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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排座位,是南卡罗来纳州最大的审判室之一。前排靠两侧的座位分别划给苏珊家人和史密斯家人。本案审理期间,法庭内座无虚席。但由于年代久远,设备欠佳,法官、律师和证人发言时必须靠话筒很近,否则旁听席就听不见。楼板也吱嘎作响,以至于霍尔法官不得不作出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在审理进行时擅自离座走动。
挑选陪审团成员的工作一共花了六天。先从50名候选人中筛选出55人,再由双方律师逐一审议。许多候选人明确表示他们对死刑持否定态度。最后选定的1人中大部分为蓝领阶层,也有少数店主、商人和知识分子。几乎所有7名白人陪审员——五男二女——全都认识被告或其家人朋友,或某位证人,但他们表示将不为感情或友情所左右,不带任何偏见,只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
1名陪审团成员中只有位妇女。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曾就此提出异议,认为这种组成不能代表该司法辖区的人口比例,但被法官驳回。被告方希望有更多的女性进入陪审团是因为他们认为,女人们更能理解同情苏珊的境遇。
小插曲之二:审理正式开始的7月17日,星期一,警方接到举报说,有人在霍尔法官的审判室安放了炸弹。这当然只是虚惊一场。谎报“军情”者很快被拘捕。
首席公诉人托马斯·波普的助手凯茨·盖斯代表公诉方致开场白:“在1994年秋季的那段长达九天的日子里,苏珊·史密斯面对全国各族人民撒下了弥天大谎。”“她在电视上祈求上帝让她的两个孩子平安归来,其实她明明知道迈可和亚历克思就躺在约翰·D·隆湖冰冷黑暗的湖底。”“孩子们成了苏珊·史密斯赢回汤姆·费利的绊脚石,苏珊·史密斯便从她的生活中毫不犹豫地搬掉了他们。”凯茨·盖斯最后指出:“这桩案子的中心点就是两个字——自私!一切都是围绕着我,我,我,和自己,自己,自己。”“苏珊·史密斯是一个自私的,处心积虑地编织谎言的,善于欺人耳目的杀人犯,她为了得到一个富家子弟的爱情而不惜牺牲掉自己的亲生儿子。”
被告方由茱迪·克拉克发言。她请陪审员们“透过自己的心去看苏珊·史密斯,那是一个像迷路的孩子一样,彷徨、迷惘、失落、对生活对男人不知所措的、苦苦挣扎的灵魂”。苏珊·史密斯自幼便忧郁、苦闷,对自己对生活都没有信心。这种挫败感来自童年时期她父亲的自杀,后来她自己的自杀,和少女时期继父的性骚扰。“所有这些因素一点一点地将她推到了绝望和崩溃的边缘,推到了夜色下的约翰·D·隆湖,在那里,她打算和两个心爱的孩子一起了结自己的一生。”“只是在最后的一瞬间,求生的本能制止了她走向死亡的脚步,她活下来了,两个年幼的生命却没能幸免于难。”茱迪·克拉克告诉陪审团:“我们在这里向你们述说苏珊·史密斯的故事,并不是要博取你们的同情,只是想得到你们的理解。”“苏珊说谎是不对的,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说谎。但是,难道你们不觉得,这更像一个孩子气的谎言,一个非常希望能取悦于父母的孩子,为逃避惩罚和父母的愤怒而撒的谎?”
