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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感叹一声后,这才打量四周环境。可这一打量,以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修养也不免吓了一跳。
“这什么鬼地方,我衣服呢,谁这么没有公德心,少爷我好端端的睡觉,怎么把我弄到这来了?”揉着已经及肩的黑发,自言自语道。
突然,从眉心处传来一阵刺痛,皱皱眉,青年把注意力转移到眉心之处。这一感觉不要紧,可又把他吓到了。眉心还是那个眉心,外在没有任何变化,可是眉心之内,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空间。他仔细感觉一下,发现这处球形空间居然足有一立方米大小。这不是开玩笑吗,他脑袋才多大,怎么可能出现一个一立方米大的空间!
“哎呦喂,老天爷你这是想吓死我啊!少爷我才活了一千多年,可还没活够呢!”嘴里胡乱哼哼着,可注意力却半刻也没有离开过眉心那处空间。
“咦?”青年轻咦一声,好像发现了点儿什么。
那处眉心空间中,此刻正漂浮着6团半透明的光团,乳白色的微光在这些光团上跃动着,占了眉心中一多半的空间。
“这是什么东西?”青年一皱眉,以他活了一千多年的见识也不认得,下意识就看向那6团光团中最大的一团。
一阵恍惚袭来,麻麻痒痒的感觉传来,青年舒服的打了一个哆嗦,可还没等他回味,又是一阵刺痛,紧接着脑袋中仿佛多了些什么。
睁开眼睛,青年摇摇头,终于从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可脑袋中那突然多出的一大段记忆又一次颠覆了他的认知,而他也终于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就在刚刚,当他的意识接触到那团最大的光团时,那光团突然伸出了一条触手,跟他的意识链接在一起,一段记忆也顺着这条触手进入到他的脑海中。这段记忆的主人正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卡特尔巴尼大人……
“罪过罪过,这位兄台,我真不是故意的,其实也怪不到我,要不是你们想吃我,也不会弄出这档事儿了!”青年懒散的盘坐在台子上,看看软倒在地上的6人,很没诚意的嘀咕一句。
青年名叫王贞,字卿润,唐弘道元年生人,已经1300多岁了。哪有人能活1000多岁的,所以王贞不是人!呸呸呸,不是不是人,是不是人类。王贞是个血族!
这一个东方人怎么还成了西方的超自然生物了?这就要说说王贞的身世了。王贞出生在一个没落的书香世家中,八九岁时家中更是败落,后来父母亲人又因病先后离世。年龄小,又没有个活计的王贞就这样沦落江湖。也是他运气好,一天在街头乞讨时,被一个好心的老头收养。
这位姓张的老头是一家商行的小小管事,由于常年跑商在外也没有成家,看到差点饿死的王贞时起了恻隐之心,就把他带了回去。正赶上这家商行有一笔大买卖,于是王贞就跟随着老张头踏上了丝绸之路,这也是他漫长人生的开始。
时光悠悠,王贞也长大成人,往返于欧洲与大唐的他,那时已经是个20岁的年轻人,并且取代过世的张老头成为了商队的小管事。常年跑商,路上枯燥无味,王贞闲来无事,也学了一手好乐理,吹得一手好笛子。可也正是因为他这手笛子手艺为整个商队招来了杀身之祸。
一天夜里,新学了一曲的王贞心血来潮,又吹起了笛子。可一曲刚过一半,笛声却戛然而止,王贞只觉脖颈上一疼,便失去了意识,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已被一片血红所取代。整个商队上上下下,不管男女老少,全部身亡,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有利齿咬过的痕迹,鲜血顺着伤口流了一地。
在他身边一卷丝绸散落在地,上面用鲜血书写着一段文字:“如此美妙的音乐不应该从这世上消失,从此以后你的身体与灵魂将不再属于上帝,享受美味的鲜血与无尽的人生吧!”
