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1:暮色【完结】_分节阅读_1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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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爱德华本人。虽然如此,当我因为狼人的进攻而惊恐地尖叫出声的时候,我也不是因为害怕狼而从嘴里喊出了“不”。我只是害怕着他可能会受伤——即使他露出锋利的尖牙呼唤着我,我也在为他担心着。
然后我知道,我已经得出答案了。我甚至不知道这里面是否真的有过一个抉择。我已经陷得太深了。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知道的话——对于我这个吓人的秘密,我什么也不会做的。因为每当我想起他,想起他的声音,他能够催眠的眼睛,他极具吸引力的个人魅力的时候,我只想立刻和他在一起,除此之外便别无所求了。即使……但我不能再想下去了。不能在这里,独自一人待在越来越黑的森林里想。不能在这个时候,不能在雨水让天边的暮色变得黯淡,滴滴答答的声音就像走过铺着瓷砖的地板的脚步声的时候想。我颤抖着,赶快从我的隐蔽之所站起来,担心着那条小路也许会消失在雨中。
但它仍在那里,安全又清晰,蜿蜒着穿过那片湿漉漉的绿色迷宫。我慌忙沿着小路走回去,我的兜帽拉得很低,垂在我的脸旁。我开始惊慌起来,几乎是跑着穿过树林,因为我觉得已经走了像来时那么远的距离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冲过头了,又或者是沿着小路走到了森林里更远的地方。但在我变得更加惊慌失措以前,透过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的树枝,我隐约能瞥见一些开阔地了。然后我听到了一辆车穿过街道的声音,我自由了。查理的草坪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所房子在召唤着我,许诺着温暖以及干燥的袜子。
我走回屋里的时候刚好是正午。我走上楼,换上这一天的装束——牛仔裤和T恤衫——因为我会一直待在家里。全力以赴解决今天的任务不会花上太多的工夫,只是一份周三截止的关于麦克白的论文而已。我心满意足地投入工作,罗列出了一份粗略的草稿。这份宁静的心境是我许久没有感受过的,自从……好吧,自从周四下午以后,如果我足够诚实的话。
不过,这通常是我的风格。做决定对我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一个让我饱受煎熬的过程。不过一旦我作出了决定,我就只会坚持到底——通常还会因为已经做出了选择而倍感宽慰。有时这种宽慰会被失望所破坏,正如我来福克斯的决定。但这仍比为作出选择而苦苦斟酌要好得多。
现在带着这个决定住下来要容易多了,荒谬可笑的容易。危机重重的容易。(梅尔实在是言简意赅字字珠玑。。。但我翻到几乎要吐血了。。。)
这一天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了,而且效率很高——我在八点前就把论文写完了。查理到家的时候简直就是大丰收。我做了一个备忘录,提醒自己下周到西雅图去的时候记得买一本烹鱼食谱。无论何时我一想到这趟旅程,一阵寒意就会飞快地掠过我的脊柱。(不禁打了一个激灵)但这和我跟雅克布?布莱克散步以前所感到过的寒意没什么不同。我想,它们本来应该有所不同的。我本来应该觉得害怕——我知道我应该这样做的,但我确实感觉不到这种正确的恐惧感。
那天夜里我一夜无梦,睡得很好。因为那一天我起得太早,前一天晚上又睡得太少,耗尽了我的精力。这是我到福克斯以后的第二次,在一个晴朗的早上,在明黄色的光线中醒来。我跳到窗前,惊奇地发现天空里甚至没有半点云影,只有几片小小的羊毛般纯白蓬松的云彩,它们根本不可能带来任何雨水。我推开窗子,惊讶地发现当它打开的时候相当安静,完全没有卡住,一点儿也不像谁知道多少年没开过的样子。(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Edward早就开始夜夜探香闺了。。。)我深吸了一口相对比较干爽的空气。外面很暖和,一丝风也没有。我的血液在血管里沸腾着。
当我下楼的时候,查理已经吃完早餐了,他立刻领会到了我的心情。
