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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网 www.23wx.cx,胳膊三次拧大腿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说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这个现实可能没有人质疑,很多人都有切身体会。那么,国人为啥不愿意打官司呢,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

    最近,碰到两个案例感觉很不正常。都是买房的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同纠纷。在海南某市的一个新开发的项目,已经违约交房三年多了,开发商本应无条件地付出违约代价。因为有《房屋买卖协议》在那里,白纸黑字写得明白,“违约交房30日以后就该赔偿消费者的一切损失,如违约金,同期银行利息等等。但是,开发商就那么规规矩矩吗,就心甘情愿地把到手的钱再由口袋中掏出来吗,当然是不可能的!在交房通知中,开发商把自己洗的一干二净,不仅全盘否认自己逾期交房,反而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将延期的责任推给众多业主。说“因为你们没有及时来收房”。要知道,地产商交房要取得政府颁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这是他们交房的法定资质。开发商不具备这些验收合格的资质,业主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开发商讨说法,让他们付出违约的代价,赔付逾期交房的经济损失。但是,大多数业主并不愿这样做,有的自己跟自己生气,后悔受了开发商的误导忽悠;有的与开发商唇枪舌剑,拍桌子打板凳,大闹销售中心;也有的干脆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因为他们知道,跟开发商讲道理,等于对牛弹琴。就这样,几百名业户没有一人带有打官司的。

    还有一个违规违约的开发项目,是在天津市的某郊区。这个开发商不仅违规多年交房,还私自改变了建筑设计,实属挂羊头卖狗肉了。把原先规定的三星级酒店,建成了快捷商务酒店。当初承诺的包租十年,结果五年时间没到就停止给业主们租金了。于是,一百多位业主聚集起来,也是在微信中你一言我一语,就是不愿和开发商打官司。大家议论了一年多结果怎样,开发商就是一言不发,稳坐钓鱼台。没有伤到一根毫毛。一百多位业主本来有充足的理由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消费者的尊严,但是,从微信的群主到一般的业主,没有几个人同意打官司,却唯唯诺诺地央求开发商,请求给他们一些经济补偿。这么多业主,为啥都不愿意打官司呢?当然有他们的各自理由。

    法院是说理的地方,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地方,一个法治国家的公民,到那里打官司应是习以为常的事。然而,我们大多数公民却不善于打官司,不习惯或不愿意打官司。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打官司不是光彩的事。这是受几千年来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周易的《易经》里,就把打官司视为犯口舌,为凶。并非大吉大利,也不是小吉小利。我们的民族,向来认为和为贵,忍为高。一般人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利益有了损失,很多人都是自认倒霉,甘愿吃哑巴亏。吃亏是福,大概是从这里得来的吧!

    打官司费时费力熬不起。这是另一部分人的现实心态。都知道,打官司是要讲证据的,是要走很多程序的。无论是弱者还是吃亏的人,拿不出多少有力的证据,即便是有一些证据管用不管用,心中也没有底,更主要的是,一般人都很忙,也耗不起过五关斩六将式的程序。哪一桩官司打起来不需要三年两年,谁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呢!因此,大多数人就倾向于私了。这样,只要有个中间人,不需要几个回合,一般的民事纠纷就可能搞定了。尤其是婚姻纠纷,车祸事故纠纷,或其它经济纠纷,“私了”的案件比较多。岂不知走了私了的这个途径,很多被告就用金钱把法律法规给买走了。法律就站在一边当看客了。违法违规的人就花钱绕开了法律的制裁。

    法律打白条现象,在如今是不争的事实。很多的案件虽然能胜诉,法院也明确地判决了,但就是执行不。败诉的一方或者是跑路了,或者是没有可赔偿的财产,或者是无端地耍赖。到了这时,法院执行庭就会陷入爱莫能助的尴尬现状。于是乎,受害者等于花了很多的钱,浪费了很多的宝贵时间,虽然胜诉但却只是“纸上谈兵”。得到的是一纸空文。尤其是经济纠纷案件,被告就是耍赖不给钱,明明具备偿还能力,明明承认欠债,就是不兑现法院判决。如果被告已经破产,失去了偿还能力,这样的判决就更没实质意义了。受害者打这样的官司能有信心吗?

    衙门口冲南

    开,有理没钱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里耳熟能详的民间俚语。如今的法制年代,这样的阴影或多或少地依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并非个例。司法腐败已成社会的一大肿瘤,法院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不可高估,有些法官在公众中的形象也实在不尽人意。坊间早就流行着口头禅:“各级法官大盖帽,吃完原告吃被告”。此论虽有偏颇,但毕竟是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

    民不与官斗,胳膊拧不过大腿。这是百姓们亘古不变的信条。假设是民告官,民告政府,那么,胜诉的几率就更低了。试想,一个被强拆的个体,如果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院会判决“强拆户”胜诉吗?法院会将地方政府“绳之以法”吗!但在西方的法治社会就不同了。有这样的一个案例,一个护士买到一处住房,不久市政府决定招商引资,将该房设定拆除范围。但这个护士就是不买政府的账,一纸诉状将政府告上法庭。法庭立即宣布将市政府的“决定冻结”。暂缓执行。在各级媒体和社团的支持下,最终这位护士获胜,得到了满意的经济补偿。在我们的国度,甭说告政府,就是起诉一个大队,胜诉的可能都近乎渺茫。笔者认识一个农民,因为由外地迁入本市农村,被列为“空挂户”。就是只承认户口,不享受该村村民任何的福利待遇,就是说,村里卖地的补偿款没有他一分钱。因为生活所迫,他将大队告上法庭。结果怎样,立案几年就是不审理。一拖再拖,直到把原告拖垮了。他说:就算是我胜诉,也没任何意义。因为大队的领导几年一换,谁也不会买法院的账。虽然国家有土地政策,但是,县官不如现管。土政策比国法大!

    那么,消费者与开发商是什么关系呢?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两者都不成比例。第一,开发商是经济帝国,钱多自然就会任性;第二,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坐在一条板凳上,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第三,消费者是个人,是弱者,而开发商呢,是个庞大的经济组织。业户若与开发商相uiz比,是怎样的关系呢,有人说是“胳膊与大腿的”关系,也有人说是“蚍蜉与大树”的关系;还有人说是“螳螂与战车”的关系等等,无论是哪一种关系更准确,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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