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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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晚。既然昨晚发生了那么多事,我睡个懒觉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昨晚我回家的时候,祖母已经睡着了,这可真让我松了口气。我悄悄爬到了自己的床上,幸好没惊醒她。我坐在厨房的桌子上,悠哉游哉地喝着一杯咖啡,而祖母则在收拾餐具。这个时候,电话铃响了。祖母挪了挪屁股,坐到了电话台边的凳子上。我通常笃悠悠地坐在那儿接电话,然后没完没了地煲电话粥。
"喂"她拖着长长的尾音说道。长久以来,她总是拉长了声音接电话,就好像接电话是这个星球上她最不想做的事一样。不过我清楚得很,她才不讨厌接电话呢!
"嗨,艾尔莉哦,不,我正坐在这儿跟苏琪聊天呢。她刚起床
嗯,没听说,我今天没听说什么新鲜事儿
哦,不,还没人给我打电话呢什么?什么龙卷风?昨天晚上什么动静也没有啊啊,在第四大道地区?真的?不不!没有啊!真的?他们两个人嗯嗯嗯麦克。斯宾塞怎么说呀?"
麦克。斯宾塞是我们教区的验尸官。听到祖母说出他的名字,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我喝完了咖啡,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我预感到,我需要多喝几杯咖啡来提神,才能更好地应付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一分钟后,祖母挂上了电话。"苏琪,你肯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敢打赌,我肯定知道。
"什么?"我有些心虚,但还是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
"虽然昨晚的天气看起来不错,但第四大道地区却受到了龙卷风的袭击!本来那儿空地上停着一辆租用活动拖车,这场飓风把那辆拖车给吹翻啦。车里面本来住着一对夫妻,他俩都死了。他们被风卷到了拖车底下,被碾成了肉酱。麦克说,他从来没见过那么可怕的场面。""他把那些尸体送去解剖了吗?""嗯,我想他肯定会那么做的。不过,据说死因已经非常清楚啦。飓风太强啦,活动拖车翻到了一边,那对夫妻的汽车倒在拖车边上,院子里的树也全被刮倒了。"
"哦,天啊。"我低声道。想想吧,要造成那样一幅风卷残云的场面,得需要多么大的力气啊。"宝贝儿,你还没告诉我,昨晚你的吸血鬼朋友到底来了没有呀?"我突然紧张地跳了起来。然后,我才意识到,祖母已经转移话题,不再谈论那起暴风惨案了。其实,她每天都会问我有没有再看到,现在,我终于可以告诉她,我见到他了,不过我知道,一旦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就没有安生的时候啦。
正如我所预料的,祖母听到吸血鬼要来我家时,简直乐不可支,上蹿下跳。她绕着厨房翩翩起舞,就好像查尔斯王子要来造访一样。
"哦,明天晚上。那他具体几点来啊?"她焦急地问道。
"天黑以后来,嗯,几点我也不清楚。"
"现在是夏天,日照时间长,天黑以后,就挺晚的了。"祖母深思熟虑地说道。"好吧,既然他来得那么晚,我们就可以先吃晚饭,吃完了还有空儿整理桌子呢。哦,明天我们要花一整天的时间,把房子好好打扫一下。我敢打赌,我们已经有一年没清扫地毯啦!"
"哎哟,奶奶,我们的客人可是个吸血鬼哎,他天天躺在地底下睡觉呢!"我提醒她道,"我想他可能看都不会看地毯一眼。"
"嗯,我也不是为他这么做的,我是为我自己啊。房子一尘不染,我也觉得特别自豪!"祖母无可辨驳地说道。"还有,我年轻的小姐,你怎么会知道他睡在哪儿呢?"
"这个问题提得好,奶奶!我不知道。不过,他必须躲避光线的照射,而且他还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我猜啊,他应该睡在地底下!"
不过,我迅速意识到,什么也不能阻挡祖母对这所老房子的自豪感,她简直爱这房子爱得发狂啦!我准备上班时,她已经去了趟杂货店,从那儿租了一台地毯清洁器,自己动手清扫起来。
在我去莫洛特酒吧的路上,我往北绕道开了一点路,驾车经过第四大道地区。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地方,自从有人在这个镇上定居,就有了第四大道。现在这里已经进行了一些规划,到处都立着路牌,铺着公路。当地学者说,这里是两条狩猎要道的交叉点,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我想在不久的将来,这里会变得房屋林立,一片繁荣。马路沿线将会建起很多农场式的房子,还会盖一些露天超市。据詹森讲,现在这里还是空旷之地,到处都是树林,很适合打猎。
这周围没有什么建筑物阻挡,我开着车,沿车道冲下去,很快到了拉特瑞夫妇那辆活动拖车依靠的空地上。我停下车,从挡风玻璃往外看。哎呀,这场面真令人胆战心惊。那辆又小又旧的活动拖车是拉特瑞夫妇的移动房屋,原先停在前面的空地上,现在已经向后翻倒,离它原来的位置足有三米远,被碾得粉碎。那辆面目全非的拖车一端,停着拉特瑞夫妇所租的红色跑车。空地周围一片狼藉,散布着车体的残骸和零零落落的树丛。拖车后方的树木东倒西歪,可以看出来是受到了强力的袭击。好些树枝都折断了,其中一棵松树连树皮都掉了,顶部的枝干也垂了下来。有些树枝上挂着衣服,甚至还挂着一只锅子。
我慢慢走下车,四处查看。举目望去,这种破坏力若不是亲眼所见,简直是无法想像的。而且,我心里清楚得很,这不是什么龙卷风造成的。bill就是在这儿杀死了拉特瑞夫妇,眼前这可怕的破坏场面也是他的杰作。
一辆旧吉普车沿着车道晃晃悠悠地开了下来,就停在我身边。
"哦,苏琪。斯塔克豪斯!"麦克。斯宾塞喊道,"孩子,你在这儿干什么呀?你不是应该去上班吗?"
"是的,长官。我认得奸鼠公婆——呃,我是说拉特瑞夫妇。嗯,这可真是糟透了。"我含含糊糊地说道。任谁都能听出来,我的话模棱两可,大有文章可做。这时我留意到,麦克不是一个人,同行的还有警察局长。
"糟透了?嗯,对,我听说了。"警察局长巴德。迪尔伯恩一边从吉普车上爬下来,一边开口道,"你和他们夫妇的关系不太好,上个星期,你们在莫洛特酒吧的停车场里干了一架。"
我的心都颤抖了起来。这两个男人并排站在我面前,让我不由得心生寒意。
良辰镇共有两家殡仪馆。麦克。斯宾塞就是其中一家的专职安葬负责人。麦克常说些豪言壮语,慷慨陈词:无论是什么人种,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只要他愿意,斯宾塞这家殡仪馆都会充满热忱地为他办理殡葬事宜。事实上,只有白人去斯宾塞之家殡仪馆。同样的,也只有有色人种去美好安息日殡仪馆。麦克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长着淡茶色的头发胡子。他总是喜欢穿牛仔靴,戴蝴蝶领结,那简直成了他的招牌着装。不过,他在斯宾塞之家殡仪馆当值的时候,就不能穿那些了。现在,他身上穿着的正是他的招牌着装。
警察局长迪尔伯恩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绅士。他比麦克年长些,但他的身材保持得不错。他长着一头浓密的灰发,穿着一双靴子,从头到脚都精壮结实。他的脸就像被捣烂了一样,坑洼不平,他还有一双栗色的眼睛,透着惯有的机敏狡猾。以前,他曾是我父亲的好友。
"是的,局长,我们起过争执。"我用平静的语调坦白道
"你能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警察局长拿出一支万宝路烟,用一个普通的金属打火机点燃了手中的烟。
就在这时,我犯了个错误。既然他问我,我就应该向他和盘托出。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我是个不正常的女孩。只不过,有人把我看成是疯婆子,有人觉得我单纯得像白痴。我以为,就自己的人生而言,我不可以向巴德。迪尔伯恩澄清一切。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的秘密。不过,他也并非泛泛之辈,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为什么?"我反问道。
他那双栗色的小眼睛突然变得尖锐起来,那种和蔼亲切的氛围也瞬时消失了。
"苏琪——"他的声音充满了失望与不解。一开始,我根本不相信他会那么想。
"不是我干的。"我绝望地摇着手说道。
"对,不是你。"他点头道,"不过,难道这一切只是巧合吗?他们这个礼拜和某人打了一架,然后就死了。我觉得,我应该问某人一些问题吧。"他又咄咄逼人地道。
我真想狠狠瞪着他,用眼神杀死他。嗯,这样感觉会很好,不过这么做并不值得。我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儿单纯过头了,居然想用眼神杀死他?我觉得自己快变成大家口中那个单纯得像个白痴的sookie了!
可能我没受过高等教育,而且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少与外界接触。但是,我并不傻,也并不无知!
"哦,他们伤害了我的朋友。"我承认道。我垂着脑袋,眼睛朝下盯着鞋子看。
"嗯,你这个朋友,是住在康普顿家祖宅的那个吸血鬼吗?"麦克。斯宾塞和巴德。迪尔伯恩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的,局长。"得知bill的住所,我大吃一惊。不过,我伪装得很好,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些年来,因为我有读心术,所以我一直会听见很多自己不想知道的事。听到时,我就会假装没有任何反应。所以,现在我已经习惯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了。bill的住所居然离我家这么近!康普顿家祖宅和我家的老房子都在教区公路的同一端,那座那宅子就在我家右方。这两座房子中间只隔了些树丛和公墓而已。哦,既然近在咫尺,bill来串门子就更方便啦!我心里一阵窃喜。
"苏琪。斯塔克豪斯,你奶奶竟然纵容你跟那个吸血鬼来往?"斯宾塞问道。哈哈,这可真是个愚蠢的问题。
"嗯,你大可以自己去问她啊。"我不怀好意地建议道。我简直等不及要听祖母数落他啦。一旦有人对她说没有好好照顾我,她一定会抓狂的,到时候就有好戏看啦。"你知道吗?拉特瑞夫妇想抽干bill的血!"我辩解道。
"那么,这个吸血鬼被拉特瑞夫妇抽了血?还有,你阻止了他们?"局长打断了我的话。
"对。"我努力摆出一副坚决果敢的样子。
"抽吸血鬼的血是犯法的"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这难道不是谋杀吗?杀一个并没有攻击你的吸血鬼,这不是谋杀吗?"我佯装不解地问道。
嗯,我可能装得太过天真无邪啦,戏演得有些过了。
"嗯,不用问我!你心里其实很清楚吧,比谁都清楚!从法律上说,杀吸血鬼是犯法的,虽然我不太赞同这条法律,但我还是得承认。"局长极不情愿地说道。
"那么,吸血鬼就让他们平安离开了?他没有威胁过他们?没有说过要报复的话?比如说,他希望他们都死掉之类的?"麦克。斯宾塞问道。他居然能问出这样的傻问题来!