就这样,王贞成了一名血族,只能游离于黑暗之中,终生与鲜血为伴。之后的一千多年,他做过读书人,做过商人,做过医者,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一直是一名乐者。他的脚步几乎走过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有音乐与他为伴。他也有过爱情,但生命形态的不同,注定这段感情必定是个悲剧。到现在他还清晰的记得那位姑娘得知了他身份时那颤抖的身体与透出无穷恐惧的双眼。
自那以后,他的生命中就只剩下了旅行与音乐。他是黑夜的宠儿,他是音乐方面的天才,用乐曲诠释喜怒哀乐,但他的身份注定他只能是别人生命中的... -->>
青年感叹一声后,这才打量四周环境。可这一打量,以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修养也不免吓了一跳。
“这什么鬼地方,我衣服呢,谁这么没有公德心,少爷我好端端的睡觉,怎么把我弄到这来了?”揉着已经及肩的黑发,自言自语道。
突然,从眉心处传来一阵刺痛,皱皱眉,青年把注意力转移到眉心之处。这一感觉不要紧,可又把他吓到了。眉心还是那个眉心,外在没有任何变化,可是眉心之内,却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空间。他仔细感觉一下,发现这处球形空间居然足有一立方米大小。这不是开玩笑吗,他脑袋才多大,怎么可能出现一个一立方米大的空间!
“哎呦喂,老天爷你这是想吓死我啊!少爷我才活了一千多年,可还没活够呢!”嘴里胡乱哼哼着,可注意力却半刻也没有离开过眉心那处空间。
“咦?”青年轻咦一声,好像发现了点儿什么。
那处眉心空间中,此刻正漂浮着6团半透明的光团,乳白色的微光在这些光团上跃动着,占了眉心中一多半的空间。
“这是什么东西?”青年一皱眉,以他活了一千多年的见识也不认得,下意识就看向那6团光团中最大的一团。
一阵恍惚袭来,麻麻痒痒的感觉传来,青年舒服的打了一个哆嗦,可还没等他回味,又是一阵刺痛,紧接着脑袋中仿佛多了些什么。
睁开眼睛,青年摇摇头,终于从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可脑袋中那突然多出的一大段记忆又一次颠覆了他的认知,而他也终于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就在刚刚,当他的意识接触到那团最大的光团时,那光团突然伸出了一条触手,跟他的意识链接在一起,一段记忆也顺着这条触手进入到他的脑海中。这段记忆的主人正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卡特尔巴尼大人……
“罪过罪过,这位兄台,我真不是故意的,其实也怪不到我,要不是你们想吃我,也不会弄出这档事儿了!”青年懒散的盘坐在台子上,看看软倒在地上的6人,很没诚意的嘀咕一句。
青年名叫王贞,字卿润,唐弘道元年生人,已经1300多岁了。哪有人能活1000多岁的,所以王贞不是人!呸呸呸,不是不是人,是不是人类。王贞是个血族!
这一个东方人怎么还成了西方的超自然生物了?这就要说说王贞的身世了。王贞出生在一个没落的书香世家中,八九岁时家中更是败落,后来父母亲人又因病先后离世。年龄小,又没有个活计的王贞就这样沦落江湖。也是他运气好,一天在街头乞讨时,被一个好心的老头收养。
这位姓张的老头是一家商行的小小管事,由于常年跑商在外也没有成家,看到差点饿死的王贞时起了恻隐之心,就把他带了回去。正赶上这家商行有一笔大买卖,于是王贞就跟随着老张头踏上了丝绸之路,这也是他漫长人生的开始。
时光悠悠,王贞也长大成人,往返于欧洲与大唐的他,那时已经是个20岁的年轻人,并且取代过世的张老头成为了商队的小管事。常年跑商,路上枯燥无味,王贞闲来无事,也学了一手好乐理,吹得一手好笛子。可也正是因为他这手笛子手艺为整个商队招来了杀身之祸。
一天夜里,新学了一曲的王贞心血来潮,又吹起了笛子。可一曲刚过一半,笛声却戛然而止,王贞只觉脖颈上一疼,便失去了意识,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已被一片血红所取代。整个商队上上下下,不管男女老少,全部身亡,每个人的脖子上都有利齿咬过的痕迹,鲜血顺着伤口流了一地。
在他身边一卷丝绸散落在地,上面用鲜血书写着一段文字:“如此美妙的音乐不应该从这世上消失,从此以后你的身体与灵魂将不再属于上帝,享受美味的鲜血与无尽的人生吧!”
就这样,王贞成了一名血族,只能游离于黑暗之中,终生与鲜血为伴。之后的一千多年,他做过读书人,做过商人,做过医者,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一直是一名乐者。他的脚步几乎走过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有音乐与他为伴。他也有过爱情,但生命形态的不同,注定这段感情必定是个悲剧。到现在他还清晰的记得那位姑娘得知了他身份时那颤抖的身体与透出无穷恐惧的双眼。
自那以后,他的生命中就只剩下了旅行与音乐。他是黑夜的宠儿,他是音乐方面的天才,用乐曲诠释喜怒哀乐,但他的身份注定他只能是别人生命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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