“适合外出的好天气。”他评价道。(Nice day out,在翻完无数的景色描写和心理活动以后,我对说话一向简洁的查理感激涕零。。。)
“是的。”我露齿一笑,赞同道。
他冲我一笑,棕色的眼睛弯成了两道弧线。当查理微笑的时候,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当初他和我妈会闪电般地早婚。那段日子里他曾有过的年轻人的浪漫,大部分在我记事以前就消失殆尽了。正如他卷曲的棕发——和我一样的颜色,即使质地有所不同——已经开始减少了,渐渐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前额上发亮的肌肤。但当他微笑的时候,我依然可以看到那个和蕾妮一起私奔的男人的影子,那时候她只比我现在大两岁。
我兴高采烈地吃着早餐,看着点点纤尘在从后窗射入的阳光里轻舞飞扬。查理喊了一声再见,然后我听到了巡逻车开走的声音。出门的时候我拿着我的防水夹克,犹豫了一下。把它留在家里是个诱人却关乎命运的举措。我叹了口气,把它搭在手臂上,走进了数月以来我见过的最明媚的阳光里。
靠着肘部脂肪的力量,我终于能够把卡车里的每扇窗子都差不多完全摇了下来。我是第一个到学校的。我甚至没有看一眼时钟,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我把车停好,径直走向自助餐厅南面的那些很少用到的野餐长凳。那些长凳还有点潮,所以我坐在了我的夹克上,为有机会用到它而高兴着。我的作业已经做完了——慢节奏社交生活的产物——但还有几道三角函数题我不能肯定自己做对了。我勤奋地拿出了书,但在检查第一道题的时候就中途停了下来,开始神游太虚,注视着在红色树皮的树顶上跃动着的阳光。我一时大意,在我的家庭作业的空白处画起速写来。几分钟以后,我才忽然注意到,自己画了五双黑色的眼睛,都在纸上盯着我看。我用橡皮擦把它们完全擦掉了。
“贝拉!”我听到某人在喊我,听起来像是迈克。
我抬起头看四周,这才发觉在我心不在焉地坐在这里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挤满了人。每个人都穿着T恤衫,有些人甚至还穿着短袖衫,尽管气温最多不超过六十华氏度。迈克向我走过来,一路挥着手,他穿着卡其色的短袖衫,套在一件条纹橄榄球衫外。
“嗨,迈克。”我喊着,向他挥手。我不能在这样一个早晨表现得毫无兴致。
他走过来坐
,并非爱德华本人。虽然如此,当我因为狼人的进攻而惊恐地尖叫出声的时候,我也不是因为害怕狼而从嘴里喊出了“不”。我只是害怕着他可能会受伤——即使他露出锋利的尖牙呼唤着我,我也在为他担心着。
然后我知道,我已经得出答案了。我甚至不知道这里面是否真的有过一个抉择。我已经陷得太深了。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知道的话——对于我这个吓人的秘密,我什么也不会做的。因为每当我想起他,想起他的声音,他能够催眠的眼睛,他极具吸引力的个人魅力的时候,我只想立刻和他在一起,除此之外便别无所求了。即使……但我不能再想下去了。不能在这里,独自一人待在越来越黑的森林里想。不能在这个时候,不能在雨水让天边的暮色变得黯淡,滴滴答答的声音就像走过铺着瓷砖的地板的脚步声的时候想。我颤抖着,赶快从我的隐蔽之所站起来,担心着那条小路也许会消失在雨中。
但它仍在那里,安全又清晰,蜿蜒着穿过那片湿漉漉的绿色迷宫。我慌忙沿着小路走回去,我的兜帽拉得很低,垂在我的脸旁。我开始惊慌起来,几乎是跑着穿过树林,因为我觉得已经走了像来时那么远的距离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冲过头了,又或者是沿着小路走到了森林里更远的地方。但在我变得更加惊慌失措以前,透过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的树枝,我隐约能瞥见一些开阔地了。然后我听到了一辆车穿过街道的声音,我自由了。查理的草坪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所房子在召唤着我,许诺着温暖以及干燥的袜子。
我走回屋里的时候刚好是正午。我走上楼,换上这一天的装束——牛仔裤和T恤衫——因为我会一直待在家里。全力以赴解决今天的任务不会花上太多的工夫,只是一份周三截止的关于麦克白的论文而已。我心满意足地投入工作,罗列出了一份粗略的草稿。这份宁静的心境是我许久没有感受过的,自从……好吧,自从周四下午以后,如果我足够诚实的话。