"对啊。"我微笑着答道。然后,我看了一下表,我还记得表壳上的血,当时我被拉特瑞夫妇打得鲜血喷涌,溅到了表壳上,我必须透过那几滴血才能看清时间。
"对不起,我得上班了。"我说道。"再见,斯宾塞先生,局长先生。"
"再见,sookie。"局长说。看起来,他好像还有事要问我,不过似乎难以启齿。他注视着案发现场,从他的表情来看,他有点儿不爽。我想,雷达系统也应该没有显示什么龙卷风迹象吧。尽管如此,看看那辆活动拖车,那辆红色跑车,那些树吧,拉特瑞夫妇就被压死在那下面呢。除了龙卷风的破坏力,你还能想到什么别的死因呢?我猜他们已经把尸体送去解剖了。然而,在这种情形下,验尸又能有多大帮助呢?
人类的大脑真是种很神奇的东西。迪尔伯恩局长一定知道,吸血鬼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生物。不过,他的脑子里一定想象不出,吸血鬼究竟有多厉害,多强壮:强壮到可以掀翻一辆活动拖车,然后把它碾得粉碎。说实在的,即便是我的脑子,也很难理解那种神秘的力量。不过,我其实比谁都清楚,根本就没有什么龙卷风降临第四大道地区。
整个酒吧嗡嗡一片,四处散播着死讯。现在,莫获特谋杀案已经被大家抛之脑后啦,取而代之的是马克和丹妮斯的死讯。我注意到,sam朝我这边意味深长地看了几眼。我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sam该不会看到什么了吧?不过,我也不敢当面问他。万一他什么都没看到,岂不是弄巧成拙?我知道,在那之前的一个晚上,在我和他之间发生了一些事,我没有向他解释,而是选择了逃避。而现在我正为自己能活下来而备感愉快,暂时也没心思想那些事。
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在搬酒的时候也一直面带笑容;而且,我也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在给客人找零时如此迅速敏捷;还有,我也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把大家点的酒记得一清二楚。我一直忙忙碌碌,甚至连老雷内都没能让我停下来。今天老雷内的头发弄得像杂草一样,他和霍伊特坐在一起,还有其他几个狐朋狗友,他们正在没完没了地长篇大论着什么。雷内一直想把我拉进他们的讨论之中,每次我经过他们桌,他都会叫住我,不过我都婉言谢绝了。
雷内疯狂地模仿着路易斯安那州法国后裔说话的样子,他的表现有些秀逗,而且发音实在太假啦。说起来,他算得上是个败家子,把他父母的遗产都败光了。每一个和他结婚的女人都过着苦哈哈的穷日子,同时也是充满激情的疯狂日子。他和艾琳结婚的时候,艾琳还年轻,也没孩子。艾琳告诉我,她年轻时跟雷内一起做了太多年少轻狂的蠢事,现在回头想想,都有些后怕呢。在经历了那段疯狂的婚姻后,艾琳渐渐成熟了。但是,雷内却从未长大。让我吃惊的是,纵然如此,艾琳还是很爱很爱他。
那天晚上,酒吧里的每个人都超级兴奋,这都是源于发生在良辰镇的种种离奇事件。一个女人被谋杀了,真相却还是个谜。通常而言,我们良辰镇的谋杀案都能轻松破案,迎刃而解。但现在这起案子却谜团迭起,让人兴奋。此外,还有一对夫妇死于恐怖的自然灾害,而且场面相当暴力血腥,真让人兴奋啊。接着,我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事,又为大家增加了一个兴奋点。一般情况下,光顾我们酒吧的都是镇上的居民,偶尔会有几个外乡人路过,也只是进来凑个热闹罢了。而且,我一直都是酒吧里默默无闻的小侍应,从来没招惹过什么不相干的人。不过,那天晚上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了门来。他坐在rene和霍伊特边上那桌,又胖又壮的身子,金色的头发,宽宽的脸涨得红红的。我给他们送啤酒的时候,他把手伸了过来,在我穿短裤的大腿上游移。这种龌龊的事,在莫洛特酒吧可是绝不容许的。
他的手在我腿上摸来摸去时,我就想把手中的盘子狠狠扣在他头上。不过,我突然感觉有人站到了我的身后。我转过头,看到了雷内。他已经离开了座位,而我刚才根本没发现。我顺着他的手臂看去,发现他正用手紧紧抓着金发男的手,双捏又挤,用足了劲儿。金发男已经苦不堪言,原本一张红红的脸,霎时变得花花绿绿,斑斑驳驳。"对不起啦,苏琪!这样行了吧?"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仿佛已经尽其所有了我的所能。雷内瞬时放开了那个男人的手,同时用拇指猛地戳了那个男人几下,示意他赶快滚。那个金发男顿时心领神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出大门,他的伙伴也跟着跑了出去,在一瞬间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嗨,哥们儿,算了吧!"金发男抗议道,"我没别的意思!"
"只要是在这儿工作的人,你一个都不能碰!这就是规矩!"虽然雷内矮矮的,瘦瘦的,但如果他要和那个像牛一样壮的外地客干一架的话,在场所有人都会把钱押在他身上,赌我们本地男雷内赢的。
"好吧,好吧。"
"快向这位小姐道歉!"
"向她?疯婆子苏琪?"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怀疑。看来,他以前到过这儿
雷内的手捏得更紧了。我看到金发男的眼中涌出了泪水。
"雷内,你应该让我自己来处理的。"当雷内和几个兄弟又开始大侃特侃八卦时,我平静地说道。我们的"八卦碾磨机"里已经有够多的谷子啦,足够我们磨他个十天半个月的了。"不过,你能为我挺身而出,我还是很感谢你。"
"你是艾琳的好朋友,我可不想有人找你麻烦。"雷内郑重其事地说道。"莫洛特酒吧可是个好地方,我们都不想有人搞破坏。对了,你知道吗?有的时候,看着你,我就会想起辛迪!"
辛迪是雷内的妹妹。大约在一两年前,她搬去了巴顿鲁治市。辛迪是个金发女郎,有一双迷人的蓝色眼睛。说实在的,我觉得这兄妹俩没一点儿长得像。不过,这么说实在是不礼貌,所以我忍住了。"你常常见辛迪吗?"我问道。霍伊特正在和同桌的哥儿们谈论什里夫波特船长队的得分情况和统计排名。
"不,偶尔见见。"雷内摇着头说道。看起来,他很想多见见自己的妹妹,"她在一家医院的自助餐厅工作。"
我拍了拍他的肩:"好了,我得去干活儿了。"
我走到吧台,去为下一个客人拿酒。这时,sam看着我,对我挑了挑眉毛。我故意睁大了眼睛,暗示他我有多吃惊,雷内居然替我出头。sam微微耸了耸肩,好像在说:人往往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不过,当我走到吧台后面拿餐巾纸时,我注意到sam拿出了他的棒球球棒。以前,他一直把球棒放在吧台底下,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天,祖母一直忙忙活活,连我也忙得不得闲。她用笤帚扫地,用吸尘器吸尘,用墩布擦灰尘,我也负责洗刷洗手间——说起来,吸血鬼能用得到洗手间吗?我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用厕所刷使劲儿刷着马桶,发出轧轧的声音。清洁完洗手间之后,祖母又让我用吸尘器把沙发上的猫毛吸干净。然后,我把所有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清空了。接着,我把全部的桌子都擦得闪闪发亮。这还没完呢,我又把洗衣机和甩干机擦了一遍。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能不能让我歇会儿啊?
最后,祖母催我进浴室洗个澡,换身衣服。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把这次拜访看成是吸血鬼bill的约会了!我仔细想想,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难弄:其一,祖母做梦也想让我能有些社交生活,即使约会的对象是吸血鬼,她也在所不惜;其二,我直觉自己对bill爱慕,这不正支持了祖母的想法吗;其三,bill聪明,自然可以轻易识破我们的心意;其四,说起来,吸血鬼能跟人类一样吗?他们也像人类一样约会谈恋爱吗?
我洗了澡,化了妆,换上漂亮的裙子。我知道,即使我不穿得漂亮点儿,祖母也会让我换的。我穿着一条带点儿的蓝色棉织裙子,上面绣满了可爱的小雏菊。这条裙子太紧身了,超过了祖母接受的尺度;而且,裙子也太短了,超过了jason眼中他妹妹穿衣应有的限度。我第一次穿这条裙子的时候,他们的批评声就不绝于耳啦。我又戴上了我的黄色球状小耳环,和裙子衬极了。然后,我又把头发梳了起来,用一个黄色香蕉型发卡轻轻一夹,让头发松散地盘在脑后。
祖母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我没能明白这眼神的含义。如果我用读心术听一下,就能轻易探知她的想法了。不过,听一个和我一起住的人,真是可怕的事情,我一直都小心避免这么做。祖母自己穿着衬衫和裙子,她去参加"战争英烈之后裔"俱乐部集会的时候,常常穿这一身。说起来,这副行头去教堂可能不太庄重,不过和她的日常着装比起来,已经算是正式的了。
我突然想起来,我们忘了擦房子前面的门廊,真是百密一疏。于是,我赶忙跑向门廊。就在这个时候,他进来了。他的进场也是吸血鬼式的:上一分钟他还不在那儿,下一分钟就突然冒出来啦。他就静静站在台阶底下,抬眼看着我。
我咧嘴笑了。"你吓着我了!"我说道。
他看起来有一点儿尴尬."这只是我的习惯"。他说道,"我都是那样出现的。嗯,我很少发出动静。"
我打开了门,"请进吧。"我邀请道。他沿着台阶走上来,朝四处看了看。
“我记得这儿。"他说道,"不过,这儿不算大。"
"你记得这座老房子?祖母一定会很高兴的!"我带着他进了客厅,然后转身去叫祖母。
祖母穿戴整齐,颇有礼仪风范地走进了客厅。我突然发现,这是她第一次把头发弄得这么干净利索。要把她那头浓密蓬松的白发梳理整齐,得费多大的劲儿啊,她肯定也忍受了不少痛苦吧。瞧瞧,她的头发现在又顺又齐,在头上盘了个层层叠叠的卷儿。哦,她还涂了口红呢。
事实证明,bill和我祖母一样,都江堰市是社交场合上的老手了。他们互相问候,彼此致谢,双互相恭维了一番。搞完了这套每文缛节,他终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祖母端来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三杯蜜桃花茶。上完茶,祖母也在扶椅上坐定,并把我安排到bill坐下。哇,她也做得太明目张胆啦,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我要如何自救呢?我突然心生一计:虽然我坐在他身边,但我却迅速把身子往前倾,坐在沙发边儿上。就好像我坐在他身边,是为了随时从沙发上跳起来,给他的饮料里添水。他的旧式玻璃杯里盛的是冰茶,就让我扮演女招待的角色,转移他的视线好啦!
