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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在码头接待她的人,是庚款奖学金派遣的留美学生,据说在这里一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学校要留他教书,被他拒绝了。
“我来这里,是要学好本事回国的。”那个男人如此对她说。
在安置她住下来的第二个月,他回国了。
唯一一个算是熟悉的人的离开,让沈奚十分不安。她像被人流放在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她在那人安排的房子里担惊受怕地睡了三日,想了无数种下场,比如在这里被当作异类除掉,或是卖去隔着一条街的房子里做妓|女
这里的每一样物件,都让她感到陌生,感到不安。
她把家里能吃的东西都找到,用以果腹,可到了第四日,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多余的吃的。老柜橱里被她翻了个遍,最后只有一个金属扁长型盒子里的放着的东西吸引了她。
褐色的,块状,让她想起了大烟膏。
凑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物。
她蹲在老柜子前,借着窗口照进来的日光,仔细看它。
有人在叩门。
沈奚心一颤,下意识将这个东西攥在手心,警惕地看向三步外的大门。
再次,叩门声。
“沈奚。”门外唤出了她的名字。
是谁?
她去开了门,伴随着室外的喧闹,两个提着老皮箱子的人同时出现在她面前,一男一女。两人约莫二十来岁,都是洋人的装扮。男人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笑着脱帽:“沈小姐。”
女人反倒更大方活络些,直接笑着,握住沈奚的肩:“傅侗文的弟妹?”
她握着一块不知是否“有毒”的食物,怔怔出神地望着面前的两个人,过了会儿,从唇角溢出笑来。
这就是她和她未来两个邻居的初次见面。
当晚,这对男女住进了这间房子,女的叫窦婉风,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顾义仁,在楼下。在将沈奚的肚子填饱后,婉风将桌子狠狠擦了一遍,让它露出了应有的洁净光泽,又铺了一块桌布上去,最后才将一盏灯放在桌上:“真是拖了你的福气,我们两个原本是要帮小朋友教书去赚学费,现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听懂了这句,是在说,傅侗文为他们出了日后的学费。
“说说看,你想要去学什么?”顾义仁坐下来,笑着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寻思半晌说:“学医。”
两人诧异对视,顾义仁竟问出了让她意外的问题:“是因为傅侗汌?”
沈奚略错愕,记起这是自己的“丈夫”,因为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就没吭声。
倒是婉风用脚踢顾义仁,截断了这场问话。
“我们来给你安排。”婉风告诉她。
不知是他们的本事大,还是傅侗文的人帮助了他们。很快,沈奚确定了读书的学校,离正式入学还有三个月,婉风俨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师,事无巨细,衣食住行着手让她适应这里的生活。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是否能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我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给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他画在了信的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
那日在码头接待她的人,是庚款奖学金派遣的留美学生,据说在这里一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学校要留他教书,被他拒绝了。
“我来这里,是要学好本事回国的。”那个男人如此对她说。
在安置她住下来的第二个月,他回国了。
唯一一个算是熟悉的人的离开,让沈奚十分不安。她像被人流放在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她在那人安排的房子里担惊受怕地睡了三日,想了无数种下场,比如在这里被当作异类除掉,或是卖去隔着一条街的房子里做妓|女
这里的每一样物件,都让她感到陌生,感到不安。
她把家里能吃的东西都找到,用以果腹,可到了第四日,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多余的吃的。老柜橱里被她翻了个遍,最后只有一个金属扁长型盒子里的放着的东西吸引了她。
褐色的,块状,让她想起了大烟膏。
凑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物。
她蹲在老柜子前,借着窗口照进来的日光,仔细看它。
有人在叩门。
沈奚心一颤,下意识将这个东西攥在手心,警惕地看向三步外的大门。
再次,叩门声。
“沈奚。”门外唤出了她的名字。
是谁?
她去开了门,伴随着室外的喧闹,两个提着老皮箱子的人同时出现在她面前,一男一女。两人约莫二十来岁,都是洋人的装扮。男人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笑着脱帽:“沈小姐。”
女人反倒更大方活络些,直接笑着,握住沈奚的肩:“傅侗文的弟妹?”
她握着一块不知是否“有毒”的食物,怔怔出神地望着面前的两个人,过了会儿,从唇角溢出笑来。
这就是她和她未来两个邻居的初次见面。
当晚,这对男女住进了这间房子,女的叫窦婉风,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顾义仁,在楼下。在将沈奚的肚子填饱后,婉风将桌子狠狠擦了一遍,让它露出了应有的洁净光泽,又铺了一块桌布上去,最后才将一盏灯放在桌上:“真是拖了你的福气,我们两个原本是要帮小朋友教书去赚学费,现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听懂了这句,是在说,傅侗文为他们出了日后的学费。
“说说看,你想要去学什么?”顾义仁坐下来,笑着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寻思半晌说:“学医。”
两人诧异对视,顾义仁竟问出了让她意外的问题:“是因为傅侗汌?”
沈奚略错愕,记起这是自己的“丈夫”,因为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就没吭声。
倒是婉风用脚踢顾义仁,截断了这场问话。
“我们来给你安排。”婉风告诉她。
不知是他们的本事大,还是傅侗文的人帮助了他们。很快,沈奚确定了读书的学校,离正式入学还有三个月,婉风俨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师,事无巨细,衣食住行着手让她适应这里的生活。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是否能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我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给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他画在了信的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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