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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之间,我忽然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混。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在人世间就是瞎混。
想往上爬的人,那就去跟领导一起鬼混。
像我这样不愿浑浑噩噩过日子,又有一点可笑的自傲的人,那就在这个伟大的社会大染缸里混水摸鱼碰碰运气。
人间的每一个生灵,都在大染缸里不停地游泳,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永远不停留。
几年前,风满楼就把qq空间里的所有文章设为了私密。这段小小的文字几乎没有人看到过,今天,看到它的是唐妃,因为风满楼很久没有上qq了,送给唐妃那台笔记本的时候居然忘记删除被保留的qq密码,唐妃强烈地好奇心使她不顾心理的道德谴责,毅然偷窥他不想再让人看到的他的内心世界。
大家都知道有一本书叫作忏悔录,主角几乎毫无遮掩地把自己的丑陋、弱点、不光彩的一面写出来,风满楼以前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过这本书的影响,所写的日志里几乎都是发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和念头,包括他因为找不到合适配偶而决定做一个独身主义者,包括他对死亡的恐惧进而有一段时间沉迷到生命科学的世界里寻找答案,包括他暗恋过一个身材和秀发一样修长修长的漂亮美眉,不过他的日志里从来不会出现真人的姓名。
对于唐妃来说,她原来认识的风满楼就是一个不近人情的冷酷生意人,就算在他给美眉献殷勤的时候他都是相当地清醒和悠然自得,从来不会被拒绝或者接受而悲伤或者喜悦。当然表面上没有弱点的风满楼在他这些有很多茫然和自我矛盾的日志之后,形象变得相当地丰满起来,一个完整而独特的男人的心理世界呈现在唐妃的面前。
把他的日志看了两遍之后,唐妃有一个冲动,想跑到风满楼的面前大声说:我知道你的梦想是什么了,我是最了解你的女人!
然后她的小脸蛋红了。书上说,初恋是永远也忘不掉的,既然她把他当作一个不可能的初恋情人,那更是被奇异的情感纠葛折磨得芳心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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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很冷很冷了。当谢文君裹着一条新买的白色围巾庆幸自己可以轻松抵御严寒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师父居然还在那萧瑟的风里热情地招揽生意,她的心咯噔一下,以她女性的思考方式,实在无法理解一个18岁的小姑娘竟然有这样强烈的事业心和执着信念,同时也想到自己原来是可以陪她一起的,于是咽喉一阵哽噎,慢慢地走近唐妃去。
善于察颜观色的唐妃一眼就看中了她的新围巾,赞不绝口地表扬了一番。
谢文君只是说:“师父哎,服了你了,这么冷,不是说要休息的吗?”
唐妃白了她一眼,道:“我哪有那么幸福啊,欠了一屁股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得清,我最讨厌欠人情了,所以一定要尽快尽快地把债务清理掉,为师才疏学浅,没找到什么发财之道,只好还是练摊了!”
谢文君:“切,别傻了好不好,我表哥没那么小气,又不催你还钱,何必呢?”
唐妃傲然道:“要等到别人催,那多丢人啊!而且我又一天不还清债,一天就觉得不能跟他做平等的朋友,这滋味真不好受。我跟那些吃男朋友软饭的人不一样,我喜欢靠自己!哎,你跑出来干么呢?”
谢文君还是第一次听到吃男朋友的也叫软饭,不由得对这个小师父更加敬重,觉得早晚这个小师父是要成为一代宗师的。女权主义的宗师?听到唐妃问她此行目的,她的眼神有点黯然,说,刚刚跟男朋友通了电话,又吵架了,觉得很郁闷,出来买点奢侈品犒劳一下自己。
唐妃义不容辞地说:“徒弟有难,为师来救,我给你找两个帅哥,一起去寻欢作乐吧!”
行人听到她说这话,无不侧目,谢文君脸上发热,一时间忘却不少烦恼,道:“我倒要看看你认识什么帅哥,走吧,这么冷的,看你也没什么生意。”
唐妃像老鸨一样的口气打了一个手机,很快一个帅哥就火速赶到了,原来是无所事事的她的老搭档,跟她老哥同寝室的杨逍杨左使。
杨逍虽然不是英俊的那种脸型,但是绝对不难看,而且块头比已经很高的唐帅都更高,所以看起来很威猛,谢文君因为唐妃的话一时想到歪处,腼腆了好久,唐妃奇道:“你怎么这么快?”
