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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冬天,虽然来得迟,但终于来了。
深夜,寒风呼号,在市区中还不觉得怎样,但是在郊外,却是落叶飘飘,萧瑟之极。
这里是十分静僻的郊区,但也有着几幢华丽的别墅,每一幢别墅的铁门,都紧紧的闭着。但是却有一幢是例外。
那幢两层西班牙式的别墅,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它的门开着,门外停着一辆摩托车。这时,从客厅的长窗中,有昏黄的光芒一闪。
那黄昏的光芒,是发自一只手电筒的,大厅中十分孱暗,因之看不滑持手电筒的那个,是什么样人,只是看到一条黑影,身量相当高,紧贴着墙璧站着。
手电筒的光圈,并不强烈,但是在大厅中移来移去,可以看出,这幢别墅中的陈设,是极尽华丽之能事的。
募地,手电筒的光芒,停在大厅中间那张翠绿色的地毯之上。
在地毯上,一个人曲着身子躺着。
那是一个死人。
那个死人,实在死得太难看了,因此,当那圈昏黄色的电筒光芒,照到那死人的面上之际,光芒震动了一下,显得那手持电筒的人,吃了一惊。
那已不再是一张人的脸,而只是血肉模糊的一块!
“拍”地一声,电筒熄灭了,大客厅之中,又是一片漆黑。
那个人又向后退出了一步,来到了客厅的一角,他的心中,十分混乱。
如今,他所知道的只是:一个人死了,他是死于一种新型的枪弹,那种枪弹,在射中了目的物之后,会发生轻度的爆炸,所以死者的脸上,才成为血肉模糊的一片!
他知道,那种枪弹,除了几个大国的特务部门,用来作暗杀之用以外,很少在普通的场合出现,他也只是听得人说起过而已。
但如今,躺在大厅中的死人,却的确是死于这种子弹之下的。
除了这一点是他可以肯定的之外,他对一切,都感到茫然,他甚至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大客厅之中,十分黑暗,也十分寂静,只有那人一个人,呆呆地站着。
约莫过了五分钟,突然听得警车的呜呜声,冲破了寒夜的寂静,向这瞳洋房,传了过来。
那停在黑暗中的人,猛地一震,转过身就向楼梯上奔去,他的步伐,矫捷而又轻盈,就像是一头美洲黑豹一样。
转瞬之间,他已到了褛上。
在他到了楼上之际,大门口也已,传来了“砰砰”的拍门之声,那人在楼梯上,又犹豫了一下,像是在想着,是不是应该去开门一样。
但是他终于没有去开门,而是奔进了一间卧室,打开了窗子。向外望了一望,一个翻身,便从窗子中,向外跳了出去。
他的身子在半空的时候,卷曲成一团。
那窗子离地,约有十五尺高下,但是,当他双足落地之后,他的身子,陡地弹直,人又蹦高了两尺,一个转身,便向后街口奔去,转眼之间,便出了街口。
他急步在人行道上走出了十来码,在街灯柱下,停了下来,燃着了了一支烟。
就着街灯的光芒,可以看到他是一个瘦削,而又十分英俊的男子。有着典型的绅士风度。
他穿着一套灰色的厚呢西装,质地和缝工,都是上乘的,因此更显得他的风度不凡,他“拍”地打着手中金质“邓海尔”牌打火机时的姿势,更有点像贯族派的电影小生,他这样的一个人,和跳窗而下这件事,是绝对不能联系在一起的。
他点了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目送着两辆呼叫着的警车向前驰去之后,便迅速地穿过了马路。
刚好在这时候,缓缓地驶了过来。
他扬起手来:“的士!”
那辆的士在他的身边停下,他打开车门,跨进了车子,又转头向后看了一眼屯
“先生,”的士司机的声音十分低沉“去哪里?”
“凤鸣道。”
的士向前驶去,转了一个弯,的司机过份低沉的声音,又喃了起来。
“先生,风真大啊!”那人开始注意的士司机“恩”地一声。
“天冷,”的士司机转着驾驶盘,车子急速地转了一个弯“生意就难做了,是不是?”
