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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远一直很清楚, 至少在当下的环境里, 她算不上大家认同的那种好姑娘。她热情直接,鬼马精灵,游戏人生,这些个性单独拎出来, 都让人招架不住, 合在一起大概就是灾难了吧。
追求这样一个别具个性的姑娘, 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宋致远自己也有心理准备, 但是他还是没料到, 她能毫不羞涩的问他喜欢她什么。
究竟喜欢她什么?宋致远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甚至她问出口之前,他都没有意识到,原来这种心情就是喜欢。
在宋致远所生活的环境, 周围的人,从来没有人把喜欢挂在嘴边, 在大学里,大家都把对象称之为志同道合的革命战友,也可以说是灵魂伴侣,彼此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信念, 为了信仰走到一起,并且今后能够互相扶持、共同进步,这才是当下人们对感情和婚姻的追求。
所以听到她说“喜欢”两个字,宋致远才有种恍然大悟、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并不需要她当自己的革命战友,不要求她有多大的追求理想,更不奢望她能当她的贤内助,在大后方默默支持着他拼事业。
他只是出于喜欢,才会想要和她在一起。仅此而已。
现在想想,宋致远并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动的心,某天回过神来,就意识到自己满脑子里都是她的脸,在单位他会不自觉的关注她,小到她今天穿了新衣服,在外面跟同事细数最喜欢吃的东西,然后到了外面就会下意识的寻找她说的那些东西,莫名其妙就把这些东西一件一件送到了她的面前。
宋致远当然知道这是很傻的行为,每次回单位都要经历一路的自我唾弃和反省,并且坚信这是最后一次了,可是还没进办公室,总能看到她双眼发亮的迎上来,一点都没有女同志该有的矜持,甚至都不用他招呼,就自动跟在他身后进屋了——那模样总让他想起大学教授家养的小京巴,给它带过两次吃的后,每次看到他就自动摇尾巴。
但是跟喂小京巴不同,每次看着她欢天喜地接过他带回来的小礼物,内心总会涌出一股满足感,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乐此不彼。
于是不知不觉,哄她开心已经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其实他早就发现了,她翻译文件远比他想象的要得心应手,速度快用词准,几乎没有出过错,却偏偏喜欢趁他在的时候装模作样,偷懒的小计谋一戳就破。
可这种别人做起来只会让他厌烦的行为,放在她身上,他竟然觉得可爱。
或许就应了那句词,“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宋致远却不想让她知道这个,不是害羞,以她的性格要是知道吃定了他,恐怕更不会马上接受他了,势必要以这个为把柄玩个尽兴。所以他一面脸红,一面却又故作淡定的道,“这个问题只能告诉对象。”
林思珈挑了挑眉,几个意思,骗她现在就答应做他的对象?
开玩笑,她是这种——好吧,她确实被吊起了胃口,宋厂竟然没有矢口否认,就说明他对她的喜欢,比她想象的还要多啊。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情根深种的?她越来越想知道了。
可是让她就这样“被迫”接受,林思珈又有点不乐意,所以她努力眨着大眼睛,一脸可爱的试探着:“未来的对象也不可以吗?”
宋致远一心一意批着公文,根本没抬眼看她,“以后的对象……那就以后再说。”
小气鬼。林思珈朝他做了个鄙视的鬼脸,最后还是忍不住道:“一句表白都没有,就想骗人家当你对象,想得也太美了吧?”
宋致远终于停了动作,抬头看着她,下意识抿了下唇,“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我知道什么?”林思珈装傻。
宋致远耳朵再一次泛红,轻声道:“知道我……的心意。”
林思珈得意的勾了勾唇,打算装傻到底:“你什么都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宋致远顿时哑口无言,她这么不依不饶的样子,他多少有预感,想要让她接受自己,某些环节是躲不过去的。只是现在是上班时间,他们俩在办公室不干正事,说……说那种话,实在有些颠覆宋致远的三观。
然而好不容易让她松了口,错过这个机会,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宋致远以前不着急成家,是因为没有参考对象,自从发现自己对她的心意后,几乎每天都在想、想他们以后的生活,比如结婚生子……
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想到这里,宋致远终于决心抛弃节操,鼓起勇气直视她的双眼,“思、思珈同志——”
这个神奇的称呼多少让林思珈出戏,她没奢望他奔放到喊她“亲爱的”“小宝贝”,直接叫“思珈”她也不介意啊,非要加个同志,是想安利她入/党吗?不过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林思珈默默的忍了,用眼神示意他继续。
宋致远艰难的把话说完:“我喜欢你。”
虽然没什么动人的词语,最简单的四个字听在林思珈耳朵里,仍然让她有种心花怒放的开怀,并且兴奋的追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宋致远却不再说话,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沉默的对视了几秒,林思珈败下阵来,抿嘴小嘴道:“好吧,看在你诚心诚意的份上,我接受你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真的原意……”惊喜来得太突然,也许是她回答得太过儿戏,宋致远反而有些难以置信,确认般的问,“愿意做我的对象?”
