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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若是因为自己的失察而导致别人无辜蒙冤,这世间还有多少人会相信公理?”
张仪久久不言,看来自己是估计错了,这个少年与昭**本不是一路人,难怪会跑到秦国来。
“好个‘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樗里疾眼睛发亮,这句话所表明的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用在这时是恰到好处,“若为秦吏,此句当为标杆!昭云,此话乃是何人所说?”
昭云狂汗,却只能敷衍道:“此话乃是我族中长辈所言,据说他曾游历天下,到过宋国,有个名叫宋慈的令史(验尸官)所说。他要求断案定讲究证据,不可胡乱推测,故而说出了此等话来。”
“非尽责之吏,难出此言啊!”樗里疾感慨道。
张仪亦是附和的点了点头,而且这个叫宋慈说的话也很符合现在的秦律;当今秦律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人是谁,是绝对不能随便结案的。
当然,严刑逼供一事也是存在的,只是大家不明言罢了。
昭云此言异于昭阳,超凡脱俗,没曾想竟是自己失态在先……
不过测验还没有完,张仪脸色稍缓,道:“此举甚不合理,秦法中窃人财物者,自有处罚,岂可因你一时之喜好,而随意放过贼人?若此人出逃盗窃,你岂非有包庇之罪?”
“法理,无外乎情理!”昭云铿锵有力的说道,“恕我直言,秦法公正、严苛,乃秦人之圭臬,但正因为他太过死板,有些事情反倒会处理不好。”
“就好比这件事情,如果那家奴窃璧是为了救家中病危的老母而未与主人支会,主人了解实情之后原谅了他,那作为公吏的相邦又当如何处置?是按照秦法进行罚款,然后砍掉他的手指头?若是如此,岂非让所有秦人不孝?”
“这……”
张仪竟被说的哑口无言,因为按照他的逻辑,一切以秦法为基准,那这个孝子确实难逃刑罚。
没想到自己的巧辩之舌,竟是遇上了对手!
“相邦,还是那句话,法理之外不外乎情理!法律的存在不仅是为了约束权力,约束人民,更是因为它富有人情,不会让人受不白之冤。”
所谓的法律不可能是完全成熟的,种种方面终究会有它涉及不到的地方。商鞅变法时的秦法与始皇帝时的秦法经历百年挫折,逐渐成熟,但终究是个死板的机器。绵延千年,亦是如此。
法律是服务于人的,是为了让好人不受欺负,坏人难逃惩戒。可是在这遥远的先秦时期,秦法虽然几乎趋近完美,但它的存在意义并非服务人民,而是让统治者更好的愚民!
昭云这超乎时代的观念,自然难以被众人接受。
果然,张仪知道自己理亏,却不愿承认秦法不完全的事实,轻笑一声,道:“二三子处理的很是得体,听闻你有破蜀强秦之策,不妨说来一听!”
张仪转变话题,表明自己的服软,但他不给昭云借题发挥的机会,而是连忙转移话题。
樗里疾三人何等精明,暗自窃笑,没想到善于舌辩的相邦大人,也会有理屈词穷的一日!
他们虽然对昭云的理论有点好奇,但所谓“法理不外乎情理”根本不被他们放在心中,因为他们眼中的法理,终究还是帝王口中的一句话!
所谓的法律约束王权完全是屁话,即便是法家盛行的秦朝,皇帝一句话还不是流血漂橹?封建社会,王权才是真正的圭臬,法律,是约束平民百姓的玩意儿!
昭云轻叹一声,不过他一开始也没指望自己一句话能掀起什么秦法的改革;更何况历朝历代,秦法已经几乎是所有法律的模版了,不可能因为个例而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此事就此带过。
“既然如此,那便请相邦试听!”(未完待续)
“所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若是因为自己的失察而导致别人无辜蒙冤,这世间还有多少人会相信公理?”
张仪久久不言,看来自己是估计错了,这个少年与昭**本不是一路人,难怪会跑到秦国来。
“好个‘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樗里疾眼睛发亮,这句话所表明的就是一个“实事求是”,用在这时是恰到好处,“若为秦吏,此句当为标杆!昭云,此话乃是何人所说?”
昭云狂汗,却只能敷衍道:“此话乃是我族中长辈所言,据说他曾游历天下,到过宋国,有个名叫宋慈的令史(验尸官)所说。他要求断案定讲究证据,不可胡乱推测,故而说出了此等话来。”
“非尽责之吏,难出此言啊!”樗里疾感慨道。
张仪亦是附和的点了点头,而且这个叫宋慈说的话也很符合现在的秦律;当今秦律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犯人是谁,是绝对不能随便结案的。
当然,严刑逼供一事也是存在的,只是大家不明言罢了。
昭云此言异于昭阳,超凡脱俗,没曾想竟是自己失态在先……
不过测验还没有完,张仪脸色稍缓,道:“此举甚不合理,秦法中窃人财物者,自有处罚,岂可因你一时之喜好,而随意放过贼人?若此人出逃盗窃,你岂非有包庇之罪?”
“法理,无外乎情理!”昭云铿锵有力的说道,“恕我直言,秦法公正、严苛,乃秦人之圭臬,但正因为他太过死板,有些事情反倒会处理不好。”
“就好比这件事情,如果那家奴窃璧是为了救家中病危的老母而未与主人支会,主人了解实情之后原谅了他,那作为公吏的相邦又当如何处置?是按照秦法进行罚款,然后砍掉他的手指头?若是如此,岂非让所有秦人不孝?”
“这……”
张仪竟被说的哑口无言,因为按照他的逻辑,一切以秦法为基准,那这个孝子确实难逃刑罚。
没想到自己的巧辩之舌,竟是遇上了对手!
“相邦,还是那句话,法理之外不外乎情理!法律的存在不仅是为了约束权力,约束人民,更是因为它富有人情,不会让人受不白之冤。”
所谓的法律不可能是完全成熟的,种种方面终究会有它涉及不到的地方。商鞅变法时的秦法与始皇帝时的秦法经历百年挫折,逐渐成熟,但终究是个死板的机器。绵延千年,亦是如此。
法律是服务于人的,是为了让好人不受欺负,坏人难逃惩戒。可是在这遥远的先秦时期,秦法虽然几乎趋近完美,但它的存在意义并非服务人民,而是让统治者更好的愚民!
昭云这超乎时代的观念,自然难以被众人接受。
果然,张仪知道自己理亏,却不愿承认秦法不完全的事实,轻笑一声,道:“二三子处理的很是得体,听闻你有破蜀强秦之策,不妨说来一听!”
张仪转变话题,表明自己的服软,但他不给昭云借题发挥的机会,而是连忙转移话题。
樗里疾三人何等精明,暗自窃笑,没想到善于舌辩的相邦大人,也会有理屈词穷的一日!
他们虽然对昭云的理论有点好奇,但所谓“法理不外乎情理”根本不被他们放在心中,因为他们眼中的法理,终究还是帝王口中的一句话!
所谓的法律约束王权完全是屁话,即便是法家盛行的秦朝,皇帝一句话还不是流血漂橹?封建社会,王权才是真正的圭臬,法律,是约束平民百姓的玩意儿!
昭云轻叹一声,不过他一开始也没指望自己一句话能掀起什么秦法的改革;更何况历朝历代,秦法已经几乎是所有法律的模版了,不可能因为个例而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此事就此带过。
“既然如此,那便请相邦试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