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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左颊及皮下肌肉也有基本相同的出血点。
为此可断定伤害过程是:后脑偏右部位的挫伤骨折是当受害人向前扑倒时加以猛击造成,前额及左颊部位的挫伤是被害人仰面倒下时,从正面猛击所致。同时,还殴击第三肋骨周围部位。
用较长的棍子殴打对方,往往用力攻击对方相反的部位,就是说,用右手打对方的左侧,左撇子自然就打后脑的右侧。再看看尸体位置平面图,老太当时倒在离衣柜四十公分处,几乎跟衣柜平行。从面颊上的伤痕看,并非右颊受到攻击,是一条自左眉斜至右颊的伤痕。这伤痕不在后脑而在面颊上,所以可以断定左撇子在右侧,对受害者来说是在她左侧受到棒击的。衣柜跟尸体之间的距离很小,因此,如果用樫木棒行凶的话,不用说,挥起棒会碰到衣柜,凶犯尽可能会离衣柜远些,一般就会攻击对方的右颊。但是,验尸报告上说,左颊部位伤势严重。而且,用棒的一头垂直猛击头部,是因为当时凶手正站在被害者的脚边,这是由惯用左手的人干的。这么设想完全合理。
大冢律师正思索这些疑点时,蓦地变了脸色。从第九次审讯记录看,被告柳田正夫明明是个惯用右手的人。记得报告中有被告本人的供述:“我右手握棒随即朝阿菊婆的前额和脸上击去。”如此看来,真正杀害阿菊婆的凶犯只能是个左撇子。
大冢律师又翻起厚厚一叠的案卷,好似进了密林,不放过检察官和被告一字一句的细节仔细地研究者案情。当夜,被告进入被害者家中,沾上被害人血迹这个事实,是对柳田正夫极为不利的证据。血迹沾在柳田正夫所穿的裤子卷边上,渡边菊的血型是0型,跟裤子上血迹的血型完全相同。这个鉴定是对柳田正夫定案的物证。然而大冢沉思着,在柳田的衣着上,沾上被害人血的只有裤子卷边这一处,在检察官的公诉书中曾提到:
即使用樫木棍行凶,不一定认为血都会溅到凶手的身上,尤其是樫木棍这一类钝器殴击面颊和头部,血液极少飞溅出来。因此,溅出的血迹不多这一点也不难理解。
大冢想,暂且按他这个论点凶器就算是樫棒吧,它虽不象利刃类凶器会切断血管及动脉,血是不会四下飞溅的,然而,也会有另一种看法。柳田正夫的裤子卷边处沾上血迹,但在裤子的上部、上衣上却没沾上一滴血迹,相反证明了杀害渡边菊的凶手不是柳田正夫。从渡边菊头部和面颊上流淌在榻榻米上的血并不多,但这不多的血却站到柳田正夫的裤脚上,可以认为当被害人的血流淌在地上之后,柳田正夫才进入室内在不知不觉中沾上了血迹。当时,凶犯对渡边菊的头部和面颊猛击之后,血液未必马上会流到榻榻米上,受了伤过些时间,血才会大量流出。因此,认为跟利刃凶器不同,一攻击对方,血会立即沾到裤脚上的想法太不合情理了。而且在柳田的裤脚上又沾上从火盆中飞出的灰末,这就是说:当渡边菊受到袭击,挣扎之时使火盆上搁着的铁水壶震歪,开水溢到灰上,扬起灰烬洒落在地上。这之后,柳田正夫走进来沾上灰和血。正象柳田正夫申辩时说的,他是在被害人死后进入现场的。
起诉书中说,渡边菊等待被告的拜访,这天晚上备好两只茶碗和一对坐垫,还在火盆边上放了陶壶、茶叶罐,水壶里煮了开水。可是,被告柳田正夫为欠债未还,曾受到渡边菊当面辱骂,柳田正夫屡屡求情,并没有将债还清。所以,就算柳田说今晚来送欠款,渡边也不见得相信柳田的话,不会把他当贵客来招待。因此,渡边菊等待的来客不是柳田。
现场的两只茶碗和一对坐垫,可以推断是主客两人所用。所以,来客是一个人。然而,象渡边菊这种老太太,在待客时,自己会坐那只特意备下的坐垫吗?一般说来,往往会用自己常坐的那块坐垫,甚至不用坐垫坐在榻榻米上,而让来客坐在垫子上。这么看来,来客不一定是一个人,更有可能是两个人。大冢钦三对此还存有疑问。
