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www.23wx.cx,走过青春爱过你:暖读系列(共15册)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春光乍泄》里有一句台词:“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寂寞是非常熟悉的感受,如影随形,从来没有离开过。一个人说,没有爱的时候,我觉得寂寞;恋爱的时候,我觉得更寂寞。
恋爱会让你感觉更寂寞。原因是,除了恋爱,找不到排遣寂寞的法子。说话,争吵,和好,冷战,分手。周而复始,这就是恋爱。它跟吃饭睡觉一样,成为被规范的程序,什么时候做什么,到达什么阶段,最初的着迷消失,厌倦而无能为力。
也许只是因为寂寞而去爱一个人,同样的,寂寞让你爱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直到停止爱。当你不再爱的时候,意味着不再觉得寂寞。那时候,你已经老了。人老心老,没有了爱,余生明灭,所有旖旎想念伴为青灯,撩情也逐渐暗淡。
天下大同。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不要幻想着有一个人来消解它,除了自己,没有谁。不再寂寞的方法是,成全自己。
学生时代,常常做的事是晚上一个人跑步。通宵看碟——爱情片、文艺片,思考恋爱究竟是什么。有一晚下大雨,忘了带伞,周边没有可避雨的地方。一对情侣闯入视线,男孩子紧紧搂着女孩子,用身体替她挡雨。失眠去看心理医生,他问我,睡觉是不是想要抱一个东西才睡得着。书里说,蜷缩身体拥抱自己入睡的人,缺乏归属感。两者相通,寂寞的人,是因为没有归属感。
如果爱不能使我们获得归属感,和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无数人恋爱,其实没有分别。结局注定是分手,回到单身状态。然后再想找一个,找到或者找不到,到最后变成一件驱使自己去完成的使命,而非自发的意愿。
真正的爱,并非一朝一夕,亦非只是满足一个人的需求。如果一个人的时候,尚得不到归属感,就不能奢求爱给予。
我一直喜欢的那句话是:我爱你,与你无关。然而一旦陷入爱中,就不可能与别人无关。什么时候爱情最美,当你爱着一个人,而不需要对方回应的时候。它是青春时期的一段过渡,你可以幻想他爱你,但你一定不能奢求它成真。
爱的属性是寂寞。一旦坠入爱河,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春光乍泄》的主题是:爱情永远是一个人寂寞的感受。爱中被迫的分离,其实是潜意识里发出的主动信息。我要离开你,或者,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却要勉强维持表面的和平。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现实中,人往往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不过是因为想要这么做。相爱的结果是分手,复合的结果是貌合神离。一些看似伤情的借口,讨巧隐晦,都是自欺欺人的。
把爱的姿态放低,单纯去爱。因为一个人而爱,因为爱而简单快乐。
有一句话叫作: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多么美。这让我觉得,寂寞不只是让人痛的。从前觉得,寂寞深冷,空虚煎熬,漫漫长夜无处收场,年华蹉跎,只好一个人自受。世间情爱难求,哪怕只是寂寞地想一个人,何尝不是简单的快乐。当我们品尝寂寞的滋味,懂得相思之苦、成全之难时,其实是懂得了爱的感受。
爱,不是因为寂寞。寂寞,是因为爱。
平安夜,去酒吧听歌。一个男孩子坐在身边,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一口一口吃下去。他递给我一个苹果,说,如果没有人陪,就让这个苹果陪你,不要觉得寂寞是羞耻。
我从未觉得寂寞是羞耻,它是一个人的,不需要分享,不值得同情。就像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独自品尝。寂寞,也是需要品尝的,然后吞咽下去,纵使无色、无味……亦无爱。
你深知夜夜孤寂难熬,选择时刻决绝,粉饰太平,看似一切都好。可偏偏就是忘了在快要忘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住进你的心里。无人相伴,缺爱成了一种病,纵使寂寞,也要寂寞得彻底,寂寞得心甘情愿。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下班了好容易折腾到家,牛奶箱子几乎是丢在地上,长舒一口气。父母又去新房,我突然不想面对空房子,把包里的书稿掏出来扔在柜子上,转身去超市。一路用手机听着歌,走灯火阑珊的地方。大广告牌后面突然传来哭声,我还疑心是耳机的杂音,一转弯,就见一对男女相视对峙着。非礼勿视,我心无旁骛地走。女孩转身要走,动作很快,差点儿撞到我,男人啪就拽住她的马尾辫,咔地一下扯回来——就是那样的一瞬间,女孩惨叫出来,几乎是被半拖着跪在地上,下不去也起不来,而男人甚至没有松开手。我大大地惊怕了,快步走了过去。我也留过这么长的头发,直的,黑的,没经过一点儿修饰的长发。我不知道这个身手敏捷的男人,是不是也曾将手指拂过女孩的长发,柔声说情话给她听。他已经这样丧失了理智,她哪儿来的勇气和自信转身离开?她想到他会这么对自己吗?她现在是更疼,还是更难过。心死,心没有死。或者,凌迟一般的后爱情时代,才刚刚开场。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路走过去。买薯片的时候,一对男女在身后。男人趴在购物车把手上,很悠闲,女孩面对他站着。我没有留意他们,绕过去,专心辨别那琳琅满目的价签和口味。他二人也不避嫌,就幽幽在我身后聊天。男人说:“生活总是很现实的。”
女孩:“可是……我什么都能忍受。先前你那么说……都已经那样了……我都接受了,我都不觉得有什么……我从来没麻烦你,是吧……你看……可是……”
男人还是很镇定:“是,我是很感激你。”
女孩愣了一下:“不是这么回事儿……不该是感激。我是说……你现在不能……这么长时间了,你不能说没就没有了……我的想法,你是明白的。”
女孩说着说着,就哭了。男人又接着说:“所以我说生活是很现实的,事儿不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继续。我很感激你……”
女孩哽咽着:“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我胡乱拿了一罐薯片就跑开了,可身后还是传来那男人的话:“很多事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谁都没办法,你就得承受……”
在超市里一圈一圈地绕,不想回去。天气那么冷,没人帮我提东西,没人给我买烤地瓜,没人心疼我这么晚还加班,没人问候我这一天过得好不好。一圈一圈。没有人在意我。回家也是我一个人。一圈一圈。很多老太太在抢购鸡蛋——我不需要鸡蛋。很多小夫妻在抢购打折的面包——我也不需要面包。一对对男女推着购物车穿梭在我身边——他们是否真的相爱,会爱多久,会怎么分手,会不会分得很难看,像他和她,或他和她?会不会明明不该在一起,却互相折磨,直到对彼此一点儿心疼都没有,只剩下恨意?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突然明白,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想问问那个狠狠扯住女孩辫子的男人,她最后一次让你心疼,是什么时候?我想问问这个随口说出冠冕堂皇的话语的男人,你面前的这个女孩,因为你的遗弃,哭得像个泪人一样,你果真一点儿都不心疼吗?