好倾谈的司机不是没有,但这位司机,似乎太多嘴一点了。他直了直身子,心中己握高了警觉。
但就在这时侯,那司机却突然回过头来。
他本来是戴着鸭舌帽子,将帽舌拉得十分低的,而一回过头来之后,他仲手将帽舌向上,顶了一顶,露出了他整个面来,发出了一声狞笑,道:“高翔,你想不到我改行做的士司机了吧!”
那人瘦削的面上,立时现出了吃惊的神色,但是他却并不发生惊呼,一欠身,手臂如蛇一样,已向的士司机的颈际箍去!
的士司机喉间发出了“咯”地一声,双手离开了驾驶盘,来扳开那人的手臂。
车子失了控制,向前如同野马一样地圃冲了下去。
也就在这时,车后玻璃上突然响起了“拍”地一声;那人想转过头来时,已经慢了一步,一阵寒风,卷进了车厢中,他脑后已经被一根冰冷的枪管抵住了。
同时,发自他脑后的一个冷唆的声音“嘿”地一声冷笑,道:“高先生,高大侠客,想不到我们全在这里吧!”
声音是充满着调侃意昧的,而且立即转为断喝:“快松手!”
那被这两人称作“高翔”的人,手臂一松,司机连忙握紧了驾驶盘,猛地一转,车胎和路面摩擦,发出了极其刺耳的一下尖叫声,车子在离一个交通岗只不过三尺距离处转了过来,没有撞了上去。
“将你的手,放在头上。”他身后的声音命令。高翔将两手交叠着,放在头顶上,在那样的姿势下,他右手无名指上,一只老大的红宝石戒指,也显得格外宝光闪闪。
司机将车子开得飞快,寒夜的街道上,十分静寂,足可供他飞车。
而在高翔身后,以手枪抵住了高翔后脑的人,则蹲在车子的行李箱中。
原来那辆车子的行李箱盖,早已被除去了,上面复了一重油布。当的士驶到高翔身边的时佞,虽然精明得像高翔那样的人,也不会去察看一辆的士的行李箱的。而车子的后窗玻璃,也早被割开了一个洞,恰好可以伸进一只手来——当然,手上是握着枪的。
这一切,在刚发生的时侯,高翔心中也不禁莫名其妙。
因为车子中,在他的身后,绝容不下第二个人,何以会有人在他的身后,以枪抵住他呢?
但当车子继续前驶之后,他从车子两旁窗子的反映中,已看出了后面的情形。他是一时不察,已落在对方的手中了。
但这时,他面上却一点惊惶的神色也没有,反倒有一段怡然自得的神气。
这正是他的过人之处,也就是他在充满着冒险和传奇式的生话中,能够不倒下来的原因。
趁着这个机会,来介绍一下高翔的为人。
高翔,只不过是他无数姓名中的一个,他的名字多得数不清,连他自己也记不了那么多,随着不同的需要,可以千变万化。
在表面上,高翔是驰骋商场的能手,他才三十出头,但已拥有一家规模十分大的出入口洋行,生意兴隆,人家称他为“商场最有前途的人”在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中,少不了他的份儿。
但是在暗中像许多人一样,他也不兔干一些非法的勾当——只不过,我们的高先生,是不肯承认“非法”这两个字的,据说,他所干的勾当,只不过是法律所及不到的部份,由他来代为施行而己,譬如说,本地有一个人所皆知的黄金走私集团,势力之大,走私方法之巧抄,使得警方也为之束手无策。
但是有时侯,一大批黄金,在私运途中,会突然地失了踪,使得大走私集团,也为之徒呼负负,这就是高翔的神通了。
又譬如,某大富翁夹万中的钞票,多到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而富翁的通病便是不相信人,当然不会雇人去代数钞票的。
于是,高翔梗自告奋勇了,他会在月黑风高之夜,偷偷地打开夹万,将其中的一小部份钞票,放人他自己的口袋之中,以“减轻富翁的负荷!”
