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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忆风从梦中惊醒。昏黄的晨曦已经从百叶窗的缝隙里透射进来。
铁锹铲土的声音犹在耳畔回响,梦还没完全醒,他就穿过大厅,跑出前门,绕着屋子转了一大圈。
此时已经十分肯定他可以对着那些梦里的人大声喊叫了。当陆忆风看到她时,猛然停住了脚步。
她的脸因为一直在窗下挖土而显得红扑扑的。在手推车里,横七竖八地放着五株花木。
“你回来了。”陆忆风说。
“直到昨天,奥里利才允许我离开北境市区,顺便说一句,他要我告诉你,他不能永远装作在给你看病,你得接电话。”江琳琳说。
她看上去很好。虽然人很清瘦,身上也和陆忆风一样布满了烧伤疤痕,但她眼神里的痛苦和忧愁已经消散。
当她把陆忆风扶进屋子时,眉头却微蹙着。
陆忆风无意中把遮住眼睛的头发拂开,却发现她的头发成了鸡窝。“你在干吗?”
“我今早去了林子里,挖了这些。为了她。我想可以把这些小树种在房子边上。”江琳琳说。
陆忆风看着那些花木,根上还带着土块。一想到玫瑰花这几个字,他立刻眉头一皱。
他正在奇怪江琳琳为什么要这么做,可他突然想起了这种植物的名称。那不是普通的花,而是樱草花,以前高静总在营地后院种几朵这样的花。
他对江琳琳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的话,然后他们进屋,把门锁上。
这时格雷西后脚打开门,进了屋子,只花了十分钟,就做好了三人的早饭。
陆忆风一边吃鸡蛋,一边问格雷西:“高志鹏去哪里了?”
“哥布林花园。他在那有份挺露脸的工作,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他。”她说。
陆忆风琢磨着她话里的味道,没有说话。直到一口吃掉了最后半边土司,他才说道,“我要去打猎。”
“好啊,给午餐来点野味也挺不错。”她说。
陆忆风带好弓箭就出发了,准备从“牧场”那边出去。
快到广场时,他看到很多玩家戴着口罩手套,正在掏挖积雪下面的东西,旁边是马拉的车。
一辆马车停在夹缝地带市长家的旧址前。他认出来那是索姆,高志鹏的好友,他不时地用一块布在擦头上的汗。
陆忆风记得曾在夜莺谷见过他,那他肯定是也回来了。他对陆忆风热情问候,他也问他:“他们在那里找到什么人了吗?”
“所有人,还有两个在家里干活的人。”索姆告诉他。
马奇,那个文静、善良、勇敢的女孩,那个买草莓的女孩,“我原以为他是市长就……”
“这头衔也没让他沾上什么光。”索姆说。
陆忆风点点头,继续往前走,没看车子里装的东西。包括“夹缝地带”在内的整个城镇都是一个样子,都在掏挖这些东西。
当他经过原来的营地时,路上的马车多了起来。“牧场”已经不见了,或者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那里挖了一个深坑,里面堆满了废墟和杂物,陆忆风绕过大坑,在通常进入林子的地方钻了进去。
这回不会有事了,隔离网已经不再通电了,上面支着很多树枝,以便挡住那些来自林子里的威胁。
老习惯不容易改,陆忆风还想去湖边,可他身体太虚弱,连往常和他们碰面的地方都差点没有走到。
没有人在身边,这里显得空荡荡的。
有几次,陆忆风闭上眼睛,数到十,希望高静会像以前一样悄声无息的跟在他后面。给他惊喜。
可他又不得不提醒自己,事实都已经发生了。这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现在已经到了初春,要是在过去,这是他们最喜欢的天气。
林木在经历了漫长的冬季后,渐渐苏醒,刚才因着樱草花而迸发出的热情与力量现在已消耗殆尽。
等陆忆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他躺在沙发上,看到灰尘在午后一道道稀薄的陽光下飞舞。
他听到了咕噜声,赶紧扭过头。过了好一会儿,才相信这是真的。
它怎么到了这里?开始以为那爪子印是野兽的。他的后爪轻轻抬起,脸上的骨头瘦得都出了棱角。
它完全是靠步行走回来的,从夜莺谷走回来。也许是有人把它扔了出来,也许它受不了没有她的日子,所以它就一路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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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忆风从梦中惊醒。昏黄的晨曦已经从百叶窗的缝隙里透射进来。
铁锹铲土的声音犹在耳畔回响,梦还没完全醒,他就穿过大厅,跑出前门,绕着屋子转了一大圈。
此时已经十分肯定他可以对着那些梦里的人大声喊叫了。当陆忆风看到她时,猛然停住了脚步。
她的脸因为一直在窗下挖土而显得红扑扑的。在手推车里,横七竖八地放着五株花木。
“你回来了。”陆忆风说。
“直到昨天,奥里利才允许我离开北境市区,顺便说一句,他要我告诉你,他不能永远装作在给你看病,你得接电话。”江琳琳说。
她看上去很好。虽然人很清瘦,身上也和陆忆风一样布满了烧伤疤痕,但她眼神里的痛苦和忧愁已经消散。
当她把陆忆风扶进屋子时,眉头却微蹙着。
陆忆风无意中把遮住眼睛的头发拂开,却发现她的头发成了鸡窝。“你在干吗?”