由于药物的作用,苏珊自始至终像个乖孩子一样安静地坐在被告席上,或者读信,或者玩弄手里的随便什么小物件。在牢里关了八个多月,很少运动,又缺乏阳光和新鲜空气,苏珊明显地增加了体重,而且脸色苍白憔悴。加之无心于自己的容颜,不事装扮,尽管她的辩护律师们竭力想把她说成是一个小女孩,苏珊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老了许多。苏珊在法庭上的大部分时间里目光呆滞,表情木然,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只有当人们提到她的两个孩子的时候,她才会轻声地,小心翼翼地哭上一小会儿。
公诉方传唤的第一个证人是雪莉·麦克劳。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她和苏珊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待警察时,苏珊问她有没有孩子。“我有一个儿子。”雪莉指了指小瑞柯的房间。苏珊点点头,又转眼看着桌子上镜框里一张女孩的照片,雪莉说那是小瑞柯的女朋友。苏珊说她认识一位姓麦克劳的人,不知是不是雪莉家的亲戚。雪莉说不是,但她知道苏珊讲的那个人是谁。后来雪莉曾对丈夫说:“如果是我的孩子丢了,我绝对不会有这份闲心聊天。”雪莉·麦克劳还告诉法庭,琳达·卢索一到她家就冲着苏珊大喊大叫,责备她为什么不锁好车门。有一阵子,琳达离开众人,独自在外面的门廊站了好久。
继麦克劳太太之后出庭的是若干警方办案人员。豪德·韦尔士警官承认,他为了套出苏珊的供词而说了假话。警方并没有在卡里梭路口安排什么全天候的监视岗哨,也不存在什么毒品走私案和值班记录。他还承认,他当时说的为了平息黑人社区与其他居民的矛盾,他们正在考虑将苏珊的不实之词向媒体公布也是临时编的。豪德·韦尔士警官说,虽然警方一直怀疑苏珊,但却无足够的证据逮捕她。
小插曲之三:开始传唤证人的第二天,陪审团中唯一的黑人女性伽儿·冰被拘捕,原因是她在填写陪审员登记表时,没有如实向法庭陈述她曾因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而被起诉。伽儿对威廉·霍尔法官承认说她没有按照法庭要求亲自填写登记表,而是由她女儿代填的。伽儿·冰后来被判刑6个月,罚款1万美元。两名候补陪审员之一被增补进入陪审团。
来自州警署的毕特·罗根在证人席上说,苏珊·史密斯告诉他,去年10月1日,双命案发生前四天,苏珊曾与已分居的丈夫戴维zuo爱。就在那一次,苏珊得知戴维在她的电话上安装了窃听器,并取得了她与J·卡瑞·费利,即汤姆·费利的父亲通奸的证据。
其他办案人员和某些记者作证说,在史密斯兄弟失踪的日子里,苏珊·史密斯似乎更关心她在电视屏幕和新闻照片上的形象,而不是两个孩子的命运。她甚至谈到去海滨度假以逃避警方和媒体。
为苏珊做过多次测谎实验的联邦调查局技术员达威·帕契向法庭展示了所有的实验记录和图谱。每当被问及:“你是否知道孩子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或类似的问题时,仪器记录的结果总是表明苏珊在撒谎。
潜水员史蒂汶·莫若告诉陪审团,在从约翰·D·隆湖里打捞起的马自达轿车里,和迈可和亚历克思的遗骸一起,他们还发现了汤姆·费利在1994年10月17日写给苏珊的那封信。
汤姆·费利也走上了证人席。他是公诉方的关键性证人。汤姆通过他的证词成功地帮助公诉方确立了苏珊·史密斯的作案动机,但他同时也告诉陪审团,他觉得苏珊是一个“温柔可亲的人”,而不是公诉人所形容的铁石心肠的刽子手。在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的交叉取证中,汤姆·费利说,苏珊如同一只小鸟依人,“她在zuo爱时所感受到的欢娱并非来自肉体的刺激,而是在与人亲近和被人爱抚中的陶醉。”汤姆·费利还提到,大约一年前,在苏珊和戴维分居的一段日子里,有一次他打电话给苏珊,戴维藏在壁橱里偷听。后来戴维由于嫉妒而跳出壁橱,从苏珊手中夺过话筒,冲着汤姆·费利说,如果他再与苏珊来往自己就会揍他,等等。