林思珈一脸的跃跃欲试,“我还可以反悔的吗?”
“不行。”宋致远一着急,下意识就想要伸手抓住她,举到一半才反应过来,就算开始处对象了,还没有结婚,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
遂赶紧把手收回去,宋致远期待的问:“明天不上班,我是不是该去拜访一下伯父伯母?”
“刚确定关系就想登堂入室了?想得真美。”林思珈想也不想的拒绝了,说完又顿了顿,眯着眼睛看向他,“你是在转移话题吧,说好的答应处对象,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呢?”
宋致远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解读吗?
不过看在对象已经被骗到手的份上,他还是如她所愿的回答了,“大概是从你对我示好的时候开始的吧。”
气定神闲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远继续说,“有些事,毕竟不能一直让女同志主动。”
变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林思珈简直懵逼,“什么叫我对你示好?我在梦里对你示好的吗?”
“我知道你们女同志脸皮薄,那段时间帮我做卫生,翻译资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见淫。”林思珈跟人斗嘴还从来没输过,毕竟一般人没她这么脸皮厚,什么话都敢说,“我看你早就心怀鬼胎,是不是在车间里就一见钟情,想尽办法把我调到你身边,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致远微微一笑。
或许吧,若不是他从一开始就意志不坚定,自然有的是办法把她调到其他部门,现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林思珈本来还有继续斗下去,就当打发无聊的工作时间了,不过下班铃声一响,她就归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厂再见。”
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远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脱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头,他便飞快的松开了手,期期艾艾的问道:“你还没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红房子?”
* * *
这个休息日,林思珈头一次不用父母喊她,还不到九点就自己起床了,却在房间里磨磨蹭蹭了一个多小时,衣服换了三四轮。
林思珈现在的衣柜,比她过去十几年数量都要多了。谁都没想到,林成山生意越来越好,还跟刘小红合作卖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却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从小苦过来的,包括自己当起了老板的林成山,骨子里都还带着勤俭节约的好品格,可以给妹妹买手表买蛤/蟆镜,让他在自己店里装部电话都舍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样,她完全不需要适应,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无师自通就知道什么最好吃,什么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么打扮最好看。她随便想出来的款式,刘小红做了成品挂店里卖,总能受到女孩子们的喜欢,变成店里的活招牌。
靠着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气壮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请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纪,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说个好人家,因此连张桂芬都不拦着刘小红给她做新衣服。
短短两个月,原先空荡荡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
喜新厌旧的林思珈花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穿她一直没机会上身的小碎花套装。
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错,刘小红做了两个同款,分别是黄色和红色的,选择了相对轻薄舒适的棉绸,一拿去店里反响就很不错,加上仿制的还没这么快出来,刘小红近期就都在做这个同款。她心里其实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来,价格不比的确良的衣服低多少,卖得反而要比店里的的确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坚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给她做这身套装,连刘小红都看不懂了,现在大街上流行的黄色红色多洋气啊,其实白色也好看,城里没那么讲究,有些姑娘也开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肤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绝对比别人都洋气,偏偏这次想不开,非要弄带花的。
让刘小红说,这种粉色带花的布,小时候在他们乡下流行过一阵,可那时候不是物资短缺吗,人都要饿死了,哪还有力气生产东西?所以很长一段岁月,他们周围连新衣服都没见过,谁要有块花布,绝对能引来无数人的羡慕。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饱饭,到处都在搞生产搞赚钱,的确良、混纺、灯芯绒什么各种洋气的新面料都弄出来了,过时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话老土帽的。
所以,刘小红是拗不过林思珈软磨硬泡,给她做了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着不让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话,影响声誉。
