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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如果是以前,唐宁见到了鹿这种可爱而又温顺的生灵,多半是要喜出望外的凑近一番。但是现在,他也没这个心思了。
双脚传来的难忍疼痛却不断提醒着唐宁他现在的处境,换了个姿势,唐宁盘膝而坐,咬牙切齿的盯着自己已经发紫的伤口,知道是淤血堆积在里面,如果不放出来,自己这只脚怕就是要废了。
咬了咬牙,唐宁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握住了那颗还没有彻底进入自己身体的该死石头。
两根手指碰到石头的一刹那,一股异样的痛感就从脚底板直冲唐宁的脑门。这种痛感带给了唐宁说不出来的感觉。
剧痛之间,夹带着一丝麻酥酥的快感。这种感觉让唐宁忍不住还想要再体验一次。
很多时候,唐宁都觉得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那种高傲而又固执,对自己极度恨铁不成钢的女朋友,唐宁也没办法忍到现在——也许长得很漂亮是最重要的因素。
让唐宁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女人居然也能忍自己忍了六年之久。
只能说一个受虐狂,一个施虐狂,天生就相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唐宁就闭着眼睛,咬着牙一下子把脚底板上的石子拔了出来。
一股血箭从唐宁的伤口处激射而出,落在缓缓流淌的溪水中,几个眨眼就被溪水带去了下游,并慢慢消散在溪水之中。
不愧是自己,连喷血都喷的这么有气势。唐宁非常的感慨,三丈多长的小溪,他这一股血箭直接喷了九分之一。
疼痛是一个比较让人容易从妄想中清醒的好朋友,脚底板传来钻心的剧痛。唐宁强忍着将伤口的淤血挤干净,满身都是大汗的他这才松了口气。
淤血的问题处理完了,脚丫子不用担心要不成了,但唐宁看着伤口流个不停的鲜血,又犯了愁。要是让血继续这么流下去,自己这个人又都要不成了。
唐宁觉得自己的遭遇简直是倒霉透了,纵观古今能找出来第二个这么倒霉的人——也说不定啊?
四处看了眼,唐宁欢喜的发现了满地的蒲公英。这东西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
当然,如果把青草拔出来嚼碎了覆在伤口处,也是同样的效果。
连忙爬过去一连摘了好几束,放在溪水中简单的荡了几下,唐宁就把蒲公英整颗塞进嘴里大嚼。
苦涩的味道一下子就充满了唐宁的嘴巴,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像条狗一样伸出舌头。不过他还是强忍着满嘴的苦涩,又塞了一束进去嚼个不停。是忍受一时的苦涩,还是丢了命,唐宁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前者。
身上已经又开始冒冷汗了,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唐宁知道,这是失血超了一定的量所引起的症状。
卖力的将蒲公英嚼碎,吐出糊糊后,就覆在了脚掌上。
依旧流个不停的鲜血,很快就把糊糊也给浸成了一片血色。唐宁按住伤口,哀叹一声,自己何德何能,被不长眼的贼老天丢到这种地方遭这种罪。
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要说不普通的地方,可能就是比起手机和电脑,唐宁比大部分的同龄人更喜欢书一些,也更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些。
心志不算坚忍,往往领导皱一个眉头,就能让唐宁反思好几天,自己有没有做什么惹领导不高兴的事情。
唯一的优点,就是交朋友的本事不错。当然,这和唐宁的性格有关。
他从来都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别人帮助过他,他就总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别人。为此,他甚至可以得罪自己的领导。
他的许多朋友,也正是喜欢他这一点。很多人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丢掉了自己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时期的好朋友。唯独唐宁,直到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之前,他依旧和这些好朋友们保持着联系。
听上去很矛盾,但唐宁就是这么个矛盾的结合体。他不喜欢女朋友那种性格的女人,却和她在一起六年之久。不少人也说,唐宁这个人,没什么缺点,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是感觉到别扭。
他的女朋友就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唐宁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好看,耳朵也好看,但是当这几样好看的东西凑在一起时,就给人一种想要一拳砸下去的冲动。
唐宁苦笑一声,望着缓缓流淌的溪水怔怔出神。
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刻,唐宁就可以确定自己已经穿越了。因为在他来到这里所见的第一眼景色中,就有几头野猪,正撒欢一样的跑远了。
山清水秀,丛林茂密。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是无人区?那些连祖坟都愿意刨出来当景点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种地方?
