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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网 www.23wx.cx,胳膊三次拧大腿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据笔者所知,一般的购物消费或服务性消费,若质量发生问题,双方产生了纠纷,都知道找政府的工商局,或去找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处理的好坏先不说,起码是让百姓投诉有门。但是,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房产出了问题,与开发商发生了经济或合同纠纷,就不太好办了。就有些麻烦了,很多人都知道,无论工商局还是消费者协会,似乎管不着这一段。因为房产是特殊商品,是世界上第一大商品。正因为这样,很多消费者花上几十万,或数百万买了房产,他们积攒了数十年的血汗钱,或是东拼西凑借来的大部分钱买房,一旦出了纠纷,可就麻烦大了!或者是被销售忽悠了买错了地方,或者是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或者是开发商违章违约了等等,这些问题,消费者应该找谁去说理,到哪里去说理呢?这个问题已经是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了,应该引起政府的重视。

    二十多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开发商与消费者的纠纷就不断发生,可以说是普遍地存在着。从大江南北到长城内外,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的事例持续不断,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只要打开百度,哪个小区都可见到这样的投诉。都可以看到消费者维权的消息。或者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了,或者是他们单方随意改变了设计,盖出的房子变样了,或者是产品质量出现严重瑕疵了,或者是开发商不具备交房资质,强行交房了,或者是退房款迟迟不给了等等。开发商丢下烂尾楼,老板跑路的,一房多卖的的事也时有耳闻,这么多投诉,这么大的事情,这么普遍而严重的社会问题,应该由哪个政府部门来管呢?

    有人会告知说:那就去打官司呀!法院不是讲理的地方吗,法官不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地方吗。这话一点都没错,但是,官司是那么好打的吗?是那么容易获胜的嘛,第一,法院要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可以打赢官司吗;第二,打官司是需要票子的,几十万上百万的官司,诉讼费或律师费,还有来回的交通食宿费等等,这些数字是惊人的,一般百姓打得起官司呀!再者,打官司是需要时间的,大多得案子从搜集征集,到法院调解,再到开庭审理等环节,没有几年时间,是不会有结果的,一般人谁有这时间与精力与开发商较量呢!再说了,开发商是不怕打官司的,他们钱多任性是欢迎打官司的,因为,开发商有自己的律师团队,或公司设有法务室,这些律师或法务,正发愁没事干呢!他们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人才,打上一年半载,消费者就有前劲没后劲了

    。  如果开发商真的没钱,官司就是打赢了,也是开一张空头支票!以上这些,正是平头百姓不愿打官司,或打不起官司的主要原因。所以说,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走这个最后的程序。打官司,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是最后的一招了!

    对以上这些,开发商当然心知肚明。也是对他们最有利的因素。正因为百姓不愿意打官司,或者是打不起官司,开发商才高兴呢,才可以目中无人地为所欲为呢。也有人会说了,可以找住建局呀,住建局是管开发商的。他们可以为消费者做主。这个说法也没错,但是,据笔者所知,住建部门仅仅是从业务上管理开发商,负责为他们办理或审批各种开发手续,监理或验收建筑产品等等。至于他们与消费者的经济纠纷或合同违约,似乎那是住建局的副业。对这些复杂的矛盾纠纷,他们到底能不能管,可以管到什么程度呢? 这点,笔者有些体会。因为房产问题,曾不止一次地光顾地方住建局,想到那里讨个说法。人家给出的答案是:这些事我们只能是“协调”,“协调不成”的话,还是要走司法程序。什么叫“协调”?用百姓的话说,不就是“打和”吗,说的不好听些,不就是“合稀泥”的代名词吗。笔者理解的“协调”,断然不存在明辨是非,不存在抑恶扬善,不是公平公正地解决矛盾或纠纷。说到底,所谓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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