被告在陈述中这么说:
我到渡边菊家,见大门敞开,里面的拉门关着,屋内有灯光。我以为阿菊婆还没睡下,正在等我,觉得过意不去,就叫了两三声:“晚上好。”但没听见有动静。我想阿菊婆年纪大了,也许正在打盹儿吧,于是,把拉门扯开,见左边八叠那间屋门拉开着。到门口一瞧,只见渡边菊躺在衣柜边仰天睡着了。我想她果真是睡着了,喊了几声,不见她醒来。瞧见火盆上的铁壶歪斜着,开水都溢出来,榻榻米上满是洒落的灰。
渡边菊的脸上也淌满血。我才知道出了事,心想得赶快报警。这时,我才明白原来阿菊婆躺倒在地一动不动是被人杀死了。
警察一来搜查,我的那张借据就会公布于众,大冢都会知道我借高利贷这件事。这样,无论在学校、家长会还是社会上,我都没脸见人了。心里一下子起了个念头:快乘机拿走我的那张借据!
我就脱了鞋跨进房间
但是,被告明明知道渡边菊己被害身亡,竟然会为偷借掘撬开衣柜,若无其事地逃回家中,这是极不正常的举动。然而,被告柳田正夫是位受到学生的信赖、在学校和家长会中得到好评的正派青年教师。他从渡边菊处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渡边菊又常常守候在路边当面催讨,破口骂人,使柳田苦恼不堪。对柳田这么个老实正派而又谨小慎微的人来说,准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不是该从这种心理状态去分析他的行为吗?当他见到渡边菊的尸体时,恐怕在他的脑子里一味想警察一来,自己借高利贷的事就会公开的可怕后果。就是说,他窃走借据并不一定有赖债的意思,而是想隐瞒借高利贷这件事。柳田正夫不堪忍受渡边菊催讨欠款,纠缠不休,所以一心想取走借据。柳田的这个动机是不可否认的。因为让警察知道一个小学教员借高利贷到期不还,传到社会上,没有比这更为羞耻和可怕的了。如果这么来分析他的心理状态的话,那么,柳田发现尸体在惊愕之余,还会走近尸体从衣柜里取走自己那张借据,这个举动不能说是不合情理的反常行为吧。柳田正夫的供词开始否认杀人,后来又承认,到审决时又翻供。为什么他要承认杀人罪呢?看来是该怀疑这供词的可靠性。
大冢钦三知道承接此案的指定律师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疑点,要有怀疑也一定会在记录上流露出来。然而,他看了当时律师的辩护要点,对以上大量疑点竟一字未提。柳田正夫在警署拒不供认杀人罪,过后不久,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记录了他对杀人罪的供词。他供认道:
以往我否认自己杀害渡边菊,说她是被别人所杀。在警方的充分调查下,今天我陈述的是真正的事实:杀害渡边菊的是我,这是真的。
他对犯罪过程是这么说的:我进大门时见有根樫木的顶门棍竖在那儿,我心想把它当作凶器倒也称手,所以把它带进房里。渡边菊见我来了,说声欢迎,就跪起身到火盆边为我沏茶,我乘机用双手握棍朝阿菊头上狠命打去。然而,早就藏有杀机的人即使对这里的情况很熟悉,难道会用被害者家顶门用的那根樫木棍吗?一般说来,蓄意杀人者会早点备下凶器。这案件按检察官的看法并不是偶发的,而是“有计划”的作案,那么,柳田正夫用被害者家里的东西作为凶器行凶是反常的,并且难以自圆其说。
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还记录这样的供词:
阿菊立即仰翻在地。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想朝我猛扑过来,我右手握棍随即朝阿菊的前额和脸上揍去,阿菊发出异样的叫声仰面倒下,再也不能动弹了。
这是极为含糊的供词。如果是凶手的话,至少会供述得更正确,细节也会更加具体些。恐怕柳田正夫是没法把当时杀人的过程说得更正确吧。因为想起报纸、杂志上报道过渡边菊为面部受伤,就作了“殴击了面部”这样的供认。警方也发觉这里的疑问。
在第十次审讯报告中供认说:
关于我上回供述杀害渡边菊的事实,昨天,对殴击的部位,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今天才想起,用樫木棍第一下好象击在阿菊后脑勺上,阿菊仰天倒下后,又殴打前额部的左侧和左脸,随后好象朝阿菊的胸口揍去。
为何柳田正夫对犯罪过程不能说得更具体些?可以说,这是他在想当然,或是得到了某种暗示。大冢律师从这件事中能得到这样的结论。记得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想朝我猛扑过来,我右手握棍朝阿菊的前额和脸上揍去。”当时,并没有提到殴击阿菊胸口的动作。这是因为报纸上对受害的伤势报道中只提到头部和脸部,没说起胸前的伤。如果柳田正夫是从报道中得知伤情的话,当然肯定不会想到还有阿菊胸前的伤势。由于凶手的棍子击在身着衣服的胸前,伤势并不重,虽形成第三肋骨的骨折,但在外部不见有伤。大冢以往听法医谈过,年老者并不需要受很大的冲击力也往往会造成肋骨骨折的现象。为此,检察部门也是看了尸体检验报告之后,经过解剖才知道第三肋骨骨折。所以无论如何,在罪犯指供词中必须要提到这个伤势。于是在第十次审讯报告中,开始有“好象又”殴击了胸部这样的供述。
还有,检察官认定,现场衣柜抽屉被抽开,衣物翻乱的迹象是柳田正夫窃取借据之后,为了伪装成抢劫现场而干的。这是认为现场仅缺少一张借据为前提作出的结论。警方也认为柳田正夫除了借据之外,并没有抢去其他东西。然而,究竟渡边菊被窃走多少东西,是很难作出正确判断的。她孤身一人,儿子和儿媳都和她分开居住。根据渡边菊的儿子隆太郎的证词,他们夫妻俩跟阿菊合不来,两年前就搬了出去。
隆太郎的证词是这么说的:
没听母亲说过她有多少钱,这一点我全不清楚。直到出了事,警察问我缺少多少钱?我是一无所知,也许母亲的手头会有些现钱的。
既然不知道被窃的余额,那么是少了钱,还是分文不少,全是一笔糊涂账。连儿子都不清楚,所以也有可能失窃了一笔相当数量的现金。因此,可以推断,真正的凶手倒是半拉开抽屉,窃走了一笔现金逃之夭夭的人。这事反证了柳田正夫是无罪的。真正的犯人倒是在柳田正夫到达之前那一刻逃跑了。
大冢钦三查阅研究了厚厚一叠卷宗之后,发现这么些疑问和矛盾。而这一切都证明了柳田正夫是无罪的。被告为人诚实这一点,有不少证人作了证明。他向渡边菊借高利贷,是想悄悄地赔偿丢失的那笔三万八千多元的学生旅行费用。
对这笔钱,小学校长是这么说的:
如果向我报告的话,不管怎样,我总能凑足这笔不到四万元的钱。可柳田并没这么做,而是自己承当了赔款的责任,从而酿成这场悲剧。由此也可以了解柳田正夫的个性和为人了。
大冢钦三的心情越发阴沉了。倘若当时自己承接下这案子,看来能为柳田正夫辨清冤案。现在想来,有这个把握。大冢钦三又想起来过事务所的柳田正夫的妹妹,那目光锐利、炯炯有神的少女。大冢当时回绝过她:“九川当地也会有好律师的。我看你也用不着老远跑到东京来请啊。”
