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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做什么?”冯永奇怪地问道,“过来啊。”
“是,主君。”
一声如同蚊呐般地声音,如果不是夜里安静,屋子里又只有冯永和阿梅两个人,只怕冯永也听不到阿梅在说什么。
“快点的!早点做完,我还要早点睡觉呢。”
看到阿梅虽然是应了,可是仍然站在灯烛投下的阴影里一动不动,冯永不禁催促道。
阿梅又是一声极低的“嗯”,这才慢慢腾腾地挪着小碎步过来。
“怎么啦?脚上的伤又严重了?”
看到阿梅走得跟乌龟爬一样慢,冯永不禁有些担心,这可是人才,可别真出了什么事?
“谢……谢主君关心,已经没多少大碍了。”
走到跟前的阿梅听了冯永的话,连忙摇头。
“没有就好,快坐下。”
冯永指了指身旁不远处的凳子,同时这才注意到阿梅怀里抱着的是什么,好像是……枕头?还有那白色的东西,好像是白布吧?
什么鬼?
“你带这东西来做什么?”
冯永指了指她怀里的东西,好奇地问道。
“啊?”阿梅听了冯永的问话,这才稍微抬了一下头,飞快地瞥了冯永一眼,又吓得低下头去,呐呐道,“主君……不是叫我晚上到屋里来吗?”
“是叫你来屋里,可是识字你不带木板过来,带枕头过来做什么?晚上想睡我这……”
冯永说到这里,猛然顿住了嘴。
卧槽!
冯土鳖在心里咆哮了一声,如果这个时候,他还没反应过来,那就真的是猪了!
想起了赵广白天里那古怪的笑容和所说的话,再想起王训那赞同的点头,妈的,原来这两个家伙,说的是这么一回事?
“识字?”
那边的阿梅已经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冯永。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冯永的嘴角抽抽,原来,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是在夜里,即使灯烛是昏黄的,可是仍然可以看到原本红透的脸刷地一下子变得苍白,然后又“腾”地恢复血红……
这血液循环当真是快得很啊。
冯永此时的心里除了想上这么一句,真不知道应该再说什么。
就怕世界忽然地安静。
此时,主仆两人之间就出现了诡异的安静,死静死静的那种。
“主……主……主君,婢……婢子……”
阿梅终于开了口,可是结结巴巴说了半天也挤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算了,你先把东西放回去再过来。”
冯永拍了拍额头,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感觉心好累!
摸了摸胸口,跳得有些快,不是慌乱,而是莫名的兴奋?
因为他突然觉得,这个时代的男人,真幸福!
按惯例,贴身侍女的房间,都会在主人的隔壁,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阿梅就回来了,怀里仍然抱着东西,不过被换成了用来写字的几块木板。
一进一出,脸上虽然仍是带着羞红色,但可以看出情绪终于是平静了些。
“先坐。”
冯永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再次说道。
看到阿梅规规矩矩地坐了半个屁股,而且身子还是侧着,冯永又忍不住地骂了一句:“干什么坐那远?坐好了,不然怎么听课?”
“是。”
阿梅动了动身子。
“转过来。”
“是。”
又挪了挪身子。
在身子晃动的时候,一阵若有似无的香味飘过,猛地一闻,香味沁人心脾,然后如同羽毛般地轻轻抚过心尖。
这香味,挺好闻的,却又有些古怪。
冯永耸了耸鼻子,狐疑地看向阿梅,这香味好像就是从她那边传过来的。
“前些日子晚上不是教过你一次么?”冯永没话找话,“今夜叫你过来,就是想检查一下你学得如何了。”
“回主君,已经背完了。”
阿梅看到冯永确实是要教她识字,心下略有些失望,同时又暗松了一口气,开口回答道。
“背完了?”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听到阿梅已经把拼音都背下来了,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会写了么?”