我想起闺密赵小姐有一次说起跟男朋友闹别扭的深夜,她一个人在操场上绕,走在那么醒目的球场灯光下,无非是为了让他想找她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她。可他没有来,电话也没一个,短信也没一条。她坐在灯下,渐渐冷了,困了,才不得不回家。房间里,他面对着电脑或一本书,安详地坐着。看见她,什么也不问。赵小姐跟我说:“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即使有时候他会象征性地问一句,但是……我知道,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
爱情只有有无之分,没有深浅之别。在生病的日子里,因为炎症而高烧不退的夜晚,妈守在我床头,我疼痛又虚弱得说不出话来。去小诊所打针,一步步挪过去,400米的路途要走上20分钟。手术时的恐惧,不停地跟大夫聊天来掩饰的窘迫。手术后自己走出来,对众人比个“V”字手势。术后几天走路时撕扯的疼痛,换药时切口一次次被扒开的刹那,我紧紧捂住自己的嘴,不叫出声来……
所有这些,我多么努力地去做到,不让谁看出我的难过和无助,不让人心疼我。近乎偏执地守卫身体的隐疾,不告诉任何人感官的刺激有多强烈——无非是因为,我怕我想能心疼我的那个人,并不能做到那样的心疼。我怕这样的一个他,会让我忍不住腹诽。可我不忍心责怪他一分一毫,因为如果他因为我而负累,我一定会心疼。
某年某月某一天,永不永不说再见
有个女孩儿非常希望能看见男朋友的眼泪,那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日子一年年过去,他们的幸福让女孩儿愈加好奇,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
“傻瓜,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真有那一天,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他说。
女孩儿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她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究竟是苦是咸?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天使光顾了她的家。
“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天使问她。“能有办法吗?”
“可以,不过你会消失几天。”
“到哪儿去呢?”
“你会变成空气中的水,但你能时刻陪着他、看着他,你愿意吗?”
女孩儿点点头,瞬间就变成了空气中的水。一切都是新鲜的,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女孩儿停在男人房前的窗户上,她看见男人正在辛勤地工作,计算数据,制作图表,忙得不亦乐乎。其间,他走到电话机前。她想起每天晚上10点他们都会通个电话,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她瞪大眼睛看着。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他不免猜想着,难道她这么早就睡了?让她睡个好觉吧。
男人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她却有点儿失望,为什么他不着急呢?
第二天,男人准时上班下班,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马上又给女孩儿打了个电话,仍然无人应答。男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拨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号码,但没人知道女孩儿去了哪里。男人似乎有点儿急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女孩儿却因为男人在意自己而有些得意。
男人穿起外套,冲出家门,女孩儿紧随其后。
男人先来到女孩儿的家,大门紧闭,邻居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女孩儿的父母以为他们两人在一起,看着二老斑白的鬓角,他不忍心告诉老人,她失踪了。独自离开时,他眼里满是焦急,她不禁开始后悔了。
整个晚上,他没睡觉,找遍了他们约会过的所有地方,到处都有她的身影,可又找不到她。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连他一向整洁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他累了,瘫倒在沙发上。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楂儿,想给他盖条被子,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她想对天使说:“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让我变回人吧!”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
第三天,男人依然要上班,但眼睛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她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汽啊!她只能笑自己的天真。男人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他们约会的老地方,那儿有棵老梧桐树。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显得那么孤单。他好像在想些什么,在等些什么:“你会出现的,对吗?”
第四天,男人又来到这里,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
他不发一言,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她想起他们说好,以后要一起出海旅行。
第五天,男人没来,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他在睡觉吗?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她心痛得快要死去:“天使,你归来吧!”
第六天,男人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她一阵心酸:“天使,让我变回人吧!”
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太晚了,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和他吻别吧!”
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他该怎么办?她吻了吻他的唇,发现他的唇上有一滴泪,那就是自己。原来男人的眼泪就是她!
她放声大叫道:“不,我不要离开……”
还好,这只是一个梦。
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因为那意味着自己的消失……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小说与电影都喜欢描述这样一个人:什么都有,唯独缺爱;开始都好,为爱堕落。
现实里为爱堕落的人太多,何必找一个伤情的角色来刺激。那些写爱的人、演爱的人,通过这条路径卫冕与取悦。当自己得到快乐,这快乐有几分虚实……没有人知道。
一个人为爱堕落,是因为除了爱,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将爱当作终结,才会堕落。
在路上的人,永远不知终点在何方。翻越一座高山,还是高山;穿越一片沙漠,还是沙漠。始终看不到希望,也就感觉不到征服的欲望。爱情也一样。对爱有征服心的人,会看得很重,势必要到达、要超越、要实现。这份重,与信仰不同,以满足欲望为重心。
如果只当寻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绪。任何极致的、强烈的心绪都会使自己置身险恶境地,而不自知。有人问,如果得不到怎么办。得不到就得不到,做自己,给需要自己的人释放爱意。譬如,孩童、老人,一个受伤的有情人。
爱是心甘情愿。所谓的堕落,也是心甘情愿。
即使爱,也要爱得高贵克制。不矜持、不造作、不彻底、不窒息。没有人能把爱进行到极限,再爱你的人,也会对你存有保留。它意味着,一些心事不会与你分享,一些过往不会让你知道,一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会让你遇见。
爱而不得,往往因爱生恨,做出极端的举动。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消蚀生命。伤人三分伤己七分,毁坏别人,也意味着毁坏自己,彼此都不能承担。
如果没有救赎,只能堕落。
再相爱的人,彼此独立,无法相容,亦无处相融。你终于明白飞蛾扑火之心去爱的人,其实是幻觉。没有人能成为自己,没有人能代替自己,获得这超越一切的爱。所以,爱到用力会烧灼,腾空而上的火焰落得粉身碎骨。前提是,你为此甘愿孤注一掷。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爱到飞蛾扑火,是很伤痛。”
就像歌词里说的:人太忠于感觉,就难好好思考。可是为情奉献,让我觉得,自己是骄傲的、伟大的。
世上的感情,大多朝生暮死,即使进行到最后,也是表面的和美。没有一份感情是完美无缺的,真的没有。因为计较而失去,因为桎梏而窒息,因为痛而忘了当初安静的触感。如果没有爱来治愈,还有什么能让一颗受伤的心放入器皿,供以休养。
毁坏身体的代价是成为被对方攻击的缺口,买醉、滥交、轻贱,都是不自爱的表现。为爱堕落其实是为自己堕落,而不是为某个人。年少时,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还很年轻,以为可以为一个人舍弃一切。父母、孩子、玩伴、信念……甚至自己,这些通通都可以舍弃,紧紧抓住一个人不放,换来的是他无休止的逃避、厌弃与伤害。
每在身体上划一道伤口,就意味着与这个世界背离一分,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荒凉的尽头。半身入土才发觉,当初遭受的痛苦、绝望、抛弃、质疑,不过是偏执心在作祟,冒一生之风险,无所谓伤害,亦无所谓痊愈。
为情奉献没有错,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奉献,有些人不求回报地奉献,有些人平和地奉献,有些人奉献后转身即忘。可你要知道,情如火灼般热,不会烧一生一世。所以,没有人会为情奉献一生。却值得为一个爱你的人、一个正与你厮守的人,去牺牲,去冒险,去爱。
某天,遇见一个人,未爱之前先问一声:我愿意用一生为你冒险。你也愿意吗?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母亲谈起初恋,那个叫春喜的男人,微笑中带着遗憾。她说,从前只是一个人回忆,现在有人陪着一起回忆。
人到一定的阶段,就难以承受一个人的回忆。不是因为往事太重,时间太长,而是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清醒寂寞的事。如果超出控制,就证明自己老了。
说到爱情是用来回忆的,我非常认同。比如,年少的时候,母亲与你分享她的回忆;长大后,与亲密的异性分享回忆;成家后,与孩子分享回忆。不见得对方要懂得、能理解,与你静坐一刻,也是极好的。然而,我们未必就在对的时间找到对的人陪自己坐下来,所以回忆还是一个人的事。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很长一段时间,执迷于这句话。这是否是一种业障,不得而知。佛要我们抛却迷障,如果那样的话,就不是俗家弟子。在我们未历尽红尘中事时,还是甘愿做一个俗人,尝一次俗情,不负生命光临这个世间。