那个少女断言:“我觉得只有先生才能救我哥哥。”她说的倒也是。九州的指定律师虽不能说是无能的庸才,但是,如果自己来办的话?结果就自傲而产生的深深忏悔啮嚼着他的心。
“因为我付不出规定的辩护费,您就不肯帮忙?”被告的妹妹追问说。
在年轻姑娘的有力诘问下,他只觉得她是位个性倔强的姑娘。大冢有点儿不快,当时不想绕什么弯子,直截了当地回答她:“多少也有点吧。”大冢至今还为这句多余的话感到后悔。那位少女准会为了钱拒绝她而恼恨不已吧。
“先生,我哥哥也许会判死刑啊。”这是她在临走时留下的一句话。第一审果然判了死刑,这是柳田桐子射向大冢心坎的第一枝利箭。她的第二枝利箭就是写在明信片上的那句话:我哥哥蒙受着抢劫杀人的恶名死去了。
大冢钦三将厚厚的一大摞卷宗用绳扎好,打算明天吩咐奥村寄还给九州的律师。他合上记事册,手支撑着脸,皱起眉陷入沉思。
“你为什么这样愁眉不展?”河野径子端详着大冢的脸说“见到我就做出这副表情,真讨厌。请快活点吧。”
“对不起。”大冢苦笑着连声道歉“我不是不高兴见你,实在没法子。”
被炉上盖着条花色艳丽的被子,小桌子放着好几只酒壶,但大冢钦三却一点儿没醉。这是他常来的藏娇金屋。这儿的老板娘摸透他的脾气,他跟女招待也厮混得十分稔熟。自从跟河野径子相好上之后,他一直来这儿幽会。
大冢跟径子都换上薄棉睡衣。外头和室内都静悄悄的。只觉得室外的寒气直透进衣服里。不叫唤,女招待她们是不会进来的。不一会,耳边飘来邻室的喧闹声,还夹杂着三弦琴和女人唱小调声。不时扬起阵阵笑声。
“外头挺热闹啊。”径子取过酒壶说“如果能为你助兴的话”
“好啊,”大冢钦三拿起酒盅说“为我、唱一曲吧。”
“哎哟,你别出我丑了。”径子笑起来很美,眼角上象有点红肿似的惹人可爱。
“我是你忠实的听众啊。”
“你真坏。”径子做了个飞眼,她知道自己的眼睛长得很漂亮,这是勾魂摄魄的一瞥。
径子低吟慢唱起来,那柔细绵绵的音调沁人心腑。听着,听着,大冢的耳朵和脑袋各司其职了,脑子里又想起那桩案件来。蓦地,他发现径子已唱完,急忙轻轻地鼓几下掌。
“我唱你却不听。”径子责怪说。
“我当然在听。太好了,使我出了神。一支好曲子,能一停就鼓掌吗?”
“去,,去。你别胡编一套哄我。”径子自斟自饮了一杯酒。
“你可别耍孩子气啊。”
“你一跟我在一起,就净想你自己的事。”没想到经营银座第一流法式西餐馆的女老板也会耍起孩子脾气。
“我不想别的了。”
“我才不信,你的脸上不是明摆着的吗?”径子仍不让步“近来,你老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没有的事。今天见到你我不是很快活吗?”
“那我太感谢啦。不过,你说的不是真话。你是不是还在担心以前那桩案子?”径子凝视着大冢问。
“不,那案子跟我没关系。”大冢钦三不觉这么说了。
“哟,没有关系不是更好吗?你可真怪。”
其实,要是毫无关系的话,也不会这么担心了。但并非是承接之后半途撒手不管,而是一开始就用正常的理由回绝了。虽然眼下有些案件也是这么回绝的,但并不见得有如此沉重的精神压力。大冢终于察觉到其中的原委了。那是因为被告柳田正夫已死于狱中。要是还活着,事至今日大冢还能出面想点办法,不管是九州还是别的地方,都能进行一番调查,可是,如今当事人已经死亡,一切都无法挽回了。这就使得他心中投下的阴霾久久难散。
“好久没去了,去玩玩高尔夫球吧?”大冢晃晃头说。
“好啊。”径子赞同道“老坐在事务所里不活动活动,你的心情更加不会开朗啦。”
“你也一块儿去吧?”大冢抓住径子的手,把她拉到身边来。
“去呀。”径子偎依在他的胸前说。
“你店里没关系吧?”