杨逍说:“你哥哥也来了,他有车,正在停车呢,我们去什么地方呢?”
唐妃紧张地问:“我嫂子没来吧?”
杨逍给了一个否定的答案,唐妃才松了一口气。
杨逍一直在注意唐妃的表情,便问:“怎么?你好像不欢迎你嫂子?”
唐妃呃了半天,给出一个理由:“我怕嫂子看到文君会想到她以前的男朋友,哎,不说了,没来就好。我叫你找一个比你更帅的帅哥,怎么把我老哥找来了?”
杨逍潇洒地甩了一下头发,说:“比我帅的,整个学校只剩下你老哥了,再说了,你老哥最近心情不好,出来散散心,又再说了,他是有车一族,我们可以托他的福,等下去哪里都可以。”
因为路途太远,谢文君从燕咏春那里搬到了徐家汇住,所以很久没见过燕咏春了,唐妃这话是对路的,燕咏春看到谢文君肯定会想起她的表哥。
因为唐帅有了车,所以现在每天都是由他来接送出来摆摊的唐妃,杨逍已经很少有机会对唐妃献殷勤了,这次唐妃打电话给他,使他受宠若惊,心情飞扬。
三人在寒风中得瑟了十分钟,还没见唐帅哥过来,唐妃掏出手机就打,一边埋怨着:“停火车都能停了好几趟了,还没好!”质问的结局竟然是唐帅坐在车里发呆忘了自己来干什么的,这下事情可严重了,好像比以前失恋的时候更加不开心?
唐帅终于出现了,懒洋洋的,双目无焦点的。谢文君想到每次见到他都这么失魂落魄的模样,暗暗好笑,拿他跟不怎么开心笑,但也很少不开心的表哥比较,到底哪个男人更有魅力?
唐妃一惯大姐作派,给大家安排了今天的行程,先去吃一顿火锅再去k歌。
由于唐妃摆摊的地点变幻无常,所以唐帅停车向来是个问题,一般地方还不能乱停,只好先停稳了再把那些无价之宝抬到停车的地方。才来上海不久的唐妃俨然一副老上海的模样,提议了几个便宜的小馆子供大家选择。
小馆子虽然便宜,但是衬合他们年轻人的身份,没准像风满楼那样的老男人要艳羡他们能这样一起狂欢。
唐妃擅于控制场面,举起三得利啤酒做开场白:“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不痛快的事,不过不要说出来,不要去想他,年轻就是最大的快乐,cheers!”
她英语虽然差,敬酒这茬儿还是在行的,说干杯的话来头太大,说cheers正好符合他们受过高等教育的身份。
有唐妃在场东拉西扯地暖场,他们吃了半小时都不会觉得没有话说,虽然说的话大多都是没有半点意义的客气话,由于她主持得抑扬顿挫,倒也还不算太坏。不多时的功夫,他们就平均消费了一瓶啤酒。
唐妃跟谢文君都被酒精烘托得娇艳欲滴,旁桌的男人常常偷偷瞟来猥琐的一瞥。
谢文君捂着发烫的脸蛋,声明:“师父,我不要喝了,要醉了!”
她的声音总是那么柔柔的,软软的,这句话说得在坐俩男人都用慈详目光笼罩她。
唐妃爱惜徒弟,就微笑着说:“文君多吃菜吧。”她自己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唐帅也喝得凶悍,杨逍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提醒唐帅还要开车,悠着点儿。
酒劲儿上来,唐妃终于忘记了自己的“不要问”对徒弟说:“文君,你是典型的小女人,软弱得很,我看你跟那个男的该分的早就分了,怎么还一直拖延着?我当你是自己人才劝你,不要怪我太狠心,咱都是吃肉长大的,谁的心不狠啊?”
杨逍打趣道:“个个都像你这么狠,我们男人没法儿混了!”
唐妃不理他,继续劝徒弟,左手还捏成了一个小拳头:“女人又怎么样?快乐靠自己去争取,痛苦靠自己去抛弃,没有人能帮得了我们,该狠心时不狠心,那是要被男人嘲笑的,真正的婆婆妈妈!”
