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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她去找导引器;会带她去找导引器的男人不正经,不正经的男人多半没安好心眼,换句话说,除了仰赖卡布斯以外别无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带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结婚
啊炳,简单,那就不用带她去,请他去找回来给她不就行了!
之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马上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你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你”“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你知道,你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你不能让卡布斯知道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你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你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你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你会支持不下去,只好”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你”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你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你喝水,你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你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你,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你喝了不少血,所以你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你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你担心,因为那时候你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你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你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你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你。”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你怎么啊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啊对了,你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你一下”
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
在朱玛的引领下,欧阳萱莎拖着长长的礼服裙襬走出帐篷,停在一匹雪白的老战马旁,马背上铺着白羊毛毯;处女羊毛毯,这是由新娘带给新郎的结婚礼物。
然后,一位满头白发、白须的老贝都因人把一只才一星期大的小羊放在她脚边,并割开牠的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她呻吟着抓紧了木笼头,如果不是奴隶牵着她的马,她根本动不了,即使如此,随着马步走动,好几次她都差点滑下去,因为贝都因人不用马衔也不用马鞍,不会骑马的人根本坐不稳。
马匹慢慢行过营区,身材高大的黑人在她旁边护送,并通报众人--
“这是卡布斯的新娘,这是那位处女!
哦!阿伊莎的眼睛和阿雅的牲畜!
哦!为了那位黑黝黝的英雄和他的新娘!”
游行队伍绕过整个部落营区,大家在新郎帐篷前排队,当新娘骑着白马通过时,不管开不开心,她们都得对她大叫“恭喜!”
最后,白马停在新郎的帐篷前,倘若不是卡布斯扶了她一把,欧阳萱莎差点直接摔下马,由于自觉太丢脸了,她根本不敢看他,兀自低着头,狼狈万分地从白马背上抓下白色羊毛毯,手忙脚乱的将它铺在新婚的床上,然后消失在帐篷后面,等待新郎呼唤她。
于是,被请来观礼的亲戚朋友们陆续离开帐篷,每个人都依照习俗留下祝福。
“祝你精神饱满,愿真主与你同在!”
直到最后一人出去后,卡布斯马上拉下门帘,再转向后面。
“阿伊莎,可以出来了。”
币毯后马上探出一颗小脑袋,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的。“都走了?”
“都走了。”
“天哪!终于结束了!”欧阳萱莎呻吟着走出来。“没想到还要骑马。”
“阿拉威部落的习俗是骑马,其它部落不一定。”
“幸好不是骑骆驼。”欧阳萱莎喃喃道。
“我帮你。”卡布斯好意要帮她卸下披肩和头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接近她,她就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谢谢。”她喃喃道,双眼凝住他伸过来的手,腕脉上还绑着绷带,未知所以然的,胸口那股奇异的悸动突然又开始鼓躁起来,她慌忙退后两步。“呃,还是我自己来就好了。”奇怪,之前都不会这样啊!
卡布斯收回手“你不会骑马吗?”他问,顺手脱下金线镶边的白色大麾扔在床上。
“叫我牵着牠走可能比较容易一点。”欧阳萱莎咕哝,两手忙着拿掉头饰,一双眼却斜着偷瞄他,纳闷之前虽然觉得他很好看、很有魅力,但最多也只不过是个“高级艺术品”而已,然而此刻,她却觉得他不只很好看,不只很有魅力,而且还迷人得教她喘不过气来,为什么?
“你饿了吧?待会儿朱玛会送食物来给你,你先吃,累了就先睡。”
懊死,连他那低沉的嗓音都会让人心儿怦怦乱跳。
欧阳萱莎收回偷觑的眼神,不敢再看他。“你呢?”
“我必须出去招呼客人。”说着,他已经准备要出去了。“还需要我为你带些什么来吗?”
