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分析变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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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这一条就属于类似后世的一条鞭法的一切劳役变成货币税的先进技术了,不过对于农民的负担还是变重了。原来出工就可以抵消劳役,现在要出钱,对于劳力富裕的户口负担变重了因为劳动力比钱好获得,对于没钱没劳动力的户口更是加重一层被商户剥削的负担,因为他们要交钱就要卖出粮食。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同样这也是一个产生不公平的恶法,按户等分派虽然看上去公平,但是水利工程不一定按照户等回馈出钱的每一户。也许出钱多的富户田地距离水渠很远,出钱少的下户田地就在水渠边上。或者有钱有势的上户将水渠修到自家田地,而下户几乎分不到水,这就是劫贫济富啊。
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一、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二、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熙宁六年(107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宋代武器原归中央三司胄案和诸州将作院制造,质量粗劣,严重影响战斗力。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这一条我觉得可以参考国营军工厂的改制和美国私人军火工业的崛起之路来推进。
关于科举和教育制度改革,王安石主要依靠的理论来源就是王安石在宋仁宗嘉佑五年由提点江南东路刑狱转任三司度支判官的时候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其中主要谈到当时科举和教育的弊病主要是课试文章主要是章句之学,以及人主没有陶冶人才,所以提出"养之、教之、任之"的方法。
三舍法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贡举法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这属于高明的拉帮结派培植亲信和团队的手段,我们没有得到行政体系的支持前还不能效仿。熙宁五年(107),神宗正式提出应该颁行新的经义。次年,神宗任命王安石提举经义局,由吕惠卿、王雱等兼修撰,《诗》、《书》、《周官》等书。在重新训释经义时,王安石确定了这样几条原则:-、训释经义,是为了破除'伪说',教育士子,使其符合'盛王'时的做法;二、要恢复经文本义,打破疏不破注的成法,反对汉以后烦琐的章句传注使源流失正的陋习;三、阐明经文义理,反对对经义的曲解和烦琐学风。熙宁八年(1075),《周官新义》、《诗经新义》、《书经新义》完成,合称为《三经新义》,其中《毛诗义》二十卷、《尚书义》十三卷、《周官新义》十六卷,而又以《周官新义》最为重要,是作为托古改制的熙宁变法的理论根据。一个月后,《三经新义》便被颁赐给宗室、大学及诸州府学,作为全国学生必读的教科书和科举考以的依据。
这属于占领舆论和指导思想阵地的大旗,我们正在推进的传媒集团就是主营这方面的业务和方向。"
"赵守忠,你不是很清楚我们的定位吗?干嘛总是把屁股摆在王安石的位置上?虽然大宋帝国对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没有好感,但是我们初期的主要的定位还是官僚资本家,而不是民族资本家。我们都得到了足够的商业权利,除了没有官职在身,和一般的散佚朝官没有什么特权上的差异。只要我们在六年的大比中得到进士出身就可以明正言顺的利用天大的功劳挤进朝堂进一步培养亲信侵夺权力和资源,干嘛总是想强化宋廷的实力呢?"王能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赵守忠反复强调旧党司马光的无辜和王安石的倒霉都让穿越众感觉赵守忠被每天接触的苏轼等人洗脑了。(未完待续)
,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这一条就属于类似后世的一条鞭法的一切劳役变成货币税的先进技术了,不过对于农民的负担还是变重了。原来出工就可以抵消劳役,现在要出钱,对于劳力富裕的户口负担变重了因为劳动力比钱好获得,对于没钱没劳动力的户口更是加重一层被商户剥削的负担,因为他们要交钱就要卖出粮食。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同样这也是一个产生不公平的恶法,按户等分派虽然看上去公平,但是水利工程不一定按照户等回馈出钱的每一户。也许出钱多的富户田地距离水渠很远,出钱少的下户田地就在水渠边上。或者有钱有势的上户将水渠修到自家田地,而下户几乎分不到水,这就是劫贫济富啊。
裁兵法整顿厢军及禁军一、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二、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熙宁六年(107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宋代武器原归中央三司胄案和诸州将作院制造,质量粗劣,严重影响战斗力。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这一条我觉得可以参考国营军工厂的改制和美国私人军火工业的崛起之路来推进。
关于科举和教育制度改革,王安石主要依靠的理论来源就是王安石在宋仁宗嘉佑五年由提点江南东路刑狱转任三司度支判官的时候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其中主要谈到当时科举和教育的弊病主要是课试文章主要是章句之学,以及人主没有陶冶人才,所以提出"养之、教之、任之"的方法。
三舍法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贡举法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这属于高明的拉帮结派培植亲信和团队的手段,我们没有得到行政体系的支持前还不能效仿。熙宁五年(107),神宗正式提出应该颁行新的经义。次年,神宗任命王安石提举经义局,由吕惠卿、王雱等兼修撰,《诗》、《书》、《周官》等书。在重新训释经义时,王安石确定了这样几条原则:-、训释经义,是为了破除'伪说',教育士子,使其符合'盛王'时的做法;二、要恢复经文本义,打破疏不破注的成法,反对汉以后烦琐的章句传注使源流失正的陋习;三、阐明经文义理,反对对经义的曲解和烦琐学风。熙宁八年(1075),《周官新义》、《诗经新义》、《书经新义》完成,合称为《三经新义》,其中《毛诗义》二十卷、《尚书义》十三卷、《周官新义》十六卷,而又以《周官新义》最为重要,是作为托古改制的熙宁变法的理论根据。一个月后,《三经新义》便被颁赐给宗室、大学及诸州府学,作为全国学生必读的教科书和科举考以的依据。
这属于占领舆论和指导思想阵地的大旗,我们正在推进的传媒集团就是主营这方面的业务和方向。"
"赵守忠,你不是很清楚我们的定位吗?干嘛总是把屁股摆在王安石的位置上?虽然大宋帝国对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没有好感,但是我们初期的主要的定位还是官僚资本家,而不是民族资本家。我们都得到了足够的商业权利,除了没有官职在身,和一般的散佚朝官没有什么特权上的差异。只要我们在六年的大比中得到进士出身就可以明正言顺的利用天大的功劳挤进朝堂进一步培养亲信侵夺权力和资源,干嘛总是想强化宋廷的实力呢?"王能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赵守忠反复强调旧党司马光的无辜和王安石的倒霉都让穿越众感觉赵守忠被每天接触的苏轼等人洗脑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