”蜜糖般软和的语音,但语气却出乎意料的淡,一点也不相称,但意外的好听。
燕思远愣了愣。眼神这才从那靠门的蓝衣女子身上转到了身边。是的,身边。那话音的主人是一个黑衣女子,明明离他最近,却偏偏让他忽略了过去。
他仔细的瞧着她——很漂亮的小姑娘,那年纪,还称不上是个女人。但她却好像自然而然的融进了环境里,但你一旦看见了她,并仔细去观察她,她便似乎从静水里浮出来一般,独特得再也没办法忽视她。
他就这么一直瞧着她——她实在是有让人探究的欲望。
直到那个蓝衣女子不满的咳嗽了两声。
失礼了。他本想这么说的。但他张了张嘴,一种干涩难忍的感觉立即包裹了他几乎快要着火的嗓子,硬是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一双冰冷的手小心的扶起了他,又端来一杯水喂他喝下,再放下,用被子将他裹得严严实实。——这小姑娘出乎意料的细心。只是那蓝衣女子不满的神色似乎更重了——唯有苦笑,他实在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了他。
“迦南。”听着就让人轻松两分的声音再次响起。燕思远转过眼神来正巧看见那小姑娘的手指头指着自己。“清风。”她又指了指那蓝衣女子。似乎宁愿多做动作,也不愿开口多说几个字。
“有饭吃吗?”小姑娘又淡淡道。
饭?燕思远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嗓子还在疼,实在不想开口,他其实不太懂。
“教书先生,包吃包住,一月两钱。”
燕思远咽了咽口水,原来是这个意思!皱起了眉头,思虑一番——此次从山坡上滚落下来,想必已让很多人以为他已经死了,危险已解除大半,而面前的两个女子显然不是什么简单角色,跟他们在一起,未必不是件好事。抬眼,正好瞧见清风的眉皱的更重了,反而不自觉的扯了扯嘴角,欣然点了点头。
有学问的人,好奇心往往比一般人要重,燕思远更是其中典型,也唯有这样的一颗心,才能成为“血腥判官”!而这两个女子…真是…太有意思了。
自从燕思远正式成为西郊小院的一员,清风就时刻保持着怒气彭勃的状态。——她实在是讨厌他!
她来自南疆,在她们的苗寨,一向以女子为尊。——江湖总是按实力说话的地方,而在苗疆,蛊,永远是女人的拿手好戏。而男人,本族的男子自然能够与心爱的苗族姑娘过和平安宁的日子,但外族的男人,却往往沦为了炼制蛊物和□□的试验品。
多年的习惯并不容易改变。尽管她现在生活在汉族的聚居地,但她打小养成的对外族男子的鄙视之意并未改变。甚至于连她们院里的小男孩,在她的眼里并未比一只小狗得到的关注多——为数绝对算少的男孩子全是迦南带回来的,她从不捡男孩回家。
更甚者……她与迦南共同建立的美好家园他凭什么这么简单就加入进来?她还讨厌他探究迦南的眼神,讨厌他嘴角似有似无的笑容,讨厌他心安理得的在这里生活的坦然,讨厌他讨得孩子们的喜欢,因为这会让她觉得她的东西都慢慢开始被他夺走……
一切的讨厌都是因为不认同——唯有自己人才能分享,而她对他,就像是被进犯了领地的野兽,随时准备张开尖利的獠牙——她会牢牢的看住他,一旦他有什么不妥,就将他赶出去!
但她却不知道,因为讨厌,所以关注,因为关注,她才会发现,他那温和的外表下,隐隐透出的冷硬和狠厉,因此才更加提防,更加提防却又让她感觉到那说不出的冷漠却慢慢的开始淡化,淡淡的腐朽渐渐聚拢为一g黄土慢慢的紧埋进他的身体里……身上的儒气和宁静愈加的明显……
自从踏进了官场,燕思远就再也没想过能过现在这么悠闲的日子。简单的就像最为透明的水晶,在每一个不管阳光照耀或者黑暗的地方都闪烁着温和的光泽。每日随着鸡鸣起床,伴着铃声上课,伴着铃声下课,偶尔悠闲的漫步在弥漫着食物香气的街道上,渴了,喝一杯豆浆,饿了买一个烧饼,身板环绕的声音,不再是充满阴谋的你来我往,而是小贩的叫卖或者是孩子的嬉戏……或许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他并不太受欢迎。
清风的讨厌浓烈得连掩饰都欠奉。
他只得叹气。两个姑娘,迦南莫名奇妙的信任,清风莫名其妙的讨厌,都让他毫无头绪。
人似乎总是更在意自己为什么被讨厌,而不是为什么被喜欢。因为被讨厌,所以更在意,因为在意,才会观察,因为观察,才会知道……这个苗族姑娘,喜欢喝烈酒,喜欢爬高山,喜欢直来直往,喜欢女孩子,讨厌男孩子,喜欢鼓捣东东西西,喜欢走走南南北北……明明有一颗追逐这世间风景的心,却安于安静的守护自己所认可的珍贵……
他发现自己似乎被她欺骗了。看上去历经风雨,似乎已是个成熟的女人,但实际上——“还是小孩子。”他没发现,自己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不... -->>
他是个胜利者,也是个失败者。
他的胜利,是因为他是个私生子,却从不被承认的地底里爬了出来,带着一腔的憎恨、不甘、嫉妒,用他的决心和智慧以及忍耐,将他那身居高位却连一口粮食都不肯给他们母子的负心人拉了下来。
他的失败,却是因为他还有良心。当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那抢了他母亲名分的所谓正室夫人母子面前的时候,当他那名义上的弟弟手中的婴孩放声大哭的时候……他那本以为被自己抛弃的恻隐之心,却忽然……动了动……
他忽然觉得很没有意思。为了报仇,不择手段,踏入这他曾经鄙薄万分的罪恶圈子里,母亲所培养出来的傲骨和书籍带给他的清贵将他漂漂亮亮的包装起来,但皮面下,已腐蚀烂骨。不然,一个贫苦出身的少年,尽管考取了功名,又如何能在短短几年之内爬到刑部侍郎的高位?
