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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
“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彷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
“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
“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
“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
“当然不是这样”
“那不就成了!”
“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
“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
“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嗡帳─”
“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
“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
“原来如此。”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
“好主意。”
“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
“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
朱慕凡一面听,一面不停的在脑海盘算着。实在很巧,他最感兴趣的也是这两家公司!
麦可继续说:“并不是因为爱丽丝和浩风是我的朋友我才这么说的,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而言,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卡汶的产品,对卡汶的印象也比较好。”
“为什么?”关于这点,朱慕凡显然很有兴趣。
“一来,卡汶的服务态度比较好、也比较亲切。而且,他们不只是标榜高价位的名牌而已,他们真的有替顾客设身处地的着想,会吃去开肥合各种阶层的客户经济能力所及的产品”
“也就是他们把顾客分层,推出不同价位的品牌来满足各种消费阶层的需求是吗?”朱慕凡忍不住插播。他一向欣赏这样的经营理念,正好和他的主张相符。
他始终认为名牌并非为了某些特定阶层的人士而存在,它应该拥有更广大的天空才是!这些年来他一直致力朝这个目标发展!
现在欧美国家像这样的名牌观念已经渐渐形成一股风潮,他没有想到在台湾也有人抱持着和他相同的理念。
“那梵雅呢?”
“梵雅就坚持走高价位、高格调来维持他们的形象,而且对客人也不够亲切,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易亲近的感觉。好象摆明了就是:你够格、够有钱,我们才欢迎你光临!一样,可说是优越感十足,让人能很轻易的感觉到,他们相当以自己的高价位名牌自豪。认为能拥有他们公司产品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所以够格穿他们公司服饰的人,应倍感荣幸才是。这样的经营方针,自然拥有一群为数可观的拥护者。只是不合我的理念,这纯粹是我个人的个性使然罢了。”麦可不忘补充道。
朱慕凡给他一个赞同的笑容。“我们的看法很像。谢谢你提供这份宝贵的讯息。”
“别跟我客气,那关于爱丽丝的事”麦可旧话重提。
“我会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放心,我已经不生气了。”他再一次保证。
“那就拜托你了!”麦可十分满意。
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
“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彷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
“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
“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
“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
“当然不是这样”
“那不就成了!”
“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
“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
“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嗡帳─”
“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
“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
“原来如此。”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
“好主意。”
“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
“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
朱慕凡一面听,一面不停的在脑海盘算着。实在很巧,他最感兴趣的也是这两家公司!
麦可继续说:“并不是因为爱丽丝和浩风是我的朋友我才这么说的,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而言,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卡汶的产品,对卡汶的印象也比较好。”
“为什么?”关于这点,朱慕凡显然很有兴趣。
“一来,卡汶的服务态度比较好、也比较亲切。而且,他们不只是标榜高价位的名牌而已,他们真的有替顾客设身处地的着想,会吃去开肥合各种阶层的客户经济能力所及的产品”
“也就是他们把顾客分层,推出不同价位的品牌来满足各种消费阶层的需求是吗?”朱慕凡忍不住插播。他一向欣赏这样的经营理念,正好和他的主张相符。
他始终认为名牌并非为了某些特定阶层的人士而存在,它应该拥有更广大的天空才是!这些年来他一直致力朝这个目标发展!
现在欧美国家像这样的名牌观念已经渐渐形成一股风潮,他没有想到在台湾也有人抱持着和他相同的理念。
“那梵雅呢?”
“梵雅就坚持走高价位、高格调来维持他们的形象,而且对客人也不够亲切,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易亲近的感觉。好象摆明了就是:你够格、够有钱,我们才欢迎你光临!一样,可说是优越感十足,让人能很轻易的感觉到,他们相当以自己的高价位名牌自豪。认为能拥有他们公司产品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所以够格穿他们公司服饰的人,应倍感荣幸才是。这样的经营方针,自然拥有一群为数可观的拥护者。只是不合我的理念,这纯粹是我个人的个性使然罢了。”麦可不忘补充道。
朱慕凡给他一个赞同的笑容。“我们的看法很像。谢谢你提供这份宝贵的讯息。”
“别跟我客气,那关于爱丽丝的事”麦可旧话重提。
“我会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放心,我已经不生气了。”他再一次保证。
“那就拜托你了!”麦可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