“会了。”
“背来我听听。”
“啊……哦……”
很流畅地背了出来。
“写一遍我看看。”
冯永把笔递过去,让阿梅在她带来的木板上默写出来。
阿梅用毛笔写字,只能说会拿起来,能写出来,但是字体还是有些扭曲。
不过冯永也没多要求,反正他用毛笔的水平,和阿梅差不了多少,只要能认得出是什么就行。
又不是书法家,不想专门练那个——他又没想着把自己的笔迹给别人看,就是写给别人的信,基本都是李遗和赵广代笔。
阿梅用力地握着毛笔,手腕有些微微颤抖,努力地在木板上写着。
屋里的墨水味和她身上的香味混合到一起,更显得味道古怪。
一时间,屋子里又安静下来。
冯永在一旁看了一会,目光落到阿梅的脸上,然后又落到颈上。
这丫头,当真是个学习的好材料,虽然一开始有些尴尬,可是一旦涉及学习,状态进入得很快,神情专注。
说起来,她一开始能进入府内做事,除了因为有一个汉人的大人,能说汉话以外,样貌也是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原因。
记得当初管家赵叔挑选好人后,给冯永禀报时就说过,这阿梅黑是黑了点,可是模样也是出挑的。
冯永当初没在意,在他想来,南中那边的来人么,皮肤黑是正常的,毕竟日晒时间长,太阳光又强烈。
就是那李遗,在南中那边呆得久了,不也比锦城的人黑一些?
再说了,这阿梅也就是一个府上的下人,应该和他扯不上太大的干系。
后来做了他的贴身侍女,这才注意到她的皮肤,心里也曾有过那么一点好奇,也是不知道究竟是天生的皮肤黑,还是被太阳晒黑的?
如今仔细观察之下,终于肯定了一件事,这丫头的阿母,之所以能被汉人看上,肯定是一个美人,而且不会是黑皮肤,不然阿梅的大人也不可能下得了手。
就算是关了灯闭上眼都一样——可是别忘了阿梅的大人和她的阿母还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这可不是露水姻缘就能说得过去的。
这阿梅离开南中后,在锦城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跟着自己跑到汉中,虽然是一个婢女身份,可是没有了南中那边的强烈阳光照射,又不用为了生活而日日辛苦,继承了良好基因的她越发变得水灵起来。
怪不得自己在阳安关挑选羌女时,赵广就误会过一次,那时还说了这羌女肯定比不过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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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在做什么?”冯永奇怪地问道,“过来啊。”
“是,主君。”
一声如同蚊呐般地声音,如果不是夜里安静,屋子里又只有冯永和阿梅两个人,只怕冯永也听不到阿梅在说什么。
“快点的!早点做完,我还要早点睡觉呢。”
看到阿梅虽然是应了,可是仍然站在灯烛投下的阴影里一动不动,冯永不禁催促道。
阿梅又是一声极低的“嗯”,这才慢慢腾腾地挪着小碎步过来。
“怎么啦?脚上的伤又严重了?”
看到阿梅走得跟乌龟爬一样慢,冯永不禁有些担心,这可是人才,可别真出了什么事?
“谢……谢主君关心,已经没多少大碍了。”
走到跟前的阿梅听了冯永的话,连忙摇头。
“没有就好,快坐下。”
冯永指了指身旁不远处的凳子,同时这才注意到阿梅怀里抱着的是什么,好像是……枕头?还有那白色的东西,好像是白布吧?
什么鬼?
“你带这东西来做什么?”
冯永指了指她怀里的东西,好奇地问道。
“啊?”阿梅听了冯永的问话,这才稍微抬了一下头,飞快地瞥了冯永一眼,又吓得低下头去,呐呐道,“主君……不是叫我晚上到屋里来吗?”
“是叫你来屋里,可是识字你不带木板过来,带枕头过来做什么?晚上想睡我这……”
冯永说到这里,猛然顿住了嘴。
卧槽!
冯土鳖在心里咆哮了一声,如果这个时候,他还没反应过来,那就真的是猪了!
想起了赵广白天里那古怪的笑容和所说的话,再想起王训那赞同的点头,妈的,原来这两个家伙,说的是这么一回事?
“识字?”