他很有礼貌地用嘴轻轻碰了一下玻璃杯的边缘,然后放下了杯子。我和祖母却紧张得要死,大口大口喝着我们的饮料。
祖母选了个不合时宜的开场话题,她说道:"我想您已经听说了吧,关于那场奇怪的龙卷风?"
"告诉我吧。"bill,他那冷冷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丝绸一样顺滑。我不敢抬头,只好把双手叠在一起,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双手。
于是,祖母向他讲述了那场奇异的龙卷风,以及奸鼠公婆的死讯。她告诉他,整件事真是可怕极了,但好在都已经过去啦。我想,听到这里,bill稍微放松一点儿了吧。
"昨天我上班的时候,去看了一下。"我说道。我的眼睛连抬都没抬一下。"——那辆活动拖车的情况。"
"你亲眼看到的,跟你想像中的一样吗?"bill。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好奇。
"不,"我说。"那样的景象,是我完全想像不出的。我真的大吃一惊!"
"苏琪,你以前见过龙卷风的呀,你知道它的破坏力。"祖母说道,她对我的话感到有些惊讶。
我换了一个话题。"bill的衬衫是在哪儿买的?挺不错的!"他上身穿着棕绿色条纹高尔夫衬衫,下身穿着道克尔牌卡其布休闲裤,脚上套着棕色薄短袜,还有一双亮锃锃的皮鞋。
"帝拉德百货公司。"他说道。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他在蒙罗市地区百货公司购物中心购物的情景:他一副异国情调的模样,有一双漂亮迷人的双眸,肌肤还隐约闪着光芒。这样的他,在人群中会很打眼吧,回头率肯定不低呢。嗯,说起来,他从哪儿弄到钱来付款呢?还有,他是自己洗衣服吗?他是裸体躺在棺材里睡觉的吗?他有车吗?还是他想去哪儿就飘到哪儿?
听到bill的购物习惯和人类相同,祖母喜形于色。她真是太溢于言表啦,简直又给了我重重一拳!她就好像看到自己的未来孙女婿,正坐在自己的客厅里,自然笑开了花。她也不想想,她心目中的未来孙女婿已经是个死人,还是个死于(根据畅销小说里的说法)传染病毒的吸血鬼呢!
祖母还是扮演着女方家长的角色,不断地向bill。他都彬彬有礼地一一作答,而且也表现得亲切和善。好吧,我得承认,他是个有礼貌的死人!
"您祖上也在这一带吗?"祖母又查究道。
"我父亲的家姓是康普顿,母亲的家姓是劳德弥尔克。"bill说道。他看上去非常放松。
"现在这里还有不少劳德弥尔克家族的后人。"祖母愉快地说道。"不过,恐怕老杰西。康普顿去年已经过世了。"
"我知道。"bill地说道,"所以我才回来了。他的土地归还给了我。既然社会已经移风易俗,人们也渐渐接受了我们这种特殊族群,我就决定认领祖上的土地,回来住着。"
"您以前知道斯塔克豪斯家族吗?苏琪说,您在这世上可有些年头了。"我觉得祖母这话说得比较得体,但我还是低着头,对着自己的双手微微一笑。
"我记得杰纳斯。斯塔克豪斯。"bill,这让视线兴奋不已,"那时候,良辰镇只是边境公路旮旯里的一个小破村子罢了!那时我年纪尚轻,刚满十六岁,杰纳斯。斯塔克豪斯带着他的妻子和四个孩子,举家迁徙到此地。追根溯源,这所旧宅是他所建的吧?至少其中部分是他修葺的?"
我留意到,当bill过去的时光时,他的语调就变得抑扬顿挫,语汇也大不相同。我心里想着:在上个世纪,英语一定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吧!语调变化多大呀?俚语也变了不少呢!
可想而知,祖母仿佛走进了家庭宗谱的荣耀祠堂,开心得上了天堂啦!她想探知所有和先祖杰纳斯有关的事,要知道,杰纳斯可是她丈夫的曾曾曾曾祖父呢!"他自己拥有奴隶吗?"
"夫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的宅子里有一个奴隶,院子里也有一个。宅子里的奴隶是个中年妇女,院子里的奴隶是个壮小伙儿他叫迈纳斯,高高的个子,结实的身材。不过,和我们家的人一样,斯塔克豪斯家的人也没闲着,都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
"哦,真是太好啦,我们俱乐部的人就喜欢听这些!哦,苏琪有没有告诉你"祖母和bill行了一番老套的寒喧和恭维之后,终于转入正题,说定了bill战争英烈之后裔"俱乐部演讲的确切日期
"哦,对不起,现在我想和苏琪单独聊聊,可能出去散个步什么的。今晚可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啊!"他的动作很迟缓,我能看到他慢慢靠向我,拉起我的手。然后,他站了起来,也把我一同拉起。他的手冷冷的,既强壮又顺滑。bill还没征得祖母的允许,不过,他又好像是被默许了。
"哦,你们两个去吧。"我的祖母说道,她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我这有好多事想问呢。你得告诉我,你还记得哪些当地人的名字。哦,我是说,那个时候,你还"祖母的声音一下子降了下来,她可不想说出一些伤害他的话来。
"住在良辰镇这儿。"我迅速帮祖母圆场。
"当然。"吸血鬼说道。从他紧闭双唇的模样,我可以看出,他正努力忍着笑呢。
然后,我们走到了门边,我发现,bill把我举了起来,带着我迅速前进。我真诚地笑了。我是个热爱惊喜的人,尤其是这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我们一会儿就回来。"我对祖母说道。我想,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们正以奇怪的姿势前进,瞧瞧,她正忙着收拾茶杯呢。
"哦,你们慢慢聊,不用管我。"她说道,"我没事。"
走出房子,可以听到青蛙。蟾蜍和飞虫各自发出叫声,合奏成一曲田园夏夜交响曲。bill我的手,和我一起在院子里漫步。院子里到处都是新割青草的幽香和含苞蓓蕾的芬芳。我的小猫蒂娜突然从黑暗中蹿了出来,它围着我撒娇,我弯下了腰,摸了摸它的头。tina又在bill上磨蹭,bill没有动,任由蒂娜蹭来蹭去。
"你喜欢这只动物?"他问道,他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它是我的猫。"我说道,"它叫蒂娜,我特别喜欢它。"
bill没发表任何评论。他只是站在原地,等到蒂娜玩腻了,从他身边跑开。门廊的灯亮着,蒂娜跑到灯光之外的阴影里,消失不见了。
"你想坐在秋千上吗?还是坐在草坪的椅子上?或者,你想散散步?"我问道。我觉得自己要扮演好主人的角色,好好招待他。
"哦,我们还是散散步吧。我得伸伸腿,活动活动筋骨。"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有一丝不安。不过,我们开始沿着长长的车道散步,朝着那条狭窄的双车道教区公路的方向走去,那条公路就在我们两家屋子的的前方。
"那辆活动拖车,是不是让你觉得不安了?"
我仔细思索着,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
"你只要一想起那辆活动拖车,就觉得嗯嗯浑身发软。"
"你知道的,我非常强壮。"
我左右晃着脑袋,认真思考着。"对。不过我万万没想到,你发挥全部力量的时候,居然那么惊人。"我告诉他,"而且,你的思维也超出我的想象。"
"嗯,这些年来,我们吸血鬼做了不少事,不过我们都掩饰得很好。"
"哦。那么,我想,你已经杀了不少人吧?"
"一些人。"他坦诚地道。他的证据中暗示着,可别把我当做善类呢。我该怎么应付呢?
我把双手背在身后,十指紧握。"那你变成吸血鬼以后,是不是立刻就觉得饥饿难耐呢?怎样才能变成吸血鬼呢?"
他根本没想到我会问这个,便转头凝视着我。虽然我们站在一片黑暗之中,但我仍能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们离树丛越来越近了,我们的脚踩在沙砾地上,发出嘎扎嘎扎的声响。
"说起怎样才能变成一个吸血鬼,话可就长啦。现在这点儿时间根本不够!"他说道,"嗯,对,在我成为吸血鬼以后,我年轻那会儿——有几次——我失手杀了人。那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饿,什么时候想喝血,所以我才无法控制自己,你明白吗?我们总是在寻找猎物,那毕竟是我们吸血鬼的本性。而且,那时人口不如现在这么多,也没发明"人造血液"这种东西。不过,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是说,在感染病毒之前,我一直都是个好人。所以,在我成为吸血鬼后,我也努力保持着曾经的良知——我只选坏人作为目标,而且绝不吸小孩子的血。你知道么?我做到了,我从没杀过小孩子。当然,现在跟那不同啦,一切都越来越好。现在每个城市都有夜间营业诊所,我可以去那儿买些人造血液。虽然那些人造血液很难喝,但也能勉强凑合。还有,如果我花点儿钱找个妓女,就可以连续几天有新鲜血液喝啦。而且,我可以对女人们施展吸血鬼的魔法,让她们爱上我。为了爱情,她们让我咬她们的身体,喝她们的血。然后,她们会忘掉这一切的。哦,不过现在我还不需要这个。"
"还有,你可以舔一个头部受伤流血的女孩"我说道。
"对啊,你就是我的餐后甜点,而拉特瑞夫妇则是我的正餐!"
我该怎么应付呢?
