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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抢角
说不上漂亮吧,可是的确五官端正,而且青春逼人,陈海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了,时间,它就是把杀猪刀,蹉跎了老娘的岁月。
看陈海不吭声了,周大红说道:“当初我差点就评上厂花了。”
“我爸不是个钳工嘛。”陈海说道:“你怎么就选择了一个钳工?”
“其实当时啊,厂里的领导给我介绍了厂里的会计,人家有学历,有长相,而且工作好,干的是脑力活,你爸呢,就是个大老粗,一开口,就得让人晕了。”周大红的眼睛里面有泪光闪现:“可是你爸对我好,那是真好,有一回,我加夜班呢,犯了病,他收到消息,二话不说就来了,大晚上的没有车,背着我一路跑,送我到厂区的医院,躺在他的背上,我这心里踏实啊,从来没有过的踏实……”
陈海眼前好像看到了这么一幕,年轻的父亲正背着母亲奔跑在路上,母亲的头趴在父亲的后背上,安心而幸福……
“怎么了,看我拿出证据来了,不吭声了?”周大红得意地说道。
“老娘,日子过得这么苦,你后悔过吗?”陈海抹了一下眼睛,老爸走得那么早,这些年来,周大红吃了不少苦头,假如嫁给那个会计,过得肯定安逸。
“吃苦?”周大红说道:“这是我自己挑的男人啊,就算再苦,心里也是安逸的,其实我们最幸福的那一天,就是你出生的那天,你爸说了,你出生的时候又打雷,又闪电,将来肯定是个了不得的人,他要是知道你现在干出点事业来了,估计每顿都要多喝二两。”
陈海觉得自己明白了,自己笔下的故事少了什么,他站了起来:“老娘,我不吃了,我要写剧本去!”
“啊?”周大红看着陈海离开桌子,有些失落:“真是的,这照片有好好看吗?”
陈海将对父母爱情故事的理解加入到了剧本里,再下笔的时候,文字明显饱满了不少,做一个有感情的人,才能写出有感情的剧本,这样才能引发人的共鸣,陈海开始写旁白……
“父亲原本不是我们三合屯的人,他是后来才来的。当年父亲和母亲谈恋爱的事,曾经轰动一时。村里人说来说去的,听起来都像个故事了。那年母亲刚满十八岁,父亲也只有二十岁。听母亲说是一挂马车把父亲拉到了三合屯。”
“父亲已经来了,村里的学校还没有盖好。那几天村长正领着乡亲们赶着盖。照我们当地的习俗,新房盖好的时候都要在梁上裹一块红布,图个吉利。这块布就叫红,通常是由村里最漂亮的姑娘来织,这次织红的事自然落在了母亲身上。也许是因为心里有了父亲的原因吧,这块红母亲织得格外仔细。”
“小时候听母亲说起过,父亲念书的声音特别好听。母亲不识字,有的课文她也听不懂,但是她觉得父亲的声音是天底下最好听的声音,从这一天开始,母亲就天天去听。后来村里人习惯了,就没人再去听了,可是母亲还是去听,她一听就听了四十多年,这已经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
陈海最后写下来的是识字歌,这是父亲教给母亲的识字歌,因为过去的时候太久远了,陈海实在记不太清楚了,光为这一首识字歌,就折腾到了后半夜,才大致将它写了出来:“读书识字,多长见识;能写会算,是件好事;大事小情,提笔就记;知今知古,知天知地;春夏秋冬,一年四季;东西南北,四方天地;风霜雪雨,事事在意;长幼尊卑,敬重有序;彬彬有礼,有情有义;人生在世,要有志气。”<... -->>
第104章 抢角
说不上漂亮吧,可是的确五官端正,而且青春逼人,陈海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了,时间,它就是把杀猪刀,蹉跎了老娘的岁月。
看陈海不吭声了,周大红说道:“当初我差点就评上厂花了。”
“我爸不是个钳工嘛。”陈海说道:“你怎么就选择了一个钳工?”
“其实当时啊,厂里的领导给我介绍了厂里的会计,人家有学历,有长相,而且工作好,干的是脑力活,你爸呢,就是个大老粗,一开口,就得让人晕了。”周大红的眼睛里面有泪光闪现:“可是你爸对我好,那是真好,有一回,我加夜班呢,犯了病,他收到消息,二话不说就来了,大晚上的没有车,背着我一路跑,送我到厂区的医院,躺在他的背上,我这心里踏实啊,从来没有过的踏实……”
陈海眼前好像看到了这么一幕,年轻的父亲正背着母亲奔跑在路上,母亲的头趴在父亲的后背上,安心而幸福……
“怎么了,看我拿出证据来了,不吭声了?”周大红得意地说道。
“老娘,日子过得这么苦,你后悔过吗?”陈海抹了一下眼睛,老爸走得那么早,这些年来,周大红吃了不少苦头,假如嫁给那个会计,过得肯定安逸。
“吃苦?”周大红说道:“这是我自己挑的男人啊,就算再苦,心里也是安逸的,其实我们最幸福的那一天,就是你出生的那天,你爸说了,你出生的时候又打雷,又闪电,将来肯定是个了不得的人,他要是知道你现在干出点事业来了,估计每顿都要多喝二两。”
陈海觉得自己明白了,自己笔下的故事少了什么,他站了起来:“老娘,我不吃了,我要写剧本去!”
“啊?”周大红看着陈海离开桌子,有些失落:“真是的,这照片有好好看吗?”
陈海将对父母爱情故事的理解加入到了剧本里,再下笔的时候,文字明显饱满了不少,做一个有感情的人,才能写出有感情的剧本,这样才能引发人的共鸣,陈海开始写旁白……
“父亲原本不是我们三合屯的人,他是后来才来的。当年父亲和母亲谈恋爱的事,曾经轰动一时。村里人说来说去的,听起来都像个故事了。那年母亲刚满十八岁,父亲也只有二十岁。听母亲说是一挂马车把父亲拉到了三合屯。”
“父亲已经来了,村里的学校还没有盖好。那几天村长正领着乡亲们赶着盖。照我们当地的习俗,新房盖好的时候都要在梁上裹一块红布,图个吉利。这块布就叫红,通常是由村里最漂亮的姑娘来织,这次织红的事自然落在了母亲身上。也许是因为心里有了父亲的原因吧,这块红母亲织得格外仔细。”
“小时候听母亲说起过,父亲念书的声音特别好听。母亲不识字,有的课文她也听不懂,但是她觉得父亲的声音是天底下最好听的声音,从这一天开始,母亲就天天去听。后来村里人习惯了,就没人再去听了,可是母亲还是去听,她一听就听了四十多年,这已经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
陈海最后写下来的是识字歌,这是父亲教给母亲的识字歌,因为过去的时候太久远了,陈海实在记不太清楚了,光为这一首识字歌,就折腾到了后半夜,才大致将它写了出来:“读书识字,多长见识;能写会算,是件好事;大事小情,提笔就记;知今知古,知天知地;春夏秋冬,一年四季;东西南北,四方天地;风霜雪雨,事事在意;长幼尊卑,敬重有序;彬彬有礼,有情有义;人生在世,要有志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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