再譬如本地的毒贩,备了一大笔现款,向外地的毒贩代表,购买毒品,但如果这件事,被消息灵通的高翔事前知道了的话,那么,他
就会巧妙地摇身一变,变为外地毒贩的代表,而收了大量现款之后,交给本地毒贩一大包一级面粉!
高翔通过这种活动,收人十分可观,偶然,他也会以“无名氏”的名义,捐出一小部份去充善款,于是久而久之,他居然被目为“劫富济贫”的“侠盗”了,但是他自己却从来没有那么以为过。
他从事这种活动,已不是一年了,当然结下了不少冤家,如今,的士上的那两个人,自然是他的仇人了。
但高翔却想不起在哪一件事上,和这两个人结下怨的,他只不过觉得那司机面熟而已。
他想了一会,断定这两个人一定是小脚色,耍不然,怎会想不起他们来?
高翔的心中更是泰然了,小脚色是最容易对付的!他甚至舒服地搁起腿来!
“倒是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懵,值得仔细想一想!”高翔心中在想着。
他望着外面一片滦黑的街道,回想起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来。
半个小时之前,他还躺在温暖的被窝中,在他旁边的,则是一个半裸的美女——附带说一句,商翔正在“人不风流枉少年”的年龄,而且他的口袋中,永远有着那么多的钞票,所以,在他身边的女人,几乎每天都是不同的。
但也有相同之处,那就是她们都是那么地丰腴美丽,风情万种,她们都想以自己的美丽,风姿来捕捉高翔的心,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成功。
高翔在柔和灯光之下,和迷人的轻音乐中,像鉴赏古董也似地望着他身边,那打扮得像洋娃娃似的女人。
那女人则“伊伊喀喀”地,不知讲些什么。
高翔发出一个满足的笑容,正当他要去按灯擎熄灯之际,电话铃响了起来。高翔的身子,立即坐直。
“别去听!”那女人以浓重的鼻音说。
但高翔已经伸手抓起了听简。
他的住处颇多,自然每个... -->>
南方的冬天,虽然来得迟,但终于来了。
深夜,寒风呼号,在市区中还不觉得怎样,但是在郊外,却是落叶飘飘,萧瑟之极。
这里是十分静僻的郊区,但也有着几幢华丽的别墅,每一幢别墅的铁门,都紧紧的闭着。但是却有一幢是例外。
那幢两层西班牙式的别墅,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它的门开着,门外停着一辆摩托车。这时,从客厅的长窗中,有昏黄的光芒一闪。
那黄昏的光芒,是发自一只手电筒的,大厅中十分孱暗,因之看不滑持手电筒的那个,是什么样人,只是看到一条黑影,身量相当高,紧贴着墙璧站着。
手电筒的光圈,并不强烈,但是在大厅中移来移去,可以看出,这幢别墅中的陈设,是极尽华丽之能事的。
募地,手电筒的光芒,停在大厅中间那张翠绿色的地毯之上。
在地毯上,一个人曲着身子躺着。
那是一个死人。
那个死人,实在死得太难看了,因此,当那圈昏黄色的电筒光芒,照到那死人的面上之际,光芒震动了一下,显得那手持电筒的人,吃了一惊。
那已不再是一张人的脸,而只是血肉模糊的一块!
“拍”地一声,电筒熄灭了,大客厅之中,又是一片漆黑。
那个人又向后退出了一步,来到了客厅的一角,他的心中,十分混乱。
如今,他所知道的只是:一个人死了,他是死于一种新型的枪弹,那种枪弹,在射中了目的物之后,会发生轻度的爆炸,所以死者的脸上,才成为血肉模糊的一片!