“眼下是有点儿喽嗦事。不过为了陪你,无论什么时候都去。”
大冢钦三用手抚摸着径子的面颊。
大冢钦三来到了事务所。这天晌午前,有一位手持“论想社阿部启一”名片的青年,说是想为弄清案情特来求见。
骨折,左颊及皮下肌肉也有基本相同的出血点。
为此可断定伤害过程是:后脑偏右部位的挫伤骨折是当受害人向前扑倒时加以猛击造成,前额及左颊部位的挫伤是被害人仰面倒下时,从正面猛击所致。同时,还殴击第三肋骨周围部位。
用较长的棍子殴打对方,往往用力攻击对方相反的部位,就是说,用右手打对方的左侧,左撇子自然就打后脑的右侧。再看看尸体位置平面图,老太当时倒在离衣柜四十公分处,几乎跟衣柜平行。从面颊上的伤痕看,并非右颊受到攻击,是一条自左眉斜至右颊的伤痕。这伤痕不在后脑而在面颊上,所以可以断定左撇子在右侧,对受害者来说是在她左侧受到棒击的。衣柜跟尸体之间的距离很小,因此,如果用樫木棒行凶的话,不用说,挥起棒会碰到衣柜,凶犯尽可能会离衣柜远些,一般就会攻击对方的右颊。但是,验尸报告上说,左颊部位伤势严重。而且,用棒的一头垂直猛击头部,是因为当时凶手正站在被害者的脚边,这是由惯用左手的人干的。这么设想完全合理。
大冢律师正思索这些疑点时,蓦地变了脸色。从第九次审讯记录看,被告柳田正夫明明是个惯用右手的人。记得报告中有被告本人的供述:“我右手握棒随即朝阿菊婆的前额和脸上击去。”如此看来,真正杀害阿菊婆的凶犯只能是个左撇子。
大冢律师又翻起厚厚一叠的案卷,好似进了密林,不放过检察官和被告一字一句的细节仔细地研究者案情。当夜,被告进入被害者家中,沾上被害人血迹这个事实,是对柳田正夫极为不利的证据。血迹沾在柳田正夫所穿的裤子卷边上,渡边菊的血型是0型,跟裤子上血迹的血型完全相同。这个鉴定是对柳田正夫定案的物证。然而大冢沉思着,在柳田的衣着上,沾上被害人血的只有裤子卷边这一处,在检察官的公诉书中曾提到:
即使用樫木棍行凶,不一定认为血都会溅到凶手的身上,尤其是樫木棍这一类钝器殴击面颊和头部,血液极少飞溅出来。因此,溅出的血迹不多这一点也不难理解。
大冢想,暂且按他这个论点凶器就算是樫棒吧,它虽不象利刃类凶器会切断血管及动脉,血是不会四下飞溅的,然而,也会有另一种看法。柳田正夫的裤子卷边处沾上血迹,但在裤子的上部、上衣上却没沾上一滴血迹,相反证明了杀害渡边菊的凶手不是柳田正夫。从渡边菊头部和面颊上流淌在榻榻米上的血并不多,但这不多的血却站到柳田正夫的裤脚上,可以认为当被害人的血流淌在地上之后,柳田正夫才进入室内在不知不觉中沾上了血迹。当时,凶犯对渡边菊的头部和面颊猛击之后,血液未必马上会流到榻榻米上,受了伤过些时间,血才会大量流出。因此,认为跟利刃凶器不同,一攻击对方,血会立即沾到裤脚上的想法太不合情理了。而且在柳田的裤脚上又沾上从火盆中飞出的灰末,这就是说:当渡边菊受到袭击,挣扎之时使火盆上搁着的铁水壶震歪,开水溢到灰上,扬起灰烬洒落在地上。这之后,柳田正夫走进来沾上灰和血。正象柳田正夫申辩时说的,他是在被害人死后进入现场的。
起诉书中说,渡边菊等待被告的拜访,这天晚上备好两只茶碗和一对坐垫,还在火盆边上放了陶壶、茶叶罐,水壶里煮了开水。可是,被告柳田正夫为欠债未还,曾受到渡边菊当面辱骂,柳田正夫屡屡求情,并没有将债还清。所以,就算柳田说今晚来送欠款,渡边也不见得相信柳田的话,不会把他当贵客来招待。因此,渡边菊等待的来客不是柳田。
现场的两只茶碗和一对坐垫,可以推断是主客两人所用。所以,来客是一个人。然而,象渡边菊这种老太太,在待客时,自己会坐那只特意备下的坐垫吗?一般说来,往往会用自己常坐的那块坐垫,甚至不用坐垫坐在榻榻米上,而让来客坐在垫子上。这么看来,来客不一定是一个人,更有可能是两个人。大冢钦三对此还存有疑问。
