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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虎皮蛋红烧肉(下)
加入冰糖稍稍翻炒之后, 锅里的肉染上浓浓的酱色。叶缓归一边往锅里放糖一边说道:“我做的红烧肉是微甜口的,做好皮酥肉烂肥而不腻,福伯一次能吃大半碗!”
谭渡之温声道:“一定好吃。”
叶缓归扭头看看谭渡之, 从老谭和他回家之后, 他觉得老谭的话越来越多。以前问他什么东西, 他只会吐一两个字来敷衍己。
再看看现在, 他都开始期待红烧肉!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啊!
假以时日,老谭一定会从阴霾中走来, 忘记过去的那些破事。他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翻炒几下等锅里的冰糖融化之后, 他往锅中加入过肉的开水。锅中的温度本来高,开水入锅之后快又沸腾开, 蒸腾一片带甜味的蒸汽来。
叶缓归拿起放在旁边的虎皮蛋,他将虎皮蛋们沿锅边滚到锅里。外皮金灿灿的虎皮蛋们在棕红色的汤汁中寻一个舒服的姿势,去享受热水浴。
叶缓归轻轻的铲铲锅里的肉和蛋,确保每一块肉每一个蛋都能浸泡在汤汁里。
他满意的盖上锅盖:“今的虎皮蛋做的真好,味道一定棒。”
谭渡之随口说道:“是啊。”
叶缓归笑得更开心:“老谭我跟你说,用鹌鹑蛋做成的虎皮蛋煮红烧肉味道会更好。蛋小,味道容易进去。明我去镇上买点鹌鹑蛋回来,你看怎么样?”
谭渡之侧头:“明去镇上吗?”
叶缓归点点头:“是啊,我给福伯送肉去。咱家里有现成的荤菜, 我过去买点荤菜, 还要取点钱。”
谭渡之问道:“我可以去吗?”
叶缓归笑:“当然可以去啦!我们这里修行的人不多,你看福伯还是在你做完我介绍之后才知道你。至于其他人能认你的越来越啦, 你放心吧!”
谭渡之缓声道:“可是严道友一眼认我。”
叶缓归放松的说道:“嗨, 严大哥可是御兽宗的核心弟子呢。他见过你不足奇,而且平时他都是直接到我这里来,不太会在镇上逗留。”
之后叶缓归问道:“你是不是担心严大哥会将你的消息说去?”
谭渡之摇摇头:“若是他说去, 只怕昨珍珠湾已经一片腥风血雨。”
叶缓归放松的说道:“我刚说呢。我严大哥虽然脾气差点,对我真的话说。你放心吧,算是我,他都不会卖你的。”
说起严俊,叶缓归到另一件麻烦的事:“嘿嘿,我昨把他气得直跳脚,估计他还在生气。明我买点牛肉回来做白切牛肉,严大哥喜欢白切肉。”
谭渡之笑:“你惹恼他,给他做白切牛肉能消气?难道不需要给他发个符篆道歉一下?”
叶缓归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严大哥的火气消得那么快,现在给他发符篆,肯定会他骂,我等白切肉做好再联系他!”
谭渡之温声:“嗯……”
锅中发美妙的咕嘟咕嘟声,红烧肉的香味越来越浓郁。
谭渡之看看锅的方向:“肉,需要煮多久?”
叶缓归:“肉多一点烧的时间长一点,肉的话烧的时间短一点。等汤汁收得差不多时,能熟。”
说完这话后,他觉得己说的是废话。于是他又补充一句:“一般情况下,中小火慢炖三盏茶,再开大火收汁能好啦!”
等待的时间叶缓归也闲,他麻溜的将莴苣切成片。一边切片他还一边叨叨:“对,莴笋凉拌也超级好吃的哦!”
谭渡之看每一片都薄的透光的莴笋:“以前似乎见过这种蔬菜,这是当地特有的吗?”
叶缓归愣一下,他随即起一件事:“啊,不是。”
莴笋种子是他去逛点苍城时从一个老人手里买的,种来之后才发现是莴笋。和莴笋一起买的还有生菜和番茄,当时他花五两银子,福伯气的差点去找那个老人算账。
他只买那一次种子,这之后种的蔬菜都是经过他精挑细选留种再小心翼翼播种的产物。
拿紫皮的莴苣例,除紫皮的莴苣,他还留一种青皮的。青皮的长得大,但是他个人更爱紫皮莴苣的味道。
听谭渡之这么一说,叶缓归来劲。他双眼亮晶晶的看向谭渡之:“老谭,你要不要尝尝凉拌莴笋?”
谭渡之指指莴笋片:“不是已经有莴笋吗?”
叶缓归将莴笋片放在旁边的大碗中,他提竹篮兴冲冲的往外走去:“味道是不一样的嘛!你等!”