始终觉得,如果没有经历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即使它带来伤与痛。人因心存苦痛,才会活得彻底。那份心中的安然,也是由不安修炼而来的,没有人天生持有一颗安定的心。
春喜小时候出过家,后来还俗。还俗之后也不肯留发,一身布衣,一双草鞋。这是他给母亲的第一印象。她说起他的种种,眼神里有清澈、悲悯的笑意,好像回到遥远的过去。但我知道,她已经在走向衰老。
一个人沉溺回忆不可自拔,说明他的心趋向衰老。不要害怕,它见证成长、流年、迁徙、动荡,见证生命力的顽强茁壮,同样见证感情的深与厚。但我们的回忆,或者说你的回忆,它是个人事情的同时,也是一件客观的事。所以,不要把回忆当作还爱着他的因由,这证明你内心的软弱与不安。感情一旦现出软弱性,就容易受伤。
十几岁时不言不语,不想倾诉也不愿倾听。二十岁时,更多的是倾诉。三十岁,只想做一个倾听的人,包容来自不同个体的抱怨、奉承、赞美和诋毁。试着做一个倾听者,也许还未到达那个年纪,但有这个必要。
一颗星的陨落也有擦亮光明的轨迹,即使稍纵即逝。所以,回忆才显得那么动人。多数人因了这句:“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它源于一首诗。写诗的人叫聂鲁达,一生风流,也曾为一个女人痴迷心碎。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但也许还爱着她。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烟花再美,不过瞬间。爱情便是美丽易逝的烟花。你并不确定爱过的人是否还爱着你,你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是命运不能让彼此承担,是流年不能让彼此拥有。一年一年,梦断惆怅,思念空流,再也回不到从前。相爱不过一刹那,却用整个余生忘记。
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十几岁时爱上一个人,却不能与他走完一生。遇见一个并不算爱的人,勉强与他生活,磕磕绊绊、吵吵闹闹地过了半生。情去了,意淡了,不记得发生在何时、何地,不记得初见的场景、恋人的模样……偏偏记得,天明未明之时,蔷薇盛开的心动。那是心中,根深蒂固徘徊不去的执念。
我们有时爱上的,是心中固执不去的影子。明知终将分离,消失于茫茫人海,此生再也不见,却依旧记得某一刻,曾为一个人动情,舍不得遗忘。
“多少个如今的夜晚,我曾拥她入怀。我的灵魂因为失去了她而伤痛。这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承受伤痛……而这些,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写的诗。”
不负如来不负卿
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学计算机,热爱文学,小说写得很不赖。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说他最爱的是填词。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初中时候,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青玉案》。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他很受用,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问了些问题,若有所思,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说他的写作思路。看得出来,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我也有点儿窘,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工作上的关系,他又何必说这些。“这孩子呀……”他又说了一句,但马上补充,“但我把她写得很好。”
我有点儿感动了,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要不要考研等。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很安然地说:“不考研了,岁数都这么大了。”我没忍住,笑了出来,问他多大。他抬起头,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马上23啦。”
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迟迟出不来——这么稚气干净的笑,好久没见到了。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您说,填词有出路吗?”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作为爱好……是很好。”男孩点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送他出门,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我一看,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他说先放着吧,过几天他再过来拿。“谢谢老师。”他嘿嘿笑着,挂了电话。“老师”,我回味着这个称呼,百感交集。有点儿担心,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粗枝大叶,满怀理想,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最后泯然众人……当然,最好他运气好,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大学的院内选修课,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老师很年轻,其貌不扬。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光芒四射。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那种纵横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大抵“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也不过如此。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一次快下课了,他停下来,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什么都要懂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专。“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真是没办法。”他说。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这样的职业选择,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愚笨如我,即使再重活一千次,也很难再做他想。前几天,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我还是摇头——再说吧,我很懒。就这样吧。
关于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一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夏玮,大一。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在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安生。他看着我微笑,有南平一样的笑容,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不过,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他用短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我告诉他,他出现得太晚了,他说没关系,他不会放弃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并且我爱南平,我的初恋爱了四年。我的男朋友叫严健。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篮球,而我也是。
二
2004年的元旦,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严健,大一。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心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复杂的身世,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我很爱我的夏玮,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我是院篮球队的,夏玮很喜欢篮球,但她从来不打,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其实她是心脏不好,我很努力地打球,因为,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我希望她一直快乐。
三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安生。大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我冲她微笑,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我喜欢她。她很惊讶,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我猜不出那是什么。她告诉我,我晚了,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能力。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我开始想她。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她让我一见钟情。
四
夏玮。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不能自由地飞翔。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毛毛一直陪着我,她是我惟一的姐妹。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她知道我的感觉,知道我喜欢南平,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她明白那只是喜欢,不是爱,我只爱南平一个人。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开学了,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开始了我和安生、严健的感情拉锯。我一直回避严健,他也觉察到了,知道了安生的存在,他说他不介意分手,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我们分手后,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最后,我请了假外出旅行,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我到底爱谁?南平?安生?还是严健?