他知道,那种枪弹,除了几个大国的特务部门,用来作暗杀之用以外,很少在普通的场合出现,他也只是听得人说起过而已。
但如今,躺在大厅中的死人,却的确是死于这种子弹之下的。
除了这一点是他可以肯定的之外,他对一切,都感到茫然,他甚至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
大客厅之中,十分黑暗,也十分寂静,只有那人一个人,呆呆地站着。
约莫过了五分钟,突然听得警车的呜呜声,冲破了寒夜的寂静,向这瞳洋房,传了过来。
那停在黑暗中的人,猛地一震,转过身就向楼梯上奔去,他的步伐,矫捷而又轻盈,就像是一头美洲黑豹一样。
转瞬之间,他已到了褛上。
在他到了楼上之际,大门口也已,传来了“砰砰”的拍门之声,那人在楼梯上,又犹豫了一下,像是在想着,是不是应该去开门一样。
但是他终于没有去开门,而是奔进了一间卧室,打开了窗子。向外望了一望,一个翻身,便从窗子中,向外跳了出去。
他的身子在半空的时候,卷曲成一团。
那窗子离地,约有十五尺高下,但是,当他双足落地之后,他的身子,陡地弹直,人又蹦高了两尺,一个转身,便向后街口奔去,转眼之间,便出了街口。
他急步在人行道上走出了十来码,在街灯柱下,停了下来,燃着了了一支烟。
就着街灯的光芒,可以看到他是一个瘦削,而又十分英俊的男子。有着典型的绅士风度。
他穿着一套灰色的厚呢西装,质地和缝工,都是上乘的,因此更显得他的风度不凡,他“拍”地打着手中金质“邓海尔”牌打火机时的姿势,更有点像贯族派的电影小生,他这样的一个人,和跳窗而下这件事,是绝对不能联系在一起的。
他点了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目送着两辆呼叫着的警车向前驰去之后,便迅速地穿过了马路。
刚好在这时候,缓缓地驶了过来。
他扬起手来:“的士!”
那辆的士在他的身边停下,他打开车门,跨进了车子,又转头向后看了一眼屯
“先生,”的士司机的声音十分低沉“去哪里?”
“凤鸣道。”
的士向前驶去,转了一个弯,的司机过份低沉的声音,又喃了起来。
“先生,风真大啊!”那人开始注意的士司机“恩”地一声。
“天冷,”的士司机转着驾驶盘,车子急速地转了一个弯“生意就难做了,是不是?”
好倾谈的司机不是没有,但这位司机,似乎太多嘴一点了。他直了直身子,心中己握高了警觉。
但就在这时侯,那司机却突然回过头来。
他本来是戴着鸭舌帽子,将帽舌拉得十分低的,而一回过头来之后,他仲手将帽舌向上,顶了一顶,露出了他整个面来,发出了一声狞笑,道:“高翔,你想不到我改行做的士司机了吧!”
那人瘦削的面上,立时现出了吃惊的神色,但是他却并不发生惊呼,一欠身,手臂如蛇一样,已向的士司机的颈际箍去!
的士司机喉间发出了“咯”地一声,双手离开了驾驶盘,来扳开那人的手臂。
车子失了控制,向前如同野马一样地圃冲了下去。
也就在这时,车后玻璃上突然响起了“拍”地一声;那人想转过头来时,已经慢了一步,一阵寒风,卷进了车厢中,他脑后已经被一根冰冷的枪管抵住了。
同时,发自他脑后的一个冷唆的声音“嘿”地一声冷笑,道:“高先生,高大侠客,想不到我们全在这里吧!”
声音是充满着调侃意昧的,而且立即转为断喝:“快松手!”
那被这两人称作“高翔”的人,手臂一松,司机连忙握紧了驾驶盘,猛地一转,车胎和路面摩擦,发出了极其刺耳的一下尖叫声,车子在离一个交通岗只不过三尺距离处转了过来,没有撞了上去。
“将你的手,放在头上。”他身后的声音命令。高翔将两手交叠着,放在头顶上,在那样的姿势下,他右手无名指上,一只老大的红宝石戒指,也显得格外宝光闪闪。
司机将车子开得飞快,寒夜的街道上,十分静寂,足可供他飞车。
而在高翔身后,以手枪抵住了高翔后脑的人,则蹲在车子的行李箱中。
原来那辆车子的行李箱盖,早已被除去了,上面复了一重油布。当的士驶到高翔身边的时佞,虽然精明得像高翔那样的人,也不会去察看一辆的士的行李箱的。而车子的后窗玻璃,也早被割开了一个洞,恰好可以伸进一只手来——当然,手上是握着枪的。
这一切,在刚发生的时侯,高翔心中也不禁莫名其妙。
因为车子中,在他的身后,绝容不下第二个人,何以会有人在他的身后,以枪抵住他呢?