不过今天休息,老妈他们总不会再拦着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确定了服装,开始准备设计造型,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总算是给了她隆重打扮的机会,林思珈早就技痒难耐了,一兴奋就花了小半个钟,编出一条森女气息满满的辫子,蓬松的发尾绑上蝴蝶结,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给她弄回来的草编帽,简直完美。
刚忙... -->>
宋致远一直很清楚, 至少在当下的环境里, 她算不上大家认同的那种好姑娘。她热情直接,鬼马精灵,游戏人生,这些个性单独拎出来, 都让人招架不住, 合在一起大概就是灾难了吧。
追求这样一个别具个性的姑娘, 是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宋致远自己也有心理准备, 但是他还是没料到, 她能毫不羞涩的问他喜欢她什么。
究竟喜欢她什么?宋致远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甚至她问出口之前,他都没有意识到,原来这种心情就是喜欢。
在宋致远所生活的环境, 周围的人,从来没有人把喜欢挂在嘴边, 在大学里,大家都把对象称之为志同道合的革命战友,也可以说是灵魂伴侣,彼此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信念, 为了信仰走到一起,并且今后能够互相扶持、共同进步,这才是当下人们对感情和婚姻的追求。
所以听到她说“喜欢”两个字,宋致远才有种恍然大悟、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并不需要她当自己的革命战友,不要求她有多大的追求理想,更不奢望她能当她的贤内助,在大后方默默支持着他拼事业。
他只是出于喜欢,才会想要和她在一起。仅此而已。
现在想想,宋致远并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动的心,某天回过神来,就意识到自己满脑子里都是她的脸,在单位他会不自觉的关注她,小到她今天穿了新衣服,在外面跟同事细数最喜欢吃的东西,然后到了外面就会下意识的寻找她说的那些东西,莫名其妙就把这些东西一件一件送到了她的面前。
宋致远当然知道这是很傻的行为,每次回单位都要经历一路的自我唾弃和反省,并且坚信这是最后一次了,可是还没进办公室,总能看到她双眼发亮的迎上来,一点都没有女同志该有的矜持,甚至都不用他招呼,就自动跟在他身后进屋了——那模样总让他想起大学教授家养的小京巴,给它带过两次吃的后,每次看到他就自动摇尾巴。
但是跟喂小京巴不同,每次看着她欢天喜地接过他带回来的小礼物,内心总会涌出一股满足感,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乐此不彼。
于是不知不觉,哄她开心已经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其实他早就发现了,她翻译文件远比他想象的要得心应手,速度快用词准,几乎没有出过错,却偏偏喜欢趁他在的时候装模作样,偷懒的小计谋一戳就破。
可这种别人做起来只会让他厌烦的行为,放在她身上,他竟然觉得可爱。
或许就应了那句词,“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宋致远却不想让她知道这个,不是害羞,以她的性格要是知道吃定了他,恐怕更不会马上接受他了,势必要以这个为把柄玩个尽兴。所以他一面脸红,一面却又故作淡定的道,“这个问题只能告诉对象。”
林思珈挑了挑眉,几个意思,骗她现在就答应做他的对象?
开玩笑,她是这种——好吧,她确实被吊起了胃口,宋厂竟然没有矢口否认,就说明他对她的喜欢,比她想象的还要多啊。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情根深种的?她越来越想知道了。
可是让她就这样“被迫”接受,林思珈又有点不乐意,所以她努力眨着大眼睛,一脸可爱的试探着:“未来的对象也不可以吗?”
宋致远一心一意批着公文,根本没抬眼看她,“以后的对象……那就以后再说。”
小气鬼。林思珈朝他做了个鄙视的鬼脸,最后还是忍不住道:“一句表白都没有,就想骗人家当你对象,想得也太美了吧?”
宋致远终于停了动作,抬头看着她,下意识抿了下唇,“可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我知道什么?”林思珈装傻。
宋致远耳朵再一次泛红,轻声道:“知道我……的心意。”
林思珈得意的勾了勾唇,打算装傻到底:“你什么都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宋致远顿时哑口无言,她这么不依不饶的样子,他多少有预感,想要让她接受自己,某些环节是躲不过去的。只是现在是上班时间,他们俩在办公室不干正事,说……说那种话,实在有些颠覆宋致远的三观。
然而好不容易让她松了口,错过这个机会,又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宋致远以前不着急成家,是因为没有参考对象,自从发现自己对她的心意后,几乎每天都在想、想他们以后的生活,比如结婚生子……
他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想到这里,宋致远终于决心抛弃节操,鼓起勇气直视她的双眼,“思、思珈同志——”
这个神奇的称呼多少让林思珈出戏,她没奢望他奔放到喊她“亲爱的”“小宝贝”,直接叫“思珈”她也不介意啊,非要加个同志,是想安利她入/党吗?不过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林思珈默默的忍了,用眼神示意他继续。
宋致远艰难的把话说完:“我喜欢你。”
虽然没什么动人的词语,最简单的四个字听在林思珈耳朵里,仍然让她有种心花怒放的开怀,并且兴奋的追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宋致远却不再说话,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沉默的对视了几秒,林思珈败下阵来,抿嘴小嘴道:“好吧,看在你诚心诚意的份上,我接受你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真的原意……”惊喜来得太突然,也许是她回答得太过儿戏,宋致远反而有些难以置信,确认般的问,“愿意做我的对象?”