三名苏珊在康硕产业的同事作证说,苏珊曾多次提到,如果她不是这么早就结婚生子,她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公诉方最后一名证人来自查尔斯顿的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医学中心,她就是替迈可和亚历克思验尸的医生珊卓·康拉狄博士。因为威廉·霍尔法官不允许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两个孩子残骸的照片,也不允许康拉狄博士陈述其遗体腐烂的情形,珊卓·康拉狄作证的时间非常短,只有15分钟。
苏珊承认她亲手结束了两个孩子的生命,被告方律师在这一点上已没有什么文章可做。他们曾经考虑过以下两种方案:
一、以苏珊患有神经病为由,为她作“无罪”辩护。这就需要证明苏珊在作案之时完全丧失意识,毫无是非概念,分不清对与错。而其科学依据必须是该行为人患有妄想症,或精神分裂,或精神错乱。以赛摩尔·豪勒博士为首的被告方专家小组诊断的结果否认了这种可能。
二、承认苏珊“有罪”,但因其神经功能失调,虽然能分辨是非,知道什么是违法的,可是在案发之时丧失理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专家小组认为苏珊的情况也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
于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只得再退一步,证明苏珊·史密斯的双命谋杀案,实际上是一次“自杀未遂”。而要做到这一点,他们首先必须反驳公诉方的“作案动机”,即被告人为了满足情人的要求而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
1995年7月0日,星期四,被告方开始传唤他们的证人。首先出庭的是毕特·罗根和卡萝·爱丽森,两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办案人员。因为他们俩都非常同情苏珊的境遇,达韦德·布卢克着重请他们谈了苏珊所表示的悔恨和自责。
南卡罗来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阿尔琳·安佐斯博士是被告方所聘请的心理专家小组中的一员。她认真研究了苏珊的家庭病史,她告诉法庭沃恩家族中曾有多人患忧郁症,并详细讲述了发生在苏珊亲戚中的数起自杀和自杀未遂的案例。(未完待续)
有1排座位,是南卡罗来纳州最大的审判室之一。前排靠两侧的座位分别划给苏珊家人和史密斯家人。本案审理期间,法庭内座无虚席。但由于年代久远,设备欠佳,法官、律师和证人发言时必须靠话筒很近,否则旁听席就听不见。楼板也吱嘎作响,以至于霍尔法官不得不作出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在审理进行时擅自离座走动。
挑选陪审团成员的工作一共花了六天。先从50名候选人中筛选出55人,再由双方律师逐一审议。许多候选人明确表示他们对死刑持否定态度。最后选定的1人中大部分为蓝领阶层,也有少数店主、商人和知识分子。几乎所有7名白人陪审员——五男二女——全都认识被告或其家人朋友,或某位证人,但他们表示将不为感情或友情所左右,不带任何偏见,只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
1名陪审团成员中只有位妇女。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曾就此提出异议,认为这种组成不能代表该司法辖区的人口比例,但被法官驳回。被告方希望有更多的女性进入陪审团是因为他们认为,女人们更能理解同情苏珊的境遇。
小插曲之二:审理正式开始的7月17日,星期一,警方接到举报说,有人在霍尔法官的审判室安放了炸弹。这当然只是虚惊一场。谎报“军情”者很快被拘捕。