但当车子继续前驶之后,他从车子两旁窗子的反映中,已看出了后面的情形。他是一时不察,已落在对方的手中了。
但这时,他面上却一点惊惶的神色也没有,反倒有一段怡然自得的神气。
这正是他的过人之处,也就是他在充满着冒险和传奇式的生话中,能够不倒下来的原因。
趁着这个机会,来介绍一下高翔的为人。
高翔,只不过是他无数姓名中的一个,他的名字多得数不清,连他自己也记不了那么多,随着不同的需要,可以千变万化。
在表面上,高翔是驰骋商场的能手,他才三十出头,但已拥有一家规模十分大的出入口洋行,生意兴隆,人家称他为“商场最有前途的人”在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中,少不了他的份儿。
但是在暗中像许多人一样,他也不兔干一些非法的勾当——只不过,我们的高先生,是不肯承认“非法”这两个字的,据说,他所干的勾当,只不过是法律所及不到的部份,由他来代为施行而己,譬如说,本地有一个人所皆知的黄金走私集团,势力之大,走私方法之巧抄,使得警方也为之束手无策。
但是有时侯,一大批黄金,在私运途中,会突然地失了踪,使得大走私集团,也为之徒呼负负,这就是高翔的神通了。
又譬如,某大富翁夹万中的钞票,多到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而富翁的通病便是不相信人,当然不会雇人去代数钞票的。
于是,高翔梗自告奋勇了,他会在月黑风高之夜,偷偷地打开夹万,将其中的一小部份钞票,放人他自己的口袋之中,以“减轻富翁的负荷!”
再譬如本地的毒贩,备了一大笔现款,向外地的毒贩代表,购买毒品,但如果这件事,被消息灵通的高翔事前知道了的话,那么,他
就会巧妙地摇身一变,变为外地毒贩的代表,而收了大量现款之后,交给本地毒贩一大包一级面粉!
高翔通过这种活动,收人十分可观,偶然,他也会以“无名氏”的名义,捐出一小部份去充善款,于是久而久之,他居然被目为“劫富济贫”的“侠盗”了,但是他自己却从来没有那么以为过。
他从事这种活动,已不是一年了,当然结下了不少冤家,如今,的士上的那两个人,自然是他的仇人了。
但高翔却想不起在哪一件事上,和这两个人结下怨的,他只不过觉得那司机面熟而已。
他想了一会,断定这两个人一定是小脚色,耍不然,怎会想不起他们来?
高翔的心中更是泰然了,小脚色是最容易对付的!他甚至舒服地搁起腿来!
“倒是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懵,值得仔细想一想!”高翔心中在想着。
他望着外面一片滦黑的街道,回想起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来。
半个小时之前,他还躺在温暖的被窝中,在他旁边的,则是一个半裸的美女——附带说一句,商翔正在“人不风流枉少年”的年龄,而且他的口袋中,永远有着那么多的钞票,所以,在他身边的女人,几乎每天都是不同的。
但也有相同之处,那就是她们都是那么地丰腴美丽,风情万种,她们都想以自己的美丽,风姿来捕捉高翔的心,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成功。
高翔在柔和灯光之下,和迷人的轻音乐中,像鉴赏古董也似地望着他身边,那打扮得像洋娃娃似的女人。
那女人则“伊伊喀喀”地,不知讲些什么。
高翔发出一个满足的笑容,正当他要去按灯擎熄灯之际,电话铃响了起来。高翔的身子,立即坐直。
“别去听!”那女人以浓重的鼻音说。
但高翔已经伸手抓起了听简。
他的住处颇多,自然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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