五
严健。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我会继续等待,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
六
安生。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她单纯、寂寞的脸庞。夏玮走了,她说要去旅行,想看清自己,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她曾经是我的天使。
七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
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描述一整天的奇遇,再胡乱说话,在房间里不断走动,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或者不止一点儿,但你喝酒从不脸红,只是困倦,同时又亢奋。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然后随便点起鼠标,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又回到沙发上,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跟我聊天斗嘴,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走吧,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
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爬山很慢,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诸如此类。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我们走了一段路,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沿途你一再告诉我:“要淡定,要相信我,你看我从来都……”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我笑,你制止我笑,突然加快了脚步,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一路小跑着,跟定你。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我甚至懒得指责你:“算了,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哪儿有?”你一点儿不淡定,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挑一个雪糕,一块五。“给钱吧。”“咋不挑一块的呢!”“闭嘴。”你笑,掏钱。我走出超市,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三儿,有那种盒装的,要不?”“不要啦,贵。”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我说。“嗯,你天天加班。”
“我今天能活到天黑,就是因为想到你会来。”
“哈哈……那你看!”你得意极了。我撇嘴。“走,去前边马路牙子上坐一会儿,唠唠嗑儿。”你说。本来是并排坐的,你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塑料袋:“你坐这个。”然后自己毫无顾忌地坐在地砖上。我迟疑一下,把袋子放在你身前的下一级台阶上,坐下了。“为啥要这么坐?诡异。”“咱俩很久没坐马路牙子了。”“嗯。”
两年前,你在我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我跟三儿吃了若干麻辣串,喝了若干啤酒,来动植物园偷熊猫”的那个周末夜晚,我们也是这么坐着的。我们似乎都比那时候苍老憔悴也柔软了,但这并不重要。就这样坐着,必须回头才能仰望到你。你在路灯下点了一支烟,烟气随着风向直冲我的眼睛,我只好又扭过脸来,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把雪糕吃完。就这样坐了好一会儿——想起前几天被问及共同语言和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话说之类,我就顺理成章地想到你我倒是从来不会没话说。转眼两年了,或许我对你的恨并不少于对你的爱,这是我喜忧参半的生活。你上次来我办公室帮我加班的晚上,我用手机偷拍了你工作的视频,没事的时候就会看两眼,看我们那么自然地聊天,各忙各的,你偶尔抬眼看我一下,我偶尔抬眼看你一下……一切都这么好,似乎在兜兜转转了很久之后,万事万物终于回归了它们本应该是的模样,像我们从前世开始就这样彼此眷顾,心照不宣,一直到现在,到以后,流动着,又固若金汤。那天是我们在一起整两年的纪念日,但并没有怎样庆祝,也没有互赠礼物。按照平常标准,无论你还是我,那天过得甚至不算顺遂。出了集团大门,我把你揣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别装模作样的。”我们的手牵在一起。你告诉我,今天又有了怎样怎样的麻烦事,我心想:嗯,可你还是来帮我了。那天跟人聊天,他问我怎么追姑娘,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他这人很不长情,从没跟一个姑娘在一起满一年。我说那也不见得都怪你,有些事很难说的。于是我想起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这两年不是没有世事变故,也不是没有人心流转,一度闹得那样凶,一度似乎也很凉薄,但毕竟还是在一起。从前我常自觉是我一人在支撑,现在却清楚感觉到你也在维系,你也在珍惜,你也在努力。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和宽宏,倚重和信任,你生活习惯和性情上的艰难改变,一点一滴,涓滴成河。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情绪如墨水渗入清水一样在慢慢洇开,慢得你无法单单将目光长久集中在某个点上。我不是薄情的人,我的长情已经让许多人认为是匪夷所思。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是第一次,我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虚荣,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任何的现实原因,且并没有转化成友情或亲情等任何一种情感。我那么笃定,所以每一步的选择才如长途跋涉一般左右两难。可而今我们走到这里,直面内心,我自知即使再咬牙恨恨的时刻,我也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和厌倦。每天早上我那么艰难地起床,洗头发,吹头发,穿上西装或风衣、高跟鞋,走出门,来到办公室,开电脑,开文档,打电话,接电话,应付一摊事,啪啪啪打字,咔咔咔按计算器,唰唰唰翻片子,嗒嗒嗒的高跟鞋声在楼梯和走廊里一刻不停地回荡……我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tough,甚至比男人们还更tough一些。只有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个坚不可摧、永远微笑的我才心甘情愿地退下。你像一根犀利的针戳向虚张声势的气球——“噗”,我就换了真实的脸、真实的心,软软地靠在你膝盖上,吃着雪糕,回头仰脸看着你,傻笑,像个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17岁小女孩,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笑话,要倒给你听。我要的这么少,却只有你能给我;也只有你给我,我才要。如果你能对我更好一些,就最好;如果不能——那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吧。
爱情包裹
一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死不了人。
二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四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鸾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五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六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的低声哀求声。
七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八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九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上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冻,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下放至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除了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
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也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儿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儿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了。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一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地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并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迫不及待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像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一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说:“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了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退。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儿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轻捷步履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儿像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儿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时,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儿?”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生病就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医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儿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当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微笑着,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地毕业,就职。
我愉快地生活,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儿。”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了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而悲伤,清晰地看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在一天天飞快消失。
哲野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待在书房。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摞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地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摞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儿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的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宁平和地生活,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整理书房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有一个人,给过你完完整整的爱情
天快黑了,我们在沙漠里找了一块避风的洼地,拿出自带的煤气罐、锅灶和吃食,开始做饭。起风了,我披上棉衣,深一脚浅一脚地把备胎推上坡地,渐渐推不动,喘口气,啪地跳到一边。它骨碌碌滚回去。再推再滚,我像个女西西弗斯。这样玩了几次,腻了,又向坡上跑,想看更远的景致。可沙漠的天突然就黑了,到处都是一色儿,回头看,只有炉火在闪动。我对着黑的天和黑的地发呆。又想起《情书》里的喊话:“你好吗?我很好。”营地里星罗棋布的帐篷和歌曲已经很远了,远处有车灯沿着沙丘的弧线交会又错过。洼地的另一侧开来三辆越野车,齐刷刷停下,大灯晃得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开车门关车门的声响之后,“你们没事吧?!车坏了吗?!”他喊回去:“没事儿哥们儿!我们在做饭!”
车开走了,画面重又单调安静。我深吸一口气,大叫着跑下去。到半山腰,背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声响,我惊得几乎摔倒。转身一看,是烟火。我站在原处看烟火开了又谢,保持着别扭的姿势,脖子都要抻断了。这一朵与下一朵烟火的间隙,炉灶上的水传来嗞嗞的声响,我听见他打了几个鸡蛋在水里,又撕开了面条的包装。那是5月。到达沙漠的那天起了风,赤地千里,戴上太阳镜也要眯着眼睛。返程那天沿途的桃花开了,树木抽出嫩枝,阳光饱满,春风和煦。我们揣着渴望到达一个陌生之地,可惜远方常常“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所以渐渐习惯不抱希望,不怀目的,像一段空白格。我一直怀念那个夜晚突如其来的烟火,连同沙漠中骑马的爱人和空中飞过的动力伞,是此行的意外之喜。周末我们上了大顶山,我一个人走下浅草覆着的山坡,回头看见一人一车一白塔逆着光的剪影,你站在那儿,望着很远的地方。刚刚下过雨,阴晴交替,青草的气味远近播散开来,云层的空隙中透出的阳光一束束投在群山之间,温柔地穿透了氤氲的雾气。我突然很想大声问你:你爱我吗?