等叶缓归再回来的时候,他的竹篮中已经放上两根去皮的莴笋和一小把清洗干净的莴苣皮。
他麻溜的将清洗干净的莴苣放在案板上,只听一阵笃笃笃声传来,莴笋在他手中变成粗细均匀的细丝。
切成细丝的莴苣丝直接用盐码,等将里面的青汁腌来后拌上一点白糖和一点香油可以吃。
拌好的莴苣丝根根翠绿,盛在盘子中像是一盘翡翠。叶缓归将莴苣丝放在谭渡之面前:“先尝尝?”
谭渡之挑一筷子塞到嘴里,嚼嚼之后果然满嘴的清脆和鲜香。这道菜清爽解腻,吃下去后口舌生津。
叶缓归询问他的意见:“味道是不是太淡?需不需要加点辣椒油进去?咸淡都可以调的啊。”
谭渡之放下筷子温和的说道:“好吃。我觉得味道正好,非常爽口。”
瞧瞧!老谭都开始点评菜色,叶缓归又开心又骄傲。他夹一筷子莴笋丝塞到嘴里:“你能吃得惯太好。”
谭渡之笑:“你做的菜都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大厨。
此时锅里的红烧肉的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两又开始守它们的食盆等待投喂。
叶缓归先取一个大碗,连肉带蛋盛满满一大碗之后,他将碗放在一边的碗柜中。
谭渡之感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不高兴开火,做多又怕吃不完浪费。有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八拿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大忙,要知道有些菜是一顿的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会变。
盛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和蛋依然装满满一大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大碗往餐桌上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上缓缓的流淌,此时的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不一样。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它们直接叫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缠得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扎到食盆里面,肉烫,小两只吃得仔细。它们小心的舔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细细品味肉。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去忙清炒莴笋去。一会,叶缓归手中多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有食欲。
他端盘子一转头,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对。叶缓归疑惑的问道:“怎么?”
谭渡之道:“进宝的肉吃完,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对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起哄。叶缓归实在办法,只能又赏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筷子夹一块红烧肉。
他并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面前的米饭上。白净的米饭染上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米饭和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两口将大大的红烧肉给吃到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而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咬破劲道的外皮,香浓的汤汁从夹层中流淌来。... -->>
53.虎皮蛋红烧肉(下)
加入冰糖稍稍翻炒之后, 锅里的肉染上浓浓的酱色。叶缓归一边往锅里放糖一边说道:“我做的红烧肉是微甜口的,做好皮酥肉烂肥而不腻,福伯一次能吃大半碗!”
谭渡之温声道:“一定好吃。”
叶缓归扭头看看谭渡之, 从老谭和他回家之后, 他觉得老谭的话越来越多。以前问他什么东西, 他只会吐一两个字来敷衍己。
再看看现在, 他都开始期待红烧肉!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啊!
假以时日,老谭一定会从阴霾中走来, 忘记过去的那些破事。他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翻炒几下等锅里的冰糖融化之后, 他往锅中加入过肉的开水。锅中的温度本来高,开水入锅之后快又沸腾开, 蒸腾一片带甜味的蒸汽来。
叶缓归拿起放在旁边的虎皮蛋,他将虎皮蛋们沿锅边滚到锅里。外皮金灿灿的虎皮蛋们在棕红色的汤汁中寻一个舒服的姿势,去享受热水浴。
叶缓归轻轻的铲铲锅里的肉和蛋,确保每一块肉每一个蛋都能浸泡在汤汁里。
他满意的盖上锅盖:“今的虎皮蛋做的真好,味道一定棒。”
谭渡之随口说道:“是啊。”
叶缓归笑得更开心:“老谭我跟你说,用鹌鹑蛋做成的虎皮蛋煮红烧肉味道会更好。蛋小,味道容易进去。明我去镇上买点鹌鹑蛋回来,你看怎么样?”
谭渡之侧头:“明去镇上吗?”
叶缓归点点头:“是啊,我给福伯送肉去。咱家里有现成的荤菜, 我过去买点荤菜, 还要取点钱。”
谭渡之问道:“我可以去吗?”
叶缓归笑:“当然可以去啦!我们这里修行的人不多,你看福伯还是在你做完我介绍之后才知道你。至于其他人能认你的越来越啦, 你放心吧!”
谭渡之缓声道:“可是严道友一眼认我。”
叶缓归放松的说道:“嗨, 严大哥可是御兽宗的核心弟子呢。他见过你不足奇,而且平时他都是直接到我这里来,不太会在镇上逗留。”
之后叶缓归问道:“你是不是担心严大哥会将你的消息说去?”
谭渡之摇摇头:“若是他说去, 只怕昨珍珠湾已经一片腥风血雨。”
叶缓归放松的说道:“我刚说呢。我严大哥虽然脾气差点,对我真的话说。你放心吧,算是我,他都不会卖你的。”
说起严俊,叶缓归到另一件麻烦的事:“嘿嘿,我昨把他气得直跳脚,估计他还在生气。明我买点牛肉回来做白切牛肉,严大哥喜欢白切肉。”
谭渡之笑:“你惹恼他,给他做白切牛肉能消气?难道不需要给他发个符篆道歉一下?”