被告在陈述中这么说:
我到渡边菊家,见大门敞开,里面的拉门关着,屋内有灯光。我以为阿菊婆还没睡下,正在等我,觉得过意不去,就叫了两三声:“晚上好。”但没听见有动静。我想阿菊婆年纪大了,也许正在打盹儿吧,于是,把拉门扯开,见左边八叠那间屋门拉开着。到门口一瞧,只见渡边菊躺在衣柜边仰天睡着了。我想她果真是睡着了,喊了几声,不见她醒来。瞧见火盆上的铁壶歪斜着,开水都溢出来,榻榻米上满是洒落的灰。
渡边菊的脸上也淌满血。我才知道出了事,心想得赶快报警。这时,我才明白原来阿菊婆躺倒在地一动不动是被人杀死了。
警察一来搜查,我的那张借据就会公布于众,大冢都会知道我借高利贷这件事。这样,无论在学校、家长会还是社会上,我都没脸见人了。心里一下子起了个念头:快乘机拿走我的那张借据!
我就脱了鞋跨进房间
但是,被告明明知道渡边菊己被害身亡,竟然会为偷借掘撬开衣柜,若无其事地逃回家中,这是极不正常的举动。然而,被告柳田正夫是位受到学生的信赖、在学校和家长会中得到好评的正派青年教师。他从渡边菊处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渡边菊又常常守候在路边当面催讨,破口骂人,使柳田苦恼不堪。对柳田这么个老实正派而又谨小慎微的人来说,准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不是该从这种心理状态去分析他的行为吗?当他见到渡边菊的尸体时,恐怕在他的脑子里一味想警察一来,自己借高利贷的事就会公开的可怕后果。就是说,他窃走借据并不一定有赖债的意思,而是想隐瞒借高利贷这件事。柳田正夫不堪忍受渡边菊催讨欠款,纠缠不休,所以一心想取走借据。柳田的这个动机是不可否认的。因为让警察知道一个小学教员借高利贷到期不还,传到社会上,没有比这更为羞耻和可怕的了。如果这么来分析他的心理状态的话,那么,柳田发现尸体在惊愕之余,还会走近尸体从衣柜里取走自己那张借据,这个举动不能说是不合情理的反常行为吧。柳田正夫的供词开始否认杀人,后来又承认,到审决时又翻供。为什么他要承认杀人罪呢?看来是该怀疑这供词的可靠性。
大冢钦三知道承接此案的指定律师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疑点,要有怀疑也一定会在记录上流露出来。然而,他看了当时律师的辩护要点,对以上大量疑点竟一字未提。柳田正夫在警署拒不供认杀人罪,过后不久,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记录了他对杀人罪的供词。他供认道:
以往我否认自己杀害渡边菊,说她是被别人所杀。在警方的充分调查下,今天我陈述的是真正的事实:杀害渡边菊的是我,这是真的。
他对犯罪过程是这么说的:我进大门时见有根樫木的顶门棍竖在那儿,我心想把它当作凶器倒也称手,所以把它带进房里。渡边菊见我来了,说声欢迎,就跪起身到火盆边为我沏茶,我乘机用双手握棍朝阿菊头上狠命打去。然而,早就藏有杀机的人即使对这里的情况很熟悉,难道会用被害者家顶门用的那根樫木棍吗?一般说来,蓄意杀人者会早点备下凶器。这案件按检察官的看法并不是偶发的,而是“有计划”的作案,那么,柳田正夫用被害者家里的东西作为凶器行凶是反常的,并且难以自圆其说。
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还记录这样的供词:
阿菊立即仰翻在地。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想朝我猛扑过来,我右手握棍随即朝阿菊的前额和脸上揍去,阿菊发出异样的叫声仰面倒下,再也不能动弹了。