"哇!我已经觉得呼吸困难了,"我想静一静,一分钟就好。"
他做到了。这个世上的千百万男人,没有一个人可以给我一分钟,让我完全感到安宁平静。但是,他做到了。我放开思想,完全卸下我的防御,什么都听不见,觉得轻松极了。他的一片平静,默默流淌过我的身体和灵魂,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宁。我站在那儿,闭上双眼,如释重负地呼吸着周围的空气。这种美好的感觉,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你现在很快乐吗?"他问道,好像他能看透我的心。
"对。"我低语道。在那一记得我突然发觉,无论这个非人类以前做过什么可怕的事,他所带给我的安宁仍是那么弥足珍贵。这辈子,我的脑海里永远充斥着别人内心的叫嚷,一刻不得安静。然而,只有他可以给我带来平和。
"跟你在一起,我也很好。"他说道。这话可真让我吃惊。
"很好吗?"我缓缓问道。我感到朦朦胧胧的,真是如梦似幻。
"你既不慌张,又不害怕,也不随便谴责我的所作所为。我也不用施展魔法,让你站在这儿一动不动,逼你跟我聊天。我们之间的相处很自然,很舒服。"
"魔法?"
"比如说,催眠术。"他解释道。"所有吸血鬼都会用,不过潜力大小有所不同而已。因为在人造血液发明之前,我们要喝血,就得用魔法迷惑别人,让他们相信我们不会伤害他们或者让他们产生幻觉,以为根本没看到过我们或者让他们受到蛊惑,觉得自己看到的是别的东西。"
"这种魔法,对我管用吗?"
"当然!"他说道,他的语气中带着惊讶。
"好吧,那来吧!"
"看着我。"
"这儿太黑了。"
"没关系,看着我的脸!"他走到我的面前,轻轻把手放在我的肩头,眼睛朝下看着我。我能看到,他的肌肤和眼睛微微闪着光芒。我抬头凝视着他,幻想他会用魔法把我奕成什么样子:我会发出像小鸡一样的刺耳的喊声吗?还是瞬间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
不过,事实上什么也没发现。我只是觉得像吸了毒一样,飘飘欲仙,身心松驰。
"你能感觉到我的魔力吗?"他说道,他的声音轻飘飘的。
"没有啊,对不起。"我恭顺地坦白道,"我只看见你发着光。"
"你可以看到?"我又让他觉得惊讶了。
"当然啊。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吗?"
"不,这很不同寻常,苏琪。"
"既然你这么说,就算是吧。对了,可以让我看看你飘起来的样子吗?"
"就在这儿?"听上去,bill有些好笑。
"对啊,何乐而不为呢?还是有什么不妥?"
"不,没有。"他放开了我的手臂,他的身体于是开始上升。
我全神贯注地凝视着他。我简直紧张极了,不由得呼了一口气。他在黑暗中飘浮起来,皎洁的月光下,他微微闪着光芒,就像纯白的大理石一样。在身体离开地面半米多时,他开始在空中盘旋飞翔。我想,他正向下看着我,对我露出微笑。
"所有的吸血鬼都会飞吗?"我问。
"你会唱歌吗?"
"不行,我五音不全。"
"对啊,同样的道理,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做同一件事。"bill降了下来,他静静地落在地上,没弄出太大动静。"很多人都觉得吸血鬼恶心,看起来,你不是这种人。"他评论道。
我耸了耸肩。我怎么会觉得异于常人的事情很恶心呢?我本人就是个异类啊!他似乎很理解我。我们都停了一下,然后又继续朝前走。这时,bill了:"你的生活是不是充满了苦难?"看来,他真的懂我。
"对,一直是这样。"我承认道。虽然不想对他抱怨什么,但我还是说了出来,"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日子最苦啦。那时我还不知道怎么建立防御系统,所以我每天都听着各种人的内心想法,听着那些不该听的东西。当然,作为一个小孩子,我常常自言自语地重复自己所听到的东西。我的父母都不知道拿我怎么办才好,特别是爸爸,他觉得特别丢脸。最后,妈妈带我去看一个儿童心理医生。那个医生看出我拥有特别的力量,但她从心理上不能接受。所以她一直向我家人灌输她的理论,说我喜欢观察别人的肢体语言,还说我的观察能力特别强。所以,我才渐渐猜到,我拥有读心术。当然,那个医生是不会承认我有什么读心术的,那种邪术不符合她的认知,她完全接受不了。"
"念书的时候,我在学校的表现很差。因为当其他的学生都不集中注意力,脑子里不断胡思乱想时,我自然也无法集中精神啦。不过,到了考试的时候,我就考得特别好。因为其他孩子都全神贯注地做自己的卷子这种时候,我的邪术总算派上了一点儿用场。有时候,老师们觉得我患有"学习障碍症"。哦,你不会相信那些无聊的理论吧!你知道吗?那时我每隔两个月就要去做检查,包括视力测试,听力测试,还有脉冲扫描老天爷啊!我家人都穷得要命,居然还要花大价钱去给我做毫无意义的测试!不过,他们宁可花冤枉钱,也永远都不会承认那个简单的事实。嗯,反正他们嘴上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你知道吗?"
"但他们心里很清楚。"
"对!你知道吗?有一次,我爸爸要做个重要的决定。那时候,有个男人想开家汽车零件商店,需要一笔钱,爸爸不知道是否该拿钱支持他。那个人来我家的时候,爸爸让我坐在他身边。等他走了,爸爸就把我带到外面,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对我说:"苏琪,他讲的话都是真的吗?"那一刻,我真觉得匪夷所思,荒唐至极!"
"那时候你多大?"
"肯定不到七岁。因为,在我读小学二年级时,我父母就过世了。"
"怎么死的?"
"山洪暴发。当时他们就在西边的桥上,桥被冲塌了。"
bill没说什么。当然了,他已经见过太多的生生死死,见怪不怪了。
"那个男人是在撒谎吗?"过了几秒钟,他突然冒出一个问题。
"哦,对啊。他打算把我爸爸的钱骗到手,然后跑路。"
"你天赋异秉。"
"天赋?说得真对啊!"我能感到,自己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因为你拥有天赋,所以你跟其他人类不同。"
"说得没错!"我们沉默了一会儿,静静地朝前走着,"所以,你根本不把自己看成是人类啰?"
"我不做人类,已经很久了。"
"难道你真的相信,自己已经没有了灵魂?"那些天主教会都是这么宣扬的,说吸血鬼没有灵魂之类的。
"我根本无从知晓。"bill他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看来,他早已反复思考过这个问题了。现在对他来说,答案已经味同嚼蜡,"但就个人而言,我觉得自己不是没有灵魂。在我体内有一样东西,那既不是残忍之心,也不是凶恶之意,而是某种干净的东西。纵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仍然保留着那样东西。话又说回来,我倒是可以表现得既残忍又凶恶。"
"你是感染了病毒才变成这样的,这并不是你的错。"
bill不以为然地哼了一下。哎哟,他甚至连哼鼻子,听起来都那么优雅。"自从有吸血鬼以来,就有各式各样的理论问世了。也许,那个理论是对的。"他说完后,又做出一副抱歉的表情,似乎觉得这番话不妥。"如果说是病毒让我变成吸血鬼的。"他的语气变得有些随便,"那就是上天选了我。"
"你是怎样变成一个吸血鬼的?"我以前读过很多有关吸血鬼的书。五花八门,玄之又玄,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就有一个吸血鬼本尊站在我面前,我为什么不弄个水落石出呢?
"我会吸干你身上的血,也许是一口搞定,也许吸个两三天也不一定,反正要吸到你死去为止。接着,我把自己的血输给你。然后,你会像一具死尸那样,在地上躺四十八个钟头,也有可能整整躺三天。在那之后,你就会复活。你会在夜晚出没,而且你会觉得饥饿难耐。"
当他说"饥饿"这个字眼的时候,我忍不住浑身发抖。
"没有别的办法了?"
"别的吸血鬼告诉我,那些常常被吸血鬼噬咬的人类,天长日久,可能会出其不意地变成吸血鬼。不过,要让某个人变身为吸血鬼,也绝非易事。得一直有吸血鬼不断地咬这个人,而且伤口咬得越深越好,吸掉他身上的血液。弄得不好,在同样的情况下,这个人只会贫血而已。不过,如果某个人因为其他原因濒临死亡,比如说车祸事故,或者吸毒过量,就不能用这个办法。一旦用错,后果不堪设想。"
我已经毛骨悚然了。是时候换个话题啦!"对了,你打算拿康普顿祖宅那块地怎么办呢?"
"我打算住在那儿,能住多久就住多久。这些年来,我从一个城市漂泊到另一个城市,反反复复,无休无止,我已经厌倦了。从前,我是在这个村庄长大的。现在作为一个吸血鬼,我的生存权和居住权已经得到了法律认可,而且,我可以去蒙罗市,什里夫波特市或新奥尔良市买人选血液或召妓,那些地方有专门为吸血鬼提供服务的妓女。所以,我想结束那种居无定所的生活,我想呆在这儿。我已经流浪了数下年,实在太疲倦了。至少,我要试一试,看看能不能一直留在这儿。"
"对了,那座老宅子怎么样啊?"
"糟透了。"他坦白道,"宅子又脏又旧,我一直忙着打扫。当然,我只能夜里干。不过,我得找几个工匠,帮我做些修复工作。说起来,我的木工手艺还不错,但我对电工活儿一窍不通。"
那是自然啦,他肯定不懂!
"在我看来,宅子里的电线得重装。"bill说道。听起来,他的语气和千百万人类私房房主一样,为房子的装修问题操透了心。
"你有电话吗?"
"当然。"他答道。他有些吃惊,没想到我会问这个。
"那么,要找工匠又有何难?"
"要在夜里跟工匠取得联系有些困难,既然不能在夜里见面,我就不能向他们提我的想法和要求。想想吧,如果我这个吸血鬼打电话约他们在夜里见面,他们会吓得不敢赴约,或者以为只是个恶作剧电话,一笑置之。"虽然bill转过头去不再看我,但我还是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了深深的挫败感与失落感。
我笑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他们打电话。"我建议道。"他们都认识我。虽然每个人都觉得我是疯子,但是他们都知道,我是个真诚的人。"
"那可真是太谢谢你了。"bill迟疑片刻后说道"我会跟他们见面谈妥要做的活儿和价钱。然后,他们可以在白天开工。"
"白天不能出门,可真是不方便啊!"我不假思索地说道。我从来都没有从吸血鬼的角度出发,考虑他的感受。
bill的声音又苦又涩,"的确是这样。"
"而且,必须得找个地方栖身,不让人发现。"我又百无禁忌地说道。我可真不该说这... -->>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晚。既然昨晚发生了那么多事,我睡个懒觉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昨晚我回家的时候,祖母已经睡着了,这可真让我松了口气。我悄悄爬到了自己的床上,幸好没惊醒她。我坐在厨房的桌子上,悠哉游哉地喝着一杯咖啡,而祖母则在收拾餐具。这个时候,电话铃响了。祖母挪了挪屁股,坐到了电话台边的凳子上。我通常笃悠悠地坐在那儿接电话,然后没完没了地煲电话粥。
"喂"她拖着长长的尾音说道。长久以来,她总是拉长了声音接电话,就好像接电话是这个星球上她最不想做的事一样。不过我清楚得很,她才不讨厌接电话呢!