后来我走回你身边,把脸埋进你的胸前。我最终没有提问,就像你也没问我为什么哭了。昨晚翻看沙漠归来发的微信朋友圈,原来我曾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没有尝试过焦灼的生活,可以去沙漠,那里有全部的热忱和对热忱的消磨。”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一个朋友非常喜欢亦舒。她说,亦舒的文字就是有种魔力,人无论在怎样不堪的境遇,读了她的书,都会转好。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春光乍泄》里有一句台词:“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寂寞是非常熟悉的感受,如影随形,从来没有离开过。一个人说,没有爱的时候,我觉得寂寞;恋爱的时候,我觉得更寂寞。
恋爱会让你感觉更寂寞。原因是,除了恋爱,找不到排遣寂寞的法子。说话,争吵,和好,冷战,分手。周而复始,这就是恋爱。它跟吃饭睡觉一样,成为被规范的程序,什么时候做什么,到达什么阶段,最初的着迷消失,厌倦而无能为力。
也许只是因为寂寞而去爱一个人,同样的,寂寞让你爱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直到停止爱。当你不再爱的时候,意味着不再觉得寂寞。那时候,你已经老了。人老心老,没有了爱,余生明灭,所有旖旎想念伴为青灯,撩情也逐渐暗淡。
天下大同。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不要幻想着有一个人来消解它,除了自己,没有谁。不再寂寞的方法是,成全自己。
学生时代,常常做的事是晚上一个人跑步。通宵看碟——爱情片、文艺片,思考恋爱究竟是什么。有一晚下大雨,忘了带伞,周边没有可避雨的地方。一对情侣闯入视线,男孩子紧紧搂着女孩子,用身体替她挡雨。失眠去看心理医生,他问我,睡觉是不是想要抱一个东西才睡得着。书里说,蜷缩身体拥抱自己入睡的人,缺乏归属感。两者相通,寂寞的人,是因为没有归属感。
如果爱不能使我们获得归属感,和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无数人恋爱,其实没有分别。结局注定是分手,回到单身状态。然后再想找一个,找到或者找不到,到最后变成一件驱使自己去完成的使命,而非自发的意愿。
真正的爱,并非一朝一夕,亦非只是满足一个人的需求。如果一个人的时候,尚得不到归属感,就不能奢求爱给予。
我一直喜欢的那句话是:我爱你,与你无关。然而一旦陷入爱中,就不可能与别人无关。什么时候爱情最美,当你爱着一个人,而不需要对方回应的时候。它是青春时期的一段过渡,你可以幻想他爱你,但你一定不能奢求它成真。
爱的属性是寂寞。一旦坠入爱河,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春光乍泄》的主题是:爱情永远是一个人寂寞的感受。爱中被迫的分离,其实是潜意识里发出的主动信息。我要离开你,或者,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却要勉强维持表面的和平。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现实中,人往往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不过是因为想要这么做。相爱的结果是分手,复合的结果是貌合神离。一些看似伤情的借口,讨巧隐晦,都是自欺欺人的。
把爱的姿态放低,单纯去爱。因为一个人而爱,因为爱而简单快乐。
有一句话叫作: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多么美。这让我觉得,寂寞不只是让人痛的。从前觉得,寂寞深冷,空虚煎熬,漫漫长夜无处收场,年华蹉跎,只好一个人自受。世间情爱难求,哪怕只是寂寞地想一个人,何尝不是简单的快乐。当我们品尝寂寞的滋味,懂得相思之苦、成全之难时,其实是懂得了爱的感受。
爱,不是因为寂寞。寂寞,是因为爱。
平安夜,去酒吧听歌。一个男孩子坐在身边,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一口一口吃下去。他递给我一个苹果,说,如果没有人陪,就让这个苹果陪你,不要觉得寂寞是羞耻。
我从未觉得寂寞是羞耻,它是一个人的,不需要分享,不值得同情。就像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独自品尝。寂寞,也是需要品尝的,然后吞咽下去,纵使无色、无味……亦无爱。
你深知夜夜孤寂难熬,选择时刻决绝,粉饰太平,看似一切都好。可偏偏就是忘了在快要忘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住进你的心里。无人相伴,缺爱成了一种病,纵使寂寞,也要寂寞得彻底,寂寞得心甘情愿。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下班了好容易折腾到家,牛奶箱子几乎是丢在地上,长舒一口气。父母又去新房,我突然不想面对空房子,把包里的书稿掏出来扔在柜子上,转身去超市。一路用手机听着歌,走灯火阑珊的地方。大广告牌后面突然传来哭声,我还疑心是耳机的杂音,一转弯,就见一对男女相视对峙着。非礼勿视,我心无旁骛地走。女孩转身要走,动作很快,差点儿撞到我,男人啪就拽住她的马尾辫,咔地一下扯回来——就是那样的一瞬间,女孩惨叫出来,几乎是被半拖着跪在地上,下不去也起不来,而男人甚至没有松开手。我大大地惊怕了,快步走了过去。我也留过这么长的头发,直的,黑的,没经过一点儿修饰的长发。我不知道这个身手敏捷的男人,是不是也曾将手指拂过女孩的长发,柔声说情话给她听。他已经这样丧失了理智,她哪儿来的勇气和自信转身离开?她想到他会这么对自己吗?她现在是更疼,还是更难过。心死,心没有死。或者,凌迟一般的后爱情时代,才刚刚开场。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路走过去。买薯片的时候,一对男女在身后。男人趴在购物车把手上,很悠闲,女孩面对他站着。我没有留意他们,绕过去,专心辨别那琳琅满目的价签和口味。他二人也不避嫌,就幽幽在我身后聊天。男人说:“生活总是很现实的。”
女孩:“可是……我什么都能忍受。先前你那么说……都已经那样了……我都接受了,我都不觉得有什么……我从来没麻烦你,是吧……你看……可是……”
男人还是很镇定:“是,我是很感激你。”
女孩愣了一下:“不是这么回事儿……不该是感激。我是说……你现在不能……这么长时间了,你不能说没就没有了……我的想法,你是明白的。”
女孩说着说着,就哭了。男人又接着说:“所以我说生活是很现实的,事儿不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继续。我很感激你……”
女孩哽咽着:“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我胡乱拿了一罐薯片就跑开了,可身后还是传来那男人的话:“很多事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谁都没办法,你就得承受……”
在超市里一圈一圈地绕,不想回去。天气那么冷,没人帮我提东西,没人给我买烤地瓜,没人心疼我这么晚还加班,没人问候我这一天过得好不好。一圈一圈。没有人在意我。回家也是我一个人。一圈一圈。很多老太太在抢购鸡蛋——我不需要鸡蛋。很多小夫妻在抢购打折的面包——我也不需要面包。一对对男女推着购物车穿梭在我身边——他们是否真的相爱,会爱多久,会怎么分手,会不会分得很难看,像他和她,或他和她?会不会明明不该在一起,却互相折磨,直到对彼此一点儿心疼都没有,只剩下恨意?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突然明白,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想问问那个狠狠扯住女孩辫子的男人,她最后一次让你心疼,是什么时候?我想问问这个随口说出冠冕堂皇的话语的男人,你面前的这个女孩,因为你的遗弃,哭得像个泪人一样,你果真一点儿都不心疼吗?