林思珈一脸的跃跃欲试,“我还可以反悔的吗?”
“不行。”宋致远一着急,下意识就想要伸手抓住她,举到一半才反应过来,就算开始处对象了,还没有结婚,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
遂赶紧把手收回去,宋致远期待的问:“明天不上班,我是不是该去拜访一下伯父伯母?”
“刚确定关系就想登堂入室了?想得真美。”林思珈想也不想的拒绝了,说完又顿了顿,眯着眼睛看向他,“你是在转移话题吧,说好的答应处对象,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呢?”
宋致远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解读吗?
不过看在对象已经被骗到手的份上,他还是如她所愿的回答了,“大概是从你对我示好的时候开始的吧。”
气定神闲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远继续说,“有些事,毕竟不能一直让女同志主动。”
变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林思珈简直懵逼,“什么叫我对你示好?我在梦里对你示好的吗?”
“我知道你们女同志脸皮薄,那段时间帮我做卫生,翻译资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见淫。”林思珈跟人斗嘴还从来没输过,毕竟一般人没她这么脸皮厚,什么话都敢说,“我看你早就心怀鬼胎,是不是在车间里就一见钟情,想尽办法把我调到你身边,好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
宋致远微微一笑。
或许吧,若不是他从一开始就意志不坚定,自然有的是办法把她调到其他部门,现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进去了。
林思珈本来还有继续斗下去,就当打发无聊的工作时间了,不过下班铃声一响,她就归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厂再见。”
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远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脱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头,他便飞快的松开了手,期期艾艾的问道:“你还没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红房子?”
* * *
这个休息日,林思珈头一次不用父母喊她,还不到九点就自己起床了,却在房间里磨磨蹭蹭了一个多小时,衣服换了三四轮。
林思珈现在的衣柜,比她过去十几年数量都要多了。谁都没想到,林成山生意越来越好,还跟刘小红合作卖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却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从小苦过来的,包括自己当起了老板的林成山,骨子里都还带着勤俭节约的好品格,可以给妹妹买手表买蛤/蟆镜,让他在自己店里装部电话都舍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样,她完全不需要适应,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无师自通就知道什么最好吃,什么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么打扮最好看。她随便想出来的款式,刘小红做了成品挂店里卖,总能受到女孩子们的喜欢,变成店里的活招牌。
靠着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气壮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请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纪,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说个好人家,因此连张桂芬都不拦着刘小红给她做新衣服。
短短两个月,原先空荡荡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了。
喜新厌旧的林思珈花了半个小时,最终决定穿她一直没机会上身的小碎花套装。
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错,刘小红做了两个同款,分别是黄色和红色的,选择了相对轻薄舒适的棉绸,一拿去店里反响就很不错,加上仿制的还没这么快出来,刘小红近期就都在做这个同款。她心里其实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现在最流行的的确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来,价格不比的确良的衣服低多少,卖得反而要比店里的的确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坚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给她做这身套装,连刘小红都看不懂了,现在大街上流行的黄色红色多洋气啊,其实白色也好看,城里没那么讲究,有些姑娘也开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肤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绝对比别人都洋气,偏偏这次想不开,非要弄带花的。
让刘小红说,这种粉色带花的布,小时候在他们乡下流行过一阵,可那时候不是物资短缺吗,人都要饿死了,哪还有力气生产东西?所以很长一段岁月,他们周围连新衣服都没见过,谁要有块花布,绝对能引来无数人的羡慕。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饱饭,到处都在搞生产搞赚钱,的确良、混纺、灯芯绒什么各种洋气的新面料都弄出来了,过时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话老土帽的。
所以,刘小红是拗不过林思珈软磨硬泡,给她做了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着不让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话,影响声誉。
不过今天休息,老妈他们总不会再拦着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确定了服装,开始准备设计造型,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总算是给了她隆重打扮的机会,林思珈早就技痒难耐了,一兴奋就花了小半个钟,编出一条森女气息满满的辫子,蓬松的发尾绑上蝴蝶结,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给她弄回来的草编帽,简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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