谢文君听了这话,深以为然,做了一个最毒妇人心的表情,道:“对,我应该狠心,狠心”然后目光迥迥。
唐帅根本没有理会她们,自己闷声吃菜喝酒吃菜喝酒
杨逍一面应酬着喝酒,一面偷偷观察唐妃的状态,打定主意:喝吧喝吧,最好她喝醉,然后也许会发生一些什么
人均消费两瓶的时候,台面上的菜已经所剩无几,唐妃买单,大伙儿走人。
没想到唐妃酒量不错,虽然脸红红,但是丝毫没有醉的样子,买单的时候还纠正了一个使他们损失20块钱的错误。
杨逍在这里酒量最好,不过他脸也会红,只有唐帅是不会脸红的,望上去都是白白净净,标准的小白脸,由于只是啤酒,大家还放心坐他的车。
喝酒之后话当然会多点,来到停车场,唐妃取笑老哥说:“你的车又换成乐风了,呵呵,真是老太婆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唐帅板起了脸,杨逍失笑地给他鼓气,道:“你老哥现在就是有车一族了,不知道羡慕死了多少我们学校里的牲口呢!”
他们顶着有点晕的脑袋去k歌。
杨逍他们在那儿瞎唱,谢文君强撑了一会儿,早早睡着了。
隔壁有一个牲口嗓门特别高亢难听,把睡着的谢文君都吵醒了,然后埋怨这里隔音效果的差。
唐妃笑眯眯地看着起来的谢文君,说:“文君,他们还没听过你唱歌呢!来一曲,迷死他们!”
谢文君迷迷糊糊地答应,又迷迷糊糊地询问:“我唱什么呢?”
唐妃说:“那首什么李伯伯屁股大,哈哈,我很喜欢听!”
谢文君笑嘻嘻地唱起了“李伯伯”在大家嘻笑声中,唐帅跟杨逍果然被谢文君甜美的声线迷得心神俱醉,纵使歌词如此搞笑。
“再来一首!”三位年轻粉丝齐喝彩。
谢文君得意洋洋地寻找下一首能迷死他们的歌,找了半天,想起一首特别凄美的——红雪莲。
谢文君把状态从搞笑调整过来,一下子就让粉丝们沉迷到了她那天山湖水般的清澈声音中。
这次俩男人完全被吸引住了,唐妃看着自己的徒弟如此了得,心中也得意,更因为自己完全不会嫉妒,因为世界上唯一可以让她嫉妒的女人是能够吸引那个人的女人,而那个人是乖徒弟的表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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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之间,我忽然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混。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在人世间就是瞎混。
想往上爬的人,那就去跟领导一起鬼混。
像我这样不愿浑浑噩噩过日子,又有一点可笑的自傲的人,那就在这个伟大的社会大染缸里混水摸鱼碰碰运气。
人间的每一个生灵,都在大染缸里不停地游泳,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永远不停留。
几年前,风满楼就把qq空间里的所有文章设为了私密。这段小小的文字几乎没有人看到过,今天,看到它的是唐妃,因为风满楼很久没有上qq了,送给唐妃那台笔记本的时候居然忘记删除被保留的qq密码,唐妃强烈地好奇心使她不顾心理的道德谴责,毅然偷窥他不想再让人看到的他的内心世界。
大家都知道有一本书叫作忏悔录,主角几乎毫无遮掩地把自己的丑陋、弱点、不光彩的一面写出来,风满楼以前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过这本书的影响,所写的日志里几乎都是发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和念头,包括他因为找不到合适配偶而决定做一个独身主义者,包括他对死亡的恐惧进而有一段时间沉迷到生命科学的世界里寻找答案,包括他暗恋过一个身材和秀发一样修长修长的漂亮美眉,不过他的日志里从来不会出现真人的姓名。
对于唐妃来说,她原来认识的风满楼就是一个不近人情的冷酷生意人,就算在他给美眉献殷勤的时候他都是相当地清醒和悠然自得,从来不会被拒绝或者接受而悲伤或者喜悦。当然表面上没有弱点的风满楼在他这些有很多茫然和自我矛盾的日志之后,形象变得相当地丰满起来,一个完整而独特的男人的心理世界呈现在唐妃的面前。
把他的日志看了两遍之后,唐妃有一个冲动,想跑到风满楼的面前大声说:我知道你的梦想是什么了,我是最了解你的女人!