"嗨,艾尔莉哦,不,我正坐在这儿跟苏琪聊天呢。她刚起床
嗯,没听说,我今天没听说什么新鲜事儿
哦,不,还没人给我打电话呢什么?什么龙卷风?昨天晚上什么动静也没有啊啊,在第四大道地区?真的?不不!没有啊!真的?他们两个人嗯嗯嗯麦克。斯宾塞怎么说呀?"
麦克。斯宾塞是我们教区的验尸官。听到祖母说出他的名字,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我喝完了咖啡,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我预感到,我需要多喝几杯咖啡来提神,才能更好地应付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一分钟后,祖母挂上了电话。"苏琪,你肯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敢打赌,我肯定知道。
"什么?"我有些心虚,但还是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
"虽然昨晚的天气看起来不错,但第四大道地区却受到了龙卷风的袭击!本来那儿空地上停着一辆租用活动拖车,这场飓风把那辆拖车给吹翻啦。车里面本来住着一对夫妻,他俩都死了。他们被风卷到了拖车底下,被碾成了肉酱。麦克说,他从来没见过那么可怕的场面。""他把那些尸体送去解剖了吗?""嗯,我想他肯定会那么做的。不过,据说死因已经非常清楚啦。飓风太强啦,活动拖车翻到了一边,那对夫妻的汽车倒在拖车边上,院子里的树也全被刮倒了。"
"哦,天啊。"我低声道。想想吧,要造成那样一幅风卷残云的场面,得需要多么大的力气啊。"宝贝儿,你还没告诉我,昨晚你的吸血鬼朋友到底来了没有呀?"我突然紧张地跳了起来。然后,我才意识到,祖母已经转移话题,不再谈论那起暴风惨案了。其实,她每天都会问我有没有再看到,现在,我终于可以告诉她,我见到他了,不过我知道,一旦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就没有安生的时候啦。
正如我所预料的,祖母听到吸血鬼要来我家时,简直乐不可支,上蹿下跳。她绕着厨房翩翩起舞,就好像查尔斯王子要来造访一样。
"哦,明天晚上。那他具体几点来啊?"她焦急地问道。
"天黑以后来,嗯,几点我也不清楚。"
"现在是夏天,日照时间长,天黑以后,就挺晚的了。"祖母深思熟虑地说道。"好吧,既然他来得那么晚,我们就可以先吃晚饭,吃完了还有空儿整理桌子呢。哦,明天我们要花一整天的时间,把房子好好打扫一下。我敢打赌,我们已经有一年没清扫地毯啦!"
"哎哟,奶奶,我们的客人可是个吸血鬼哎,他天天躺在地底下睡觉呢!"我提醒她道,"我想他可能看都不会看地毯一眼。"
"嗯,我也不是为他这么做的,我是为我自己啊。房子一尘不染,我也觉得特别自豪!"祖母无可辨驳地说道。"还有,我年轻的小姐,你怎么会知道他睡在哪儿呢?"
"这个问题提得好,奶奶!我不知道。不过,他必须躲避光线的照射,而且他还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我猜啊,他应该睡在地底下!"
不过,我迅速意识到,什么也不能阻挡祖母对这所老房子的自豪感,她简直爱这房子爱得发狂啦!我准备上班时,她已经去了趟杂货店,从那儿租了一台地毯清洁器,自己动手清扫起来。
在我去莫洛特酒吧的路上,我往北绕道开了一点路,驾车经过第四大道地区。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地方,自从有人在这个镇上定居,就有了第四大道。现在这里已经进行了一些规划,到处都立着路牌,铺着公路。当地学者说,这里是两条狩猎要道的交叉点,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我想在不久的将来,这里会变得房屋林立,一片繁荣。马路沿线将会建起很多农场式的房子,还会盖一些露天超市。据詹森讲,现在这里还是空旷之地,到处都是树林,很适合打猎。
这周围没有什么建筑物阻挡,我开着车,沿车道冲下去,很快到了拉特瑞夫妇那辆活动拖车依靠的空地上。我停下车,从挡风玻璃往外看。哎呀,这场面真令人胆战心惊。那辆又小又旧的活动拖车是拉特瑞夫妇的移动房屋,原先停在前面的空地上,现在已经向后翻倒,离它原来的位置足有三米远,被碾得粉碎。那辆面目全非的拖车一端,停着拉特瑞夫妇所租的红色跑车。空地周围一片狼藉,散布着车体的残骸和零零落落的树丛。拖车后方的树木东倒西歪,可以看出来是受到了强力的袭击。好些树枝都折断了,其中一棵松树连树皮都掉了,顶部的枝干也垂了下来。有些树枝上挂着衣服,甚至还挂着一只锅子。
我慢慢走下车,四处查看。举目望去,这种破坏力若不是亲眼所见,简直是无法想像的。而且,我心里清楚得很,这不是什么龙卷风造成的。bill就是在这儿杀死了拉特瑞夫妇,眼前这可怕的破坏场面也是他的杰作。
一辆旧吉普车沿着车道晃晃悠悠地开了下来,就停在我身边。
"哦,苏琪。斯塔克豪斯!"麦克。斯宾塞喊道,"孩子,你在这儿干什么呀?你不是应该去上班吗?"
"是的,长官。我认得奸鼠公婆——呃,我是说拉特瑞夫妇。嗯,这可真是糟透了。"我含含糊糊地说道。任谁都能听出来,我的话模棱两可,大有文章可做。这时我留意到,麦克不是一个人,同行的还有警察局长。
"糟透了?嗯,对,我听说了。"警察局长巴德。迪尔伯恩一边从吉普车上爬下来,一边开口道,"你和他们夫妇的关系不太好,上个星期,你们在莫洛特酒吧的停车场里干了一架。"
我的心都颤抖了起来。这两个男人并排站在我面前,让我不由得心生寒意。
良辰镇共有两家殡仪馆。麦克。斯宾塞就是其中一家的专职安葬负责人。麦克常说些豪言壮语,慷慨陈词:无论是什么人种,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只要他愿意,斯宾塞这家殡仪馆都会充满热忱地为他办理殡葬事宜。事实上,只有白人去斯宾塞之家殡仪馆。同样的,也只有有色人种去美好安息日殡仪馆。麦克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长着淡茶色的头发胡子。他总是喜欢穿牛仔靴,戴蝴蝶领结,那简直成了他的招牌着装。不过,他在斯宾塞之家殡仪馆当值的时候,就不能穿那些了。现在,他身上穿着的正是他的招牌着装。
警察局长迪尔伯恩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绅士。他比麦克年长些,但他的身材保持得不错。他长着一头浓密的灰发,穿着一双靴子,从头到脚都精壮结实。他的脸就像被捣烂了一样,坑洼不平,他还有一双栗色的眼睛,透着惯有的机敏狡猾。以前,他曾是我父亲的好友。
"是的,局长,我们起过争执。"我用平静的语调坦白道
"你能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警察局长拿出一支万宝路烟,用一个普通的金属打火机点燃了手中的烟。
就在这时,我犯了个错误。既然他问我,我就应该向他和盘托出。一直以来,大家都觉得我是个不正常的女孩。只不过,有人把我看成是疯婆子,有人觉得我单纯得像白痴。我以为,就自己的人生而言,我不可以向巴德。迪尔伯恩澄清一切。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的秘密。不过,他也并非泛泛之辈,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为什么?"我反问道。
他那双栗色的小眼睛突然变得尖锐起来,那种和蔼亲切的氛围也瞬时消失了。
"苏琪——"他的声音充满了失望与不解。一开始,我根本不相信他会那么想。
"不是我干的。"我绝望地摇着手说道。
"对,不是你。"他点头道,"不过,难道这一切只是巧合吗?他们这个礼拜和某人打了一架,然后就死了。我觉得,我应该问某人一些问题吧。"他又咄咄逼人地道。
我真想狠狠瞪着他,用眼神杀死他。嗯,这样感觉会很好,不过这么做并不值得。我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儿单纯过头了,居然想用眼神杀死他?我觉得自己快变成大家口中那个单纯得像个白痴的sookie了!
可能我没受过高等教育,而且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少与外界接触。但是,我并不傻,也并不无知!
"哦,他们伤害了我的朋友。"我承认道。我垂着脑袋,眼睛朝下盯着鞋子看。
"嗯,你这个朋友,是住在康普顿家祖宅的那个吸血鬼吗?"麦克。斯宾塞和巴德。迪尔伯恩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
"是的,局长。"得知bill的住所,我大吃一惊。不过,我伪装得很好,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些年来,因为我有读心术,所以我一直会听见很多自己不想知道的事。听到时,我就会假装没有任何反应。所以,现在我已经习惯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了。bill的住所居然离我家这么近!康普顿家祖宅和我家的老房子都在教区公路的同一端,那座那宅子就在我家右方。这两座房子中间只隔了些树丛和公墓而已。哦,既然近在咫尺,bill来串门子就更方便啦!我心里一阵窃喜。
"苏琪。斯塔克豪斯,你奶奶竟然纵容你跟那个吸血鬼来往?"斯宾塞问道。哈哈,这可真是个愚蠢的问题。
"嗯,你大可以自己去问她啊。"我不怀好意地建议道。我简直等不及要听祖母数落他啦。一旦有人对她说没有好好照顾我,她一定会抓狂的,到时候就有好戏看啦。"你知道吗?拉特瑞夫妇想抽干bill的血!"我辩解道。
"那么,这个吸血鬼被拉特瑞夫妇抽了血?还有,你阻止了他们?"局长打断了我的话。
"对。"我努力摆出一副坚决果敢的样子。
"抽吸血鬼的血是犯法的"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这难道不是谋杀吗?杀一个并没有攻击你的吸血鬼,这不是谋杀吗?"我佯装不解地问道。
嗯,我可能装得太过天真无邪啦,戏演得有些过了。
"嗯,不用问我!你心里其实很清楚吧,比谁都清楚!从法律上说,杀吸血鬼是犯法的,虽然我不太赞同这条法律,但我还是得承认。"局长极不情愿地说道。
"那么,吸血鬼就让他们平安离开了?他没有威胁过他们?没有说过要报复的话?比如说,他希望他们都死掉之类的?"麦克。斯宾塞问道。他居然能问出这样的傻问题来!