我想起闺密赵小姐有一次说起跟男朋友闹别扭的深夜,她一个人在操场上绕,走在那么醒目的球场灯光下,无非是为了让他想找她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她。可他没有来,电话也没一个,短信也没一条。她坐在灯下,渐渐冷了,困了,才不得不回家。房间里,他面对着电脑或一本书,安详地坐着。看见她,什么也不问。赵小姐跟我说:“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即使有时候他会象征性地问一句,但是……我知道,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
爱情只有有无之分,没有深浅之别。在生病的日子里,因为炎症而高烧不退的夜晚,妈守在我床头,我疼痛又虚弱得说不出话来。去小诊所打针,一步步挪过去,400米的路途要走上20分钟。手术时的恐惧,不停地跟大夫聊天来掩饰的窘迫。手术后自己走出来,对众人比个“V”字手势。术后几天走路时撕扯的疼痛,换药时切口一次次被扒开的刹那,我紧紧捂住自己的嘴,不叫出声来……
所有这些,我多么努力地去做到,不让谁看出我的难过和无助,不让人心疼我。近乎偏执地守卫身体的隐疾,不告诉任何人感官的刺激有多强烈——无非是因为,我怕我想能心疼我的那个人,并不能做到那样的心疼。我怕这样的一个他,会让我忍不住腹诽。可我不忍心责怪他一分一毫,因为如果他因为我而负累,我一定会心疼。
某年某月某一天,永不永不说再见
有个女孩儿非常希望能看见男朋友的眼泪,那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日子一年年过去,他们的幸福让女孩儿愈加好奇,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
“傻瓜,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真有那一天,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他说。
女孩儿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她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究竟是苦是咸?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天使光顾了她的家。
“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天使问她。“能有办法吗?”
“可以,不过你会消失几天。”
“到哪儿去呢?”
“你会变成空气中的水,但你能时刻陪着他、看着他,你愿意吗?”
女孩儿点点头,瞬间就变成了空气中的水。一切都是新鲜的,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女孩儿停在男人房前的窗户上,她看见男人正在辛勤地工作,计算数据,制作图表,忙得不亦乐乎。其间,他走到电话机前。她想起每天晚上10点他们都会通个电话,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她瞪大眼睛看着。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他不免猜想着,难道她这么早就睡了?让她睡个好觉吧。
男人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她却有点儿失望,为什么他不着急呢?
第二天,男人准时上班下班,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马上又给女孩儿打了个电话,仍然无人应答。男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拨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号码,但没人知道女孩儿去了哪里。男人似乎有点儿急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女孩儿却因为男人在意自己而有些得意。
男人穿起外套,冲出家门,女孩儿紧随其后。
男人先来到女孩儿的家,大门紧闭,邻居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女孩儿的父母以为他们两人在一起,看着二老斑白的鬓角,他不忍心告诉老人,她失踪了。独自离开时,他眼里满是焦急,她不禁开始后悔了。
整个晚上,他没睡觉,找遍了他们约会过的所有地方,到处都有她的身影,可又找不到她。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连他一向整洁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他累了,瘫倒在沙发上。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楂儿,想给他盖条被子,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她想对天使说:“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让我变回人吧!”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
第三天,男人依然要上班,但眼睛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她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汽啊!她只能笑自己的天真。男人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他们约会的老地方,那儿有棵老梧桐树。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显得那么孤单。他好像在想些什么,在等些什么:“你会出现的,对吗?”
第四天,男人又来到这里,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
他不发一言,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她想起他们说好,以后要一起出海旅行。
第五天,男人没来,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他在睡觉吗?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她心痛得快要死去:“天使,你归来吧!”
第六天,男人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她一阵心酸:“天使,让我变回人吧!”
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太晚了,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和他吻别吧!”
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他该怎么办?她吻了吻他的唇,发现他的唇上有一滴泪,那就是自己。原来男人的眼泪就是她!
她放声大叫道:“不,我不要离开……”
还好,这只是一个梦。
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因为那意味着自己的消失……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小说与电影都喜欢描述这样一个人:什么都有,唯独缺爱;开始都好,为爱堕落。
现实里为爱堕落的人太多,何必找一个伤情的角色来刺激。那些写爱的人、演爱的人,通过这条路径卫冕与取悦。当自己得到快乐,这快乐有几分虚实……没有人知道。
一个人为爱堕落,是因为除了爱,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将爱当作终结,才会堕落。
在路上的人,永远不知终点在何方。翻越一座高山,还是高山;穿越一片沙漠,还是沙漠。始终看不到希望,也就感觉不到征服的欲望。爱情也一样。对爱有征服心的人,会看得很重,势必要到达、要超越、要实现。这份重,与信仰不同,以满足欲望为重心。
如果只当寻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绪。任何极致的、强烈的心绪都会使自己置身险恶境地,而不自知。有人问,如果得不到怎么办。得不到就得不到,做自己,给需要自己的人释放爱意。譬如,孩童、老人,一个受伤的有情人。
爱是心甘情愿。所谓的堕落,也是心甘情愿。
即使爱,也要爱得高贵克制。不矜持、不造作、不彻底、不窒息。没有人能把爱进行到极限,再爱你的人,也会对你存有保留。它意味着,一些心事不会与你分享,一些过往不会让你知道,一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会让你遇见。
爱而不得,往往因爱生恨,做出极端的举动。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消蚀生命。伤人三分伤己七分,毁坏别人,也意味着毁坏自己,彼此都不能承担。
如果没有救赎,只能堕落。
再相爱的人,彼此独立,无法相容,亦无处相融。你终于明白飞蛾扑火之心去爱的人,其实是幻觉。没有人能成为自己,没有人能代替自己,获得这超越一切的爱。所以,爱到用力会烧灼,腾空而上的火焰落得粉身碎骨。前提是,你为此甘愿孤注一掷。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爱到飞蛾扑火,是很伤痛。”
就像歌词里说的:人太忠于感觉,就难好好思考。可是为情奉献,让我觉得,自己是骄傲的、伟大的。
世上的感情,大多朝生暮死,即使进行到最后,也是表面的和美。没有一份感情是完美无缺的,真的没有。因为计较而失去,因为桎梏而窒息,因为痛而忘了当初安静的触感。如果没有爱来治愈,还有什么能让一颗受伤的心放入器皿,供以休养。
毁坏身体的代价是成为被对方攻击的缺口,买醉、滥交、轻贱,都是不自爱的表现。为爱堕落其实是为自己堕落,而不是为某个人。年少时,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还很年轻,以为可以为一个人舍弃一切。父母、孩子、玩伴、信念……甚至自己,这些通通都可以舍弃,紧紧抓住一个人不放,换来的是他无休止的逃避、厌弃与伤害。
每在身体上划一道伤口,就意味着与这个世界背离一分,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荒凉的尽头。半身入土才发觉,当初遭受的痛苦、绝望、抛弃、质疑,不过是偏执心在作祟,冒一生之风险,无所谓伤害,亦无所谓痊愈。
为情奉献没有错,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奉献,有些人不求回报地奉献,有些人平和地奉献,有些人奉献后转身即忘。可你要知道,情如火灼般热,不会烧一生一世。所以,没有人会为情奉献一生。却值得为一个爱你的人、一个正与你厮守的人,去牺牲,去冒险,去爱。
某天,遇见一个人,未爱之前先问一声:我愿意用一生为你冒险。你也愿意吗?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母亲谈起初恋,那个叫春喜的男人,微笑中带着遗憾。她说,从前只是一个人回忆,现在有人陪着一起回忆。
人到一定的阶段,就难以承受一个人的回忆。不是因为往事太重,时间太长,而是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清醒寂寞的事。如果超出控制,就证明自己老了。
说到爱情是用来回忆的,我非常认同。比如,年少的时候,母亲与你分享她的回忆;长大后,与亲密的异性分享回忆;成家后,与孩子分享回忆。不见得对方要懂得、能理解,与你静坐一刻,也是极好的。然而,我们未必就在对的时间找到对的人陪自己坐下来,所以回忆还是一个人的事。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很长一段时间,执迷于这句话。这是否是一种业障,不得而知。佛要我们抛却迷障,如果那样的话,就不是俗家弟子。在我们未历尽红尘中事时,还是甘愿做一个俗人,尝一次俗情,不负生命光临这个世间。
