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碾压式灭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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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地狱和天堂真的存在,比较而言,小野哥大约更喜欢地狱一些。
第一他有自知之明,晓得天堂早已注定跟自己无缘,理论上说天堂是宽仁善良者们的领地,而小野哥行走江湖二十年,对待敌人向来赶尽杀绝,从无半分怜悯宽仁,而天堂最不喜欢这种有仇不饶的家伙。
第二他是真的也不喜欢天堂,因为那里聚集了大批广结善缘的聪明人,他们个个面如冠玉,但是腋窝却是又黑又臭,凑在一起大谈道德和信仰的时候,总是要往身上喷很多香水来掩盖这臭气,小野哥的鼻子偏偏特别灵敏,任凭怎么掩饰都能闻到,所以他早就打算好,如果真有机会选择,还是地狱更合适自己。
据说有信仰的人更容易从容的面对人生各种挑战,这个挑战内容包括生死,艰难的生存和痛苦惨烈的死亡。因为他们信仰的神佛早已为他们安排好了前世今生和未来。所以他们可以无所畏惧的为信仰去战斗。
李牧野也有信仰,小野哥的信仰是所有真诚爱过他和他真诚喜爱过的人,是故乡家园里一切值得珍视守护的。
弗莱彻更是个信仰狂热的家伙,他的信仰就是巴顿爵士。以神佛为信仰总感觉有些飘渺,毕竟看不见摸不到。以人为信仰,这人就是活着的神佛。听得到他的声音,看得到他的样子,这样的信仰一旦形成,往往更狂热。
“你还有后悔的机会。”弗莱彻在动手前对李牧野说:“巴顿先生不希望你去那个地方,如果你一定要去,我只好用抓伤你的方式来阻止,相信我,你不会喜欢这种方式的。”
“我想试试。”
“巴顿先生说你很强,所以才特意从潜能开发中心把我找出来。”弗莱彻将右手食指的利刃放在舌尖舔了一下,道:“强,只代表所谓的境界,不代表你能打。”
“这么说来你狠能打?”李牧野不咸不淡问道。
“在潜能中心,我也许只能勉强排进前十,但在这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弗莱彻道:“我们的肌肉很聪明,是有本能和记忆的,当它的本能反应快过我们的大脑时,你所谓的境界就没有多大作用了。”
“我只看到了你的舌头在动,如果你说的聪明的肌肉就是它,我只好算你说的有道理。”
“既然你不想回头,那就先让你尝尝苦头!”弗莱彻说完这句话,合身一团,接着在半空瞬间舒展开身躯,以一种违背物理常识的方式,迅如疾风,扑向李牧野。
快!不可思议之快!追风逐电之快!超越眼神之快!
李牧野尽管脑子里已经做出躲避格挡的反应,身体肌肉却没办法跟上这速度,退避稍慢一线,衣服当时被扯开一道口子,露出里边淡蓝色的马甲内衬。那是小野哥向来不离身的飞天夜甲。
此物薄如云絮,轻若鸿毛,贴身穿在身上几乎等同无物,却能挡住狙击步枪的子弹和青云镰月的劈刺。
弗莱彻见李牧野没有挂彩也是吃了一惊,他那一刀划在小野哥的胸前肋下,没有触碰到金属的质感,这取代指甲的手刀都是用纳米金属打造的,密度是钢的一万倍,一次成型技术制造出来的杀人利器,几乎无物不破,却没想到竟不能伤到对方的血肉之躯,怎能不让他暗自吃惊。
“我就不相信你的身体比洛克生化人还硬!”弗莱彻惊怒交加,脚下十根脚趾抠地,身子平行嗖的一下又跳向李牧野。
这次小野哥对他的速度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见他肩膀一晃的刹那,果断亮出青云镰月在手,挥手直接斩向自己面前的虚空,下一瞬间,弗莱彻已经到了那个位置上。
手臂感到疼痛的刹那,他大惊失色,猛然停下,接着一个鹞子翻身向后翻了出去。
这人动作速率之快,完全超乎了小野哥的想象。好不容易一招抢得先机,怎能还容许他缓过这口气。李牧野足下发力,身体电射出去,一招流星赶月凶狠的刺向弗莱彻的心脏。
这是文当太极道门历代相传的剑法,小野哥从安意如那里偷师所得。古代杀人术,首重兵器,境界差距不是特别巨大的情况下,有兵器毫无疑问比没兵器的要占很大优势。因此各大江湖门派都有本门最擅长的武器兵法传承。
玄门擅长大枪和刀,白云堂的人多奇门武器。而太极道门历代传承两套兵器练法,第一是锤,第二便是剑。李牧野跟安意如学到的这套剑法跟她平时练的慢吞吞的养生剑术完全不是一路货色。
这套剑法完全是一套一切以杀伤对手为目的的杀人术。讲究以剑御术,人随剑走,剑随意动,意随元炁动。练到最高境界,神意念力所至,气机牵引宝剑,扑击杀敌不过一瞬之间。
李牧野的精神念力已达身周十米之外,在这个距离内,施展这套剑法正可谓如虎添翼。小野哥与人交手,从来都是猛虎搏兔必尽全力,这一阵若是托大,面对弗莱彻鬼魅般的速度和凌厉的十把手刀仍以赤手空拳临敌,根本毫无胜机。