首席公诉人托马斯·波普的助手凯茨·盖斯代表公诉方致开场白:“在1994年秋季的那段长达九天的日子里,苏珊·史密斯面对全国各族人民撒下了弥天大谎。”“她在电视上祈求上帝让她的两个孩子平安归来,其实她明明知道迈可和亚历克思就躺在约翰·D·隆湖冰冷黑暗的湖底。”“孩子们成了苏珊·史密斯赢回汤姆·费利的绊脚石,苏珊·史密斯便从她的生活中毫不犹豫地搬掉了他们。”凯茨·盖斯最后指出:“这桩案子的中心点就是两个字——自私!一切都是围绕着我,我,我,和自己,自己,自己。”“苏珊·史密斯是一个自私的,处心积虑地编织谎言的,善于欺人耳目的杀人犯,她为了得到一个富家子弟的爱情而不惜牺牲掉自己的亲生儿子。”
被告方由茱迪·克拉克发言。她请陪审员们“透过自己的心去看苏珊·史密斯,那是一个像迷路的孩子一样,彷徨、迷惘、失落、对生活对男人不知所措的、苦苦挣扎的灵魂”。苏珊·史密斯自幼便忧郁、苦闷,对自己对生活都没有信心。这种挫败感来自童年时期她父亲的自杀,后来她自己的自杀,和少女时期继父的性骚扰。“所有这些因素一点一点地将她推到了绝望和崩溃的边缘,推到了夜色下的约翰·D·隆湖,在那里,她打算和两个心爱的孩子一起了结自己的一生。”“只是在最后的一瞬间,求生的本能制止了她走向死亡的脚步,她活下来了,两个年幼的生命却没能幸免于难。”茱迪·克拉克告诉陪审团:“我们在这里向你们述说苏珊·史密斯的故事,并不是要博取你们的同情,只是想得到你们的理解。”“苏珊说谎是不对的,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说谎。但是,难道你们不觉得,这更像一个孩子气的谎言,一个非常希望能取悦于父母的孩子,为逃避惩罚和父母的愤怒而撒的谎?”
由于药物的作用,苏珊自始至终像个乖孩子一样安静地坐在被告席上,或者读信,或者玩弄手里的随便什么小物件。在牢里关了八个多月,很少运动,又缺乏阳光和新鲜空气,苏珊明显地增加了体重,而且脸色苍白憔悴。加之无心于自己的容颜,不事装扮,尽管她的辩护律师们竭力想把她说成是一个小女孩,苏珊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老了许多。苏珊在法庭上的大部分时间里目光呆滞,表情木然,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只有当人们提到她的两个孩子的时候,她才会轻声地,小心翼翼地哭上一小会儿。
公诉方传唤的第一个证人是雪莉·麦克劳。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她和苏珊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待警察时,苏珊问她有没有孩子。“我有一个儿子。”雪莉指了指小瑞柯的房间。苏珊点点头,又转眼看着桌子上镜框里一张女孩的照片,雪莉说那是小瑞柯的女朋友。苏珊说她认识一位姓麦克劳的人,不知是不是雪莉家的亲戚。雪莉说不是,但她知道苏珊讲的那个人是谁。后来雪莉曾对丈夫说:“如果是我的孩子丢了,我绝对不会有这份闲心聊天。”雪莉·麦克劳还告诉法庭,琳达·卢索一到她家就冲着苏珊大喊大叫,责备她为什么不锁好车门。有一阵子,琳达离开众人,独自在外面的门廊站了好久。
继麦克劳太太之后出庭的是若干警方办案人员。豪德·韦尔士警官承认,他为了套出苏珊的供词而说了假话。警方并没有在卡里梭路口安排什么全天候的监视岗哨,也不存在什么毒品走私案和值班记录。他还承认,他当时说的为了平息黑人社区与其他居民的矛盾,他们正在考虑将苏珊的不实之词向媒体公布也是临时编的。豪德·韦尔士警官说,虽然警方一直怀疑苏珊,但却无足够的证据逮捕她。
小插曲之三:开始传唤证人的第二天,陪审团中唯一的黑人女性伽儿·冰被拘捕,原因是她在填写陪审员登记表时,没有如实向法庭陈述她曾因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而被起诉。伽儿对威廉·霍尔法官承认说她没有按照法庭要求亲自填写登记表,而是由她女儿代填的。伽儿·冰后来被判刑6个月,罚款1万美元。两名候补陪审员之一被增补进入陪审团。
来自州警署的毕特·罗根在证人席上说,苏珊·史密斯告诉他,去年10月1日,双命案发生前四天,苏珊曾与已分居的丈夫戴维zuo爱。就在那一次,苏珊得知戴维在她的电话上安装了窃听器,并取得了她与J·卡瑞·费利,即汤姆·费利的父亲通奸的证据。