晶莹柔软的白雪,在富人子弟看来,是美景,是游戏的乐园。但对穷人家来说……却无异于噩梦……大风雪的天,只会让寒冷更加入骨,让饥饿更加深刻,让他的仇恨更加浓烈。但他却忘了在雪夜护住他的温暖却瘦弱的身躯;忘了他们唯一的食粮——烤红薯包裹在他胸前的灼热;忘了他母亲一字一句教导他四书五经,望他考取功名,为民做主的理想……
他的所有心思都被仇恨所覆盖。
但当稚儿痛哭的时候……他却忽然全都想了起来。
其实,抛妻弃子,追逐富贵另娶他人的是那已经正法的罪人,与眼前人无干,她也不过是被利用的工具。而他如今也满身鲜血,就算身居高位,为民做主的雄心壮志都早已被淹没,他已被所有的大臣,甚至是君主都视作了酷吏,谁相信,他会忽然改变?
他只是忽然想通了。
“忽然想通了”这几个字说的容易,做起来可不太容易。如来佛祖在菩提树下忽然得道,是他忽然想通了;达摩祖师面壁十年,才“忽然想通了”,只要“忽然想通了”好像很多的烦恼和枷锁就通通不见了。
可惜,这么可遇而不可求的机遇,让别人相信却很难。但他却真的不再烦恼。
他决定收手。他已不能再按照原来的路再走下去,因为在这一瞬间,他已完全改变,他必须抛弃所有已到手的权利、欲望、金钱、甚至感激和仇恨。
他在那已双鬓开始斑白的妇人恐惧而颤抖的眼中慢慢的放下了抬起的手,然后,转身,离去。
你愿放手,却不代表别人也乐意你放手。想要他命的人太多,就连他效命的君主也不愿看见他转身而去——酷吏最后的使命本就是泄愤,或许是官愤,或许是民愤。但决心走这条路的人,也必然要有这样的决心,否则,绝成不了酷吏。
所以,他满身鲜血的躺在雪地上的时候,他还想笑一笑,原来有“血腥判官”之称的燕思远是这么个结局。可惜,笑不出。
这一日,依旧是个大雪天气。他的鲜血染红了白雪,忍不住想闭上眼,但在他闭眼的这一刹那,他好像听见了声音——人不急不缓的走在雪地上,“咔嚓咔嚓”的声音。
燕思远缓缓睁开眼,身上细细碎碎的疼,但伤口上却能感觉到丝丝的凉意,显然已上好了药。他笑了笑——更疼了,但心底却慢慢的泛上一丝喜悦——活着,已是所有生命的本能,他并未经历了什么足以淹没这种本能的悲惨,酷吏之路,本就是为了复仇自己选的。而他,终究还是想活下去的。
待他完全睁开眼,就看见了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看见就想到辣椒,顿时就让人清醒两分的女人。
但这个女人却远远靠在门边,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敌意,美丽的双目虚掩,但她的注意力绝对放在他的身上——或许是因为他第一眼便看到了她的原因,在他眼睛睁开的时候,她的睫毛似乎动了动。
“你醒了。”蜜糖般软和的语音,但语气却出乎意料的淡,一点也不相称,但意外的好听。
燕思远愣了愣。眼神这才从那靠门的蓝衣女子身上转到了身边。是的,身边。那话音的主人是一个黑衣女子,明明离他最近,却偏偏让他忽略了过去。
他仔细的瞧着她——很漂亮的小姑娘,那年纪,还称不上是个女人。但她却好像自然而然的融进了环境里,但你一旦看见了她,并仔细去观察她,她便似乎从静水里浮出来一般,独特得再也没办法忽视她。
他就这么一直瞧着她——她实在是有让人探究的欲望。
直到那个蓝衣女子不满的咳嗽了两声。
失礼了。他本想这么说的。但他张了张嘴,一种干涩难忍的感觉立即包裹了他几乎快要着火的嗓子,硬是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一双冰冷的手小心的扶起了他,又端来一杯水喂他喝下,再放下,用被子将他裹得严严实实。——这小姑娘出乎意料的细心。只是那蓝衣女子不满的神色似乎更重了——唯有苦笑,他实在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了他。