望着溪水中倒影出来的自己一脸狼狈,唐宁惨笑一声。
穿越?比起这个,老子还是觉得窝在家里睡大觉舒服一些。
正想着,一头黑黄毛皮间错的斑斓猛虎,从灌木丛中慢慢的钻了出来,朝唐宁缓缓逼近……
sp; 如果是以前,唐宁见到了鹿这种可爱而又温顺的生灵,多半是要喜出望外的凑近一番。但是现在,他也没这个心思了。
双脚传来的难忍疼痛却不断提醒着唐宁他现在的处境,换了个姿势,唐宁盘膝而坐,咬牙切齿的盯着自己已经发紫的伤口,知道是淤血堆积在里面,如果不放出来,自己这只脚怕就是要废了。
咬了咬牙,唐宁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握住了那颗还没有彻底进入自己身体的该死石头。
两根手指碰到石头的一刹那,一股异样的痛感就从脚底板直冲唐宁的脑门。这种痛感带给了唐宁说不出来的感觉。
剧痛之间,夹带着一丝麻酥酥的快感。这种感觉让唐宁忍不住还想要再体验一次。
很多时候,唐宁都觉得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那种高傲而又固执,对自己极度恨铁不成钢的女朋友,唐宁也没办法忍到现在——也许长得很漂亮是最重要的因素。
让唐宁感到惊讶的是,那个女人居然也能忍自己忍了六年之久。
只能说一个受虐狂,一个施虐狂,天生就相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唐宁就闭着眼睛,咬着牙一下子把脚底板上的石子拔了出来。
一股血箭从唐宁的伤口处激射而出,落在缓缓流淌的溪水中,几个眨眼就被溪水带去了下游,并慢慢消散在溪水之中。
不愧是自己,连喷血都喷的这么有气势。唐宁非常的感慨,三丈多长的小溪,他这一股血箭直接喷了九分之一。
疼痛是一个比较让人容易从妄想中清醒的好朋友,脚底板传来钻心的剧痛。唐宁强忍着将伤口的淤血挤干净,满身都是大汗的他这才松了口气。
淤血的问题处理完了,脚丫子不用担心要不成了,但唐宁看着伤口流个不停的鲜血,又犯了愁。要是让血继续这么流下去,自己这个人又都要不成了。
唐宁觉得自己的遭遇简直是倒霉透了,纵观古今能找出来第二个这么倒霉的人——也说不定啊?
四处看了眼,唐宁欢喜的发现了满地的蒲公英。这东西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
当然,如果把青草拔出来嚼碎了覆在伤口处,也是同样的效果。
连忙爬过去一连摘了好几束,放在溪水中简单的荡了几下,唐宁就把蒲公英整颗塞进嘴里大嚼。
苦涩的味道一下子就充满了唐宁的嘴巴,让他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像条狗一样伸出舌头。不过他还是强忍着满嘴的苦涩,又塞了一束进去嚼个不停。是忍受一时的苦涩,还是丢了命,唐宁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前者。
身上已经又开始冒冷汗了,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起来。唐宁知道,这是失血超了一定的量所引起的症状。
卖力的将蒲公英嚼碎,吐出糊糊后,就覆在了脚掌上。
依旧流个不停的鲜血,很快就把糊糊也给浸成了一片血色。唐宁按住伤口,哀叹一声,自己何德何能,被不长眼的贼老天丢到这种地方遭这种罪。
不过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要说不普通的地方,可能就是比起手机和电脑,唐宁比大部分的同龄人更喜欢书一些,也更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一些。
心志不算坚忍,往往领导皱一个眉头,就能让唐宁反思好几天,自己有没有做什么惹领导不高兴的事情。
唯一的优点,就是交朋友的本事不错。当然,这和唐宁的性格有关。
他从来都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别人帮助过他,他就总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别人。为此,他甚至可以得罪自己的领导。
他的许多朋友,也正是喜欢他这一点。很多人在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丢掉了自己小学,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时期的好朋友。唯独唐宁,直到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之前,他依旧和这些好朋友们保持着联系。
听上去很矛盾,但唐宁就是这么个矛盾的结合体。他不喜欢女朋友那种性格的女人,却和她在一起六年之久。不少人也说,唐宁这个人,没什么缺点,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是感觉到别扭。
他的女朋友就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唐宁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好看,耳朵也好看,但是当这几样好看的东西凑在一起时,就给人一种想要一拳砸下去的冲动。
唐宁苦笑一声,望着缓缓流淌的溪水怔怔出神。
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刻,唐宁就可以确定自己已经穿越了。因为在他来到这里所见的第一眼景色中,就有几头野猪,正撒欢一样的跑远了。
山清水秀,丛林茂密。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是无人区?那些连祖坟都愿意刨出来当景点的官员们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种地方?
望着溪水中倒影出来的自己一脸狼狈,唐宁惨笑一声。
穿越?比起这个,老子还是觉得窝在家里睡大觉舒服一些。
正想着,一头黑黄毛皮间错的斑斓猛虎,从灌木丛中慢慢的钻了出来,朝唐宁缓缓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