然后她的小脸蛋红了。书上说,初恋是永远也忘不掉的,既然她把他当作一个不可能的初恋情人,那更是被奇异的情感纠葛折磨得芳心大乱。
xxx
天已经很冷很冷了。当谢文君裹着一条新买的白色围巾庆幸自己可以轻松抵御严寒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师父居然还在那萧瑟的风里热情地招揽生意,她的心咯噔一下,以她女性的思考方式,实在无法理解一个18岁的小姑娘竟然有这样强烈的事业心和执着信念,同时也想到自己原来是可以陪她一起的,于是咽喉一阵哽噎,慢慢地走近唐妃去。
善于察颜观色的唐妃一眼就看中了她的新围巾,赞不绝口地表扬了一番。
谢文君只是说:“师父哎,服了你了,这么冷,不是说要休息的吗?”
唐妃白了她一眼,道:“我哪有那么幸福啊,欠了一屁股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得清,我最讨厌欠人情了,所以一定要尽快尽快地把债务清理掉,为师才疏学浅,没找到什么发财之道,只好还是练摊了!”
谢文君:“切,别傻了好不好,我表哥没那么小气,又不催你还钱,何必呢?”
唐妃傲然道:“要等到别人催,那多丢人啊!而且我又一天不还清债,一天就觉得不能跟他做平等的朋友,这滋味真不好受。我跟那些吃男朋友软饭的人不一样,我喜欢靠自己!哎,你跑出来干么呢?”
谢文君还是第一次听到吃男朋友的也叫软饭,不由得对这个小师父更加敬重,觉得早晚这个小师父是要成为一代宗师的。女权主义的宗师?听到唐妃问她此行目的,她的眼神有点黯然,说,刚刚跟男朋友通了电话,又吵架了,觉得很郁闷,出来买点奢侈品犒劳一下自己。
唐妃义不容辞地说:“徒弟有难,为师来救,我给你找两个帅哥,一起去寻欢作乐吧!”
行人听到她说这话,无不侧目,谢文君脸上发热,一时间忘却不少烦恼,道:“我倒要看看你认识什么帅哥,走吧,这么冷的,看你也没什么生意。”
唐妃像老鸨一样的口气打了一个手机,很快一个帅哥就火速赶到了,原来是无所事事的她的老搭档,跟她老哥同寝室的杨逍杨左使。
杨逍虽然不是英俊的那种脸型,但是绝对不难看,而且块头比已经很高的唐帅都更高,所以看起来很威猛,谢文君因为唐妃的话一时想到歪处,腼腆了好久,唐妃奇道:“你怎么这么快?”
杨逍说:“你哥哥也来了,他有车,正在停车呢,我们去什么地方呢?”
唐妃紧张地问:“我嫂子没来吧?”
杨逍给了一个否定的答案,唐妃才松了一口气。
杨逍一直在注意唐妃的表情,便问:“怎么?你好像不欢迎你嫂子?”
唐妃呃了半天,给出一个理由:“我怕嫂子看到文君会想到她以前的男朋友,哎,不说了,没来就好。我叫你找一个比你更帅的帅哥,怎么把我老哥找来了?”
杨逍潇洒地甩了一下头发,说:“比我帅的,整个学校只剩下你老哥了,再说了,你老哥最近心情不好,出来散散心,又再说了,他是有车一族,我们可以托他的福,等下去哪里都可以。”
因为路途太远,谢文君从燕咏春那里搬到了徐家汇住,所以很久没见过燕咏春了,唐妃这话是对路的,燕咏春看到谢文君肯定会想起她的表哥。
因为唐帅有了车,所以现在每天都是由他来接送出来摆摊的唐妃,杨逍已经很少有机会对唐妃献殷勤了,这次唐妃打电话给他,使他受宠若惊,心情飞扬。
三人在寒风中得瑟了十分钟,还没见唐帅哥过来,唐妃掏出手机就打,一边埋怨着:“停火车都能停了好几趟了,还没好!”质问的结局竟然是唐帅坐在车里发呆忘了自己来干什么的,这下事情可严重了,好像比以前失恋的时候更加不开心?
唐帅终于出现了,懒洋洋的,双目无焦点的。谢文君想到每次见到他都这么失魂落魄的模样,暗暗好笑,拿他跟不怎么开心笑,但也很少不开心的表哥比较,到底哪个男人更有魅力?
唐妃一惯大姐作派,给大家安排了今天的行程,先去吃一顿火锅再去k歌。
由于唐妃摆摊的地点变幻无常,所以唐帅停车向来是个问题,一般地方还不能乱停,只好先停稳了再把那些无价之宝抬到停车的地方。才来上海不久的唐妃俨然一副老上海的模样,提议了几个便宜的小馆子供大家选择。
小馆子虽然便宜,但是衬合他们年轻人的身份,没准像风满楼那样的老男人要艳羡他们能这样一起狂欢。
唐妃擅于控制场面,举起三得利啤酒做开场白:“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不痛快的事,不过不要说出来,不要去想他,年轻就是最大的快乐,cheers!”