其他办案人员和某些记者作证说,在史密斯兄弟失踪的日子里,苏珊·史密斯似乎更关心她在电视屏幕和新闻照片上的形象,而不是两个孩子的命运。她甚至谈到去海滨度假以逃避警方和媒体。
为苏珊做过多次测谎实验的联邦调查局技术员达威·帕契向法庭展示了所有的实验记录和图谱。每当被问及:“你是否知道孩子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或类似的问题时,仪器记录的结果总是表明苏珊在撒谎。
潜水员史蒂汶·莫若告诉陪审团,在从约翰·D·隆湖里打捞起的马自达轿车里,和迈可和亚历克思的遗骸一起,他们还发现了汤姆·费利在1994年10月17日写给苏珊的那封信。
汤姆·费利也走上了证人席。他是公诉方的关键性证人。汤姆通过他的证词成功地帮助公诉方确立了苏珊·史密斯的作案动机,但他同时也告诉陪审团,他觉得苏珊是一个“温柔可亲的人”,而不是公诉人所形容的铁石心肠的刽子手。在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的交叉取证中,汤姆·费利说,苏珊如同一只小鸟依人,“她在zuo爱时所感受到的欢娱并非来自肉体的刺激,而是在与人亲近和被人爱抚中的陶醉。”汤姆·费利还提到,大约一年前,在苏珊和戴维分居的一段日子里,有一次他打电话给苏珊,戴维藏在壁橱里偷听。后来戴维由于嫉妒而跳出壁橱,从苏珊手中夺过话筒,冲着汤姆·费利说,如果他再与苏珊来往自己就会揍他,等等。
三名苏珊在康硕产业的同事作证说,苏珊曾多次提到,如果她不是这么早就结婚生子,她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公诉方最后一名证人来自查尔斯顿的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医学中心,她就是替迈可和亚历克思验尸的医生珊卓·康拉狄博士。因为威廉·霍尔法官不允许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两个孩子残骸的照片,也不允许康拉狄博士陈述其遗体腐烂的情形,珊卓·康拉狄作证的时间非常短,只有15分钟。
苏珊承认她亲手结束了两个孩子的生命,被告方律师在这一点上已没有什么文章可做。他们曾经考虑过以下两种方案:
一、以苏珊患有神经病为由,为她作“无罪”辩护。这就需要证明苏珊在作案之时完全丧失意识,毫无是非概念,分不清对与错。而其科学依据必须是该行为人患有妄想症,或精神分裂,或精神错乱。以赛摩尔·豪勒博士为首的被告方专家小组诊断的结果否认了这种可能。
二、承认苏珊“有罪”,但因其神经功能失调,虽然能分辨是非,知道什么是违法的,可是在案发之时丧失理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专家小组认为苏珊的情况也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
于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只得再退一步,证明苏珊·史密斯的双命谋杀案,实际上是一次“自杀未遂”。而要做到这一点,他们首先必须反驳公诉方的“作案动机”,即被告人为了满足情人的要求而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
1995年7月0日,星期四,被告方开始传唤他们的证人。首先出庭的是毕特·罗根和卡萝·爱丽森,两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办案人员。因为他们俩都非常同情苏珊的境遇,达韦德·布卢克着重请他们谈了苏珊所表示的悔恨和自责。
南卡罗来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阿尔琳·安佐斯博士是被告方所聘请的心理专家小组中的一员。她认真研究了苏珊的家庭病史,她告诉法庭沃恩家族中曾有多人患忧郁症,并详细讲述了发生在苏珊亲戚中的数起自杀和自杀未遂的案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