不过,这通常是我的风格。做决定对我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一个让我饱受煎熬的过程。不过一旦我作出了决定,我就只会坚持到底——通常还会因为已经做出了选择而倍感宽慰。有时这种宽慰会被失望所破坏,正如我来福克斯的决定。但这仍比为作出选择而苦苦斟酌要好得多。
现在带着这个决定住下来要容易多了,荒谬可笑的容易。危机重重的容易。(梅尔实在是言简意赅字字珠玑。。。但我翻到几乎要吐血了。。。)
这一天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了,而且效率很高——我在八点前就把论文写完了。查理到家的时候简直就是大丰收。我做了一个备忘录,提醒自己下周到西雅图去的时候记得买一本烹鱼食谱。无论何时我一想到这趟旅程,一阵寒意就会飞快地掠过我的脊柱。(不禁打了一个激灵)但这和我跟雅克布?布莱克散步以前所感到过的寒意没什么不同。我想,它们本来应该有所不同的。我本来应该觉得害怕——我知道我应该这样做的,但我确实感觉不到这种正确的恐惧感。
那天夜里我一夜无梦,睡得很好。因为那一天我起得太早,前一天晚上又睡得太少,耗尽了我的精力。这是我到福克斯以后的第二次,在一个晴朗的早上,在明黄色的光线中醒来。我跳到窗前,惊奇地发现天空里甚至没有半点云影,只有几片小小的羊毛般纯白蓬松的云彩,它们根本不可能带来任何雨水。我推开窗子,惊讶地发现当它打开的时候相当安静,完全没有卡住,一点儿也不像谁知道多少年没开过的样子。(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Edward早就开始夜夜探香闺了。。。)我深吸了一口相对比较干爽的空气。外面很暖和,一丝风也没有。我的血液在血管里沸腾着。
当我下楼的时候,查理已经吃完早餐了,他立刻领会到了我的心情。
“适合外出的好天气。”他评价道。(Nice day out,在翻完无数的景色描写和心理活动以后,我对说话一向简洁的查理感激涕零。。。)
“是的。”我露齿一笑,赞同道。
他冲我一笑,棕色的眼睛弯成了两道弧线。当查理微笑的时候,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当初他和我妈会闪电般地早婚。那段日子里他曾有过的年轻人的浪漫,大部分在我记事以前就消失殆尽了。正如他卷曲的棕发——和我一样的颜色,即使质地有所不同——已经开始减少了,渐渐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前额上发亮的肌肤。但当他微笑的时候,我依然可以看到那个和蕾妮一起私奔的男人的影子,那时候她只比我现在大两岁。
我兴高采烈地吃着早餐,看着点点纤尘在从后窗射入的阳光里轻舞飞扬。查理喊了一声再见,然后我听到了巡逻车开走的声音。出门的时候我拿着我的防水夹克,犹豫了一下。把它留在家里是个诱人却关乎命运的举措。我叹了口气,把它搭在手臂上,走进了数月以来我见过的最明媚的阳光里。
靠着肘部脂肪的力量,我终于能够把卡车里的每扇窗子都差不多完全摇了下来。我是第一个到学校的。我甚至没有看一眼时钟,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我把车停好,径直走向自助餐厅南面的那些很少用到的野餐长凳。那些长凳还有点潮,所以我坐在了我的夹克上,为有机会用到它而高兴着。我的作业已经做完了——慢节奏社交生活的产物——但还有几道三角函数题我不能肯定自己做对了。我勤奋地拿出了书,但在检查第一道题的时候就中途停了下来,开始神游太虚,注视着在红色树皮的树顶上跃动着的阳光。我一时大意,在我的家庭作业的空白处画起速写来。几分钟以后,我才忽然注意到,自己画了五双黑色的眼睛,都在纸上盯着我看。我用橡皮擦把它们完全擦掉了。
“贝拉!”我听到某人在喊我,听起来像是迈克。
我抬起头看四周,这才发觉在我心不在焉地坐在这里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挤满了人。每个人都穿着T恤衫,有些人甚至还穿着短袖衫,尽管气温最多不超过六十华氏度。迈克向我走过来,一路挥着手,他穿着卡其色的短袖衫,套在一件条纹橄榄球衫外。
“嗨,迈克。”我喊着,向他挥手。我不能在这样一个早晨表现得毫无兴致。
他走过来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