始终觉得,如果没有经历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即使它带来伤与痛。人因心存苦痛,才会活得彻底。那份心中的安然,也是由不安修炼而来的,没有人天生持有一颗安定的心。
春喜小时候出过家,后来还俗。还俗之后也不肯留发,一身布衣,一双草鞋。这是他给母亲的第一印象。她说起他的种种,眼神里有清澈、悲悯的笑意,好像回到遥远的过去。但我知道,她已经在走向衰老。
一个人沉溺回忆不可自拔,说明他的心趋向衰老。不要害怕,它见证成长、流年、迁徙、动荡,见证生命力的顽强茁壮,同样见证感情的深与厚。但我们的回忆,或者说你的回忆,它是个人事情的同时,也是一件客观的事。所以,不要把回忆当作还爱着他的因由,这证明你内心的软弱与不安。感情一旦现出软弱性,就容易受伤。
十几岁时不言不语,不想倾诉也不愿倾听。二十岁时,更多的是倾诉。三十岁,只想做一个倾听的人,包容来自不同个体的抱怨、奉承、赞美和诋毁。试着做一个倾听者,也许还未到达那个年纪,但有这个必要。
一颗星的陨落也有擦亮光明的轨迹,即使稍纵即逝。所以,回忆才显得那么动人。多数人因了这句:“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它源于一首诗。写诗的人叫聂鲁达,一生风流,也曾为一个女人痴迷心碎。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但也许还爱着她。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烟花再美,不过瞬间。爱情便是美丽易逝的烟花。你并不确定爱过的人是否还爱着你,你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是命运不能让彼此承担,是流年不能让彼此拥有。一年一年,梦断惆怅,思念空流,再也回不到从前。相爱不过一刹那,却用整个余生忘记。
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十几岁时爱上一个人,却不能与他走完一生。遇见一个并不算爱的人,勉强与他生活,磕磕绊绊、吵吵闹闹地过了半生。情去了,意淡了,不记得发生在何时、何地,不记得初见的场景、恋人的模样……偏偏记得,天明未明之时,蔷薇盛开的心动。那是心中,根深蒂固徘徊不去的执念。
我们有时爱上的,是心中固执不去的影子。明知终将分离,消失于茫茫人海,此生再也不见,却依旧记得某一刻,曾为一个人动情,舍不得遗忘。
“多少个如今的夜晚,我曾拥她入怀。我的灵魂因为失去了她而伤痛。这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承受伤痛……而这些,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写的诗。”
不负如来不负卿
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学计算机,热爱文学,小说写得很不赖。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说他最爱的是填词。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初中时候,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青玉案》。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他很受用,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问了些问题,若有所思,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说他的写作思路。看得出来,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我也有点儿窘,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工作上的关系,他又何必说这些。“这孩子呀……”他又说了一句,但马上补充,“但我把她写得很好。”
我有点儿感动了,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要不要考研等。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很安然地说:“不考研了,岁数都这么大了。”我没忍住,笑了出来,问他多大。他抬起头,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马上23啦。”
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迟迟出不来——这么稚气干净的笑,好久没见到了。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您说,填词有出路吗?”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作为爱好……是很好。”男孩点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送他出门,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我一看,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他说先放着吧,过几天他再过来拿。“谢谢老师。”他嘿嘿笑着,挂了电话。“老师”,我回味着这个称呼,百感交集。有点儿担心,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粗枝大叶,满怀理想,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最后泯然众人……当然,最好他运气好,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大学的院内选修课,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老师很年轻,其貌不扬。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光芒四射。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那种纵横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大抵“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也不过如此。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一次快下课了,他停下来,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什么都要懂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专。“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真是没办法。”他说。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这样的职业选择,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愚笨如我,即使再重活一千次,也很难再做他想。前几天,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我还是摇头——再说吧,我很懒。就这样吧。
关于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一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夏玮,大一。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在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安生。他看着我微笑,有南平一样的笑容,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不过,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他用短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我告诉他,他出现得太晚了,他说没关系,他不会放弃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并且我爱南平,我的初恋爱了四年。我的男朋友叫严健。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篮球,而我也是。
二
2004年的元旦,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严健,大一。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心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复杂的身世,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我很爱我的夏玮,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我是院篮球队的,夏玮很喜欢篮球,但她从来不打,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其实她是心脏不好,我很努力地打球,因为,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我希望她一直快乐。
三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安生。大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我冲她微笑,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我喜欢她。她很惊讶,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我猜不出那是什么。她告诉我,我晚了,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能力。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我开始想她。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她让我一见钟情。
四
夏玮。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不能自由地飞翔。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毛毛一直陪着我,她是我惟一的姐妹。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她知道我的感觉,知道我喜欢南平,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她明白那只是喜欢,不是爱,我只爱南平一个人。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开学了,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开始了我和安生、严健的感情拉锯。我一直回避严健,他也觉察到了,知道了安生的存在,他说他不介意分手,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我们分手后,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最后,我请了假外出旅行,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我到底爱谁?南平?安生?还是严健?