这是极为含糊的供词。如果是凶手的话,至少会供述得更正确,细节也会更加具体些。恐怕柳田正夫是没法把当时杀人的过程说得更正确吧。因为想起报纸、杂志上报道过渡边菊为面部受伤,就作了“殴击了面部”这样的供认。警方也发觉这里的疑问。
在第十次审讯报告中供认说:
关于我上回供述杀害渡边菊的事实,昨天,对殴击的部位,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今天才想起,用樫木棍第一下好象击在阿菊后脑勺上,阿菊仰天倒下后,又殴打前额部的左侧和左脸,随后好象朝阿菊的胸口揍去。
为何柳田正夫对犯罪过程不能说得更具体些?可以说,这是他在想当然,或是得到了某种暗示。大冢律师从这件事中能得到这样的结论。记得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想朝我猛扑过来,我右手握棍朝阿菊的前额和脸上揍去。”当时,并没有提到殴击阿菊胸口的动作。这是因为报纸上对受害的伤势报道中只提到头部和脸部,没说起胸前的伤。如果柳田正夫是从报道中得知伤情的话,当然肯定不会想到还有阿菊胸前的伤势。由于凶手的棍子击在身着衣服的胸前,伤势并不重,虽形成第三肋骨的骨折,但在外部不见有伤。大冢以往听法医谈过,年老者并不需要受很大的冲击力也往往会造成肋骨骨折的现象。为此,检察部门也是看了尸体检验报告之后,经过解剖才知道第三肋骨骨折。所以无论如何,在罪犯指供词中必须要提到这个伤势。于是在第十次审讯报告中,开始有“好象又”殴击了胸部这样的供述。
还有,检察官认定,现场衣柜抽屉被抽开,衣物翻乱的迹象是柳田正夫窃取借据之后,为了伪装成抢劫现场而干的。这是认为现场仅缺少一张借据为前提作出的结论。警方也认为柳田正夫除了借据之外,并没有抢去其他东西。然而,究竟渡边菊被窃走多少东西,是很难作出正确判断的。她孤身一人,儿子和儿媳都和她分开居住。根据渡边菊的儿子隆太郎的证词,他们夫妻俩跟阿菊合不来,两年前就搬了出去。
隆太郎的证词是这么说的:
没听母亲说过她有多少钱,这一点我全不清楚。直到出了事,警察问我缺少多少钱?我是一无所知,也许母亲的手头会有些现钱的。
既然不知道被窃的余额,那么是少了钱,还是分文不少,全是一笔糊涂账。连儿子都不清楚,所以也有可能失窃了一笔相当数量的现金。因此,可以推断,真正的凶手倒是半拉开抽屉,窃走了一笔现金逃之夭夭的人。这事反证了柳田正夫是无罪的。真正的犯人倒是在柳田正夫到达之前那一刻逃跑了。
大冢钦三查阅研究了厚厚一叠卷宗之后,发现这么些疑问和矛盾。而这一切都证明了柳田正夫是无罪的。被告为人诚实这一点,有不少证人作了证明。他向渡边菊借高利贷,是想悄悄地赔偿丢失的那笔三万八千多元的学生旅行费用。
对这笔钱,小学校长是这么说的:
如果向我报告的话,不管怎样,我总能凑足这笔不到四万元的钱。可柳田并没这么做,而是自己承当了赔款的责任,从而酿成这场悲剧。由此也可以了解柳田正夫的个性和为人了。
大冢钦三的心情越发阴沉了。倘若当时自己承接下这案子,看来能为柳田正夫辨清冤案。现在想来,有这个把握。大冢钦三又想起来过事务所的柳田正夫的妹妹,那目光锐利、炯炯有神的少女。大冢当时回绝过她:“九川当地也会有好律师的。我看你也用不着老远跑到东京来请啊。”
那个少女断言:“我觉得只有先生才能救我哥哥。”她说的倒也是。九州的指定律师虽不能说是无能的庸才,但是,如果自己来办的话?结果就自傲而产生的深深忏悔啮嚼着他的心。
“因为我付不出规定的辩护费,您就不肯帮忙?”被告的妹妹追问说。