"对啊。"我微笑着答道。然后,我看了一下表,我还记得表壳上的血,当时我被拉特瑞夫妇打得鲜血喷涌,溅到了表壳上,我必须透过那几滴血才能看清时间。
"对不起,我得上班了。"我说道。"再见,斯宾塞先生,局长先生。"
"再见,sookie。"局长说。看起来,他好像还有事要问我,不过似乎难以启齿。他注视着案发现场,从他的表情来看,他有点儿不爽。我想,雷达系统也应该没有显示什么龙卷风迹象吧。尽管如此,看看那辆活动拖车,那辆红色跑车,那些树吧,拉特瑞夫妇就被压死在那下面呢。除了龙卷风的破坏力,你还能想到什么别的死因呢?我猜他们已经把尸体送去解剖了。然而,在这种情形下,验尸又能有多大帮助呢?
人类的大脑真是种很神奇的东西。迪尔伯恩局长一定知道,吸血鬼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生物。不过,他的脑子里一定想象不出,吸血鬼究竟有多厉害,多强壮:强壮到可以掀翻一辆活动拖车,然后把它碾得粉碎。说实在的,即便是我的脑子,也很难理解那种神秘的力量。不过,我其实比谁都清楚,根本就没有什么龙卷风降临第四大道地区。
整个酒吧嗡嗡一片,四处散播着死讯。现在,莫获特谋杀案已经被大家抛之脑后啦,取而代之的是马克和丹妮斯的死讯。我注意到,sam朝我这边意味深长地看了几眼。我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sam该不会看到什么了吧?不过,我也不敢当面问他。万一他什么都没看到,岂不是弄巧成拙?我知道,在那之前的一个晚上,在我和他之间发生了一些事,我没有向他解释,而是选择了逃避。而现在我正为自己能活下来而备感愉快,暂时也没心思想那些事。
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在搬酒的时候也一直面带笑容;而且,我也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在给客人找零时如此迅速敏捷;还有,我也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把大家点的酒记得一清二楚。我一直忙忙碌碌,甚至连老雷内都没能让我停下来。今天老雷内的头发弄得像杂草一样,他和霍伊特坐在一起,还有其他几个狐朋狗友,他们正在没完没了地长篇大论着什么。雷内一直想把我拉进他们的讨论之中,每次我经过他们桌,他都会叫住我,不过我都婉言谢绝了。
雷内疯狂地模仿着路易斯安那州法国后裔说话的样子,他的表现有些秀逗,而且发音实在太假啦。说起来,他算得上是个败家子,把他父母的遗产都败光了。每一个和他结婚的女人都过着苦哈哈的穷日子,同时也是充满激情的疯狂日子。他和艾琳结婚的时候,艾琳还年轻,也没孩子。艾琳告诉我,她年轻时跟雷内一起做了太多年少轻狂的蠢事,现在回头想想,都有些后怕呢。在经历了那段疯狂的婚姻后,艾琳渐渐成熟了。但是,雷内却从未长大。让我吃惊的是,纵然如此,艾琳还是很爱很爱他。
那天晚上,酒吧里的每个人都超级兴奋,这都是源于发生在良辰镇的种种离奇事件。一个女人被谋杀了,真相却还是个谜。通常而言,我们良辰镇的谋杀案都能轻松破案,迎刃而解。但现在这起案子却谜团迭起,让人兴奋。此外,还有一对夫妇死于恐怖的自然灾害,而且场面相当暴力血腥,真让人兴奋啊。接着,我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事,又为大家增加了一个兴奋点。一般情况下,光顾我们酒吧的都是镇上的居民,偶尔会有几个外乡人路过,也只是进来凑个热闹罢了。而且,我一直都是酒吧里默默无闻的小侍应,从来没招惹过什么不相干的人。不过,那天晚上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了门来。他坐在rene和霍伊特边上那桌,又胖又壮的身子,金色的头发,宽宽的脸涨得红红的。我给他们送啤酒的时候,他把手伸了过来,在我穿短裤的大腿上游移。这种龌龊的事,在莫洛特酒吧可是绝不容许的。
他的手在我腿上摸来摸去时,我就想把手中的盘子狠狠扣在他头上。不过,我突然感觉有人站到了我的身后。我转过头,看到了雷内。他已经离开了座位,而我刚才根本没发现。我顺着他的手臂看去,发现他正用手紧紧抓着金发男的手,双捏又挤,用足了劲儿。金发男已经苦不堪言,原本一张红红的脸,霎时变得花花绿绿,斑斑驳驳。"对不起啦,苏琪!这样行了吧?"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仿佛已经尽其所有了我的所能。雷内瞬时放开了那个男人的手,同时用拇指猛地戳了那个男人几下,示意他赶快滚。那个金发男顿时心领神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出大门,他的伙伴也跟着跑了出去,在一瞬间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嗨,哥们儿,算了吧!"金发男抗议道,"我没别的意思!"
"只要是在这儿工作的人,你一个都不能碰!这就是规矩!"虽然雷内矮矮的,瘦瘦的,但如果他要和那个像牛一样壮的外地客干一架的话,在场所有人都会把钱押在他身上,赌我们本地男雷内赢的。
"好吧,好吧。"
"快向这位小姐道歉!"
"向她?疯婆子苏琪?"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怀疑。看来,他以前到过这儿
雷内的手捏得更紧了。我看到金发男的眼中涌出了泪水。
"雷内,你应该让我自己来处理的。"当雷内和几个兄弟又开始大侃特侃八卦时,我平静地说道。我们的"八卦碾磨机"里已经有够多的谷子啦,足够我们磨他个十天半个月的了。"不过,你能为我挺身而出,我还是很感谢你。"
"你是艾琳的好朋友,我可不想有人找你麻烦。"雷内郑重其事地说道。"莫洛特酒吧可是个好地方,我们都不想有人搞破坏。对了,你知道吗?有的时候,看着你,我就会想起辛迪!"
辛迪是雷内的妹妹。大约在一两年前,她搬去了巴顿鲁治市。辛迪是个金发女郎,有一双迷人的蓝色眼睛。说实在的,我觉得这兄妹俩没一点儿长得像。不过,这么说实在是不礼貌,所以我忍住了。"你常常见辛迪吗?"我问道。霍伊特正在和同桌的哥儿们谈论什里夫波特船长队的得分情况和统计排名。
"不,偶尔见见。"雷内摇着头说道。看起来,他很想多见见自己的妹妹,"她在一家医院的自助餐厅工作。"
我拍了拍他的肩:"好了,我得去干活儿了。"
我走到吧台,去为下一个客人拿酒。这时,sam看着我,对我挑了挑眉毛。我故意睁大了眼睛,暗示他我有多吃惊,雷内居然替我出头。sam微微耸了耸肩,好像在说:人往往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不过,当我走到吧台后面拿餐巾纸时,我注意到sam拿出了他的棒球球棒。以前,他一直把球棒放在吧台底下,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天,祖母一直忙忙活活,连我也忙得不得闲。她用笤帚扫地,用吸尘器吸尘,用墩布擦灰尘,我也负责洗刷洗手间——说起来,吸血鬼能用得到洗手间吗?我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用厕所刷使劲儿刷着马桶,发出轧轧的声音。清洁完洗手间之后,祖母又让我用吸尘器把沙发上的猫毛吸干净。然后,我把所有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清空了。接着,我把全部的桌子都擦得闪闪发亮。这还没完呢,我又把洗衣机和甩干机擦了一遍。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能不能让我歇会儿啊?
最后,祖母催我进浴室洗个澡,换身衣服。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把这次拜访看成是吸血鬼bill的约会了!我仔细想想,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难弄:其一,祖母做梦也想让我能有些社交生活,即使约会的对象是吸血鬼,她也在所不惜;其二,我直觉自己对bill爱慕,这不正支持了祖母的想法吗;其三,bill聪明,自然可以轻易识破我们的心意;其四,说起来,吸血鬼能跟人类一样吗?他们也像人类一样约会谈恋爱吗?
我洗了澡,化了妆,换上漂亮的裙子。我知道,即使我不穿得漂亮点儿,祖母也会让我换的。我穿着一条带点儿的蓝色棉织裙子,上面绣满了可爱的小雏菊。这条裙子太紧身了,超过了祖母接受的尺度;而且,裙子也太短了,超过了jason眼中他妹妹穿衣应有的限度。我第一次穿这条裙子的时候,他们的批评声就不绝于耳啦。我又戴上了我的黄色球状小耳环,和裙子衬极了。然后,我又把头发梳了起来,用一个黄色香蕉型发卡轻轻一夹,让头发松散地盘在脑后。
祖母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我没能明白这眼神的含义。如果我用读心术听一下,就能轻易探知她的想法了。不过,听一个和我一起住的人,真是可怕的事情,我一直都小心避免这么做。祖母自己穿着衬衫和裙子,她去参加"战争英烈之后裔"俱乐部集会的时候,常常穿这一身。说起来,这副行头去教堂可能不太庄重,不过和她的日常着装比起来,已经算是正式的了。
我突然想起来,我们忘了擦房子前面的门廊,真是百密一疏。于是,我赶忙跑向门廊。就在这个时候,他进来了。他的进场也是吸血鬼式的:上一分钟他还不在那儿,下一分钟就突然冒出来啦。他就静静站在台阶底下,抬眼看着我。
我咧嘴笑了。"你吓着我了!"我说道。
他看起来有一点儿尴尬."这只是我的习惯"。他说道,"我都是那样出现的。嗯,我很少发出动静。"
我打开了门,"请进吧。"我邀请道。他沿着台阶走上来,朝四处看了看。
“我记得这儿。"他说道,"不过,这儿不算大。"
"你记得这座老房子?祖母一定会很高兴的!"我带着他进了客厅,然后转身去叫祖母。
祖母穿戴整齐,颇有礼仪风范地走进了客厅。我突然发现,这是她第一次把头发弄得这么干净利索。要把她那头浓密蓬松的白发梳理整齐,得费多大的劲儿啊,她肯定也忍受了不少痛苦吧。瞧瞧,她的头发现在又顺又齐,在头上盘了个层层叠叠的卷儿。哦,她还涂了口红呢。
事实证明,bill和我祖母一样,都江堰市是社交场合上的老手了。他们互相问候,彼此致谢,双互相恭维了一番。搞完了这套每文缛节,他终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祖母端来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三杯蜜桃花茶。上完茶,祖母也在扶椅上坐定,并把我安排到bill坐下。哇,她也做得太明目张胆啦,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我要如何自救呢?我突然心生一计:虽然我坐在他身边,但我却迅速把身子往前倾,坐在沙发边儿上。就好像我坐在他身边,是为了随时从沙发上跳起来,给他的饮料里添水。他的旧式玻璃杯里盛的是冰茶,就让我扮演女招待的角色,转移他的视线好啦!