五
严健。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我会继续等待,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
六
安生。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她单纯、寂寞的脸庞。夏玮走了,她说要去旅行,想看清自己,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她曾经是我的天使。
七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
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描述一整天的奇遇,再胡乱说话,在房间里不断走动,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或者不止一点儿,但你喝酒从不脸红,只是困倦,同时又亢奋。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然后随便点起鼠标,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又回到沙发上,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跟我聊天斗嘴,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走吧,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
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爬山很慢,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诸如此类。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我们走了一段路,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沿途你一再告诉我:“要淡定,要相信我,你看我从来都……”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我笑,你制止我笑,突然加快了脚步,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一路小跑着,跟定你。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我甚至懒得指责你:“算了,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哪儿有?”你一点儿不淡定,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挑一个雪糕,一块五。“给钱吧。”“咋不挑一块的呢!”“闭嘴。”你笑,掏钱。我走出超市,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三儿,有那种盒装的,要不?”“不要啦,贵。”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我说。“嗯,你天天加班。”
“我今天能活到天黑,就是因为想到你会来。”
“哈哈……那你看!”你得意极了。我撇嘴。“走,去前边马路牙子上坐一会儿,唠唠嗑儿。”你说。本来是并排坐的,你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塑料袋:“你坐这个。”然后自己毫无顾忌地坐在地砖上。我迟疑一下,把袋子放在你身前的下一级台阶上,坐下了。“为啥要这么坐?诡异。”“咱俩很久没坐马路牙子了。”“嗯。”
两年前,你在我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我跟三儿吃了若干麻辣串,喝了若干啤酒,来动植物园偷熊猫”的那个周末夜晚,我们也是这么坐着的。我们似乎都比那时候苍老憔悴也柔软了,但这并不重要。就这样坐着,必须回头才能仰望到你。你在路灯下点了一支烟,烟气随着风向直冲我的眼睛,我只好又扭过脸来,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把雪糕吃完。就这样坐了好一会儿——想起前几天被问及共同语言和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话说之类,我就顺理成章地想到你我倒是从来不会没话说。转眼两年了,或许我对你的恨并不少于对你的爱,这是我喜忧参半的生活。你上次来我办公室帮我加班的晚上,我用手机偷拍了你工作的视频,没事的时候就会看两眼,看我们那么自然地聊天,各忙各的,你偶尔抬眼看我一下,我偶尔抬眼看你一下……一切都这么好,似乎在兜兜转转了很久之后,万事万物终于回归了它们本应该是的模样,像我们从前世开始就这样彼此眷顾,心照不宣,一直到现在,到以后,流动着,又固若金汤。那天是我们在一起整两年的纪念日,但并没有怎样庆祝,也没有互赠礼物。按照平常标准,无论你还是我,那天过得甚至不算顺遂。出了集团大门,我把你揣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别装模作样的。”我们的手牵在一起。你告诉我,今天又有了怎样怎样的麻烦事,我心想:嗯,可你还是来帮我了。那天跟人聊天,他问我怎么追姑娘,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他这人很不长情,从没跟一个姑娘在一起满一年。我说那也不见得都怪你,有些事很难说的。于是我想起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这两年不是没有世事变故,也不是没有人心流转,一度闹得那样凶,一度似乎也很凉薄,但毕竟还是在一起。从前我常自觉是我一人在支撑,现在却清楚感觉到你也在维系,你也在珍惜,你也在努力。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和宽宏,倚重和信任,你生活习惯和性情上的艰难改变,一点一滴,涓滴成河。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情绪如墨水渗入清水一样在慢慢洇开,慢得你无法单单将目光长久集中在某个点上。我不是薄情的人,我的长情已经让许多人认为是匪夷所思。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是第一次,我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虚荣,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任何的现实原因,且并没有转化成友情或亲情等任何一种情感。我那么笃定,所以每一步的选择才如长途跋涉一般左右两难。可而今我们走到这里,直面内心,我自知即使再咬牙恨恨的时刻,我也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和厌倦。每天早上我那么艰难地起床,洗头发,吹头发,穿上西装或风衣、高跟鞋,走出门,来到办公室,开电脑,开文档,打电话,接电话,应付一摊事,啪啪啪打字,咔咔咔按计算器,唰唰唰翻片子,嗒嗒嗒的高跟鞋声在楼梯和走廊里一刻不停地回荡……我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tough,甚至比男人们还更tough一些。只有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个坚不可摧、永远微笑的我才心甘情愿地退下。你像一根犀利的针戳向虚张声势的气球——“噗”,我就换了真实的脸、真实的心,软软地靠在你膝盖上,吃着雪糕,回头仰脸看着你,傻笑,像个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17岁小女孩,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笑话,要倒给你听。我要的这么少,却只有你能给我;也只有你给我,我才要。如果你能对我更好一些,就最好;如果不能——那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吧。
爱情包裹
一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死不了人。
二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四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鸾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五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六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的低声哀求声。
七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八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九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上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冻,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下放至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除了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
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也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儿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儿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了。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一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地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并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迫不及待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像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一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说:“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了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退。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儿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轻捷步履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儿像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儿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时,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儿?”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生病就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医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儿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当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微笑着,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地毕业,就职。
我愉快地生活,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儿。”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了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而悲伤,清晰地看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在一天天飞快消失。
哲野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待在书房。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摞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地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摞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儿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的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宁平和地生活,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整理书房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有一个人,给过你完完整整的爱情
天快黑了,我们在沙漠里找了一块避风的洼地,拿出自带的煤气罐、锅灶和吃食,开始做饭。起风了,我披上棉衣,深一脚浅一脚地把备胎推上坡地,渐渐推不动,喘口气,啪地跳到一边。它骨碌碌滚回去。再推再滚,我像个女西西弗斯。这样玩了几次,腻了,又向坡上跑,想看更远的景致。可沙漠的天突然就黑了,到处都是一色儿,回头看,只有炉火在闪动。我对着黑的天和黑的地发呆。又想起《情书》里的喊话:“你好吗?我很好。”营地里星罗棋布的帐篷和歌曲已经很远了,远处有车灯沿着沙丘的弧线交会又错过。洼地的另一侧开来三辆越野车,齐刷刷停下,大灯晃得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开车门关车门的声响之后,“你们没事吧?!车坏了吗?!”他喊回去:“没事儿哥们儿!我们在做饭!”
车开走了,画面重又单调安静。我深吸一口气,大叫着跑下去。到半山腰,背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声响,我惊得几乎摔倒。转身一看,是烟火。我站在原处看烟火开了又谢,保持着别扭的姿势,脖子都要抻断了。这一朵与下一朵烟火的间隙,炉灶上的水传来嗞嗞的声响,我听见他打了几个鸡蛋在水里,又撕开了面条的包装。那是5月。到达沙漠的那天起了风,赤地千里,戴上太阳镜也要眯着眼睛。返程那天沿途的桃花开了,树木抽出嫩枝,阳光饱满,春风和煦。我们揣着渴望到达一个陌生之地,可惜远方常常“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所以渐渐习惯不抱希望,不怀目的,像一段空白格。我一直怀念那个夜晚突如其来的烟火,连同沙漠中骑马的爱人和空中飞过的动力伞,是此行的意外之喜。周末我们上了大顶山,我一个人走下浅草覆着的山坡,回头看见一人一车一白塔逆着光的剪影,你站在那儿,望着很远的地方。刚刚下过雨,阴晴交替,青草的气味远近播散开来,云层的空隙中透出的阳光一束束投在群山之间,温柔地穿透了氤氲的雾气。我突然很想大声问你:你爱我吗?
后来我走回你身边,把脸埋进你的胸前。我最终没有提问,就像你也没问我为什么哭了。昨晚翻看沙漠归来发的微信朋友圈,原来我曾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没有尝试过焦灼的生活,可以去沙漠,那里有全部的热忱和对热忱的消磨。”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一个朋友非常喜欢亦舒。她说,亦舒的文字就是有种魔力,人无论在怎样不堪的境遇,读了她的书,都会转好。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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