“我今早去了林子里,挖了这些。为了她。我想可以把这些小树种在房子边上。”江琳琳说。
陆忆风看着那些花木,根上还带着土块。一想到玫瑰花这几个字,他立刻眉头一皱。
他正在奇怪江琳琳为什么要这么做,可他突然想起了这种植物的名称。那不是普通的花,而是樱草花,以前高静总在营地后院种几朵这样的花。
他对江琳琳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的话,然后他们进屋,把门锁上。
这时格雷西后脚打开门,进了屋子,只花了十分钟,就做好了三人的早饭。
陆忆风一边吃鸡蛋,一边问格雷西:“高志鹏去哪里了?”
“哥布林花园。他在那有份挺露脸的工作,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他。”她说。
陆忆风琢磨着她话里的味道,没有说话。直到一口吃掉了最后半边土司,他才说道,“我要去打猎。”
“好啊,给午餐来点野味也挺不错。”她说。
陆忆风带好弓箭就出发了,准备从“牧场”那边出去。
快到广场时,他看到很多玩家戴着口罩手套,正在掏挖积雪下面的东西,旁边是马拉的车。
一辆马车停在夹缝地带市长家的旧址前。他认出来那是索姆,高志鹏的好友,他不时地用一块布在擦头上的汗。
陆忆风记得曾在夜莺谷见过他,那他肯定是也回来了。他对陆忆风热情问候,他也问他:“他们在那里找到什么人了吗?”
“所有人,还有两个在家里干活的人。”索姆告诉他。
马奇,那个文静、善良、勇敢的女孩,那个买草莓的女孩,“我原以为他是市长就……”
“这头衔也没让他沾上什么光。”索姆说。
陆忆风点点头,继续往前走,没看车子里装的东西。包括“夹缝地带”在内的整个城镇都是一个样子,都在掏挖这些东西。
当他经过原来的营地时,路上的马车多了起来。“牧场”已经不见了,或者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那里挖了一个深坑,里面堆满了废墟和杂物,陆忆风绕过大坑,在通常进入林子的地方钻了进去。
这回不会有事了,隔离网已经不再通电了,上面支着很多树枝,以便挡住那些来自林子里的威胁。
老习惯不容易改,陆忆风还想去湖边,可他身体太虚弱,连往常和他们碰面的地方都差点没有走到。
没有人在身边,这里显得空荡荡的。
有几次,陆忆风闭上眼睛,数到十,希望高静会像以前一样悄声无息的跟在他后面。给他惊喜。
可他又不得不提醒自己,事实都已经发生了。这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现在已经到了初春,要是在过去,这是他们最喜欢的天气。
林木在经历了漫长的冬季后,渐渐苏醒,刚才因着樱草花而迸发出的热情与力量现在已消耗殆尽。
等陆忆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他躺在沙发上,看到灰尘在午后一道道稀薄的陽光下飞舞。
他听到了咕噜声,赶紧扭过头。过了好一会儿,才相信这是真的。
它怎么到了这里?开始以为那爪子印是野兽的。他的后爪轻轻抬起,脸上的骨头瘦得都出了棱角。
它完全是靠步行走回来的,从夜莺谷走回来。也许是有人把它扔了出来,也许它受不了没有她的日子,所以它就一路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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