在年轻姑娘的有力诘问下,他只觉得她是位个性倔强的姑娘。大冢有点儿不快,当时不想绕什么弯子,直截了当地回答她:“多少也有点吧。”大冢至今还为这句多余的话感到后悔。那位少女准会为了钱拒绝她而恼恨不已吧。
“先生,我哥哥也许会判死刑啊。”这是她在临走时留下的一句话。第一审果然判了死刑,这是柳田桐子射向大冢心坎的第一枝利箭。她的第二枝利箭就是写在明信片上的那句话:我哥哥蒙受着抢劫杀人的恶名死去了。
大冢钦三将厚厚的一大摞卷宗用绳扎好,打算明天吩咐奥村寄还给九州的律师。他合上记事册,手支撑着脸,皱起眉陷入沉思。
“你为什么这样愁眉不展?”河野径子端详着大冢的脸说“见到我就做出这副表情,真讨厌。请快活点吧。”
“对不起。”大冢苦笑着连声道歉“我不是不高兴见你,实在没法子。”
被炉上盖着条花色艳丽的被子,小桌子放着好几只酒壶,但大冢钦三却一点儿没醉。这是他常来的藏娇金屋。这儿的老板娘摸透他的脾气,他跟女招待也厮混得十分稔熟。自从跟河野径子相好上之后,他一直来这儿幽会。
大冢跟径子都换上薄棉睡衣。外头和室内都静悄悄的。只觉得室外的寒气直透进衣服里。不叫唤,女招待她们是不会进来的。不一会,耳边飘来邻室的喧闹声,还夹杂着三弦琴和女人唱小调声。不时扬起阵阵笑声。
“外头挺热闹啊。”径子取过酒壶说“如果能为你助兴的话”
“好啊,”大冢钦三拿起酒盅说“为我、唱一曲吧。”
“哎哟,你别出我丑了。”径子笑起来很美,眼角上象有点红肿似的惹人可爱。
“我是你忠实的听众啊。”
“你真坏。”径子做了个飞眼,她知道自己的眼睛长得很漂亮,这是勾魂摄魄的一瞥。
径子低吟慢唱起来,那柔细绵绵的音调沁人心腑。听着,听着,大冢的耳朵和脑袋各司其职了,脑子里又想起那桩案件来。蓦地,他发现径子已唱完,急忙轻轻地鼓几下掌。
“我唱你却不听。”径子责怪说。
“我当然在听。太好了,使我出了神。一支好曲子,能一停就鼓掌吗?”
“去,,去。你别胡编一套哄我。”径子自斟自饮了一杯酒。
“你可别耍孩子气啊。”
“你一跟我在一起,就净想你自己的事。”没想到经营银座第一流法式西餐馆的女老板也会耍起孩子脾气。
“我不想别的了。”
“我才不信,你的脸上不是明摆着的吗?”径子仍不让步“近来,你老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没有的事。今天见到你我不是很快活吗?”
“那我太感谢啦。不过,你说的不是真话。你是不是还在担心以前那桩案子?”径子凝视着大冢问。
“不,那案子跟我没关系。”大冢钦三不觉这么说了。
“哟,没有关系不是更好吗?你可真怪。”
其实,要是毫无关系的话,也不会这么担心了。但并非是承接之后半途撒手不管,而是一开始就用正常的理由回绝了。虽然眼下有些案件也是这么回绝的,但并不见得有如此沉重的精神压力。大冢终于察觉到其中的原委了。那是因为被告柳田正夫已死于狱中。要是还活着,事至今日大冢还能出面想点办法,不管是九州还是别的地方,都能进行一番调查,可是,如今当事人已经死亡,一切都无法挽回了。这就使得他心中投下的阴霾久久难散。
“好久没去了,去玩玩高尔夫球吧?”大冢晃晃头说。
“好啊。”径子赞同道“老坐在事务所里不活动活动,你的心情更加不会开朗啦。”
“你也一块儿去吧?”大冢抓住径子的手,把她拉到身边来。
“去呀。”径子偎依在他的胸前说。
“你店里没关系吧?”
“眼下是有点儿喽嗦事。不过为了陪你,无论什么时候都去。”
大冢钦三用手抚摸着径子的面颊。
大冢钦三来到了事务所。这天晌午前,有一位手持“论想社阿部启一”名片的青年,说是想为弄清案情特来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