那边的阿梅已经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冯永。
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冯永的嘴角抽抽,原来,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即使是在夜里,即使灯烛是昏黄的,可是仍然可以看到原本红透的脸刷地一下子变得苍白,然后又“腾”地恢复血红……
这血液循环当真是快得很啊。
冯永此时的心里除了想上这么一句,真不知道应该再说什么。
就怕世界忽然地安静。
此时,主仆两人之间就出现了诡异的安静,死静死静的那种。
“主……主……主君,婢……婢子……”
阿梅终于开了口,可是结结巴巴说了半天也挤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算了,你先把东西放回去再过来。”
冯永拍了拍额头,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感觉心好累!
摸了摸胸口,跳得有些快,不是慌乱,而是莫名的兴奋?
因为他突然觉得,这个时代的男人,真幸福!
按惯例,贴身侍女的房间,都会在主人的隔壁,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阿梅就回来了,怀里仍然抱着东西,不过被换成了用来写字的几块木板。
一进一出,脸上虽然仍是带着羞红色,但可以看出情绪终于是平静了些。
“先坐。”
冯永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再次说道。
看到阿梅规规矩矩地坐了半个屁股,而且身子还是侧着,冯永又忍不住地骂了一句:“干什么坐那远?坐好了,不然怎么听课?”
“是。”
阿梅动了动身子。
“转过来。”
“是。”
又挪了挪身子。
在身子晃动的时候,一阵若有似无的香味飘过,猛地一闻,香味沁人心脾,然后如同羽毛般地轻轻抚过心尖。
这香味,挺好闻的,却又有些古怪。
冯永耸了耸鼻子,狐疑地看向阿梅,这香味好像就是从她那边传过来的。
“前些日子晚上不是教过你一次么?”冯永没话找话,“今夜叫你过来,就是想检查一下你学得如何了。”
“回主君,已经背完了。”
阿梅看到冯永确实是要教她识字,心下略有些失望,同时又暗松了一口气,开口回答道。
“背完了?”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听到阿梅已经把拼音都背下来了,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会写了么?”
“会了。”
“背来我听听。”
“啊……哦……”
很流畅地背了出来。
“写一遍我看看。”
冯永把笔递过去,让阿梅在她带来的木板上默写出来。
阿梅用毛笔写字,只能说会拿起来,能写出来,但是字体还是有些扭曲。
不过冯永也没多要求,反正他用毛笔的水平,和阿梅差不了多少,只要能认得出是什么就行。
又不是书法家,不想专门练那个——他又没想着把自己的笔迹给别人看,就是写给别人的信,基本都是李遗和赵广代笔。
阿梅用力地握着毛笔,手腕有些微微颤抖,努力地在木板上写着。
屋里的墨水味和她身上的香味混合到一起,更显得味道古怪。
一时间,屋子里又安静下来。
冯永在一旁看了一会,目光落到阿梅的脸上,然后又落到颈上。
这丫头,当真是个学习的好材料,虽然一开始有些尴尬,可是一旦涉及学习,状态进入得很快,神情专注。
说起来,她一开始能进入府内做事,除了因为有一个汉人的大人,能说汉话以外,样貌也是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原因。
记得当初管家赵叔挑选好人后,给冯永禀报时就说过,这阿梅黑是黑了点,可是模样也是出挑的。
冯永当初没在意,在他想来,南中那边的来人么,皮肤黑是正常的,毕竟日晒时间长,太阳光又强烈。
就是那李遗,在南中那边呆得久了,不也比锦城的人黑一些?
再说了,这阿梅也就是一个府上的下人,应该和他扯不上太大的干系。
后来做了他的贴身侍女,这才注意到她的皮肤,心里也曾有过那么一点好奇,也是不知道究竟是天生的皮肤黑,还是被太阳晒黑的?
如今仔细观察之下,终于肯定了一件事,这丫头的阿母,之所以能被汉人看上,肯定是一个美人,而且不会是黑皮肤,不然阿梅的大人也不可能下得了手。
就算是关了灯闭上眼都一样——可是别忘了阿梅的大人和她的阿母还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这可不是露水姻缘就能说得过去的。
这阿梅离开南中后,在锦城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跟着自己跑到汉中,虽然是一个婢女身份,可是没有了南中那边的强烈阳光照射,又不用为了生活而日日辛苦,继承了良好基因的她越发变得水灵起来。
怪不得自己在阳安关挑选羌女时,赵广就误会过一次,那时还说了这羌女肯定比不过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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