他很有礼貌地用嘴轻轻碰了一下玻璃杯的边缘,然后放下了杯子。我和祖母却紧张得要死,大口大口喝着我们的饮料。
祖母选了个不合时宜的开场话题,她说道:"我想您已经听说了吧,关于那场奇怪的龙卷风?"
"告诉我吧。"bill,他那冷冷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丝绸一样顺滑。我不敢抬头,只好把双手叠在一起,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双手。
于是,祖母向他讲述了那场奇异的龙卷风,以及奸鼠公婆的死讯。她告诉他,整件事真是可怕极了,但好在都已经过去啦。我想,听到这里,bill稍微放松一点儿了吧。
"昨天我上班的时候,去看了一下。"我说道。我的眼睛连抬都没抬一下。"——那辆活动拖车的情况。"
"你亲眼看到的,跟你想像中的一样吗?"bill。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好奇。
"不,"我说。"那样的景象,是我完全想像不出的。我真的大吃一惊!"
"苏琪,你以前见过龙卷风的呀,你知道它的破坏力。"祖母说道,她对我的话感到有些惊讶。
我换了一个话题。"bill的衬衫是在哪儿买的?挺不错的!"他上身穿着棕绿色条纹高尔夫衬衫,下身穿着道克尔牌卡其布休闲裤,脚上套着棕色薄短袜,还有一双亮锃锃的皮鞋。
"帝拉德百货公司。"他说道。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他在蒙罗市地区百货公司购物中心购物的情景:他一副异国情调的模样,有一双漂亮迷人的双眸,肌肤还隐约闪着光芒。这样的他,在人群中会很打眼吧,回头率肯定不低呢。嗯,说起来,他从哪儿弄到钱来付款呢?还有,他是自己洗衣服吗?他是裸体躺在棺材里睡觉的吗?他有车吗?还是他想去哪儿就飘到哪儿?
听到bill的购物习惯和人类相同,祖母喜形于色。她真是太溢于言表啦,简直又给了我重重一拳!她就好像看到自己的未来孙女婿,正坐在自己的客厅里,自然笑开了花。她也不想想,她心目中的未来孙女婿已经是个死人,还是个死于(根据畅销小说里的说法)传染病毒的吸血鬼呢!
祖母还是扮演着女方家长的角色,不断地向bill。他都彬彬有礼地一一作答,而且也表现得亲切和善。好吧,我得承认,他是个有礼貌的死人!
"您祖上也在这一带吗?"祖母又查究道。
"我父亲的家姓是康普顿,母亲的家姓是劳德弥尔克。"bill说道。他看上去非常放松。
"现在这里还有不少劳德弥尔克家族的后人。"祖母愉快地说道。"不过,恐怕老杰西。康普顿去年已经过世了。"
"我知道。"bill地说道,"所以我才回来了。他的土地归还给了我。既然社会已经移风易俗,人们也渐渐接受了我们这种特殊族群,我就决定认领祖上的土地,回来住着。"
"您以前知道斯塔克豪斯家族吗?苏琪说,您在这世上可有些年头了。"我觉得祖母这话说得比较得体,但我还是低着头,对着自己的双手微微一笑。
"我记得杰纳斯。斯塔克豪斯。"bill,这让视线兴奋不已,"那时候,良辰镇只是边境公路旮旯里的一个小破村子罢了!那时我年纪尚轻,刚满十六岁,杰纳斯。斯塔克豪斯带着他的妻子和四个孩子,举家迁徙到此地。追根溯源,这所旧宅是他所建的吧?至少其中部分是他修葺的?"
我留意到,当bill过去的时光时,他的语调就变得抑扬顿挫,语汇也大不相同。我心里想着:在上个世纪,英语一定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吧!语调变化多大呀?俚语也变了不少呢!
可想而知,祖母仿佛走进了家庭宗谱的荣耀祠堂,开心得上了天堂啦!她想探知所有和先祖杰纳斯有关的事,要知道,杰纳斯可是她丈夫的曾曾曾曾祖父呢!"他自己拥有奴隶吗?"
"夫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的宅子里有一个奴隶,院子里也有一个。宅子里的奴隶是个中年妇女,院子里的奴隶是个壮小伙儿他叫迈纳斯,高高的个子,结实的身材。不过,和我们家的人一样,斯塔克豪斯家的人也没闲着,都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
"哦,真是太好啦,我们俱乐部的人就喜欢听这些!哦,苏琪有没有告诉你"祖母和bill行了一番老套的寒喧和恭维之后,终于转入正题,说定了bill战争英烈之后裔"俱乐部演讲的确切日期
"哦,对不起,现在我想和苏琪单独聊聊,可能出去散个步什么的。今晚可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啊!"他的动作很迟缓,我能看到他慢慢靠向我,拉起我的手。然后,他站了起来,也把我一同拉起。他的手冷冷的,既强壮又顺滑。bill还没征得祖母的允许,不过,他又好像是被默许了。
"哦,你们两个去吧。"我的祖母说道,她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我这有好多事想问呢。你得告诉我,你还记得哪些当地人的名字。哦,我是说,那个时候,你还"祖母的声音一下子降了下来,她可不想说出一些伤害他的话来。
"住在良辰镇这儿。"我迅速帮祖母圆场。
"当然。"吸血鬼说道。从他紧闭双唇的模样,我可以看出,他正努力忍着笑呢。
然后,我们走到了门边,我发现,bill把我举了起来,带着我迅速前进。我真诚地笑了。我是个热爱惊喜的人,尤其是这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我们一会儿就回来。"我对祖母说道。我想,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们正以奇怪的姿势前进,瞧瞧,她正忙着收拾茶杯呢。
"哦,你们慢慢聊,不用管我。"她说道,"我没事。"
走出房子,可以听到青蛙。蟾蜍和飞虫各自发出叫声,合奏成一曲田园夏夜交响曲。bill我的手,和我一起在院子里漫步。院子里到处都是新割青草的幽香和含苞蓓蕾的芬芳。我的小猫蒂娜突然从黑暗中蹿了出来,它围着我撒娇,我弯下了腰,摸了摸它的头。tina又在bill上磨蹭,bill没有动,任由蒂娜蹭来蹭去。
"你喜欢这只动物?"他问道,他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它是我的猫。"我说道,"它叫蒂娜,我特别喜欢它。"
bill没发表任何评论。他只是站在原地,等到蒂娜玩腻了,从他身边跑开。门廊的灯亮着,蒂娜跑到灯光之外的阴影里,消失不见了。
"你想坐在秋千上吗?还是坐在草坪的椅子上?或者,你想散散步?"我问道。我觉得自己要扮演好主人的角色,好好招待他。
"哦,我们还是散散步吧。我得伸伸腿,活动活动筋骨。"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有一丝不安。不过,我们开始沿着长长的车道散步,朝着那条狭窄的双车道教区公路的方向走去,那条公路就在我们两家屋子的的前方。
"那辆活动拖车,是不是让你觉得不安了?"
我仔细思索着,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
"你只要一想起那辆活动拖车,就觉得嗯嗯浑身发软。"
"你知道的,我非常强壮。"
我左右晃着脑袋,认真思考着。"对。不过我万万没想到,你发挥全部力量的时候,居然那么惊人。"我告诉他,"而且,你的思维也超出我的想象。"
"嗯,这些年来,我们吸血鬼做了不少事,不过我们都掩饰得很好。"
"哦。那么,我想,你已经杀了不少人吧?"
"一些人。"他坦诚地道。他的证据中暗示着,可别把我当做善类呢。我该怎么应付呢?
我把双手背在身后,十指紧握。"那你变成吸血鬼以后,是不是立刻就觉得饥饿难耐呢?怎样才能变成吸血鬼呢?"
他根本没想到我会问这个,便转头凝视着我。虽然我们站在一片黑暗之中,但我仍能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们离树丛越来越近了,我们的脚踩在沙砾地上,发出嘎扎嘎扎的声响。
"说起怎样才能变成一个吸血鬼,话可就长啦。现在这点儿时间根本不够!"他说道,"嗯,对,在我成为吸血鬼以后,我年轻那会儿——有几次——我失手杀了人。那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饿,什么时候想喝血,所以我才无法控制自己,你明白吗?我们总是在寻找猎物,那毕竟是我们吸血鬼的本性。而且,那时人口不如现在这么多,也没发明"人造血液"这种东西。不过,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是说,在感染病毒之前,我一直都是个好人。所以,在我成为吸血鬼后,我也努力保持着曾经的良知——我只选坏人作为目标,而且绝不吸小孩子的血。你知道么?我做到了,我从没杀过小孩子。当然,现在跟那不同啦,一切都越来越好。现在每个城市都有夜间营业诊所,我可以去那儿买些人造血液。虽然那些人造血液很难喝,但也能勉强凑合。还有,如果我花点儿钱找个妓女,就可以连续几天有新鲜血液喝啦。而且,我可以对女人们施展吸血鬼的魔法,让她们爱上我。为了爱情,她们让我咬她们的身体,喝她们的血。然后,她们会忘掉这一切的。哦,不过现在我还不需要这个。"
"还有,你可以舔一个头部受伤流血的女孩"我说道。
"对啊,你就是我的餐后甜点,而拉特瑞夫妇则是我的正餐!"
我该怎么应付呢?