叶缓归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严大哥的火气消得那么快,现在给他发符篆,肯定会他骂,我等白切肉做好再联系他!”
谭渡之温声:“嗯……”
锅中发美妙的咕嘟咕嘟声,红烧肉的香味越来越浓郁。
谭渡之看看锅的方向:“肉,需要煮多久?”
叶缓归:“肉多一点烧的时间长一点,肉的话烧的时间短一点。等汤汁收得差不多时,能熟。”
说完这话后,他觉得己说的是废话。于是他又补充一句:“一般情况下,中小火慢炖三盏茶,再开大火收汁能好啦!”
等待的时间叶缓归也闲,他麻溜的将莴苣切成片。一边切片他还一边叨叨:“对,莴笋凉拌也超级好吃的哦!”
谭渡之看每一片都薄的透光的莴笋:“以前似乎见过这种蔬菜,这是当地特有的吗?”
叶缓归愣一下,他随即起一件事:“啊,不是。”
莴笋种子是他去逛点苍城时从一个老人手里买的,种来之后才发现是莴笋。和莴笋一起买的还有生菜和番茄,当时他花五两银子,福伯气的差点去找那个老人算账。
他只买那一次种子,这之后种的蔬菜都是经过他精挑细选留种再小心翼翼播种的产物。
拿紫皮的莴苣例,除紫皮的莴苣,他还留一种青皮的。青皮的长得大,但是他个人更爱紫皮莴苣的味道。
听谭渡之这么一说,叶缓归来劲。他双眼亮晶晶的看向谭渡之:“老谭,你要不要尝尝凉拌莴笋?”
谭渡之指指莴笋片:“不是已经有莴笋吗?”
叶缓归将莴笋片放在旁边的大碗中,他提竹篮兴冲冲的往外走去:“味道是不一样的嘛!你等!”
等叶缓归再回来的时候,他的竹篮中已经放上两根去皮的莴笋和一小把清洗干净的莴苣皮。
他麻溜的将清洗干净的莴苣放在案板上,只听一阵笃笃笃声传来,莴笋在他手中变成粗细均匀的细丝。
切成细丝的莴苣丝直接用盐码,等将里面的青汁腌来后拌上一点白糖和一点香油可以吃。
拌好的莴苣丝根根翠绿,盛在盘子中像是一盘翡翠。叶缓归将莴苣丝放在谭渡之面前:“先尝尝?”
谭渡之挑一筷子塞到嘴里,嚼嚼之后果然满嘴的清脆和鲜香。这道菜清爽解腻,吃下去后口舌生津。
叶缓归询问他的意见:“味道是不是太淡?需不需要加点辣椒油进去?咸淡都可以调的啊。”
谭渡之放下筷子温和的说道:“好吃。我觉得味道正好,非常爽口。”
瞧瞧!老谭都开始点评菜色,叶缓归又开心又骄傲。他夹一筷子莴笋丝塞到嘴里:“你能吃得惯太好。”
谭渡之笑:“你做的菜都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大厨。
此时锅里的红烧肉的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两又开始守它们的食盆等待投喂。
叶缓归先取一个大碗,连肉带蛋盛满满一大碗之后,他将碗放在一边的碗柜中。
谭渡之感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不高兴开火,做多又怕吃不完浪费。有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八拿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大忙,要知道有些菜是一顿的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会变。
盛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和蛋依然装满满一大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大碗往餐桌上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上缓缓的流淌,此时的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不一样。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它们直接叫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缠得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扎到食盆里面,肉烫,小两只吃得仔细。它们小心的舔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细细品味肉。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我去炒个莴笋炒蛋。”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去忙清炒莴笋去。一会,叶缓归手中多一盆清脆的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一看有食欲。
他端盘子一转头,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对。叶缓归疑惑的问道:“怎么?”
谭渡之道:“进宝的肉吃完,它问我要肉吃。”
叶缓归摸摸进宝的脑袋:“调味料太多对你身体不好,你真的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起哄。叶缓归实在办法,只能又赏它们两块肉。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筷子夹一块红烧肉。
他并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面前的米饭上。白净的米饭染上棕红的酱色,肉汁渗透到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的挑米饭和肉往嘴里一塞,一口下去,红烧肉的鲜美在口中迸发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的红烧肉是甜口的,谭渡之已经做好吃肉犹如吃糖的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的,只不过甜味更加重一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一抿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的瘦肉一点都不柴,嚼一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两口将大大的红烧肉给吃到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一口气:“好吃。”
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我经常做。”
54.筑基
红烧肉确实鲜美,然而叶缓归更喜欢的是虎皮蛋。外皮炸得起泡的虎皮蛋吸收更多的汤汁,比起一般软嫩的卤蛋,虎皮蛋的外皮比较有嚼劲。
咬破劲道的外皮,香浓的汤汁从夹层中流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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