青云镰月虽短,但剑意锋芒却只比天下其他利器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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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地狱和天堂真的存在,比较而言,小野哥大约更喜欢地狱一些。
第一他有自知之明,晓得天堂早已注定跟自己无缘,理论上说天堂是宽仁善良者们的领地,而小野哥行走江湖二十年,对待敌人向来赶尽杀绝,从无半分怜悯宽仁,而天堂最不喜欢这种有仇不饶的家伙。
第二他是真的也不喜欢天堂,因为那里聚集了大批广结善缘的聪明人,他们个个面如冠玉,但是腋窝却是又黑又臭,凑在一起大谈道德和信仰的时候,总是要往身上喷很多香水来掩盖这臭气,小野哥的鼻子偏偏特别灵敏,任凭怎么掩饰都能闻到,所以他早就打算好,如果真有机会选择,还是地狱更合适自己。
据说有信仰的人更容易从容的面对人生各种挑战,这个挑战内容包括生死,艰难的生存和痛苦惨烈的死亡。因为他们信仰的神佛早已为他们安排好了前世今生和未来。所以他们可以无所畏惧的为信仰去战斗。
李牧野也有信仰,小野哥的信仰是所有真诚爱过他和他真诚喜爱过的人,是故乡家园里一切值得珍视守护的。
弗莱彻更是个信仰狂热的家伙,他的信仰就是巴顿爵士。以神佛为信仰总感觉有些飘渺,毕竟看不见摸不到。以人为信仰,这人就是活着的神佛。听得到他的声音,看得到他的样子,这样的信仰一旦形成,往往更狂热。
“你还有后悔的机会。”弗莱彻在动手前对李牧野说:“巴顿先生不希望你去那个地方,如果你一定要去,我只好用抓伤你的方式来阻止,相信我,你不会喜欢这种方式的。”
“我想试试。”
“巴顿先生说你很强,所以才特意从潜能开发中心把我找出来。”弗莱彻将右手食指的利刃放在舌尖舔了一下,道:“强,只代表所谓的境界,不代表你能打。”
“这么说来你狠能打?”李牧野不咸不淡问道。
“在潜能中心,我也许只能勉强排进前十,但在这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弗莱彻道:“我们的肌肉很聪明,是有本能和记忆的,当它的本能反应快过我们的大脑时,你所谓的境界就没有多大作用了。”
“我只看到了你的舌头在动,如果你说的聪明的肌肉就是它,我只好算你说的有道理。”
“既然你不想回头,那就先让你尝尝苦头!”弗莱彻说完这句话,合身一团,接着在半空瞬间舒展开身躯,以一种违背物理常识的方式,迅如疾风,扑向李牧野。
快!不可思议之快!追风逐电之快!超越眼神之快!
李牧野尽管脑子里已经做出躲避格挡的反应,身体肌肉却没办法跟上这速度,退避稍慢一线,衣服当时被扯开一道口子,露出里边淡蓝色的马甲内衬。那是小野哥向来不离身的飞天夜甲。
此物薄如云絮,轻若鸿毛,贴身穿在身上几乎等同无物,却能挡住狙击步枪的子弹和青云镰月的劈刺。
弗莱彻见李牧野没有挂彩也是吃了一惊,他那一刀划在小野哥的胸前肋下,没有触碰到金属的质感,这取代指甲的手刀都是用纳米金属打造的,密度是钢的一万倍,一次成型技术制造出来的杀人利器,几乎无物不破,却没想到竟不能伤到对方的血肉之躯,怎能不让他暗自吃惊。
“我就不相信你的身体比洛克生化人还硬!”弗莱彻惊怒交加,脚下十根脚趾抠地,身子平行嗖的一下又跳向李牧野。
这次小野哥对他的速度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见他肩膀一晃的刹那,果断亮出青云镰月在手,挥手直接斩向自己面前的虚空,下一瞬间,弗莱彻已经到了那个位置上。
手臂感到疼痛的刹那,他大惊失色,猛然停下,接着一个鹞子翻身向后翻了出去。
这人动作速率之快,完全超乎了小野哥的想象。好不容易一招抢得先机,怎能还容许他缓过这口气。李牧野足下发力,身体电射出去,一招流星赶月凶狠的刺向弗莱彻的心脏。
这是文当太极道门历代相传的剑法,小野哥从安意如那里偷师所得。古代杀人术,首重兵器,境界差距不是特别巨大的情况下,有兵器毫无疑问比没兵器的要占很大优势。因此各大江湖门派都有本门最擅长的武器兵法传承。
玄门擅长大枪和刀,白云堂的人多奇门武器。而太极道门历代传承两套兵器练法,第一是锤,第二便是剑。李牧野跟安意如学到的这套剑法跟她平时练的慢吞吞的养生剑术完全不是一路货色。
这套剑法完全是一套一切以杀伤对手为目的的杀人术。讲究以剑御术,人随剑走,剑随意动,意随元炁动。练到最高境界,神意念力所至,气机牵引宝剑,扑击杀敌不过一瞬之间。
李牧野的精神念力已达身周十米之外,在这个距离内,施展这套剑法正可谓如虎添翼。小野哥与人交手,从来都是猛虎搏兔必尽全力,这一阵若是托大,面对弗莱彻鬼魅般的速度和凌厉的十把手刀仍以赤手空拳临敌,根本毫无胜机。
青云镰月虽短,但剑意锋芒却只比天下其他利器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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