她英语虽然差,敬酒这茬儿还是在行的,说干杯的话来头太大,说cheers正好符合他们受过高等教育的身份。
有唐妃在场东拉西扯地暖场,他们吃了半小时都不会觉得没有话说,虽然说的话大多都是没有半点意义的客气话,由于她主持得抑扬顿挫,倒也还不算太坏。不多时的功夫,他们就平均消费了一瓶啤酒。
唐妃跟谢文君都被酒精烘托得娇艳欲滴,旁桌的男人常常偷偷瞟来猥琐的一瞥。
谢文君捂着发烫的脸蛋,声明:“师父,我不要喝了,要醉了!”
她的声音总是那么柔柔的,软软的,这句话说得在坐俩男人都用慈详目光笼罩她。
唐妃爱惜徒弟,就微笑着说:“文君多吃菜吧。”她自己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
唐帅也喝得凶悍,杨逍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提醒唐帅还要开车,悠着点儿。
酒劲儿上来,唐妃终于忘记了自己的“不要问”对徒弟说:“文君,你是典型的小女人,软弱得很,我看你跟那个男的该分的早就分了,怎么还一直拖延着?我当你是自己人才劝你,不要怪我太狠心,咱都是吃肉长大的,谁的心不狠啊?”
杨逍打趣道:“个个都像你这么狠,我们男人没法儿混了!”
唐妃不理他,继续劝徒弟,左手还捏成了一个小拳头:“女人又怎么样?快乐靠自己去争取,痛苦靠自己去抛弃,没有人能帮得了我们,该狠心时不狠心,那是要被男人嘲笑的,真正的婆婆妈妈!”
谢文君听了这话,深以为然,做了一个最毒妇人心的表情,道:“对,我应该狠心,狠心”然后目光迥迥。
唐帅根本没有理会她们,自己闷声吃菜喝酒吃菜喝酒
杨逍一面应酬着喝酒,一面偷偷观察唐妃的状态,打定主意:喝吧喝吧,最好她喝醉,然后也许会发生一些什么
人均消费两瓶的时候,台面上的菜已经所剩无几,唐妃买单,大伙儿走人。
没想到唐妃酒量不错,虽然脸红红,但是丝毫没有醉的样子,买单的时候还纠正了一个使他们损失20块钱的错误。
杨逍在这里酒量最好,不过他脸也会红,只有唐帅是不会脸红的,望上去都是白白净净,标准的小白脸,由于只是啤酒,大家还放心坐他的车。
喝酒之后话当然会多点,来到停车场,唐妃取笑老哥说:“你的车又换成乐风了,呵呵,真是老太婆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唐帅板起了脸,杨逍失笑地给他鼓气,道:“你老哥现在就是有车一族了,不知道羡慕死了多少我们学校里的牲口呢!”
他们顶着有点晕的脑袋去k歌。
杨逍他们在那儿瞎唱,谢文君强撑了一会儿,早早睡着了。
隔壁有一个牲口嗓门特别高亢难听,把睡着的谢文君都吵醒了,然后埋怨这里隔音效果的差。
唐妃笑眯眯地看着起来的谢文君,说:“文君,他们还没听过你唱歌呢!来一曲,迷死他们!”
谢文君迷迷糊糊地答应,又迷迷糊糊地询问:“我唱什么呢?”
唐妃说:“那首什么李伯伯屁股大,哈哈,我很喜欢听!”
谢文君笑嘻嘻地唱起了“李伯伯”在大家嘻笑声中,唐帅跟杨逍果然被谢文君甜美的声线迷得心神俱醉,纵使歌词如此搞笑。
“再来一首!”三位年轻粉丝齐喝彩。
谢文君得意洋洋地寻找下一首能迷死他们的歌,找了半天,想起一首特别凄美的——红雪莲。
谢文君把状态从搞笑调整过来,一下子就让粉丝们沉迷到了她那天山湖水般的清澈声音中。
这次俩男人完全被吸引住了,唐妃看着自己的徒弟如此了得,心中也得意,更因为自己完全不会嫉妒,因为世界上唯一可以让她嫉妒的女人是能够吸引那个人的女人,而那个人是乖徒弟的表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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