“迦南。”听着就让人轻松两分的声音再次响起。燕思远转过眼神来正巧看见那小姑娘的手指头指着自己。“清风。”她又指了指那蓝衣女子。似乎宁愿多做动作,也不愿开口多说几个字。
“有饭吃吗?”小姑娘又淡淡道。
饭?燕思远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嗓子还在疼,实在不想开口,他其实不太懂。
“教书先生,包吃包住,一月两钱。”
燕思远咽了咽口水,原来是这个意思!皱起了眉头,思虑一番——此次从山坡上滚落下来,想必已让很多人以为他已经死了,危险已解除大半,而面前的两个女子显然不是什么简单角色,跟他们在一起,未必不是件好事。抬眼,正好瞧见清风的眉皱的更重了,反而不自觉的扯了扯嘴角,欣然点了点头。
有学问的人,好奇心往往比一般人要重,燕思远更是其中典型,也唯有这样的一颗心,才能成为“血腥判官”!而这两个女子…真是…太有意思了。
自从燕思远正式成为西郊小院的一员,清风就时刻保持着怒气彭勃的状态。——她实在是讨厌他!
她来自南疆,在她们的苗寨,一向以女子为尊。——江湖总是按实力说话的地方,而在苗疆,蛊,永远是女人的拿手好戏。而男人,本族的男子自然能够与心爱的苗族姑娘过和平安宁的日子,但外族的男人,却往往沦为了炼制蛊物和□□的试验品。
多年的习惯并不容易改变。尽管她现在生活在汉族的聚居地,但她打小养成的对外族男子的鄙视之意并未改变。甚至于连她们院里的小男孩,在她的眼里并未比一只小狗得到的关注多——为数绝对算少的男孩子全是迦南带回来的,她从不捡男孩回家。
更甚者……她与迦南共同建立的美好家园他凭什么这么简单就加入进来?她还讨厌他探究迦南的眼神,讨厌他嘴角似有似无的笑容,讨厌他心安理得的在这里生活的坦然,讨厌他讨得孩子们的喜欢,因为这会让她觉得她的东西都慢慢开始被他夺走……
一切的讨厌都是因为不认同——唯有自己人才能分享,而她对他,就像是被进犯了领地的野兽,随时准备张开尖利的獠牙——她会牢牢的看住他,一旦他有什么不妥,就将他赶出去!
但她却不知道,因为讨厌,所以关注,因为关注,她才会发现,他那温和的外表下,隐隐透出的冷硬和狠厉,因此才更加提防,更加提防却又让她感觉到那说不出的冷漠却慢慢的开始淡化,淡淡的腐朽渐渐聚拢为一g黄土慢慢的紧埋进他的身体里……身上的儒气和宁静愈加的明显……
自从踏进了官场,燕思远就再也没想过能过现在这么悠闲的日子。简单的就像最为透明的水晶,在每一个不管阳光照耀或者黑暗的地方都闪烁着温和的光泽。每日随着鸡鸣起床,伴着铃声上课,伴着铃声下课,偶尔悠闲的漫步在弥漫着食物香气的街道上,渴了,喝一杯豆浆,饿了买一个烧饼,身板环绕的声音,不再是充满阴谋的你来我往,而是小贩的叫卖或者是孩子的嬉戏……或许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他并不太受欢迎。
清风的讨厌浓烈得连掩饰都欠奉。
他只得叹气。两个姑娘,迦南莫名奇妙的信任,清风莫名其妙的讨厌,都让他毫无头绪。
人似乎总是更在意自己为什么被讨厌,而不是为什么被喜欢。因为被讨厌,所以更在意,因为在意,才会观察,因为观察,才会知道……这个苗族姑娘,喜欢喝烈酒,喜欢爬高山,喜欢直来直往,喜欢女孩子,讨厌男孩子,喜欢鼓捣东东西西,喜欢走走南南北北……明明有一颗追逐这世间风景的心,却安于安静的守护自己所认可的珍贵……
他发现自己似乎被她欺骗了。看上去历经风雨,似乎已是个成熟的女人,但实际上——“还是小孩子。”他没发现,自己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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