"哇!我已经觉得呼吸困难了,"我想静一静,一分钟就好。"
他做到了。这个世上的千百万男人,没有一个人可以给我一分钟,让我完全感到安宁平静。但是,他做到了。我放开思想,完全卸下我的防御,什么都听不见,觉得轻松极了。他的一片平静,默默流淌过我的身体和灵魂,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宁。我站在那儿,闭上双眼,如释重负地呼吸着周围的空气。这种美好的感觉,真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你现在很快乐吗?"他问道,好像他能看透我的心。
"对。"我低语道。在那一记得我突然发觉,无论这个非人类以前做过什么可怕的事,他所带给我的安宁仍是那么弥足珍贵。这辈子,我的脑海里永远充斥着别人内心的叫嚷,一刻不得安静。然而,只有他可以给我带来平和。
"跟你在一起,我也很好。"他说道。这话可真让我吃惊。
"很好吗?"我缓缓问道。我感到朦朦胧胧的,真是如梦似幻。
"你既不慌张,又不害怕,也不随便谴责我的所作所为。我也不用施展魔法,让你站在这儿一动不动,逼你跟我聊天。我们之间的相处很自然,很舒服。"
"魔法?"
"比如说,催眠术。"他解释道。"所有吸血鬼都会用,不过潜力大小有所不同而已。因为在人造血液发明之前,我们要喝血,就得用魔法迷惑别人,让他们相信我们不会伤害他们或者让他们产生幻觉,以为根本没看到过我们或者让他们受到蛊惑,觉得自己看到的是别的东西。"
"这种魔法,对我管用吗?"
"当然!"他说道,他的语气中带着惊讶。
"好吧,那来吧!"
"看着我。"
"这儿太黑了。"
"没关系,看着我的脸!"他走到我的面前,轻轻把手放在我的肩头,眼睛朝下看着我。我能看到,他的肌肤和眼睛微微闪着光芒。我抬头凝视着他,幻想他会用魔法把我奕成什么样子:我会发出像小鸡一样的刺耳的喊声吗?还是瞬间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
不过,事实上什么也没发现。我只是觉得像吸了毒一样,飘飘欲仙,身心松驰。
"你能感觉到我的魔力吗?"他说道,他的声音轻飘飘的。
"没有啊,对不起。"我恭顺地坦白道,"我只看见你发着光。"
"你可以看到?"我又让他觉得惊讶了。
"当然啊。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吗?"
"不,这很不同寻常,苏琪。"
"既然你这么说,就算是吧。对了,可以让我看看你飘起来的样子吗?"
"就在这儿?"听上去,bill有些好笑。
"对啊,何乐而不为呢?还是有什么不妥?"
"不,没有。"他放开了我的手臂,他的身体于是开始上升。
我全神贯注地凝视着他。我简直紧张极了,不由得呼了一口气。他在黑暗中飘浮起来,皎洁的月光下,他微微闪着光芒,就像纯白的大理石一样。在身体离开地面半米多时,他开始在空中盘旋飞翔。我想,他正向下看着我,对我露出微笑。
"所有的吸血鬼都会飞吗?"我问。
"你会唱歌吗?"
"不行,我五音不全。"
"对啊,同样的道理,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做同一件事。"bill降了下来,他静静地落在地上,没弄出太大动静。"很多人都觉得吸血鬼恶心,看起来,你不是这种人。"他评论道。
我耸了耸肩。我怎么会觉得异于常人的事情很恶心呢?我本人就是个异类啊!他似乎很理解我。我们都停了一下,然后又继续朝前走。这时,bill了:"你的生活是不是充满了苦难?"看来,他真的懂我。
"对,一直是这样。"我承认道。虽然不想对他抱怨什么,但我还是说了出来,"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日子最苦啦。那时我还不知道怎么建立防御系统,所以我每天都听着各种人的内心想法,听着那些不该听的东西。当然,作为一个小孩子,我常常自言自语地重复自己所听到的东西。我的父母都不知道拿我怎么办才好,特别是爸爸,他觉得特别丢脸。最后,妈妈带我去看一个儿童心理医生。那个医生看出我拥有特别的力量,但她从心理上不能接受。所以她一直向我家人灌输她的理论,说我喜欢观察别人的肢体语言,还说我的观察能力特别强。所以,我才渐渐猜到,我拥有读心术。当然,那个医生是不会承认我有什么读心术的,那种邪术不符合她的认知,她完全接受不了。"
"念书的时候,我在学校的表现很差。因为当其他的学生都不集中注意力,脑子里不断胡思乱想时,我自然也无法集中精神啦。不过,到了考试的时候,我就考得特别好。因为其他孩子都全神贯注地做自己的卷子这种时候,我的邪术总算派上了一点儿用场。有时候,老师们觉得我患有"学习障碍症"。哦,你不会相信那些无聊的理论吧!你知道吗?那时我每隔两个月就要去做检查,包括视力测试,听力测试,还有脉冲扫描老天爷啊!我家人都穷得要命,居然还要花大价钱去给我做毫无意义的测试!不过,他们宁可花冤枉钱,也永远都不会承认那个简单的事实。嗯,反正他们嘴上是绝对不会承认的。你知道吗?"
"但他们心里很清楚。"
"对!你知道吗?有一次,我爸爸要做个重要的决定。那时候,有个男人想开家汽车零件商店,需要一笔钱,爸爸不知道是否该拿钱支持他。那个人来我家的时候,爸爸让我坐在他身边。等他走了,爸爸就把我带到外面,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对我说:"苏琪,他讲的话都是真的吗?"那一刻,我真觉得匪夷所思,荒唐至极!"
"那时候你多大?"
"肯定不到七岁。因为,在我读小学二年级时,我父母就过世了。"
"怎么死的?"
"山洪暴发。当时他们就在西边的桥上,桥被冲塌了。"
bill没说什么。当然了,他已经见过太多的生生死死,见怪不怪了。
"那个男人是在撒谎吗?"过了几秒钟,他突然冒出一个问题。
"哦,对啊。他打算把我爸爸的钱骗到手,然后跑路。"
"你天赋异秉。"
"天赋?说得真对啊!"我能感到,自己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因为你拥有天赋,所以你跟其他人类不同。"
"说得没错!"我们沉默了一会儿,静静地朝前走着,"所以,你根本不把自己看成是人类啰?"
"我不做人类,已经很久了。"
"难道你真的相信,自己已经没有了灵魂?"那些天主教会都是这么宣扬的,说吸血鬼没有灵魂之类的。
"我根本无从知晓。"bill他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看来,他早已反复思考过这个问题了。现在对他来说,答案已经味同嚼蜡,"但就个人而言,我觉得自己不是没有灵魂。在我体内有一样东西,那既不是残忍之心,也不是凶恶之意,而是某种干净的东西。纵使过了这么多年,我仍然保留着那样东西。话又说回来,我倒是可以表现得既残忍又凶恶。"
"你是感染了病毒才变成这样的,这并不是你的错。"
bill不以为然地哼了一下。哎哟,他甚至连哼鼻子,听起来都那么优雅。"自从有吸血鬼以来,就有各式各样的理论问世了。也许,那个理论是对的。"他说完后,又做出一副抱歉的表情,似乎觉得这番话不妥。"如果说是病毒让我变成吸血鬼的。"他的语气变得有些随便,"那就是上天选了我。"
"你是怎样变成一个吸血鬼的?"我以前读过很多有关吸血鬼的书。五花八门,玄之又玄,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就有一个吸血鬼本尊站在我面前,我为什么不弄个水落石出呢?
"我会吸干你身上的血,也许是一口搞定,也许吸个两三天也不一定,反正要吸到你死去为止。接着,我把自己的血输给你。然后,你会像一具死尸那样,在地上躺四十八个钟头,也有可能整整躺三天。在那之后,你就会复活。你会在夜晚出没,而且你会觉得饥饿难耐。"
当他说"饥饿"这个字眼的时候,我忍不住浑身发抖。
"没有别的办法了?"
"别的吸血鬼告诉我,那些常常被吸血鬼噬咬的人类,天长日久,可能会出其不意地变成吸血鬼。不过,要让某个人变身为吸血鬼,也绝非易事。得一直有吸血鬼不断地咬这个人,而且伤口咬得越深越好,吸掉他身上的血液。弄得不好,在同样的情况下,这个人只会贫血而已。不过,如果某个人因为其他原因濒临死亡,比如说车祸事故,或者吸毒过量,就不能用这个办法。一旦用错,后果不堪设想。"
我已经毛骨悚然了。是时候换个话题啦!"对了,你打算拿康普顿祖宅那块地怎么办呢?"
"我打算住在那儿,能住多久就住多久。这些年来,我从一个城市漂泊到另一个城市,反反复复,无休无止,我已经厌倦了。从前,我是在这个村庄长大的。现在作为一个吸血鬼,我的生存权和居住权已经得到了法律认可,而且,我可以去蒙罗市,什里夫波特市或新奥尔良市买人选血液或召妓,那些地方有专门为吸血鬼提供服务的妓女。所以,我想结束那种居无定所的生活,我想呆在这儿。我已经流浪了数下年,实在太疲倦了。至少,我要试一试,看看能不能一直留在这儿。"
"对了,那座老宅子怎么样啊?"
"糟透了。"他坦白道,"宅子又脏又旧,我一直忙着打扫。当然,我只能夜里干。不过,我得找几个工匠,帮我做些修复工作。说起来,我的木工手艺还不错,但我对电工活儿一窍不通。"
那是自然啦,他肯定不懂!
"在我看来,宅子里的电线得重装。"bill说道。听起来,他的语气和千百万人类私房房主一样,为房子的装修问题操透了心。
"你有电话吗?"
"当然。"他答道。他有些吃惊,没想到我会问这个。
"那么,要找工匠又有何难?"
"要在夜里跟工匠取得联系有些困难,既然不能在夜里见面,我就不能向他们提我的想法和要求。想想吧,如果我这个吸血鬼打电话约他们在夜里见面,他们会吓得不敢赴约,或者以为只是个恶作剧电话,一笑置之。"虽然bill转过头去不再看我,但我还是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了深深的挫败感与失落感。
我笑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他们打电话。"我建议道。"他们都认识我。虽然每个人都觉得我是疯子,但是他们都知道,我是个真诚的人。"
"那可真是太谢谢你了。"bill迟疑片刻后说道"我会跟他们见面谈妥要做的活儿和价钱。然后,他们可以在白天开工。"
"白天不能出门,可真是不方便啊!"我不假思索地说道。我从来都没有从吸血鬼的角度出发,考虑他的感受。
bill的声音又苦又涩,"的确是这样。"
"而且,必须得找个地方栖身,不让人发现。"我又百无禁忌地说道。我可真不该说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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