他的确是个细心又体贴的男人。
“不用了,谢谢。”
他一出去,欧阳萱莎马上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热度也迅速降温,但当她不小心去想到头一天见到他的情景,那副一丝不挂,媲美大卫雕像的身躯维妙维肖地浮现在脑海里,于是,帐篷内的温度又开始逐渐上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个被“省略”的部位好象不太符合大卫雕像的尺寸,是不是
稍微大了一点?
夜将深,月儿静静高挂天空,柔和的光芒轻抚远处的山谷,卡布斯悄无声息地掀帘入帐篷里来,如他所料,他的新娘已经睡着了。
伫立在床边,沉静的黑眸凝住床上的新娘,那稚嫩的娇靥依然纯真得像个幼稚的小女孩,个子娇小得令人怀疑她是否已成年,然而无瑕娇躯上的诱人曲线在贴身的白棉睡衣下毫无遮掩地呈现出来,那高耸丰满的双峰,不盈一握的腰肢,浑圆诱人的臀部,都不容人怀疑她是否已成熟得有待人采撷。
他的眼眸开始变得深黝,逐渐充满难以言喻的异采,蓦然,他转身离开床边去拉开支撑帐篷中央的那根柱子,帐篷的屋顶随即塌陷下来,几乎碰到他的头,其它杆子和绳子依然挺立,现在整座帐篷只有一个男人高,任何人经过都会晓得这是间新房。
也许是被屋顶塌陷下来的声音吵醒了,当卡布斯转回去看床上时,欧阳萱莎也睁着两眼和他对看。
四目相对许久后,他开始脱下靴子、白袍和长裤,然后徐步走向她,而她脸上的红晕也随着他的靠近愈映愈盛,双眼愈睁愈大,还带着点儿惊慌。当他站定在床前时,她两眼无法自已的死盯住他那完全脱离正常尺寸的部位,差点跳下床去逃之夭夭。
“等等、等等,那个能不能麻烦你,呃,变小一点?”
“”
带她去找导引器;会带她去找导引器的男人不正经,不正经的男人多半没安好心眼,换句话说,除了仰赖卡布斯以外别无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带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结婚
啊炳,简单,那就不用带她去,请他去找回来给她不就行了!
之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马上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你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你”“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你知道,你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你不能让卡布斯知道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你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你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你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你会支持不下去,只好”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你”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你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你喝水,你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你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你,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你喝了不少血,所以你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你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你担心,因为那时候你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你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你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你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你。”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你怎么啊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啊对了,你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你一下”
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
在朱玛的引领下,欧阳萱莎拖着长长的礼服裙襬走出帐篷,停在一匹雪白的老战马旁,马背上铺着白羊毛毯;处女羊毛毯,这是由新娘带给新郎的结婚礼物。
然后,一位满头白发、白须的老贝都因人把一只才一星期大的小羊放在她脚边,并割开牠的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她呻吟着抓紧了木笼头,如果不是奴隶牵着她的马,她根本动不了,即使如此,随着马步走动,好几次她都差点滑下去,因为贝都因人不用马衔也不用马鞍,不会骑马的人根本坐不稳。
马匹慢慢行过营区,身材高大的黑人在她旁边护送,并通报众人--
“这是卡布斯的新娘,这是那位处女!
哦!阿伊莎的眼睛和阿雅的牲畜!
哦!为了那位黑黝黝的英雄和他的新娘!”
游行队伍绕过整个部落营区,大家在新郎帐篷前排队,当新娘骑着白马通过时,不管开不开心,她们都得对她大叫“恭喜!”
最后,白马停在新郎的帐篷前,倘若不是卡布斯扶了她一把,欧阳萱莎差点直接摔下马,由于自觉太丢脸了,她根本不敢看他,兀自低着头,狼狈万分地从白马背上抓下白色羊毛毯,手忙脚乱的将它铺在新婚的床上,然后消失在帐篷后面,等待新郎呼唤她。
于是,被请来观礼的亲戚朋友们陆续离开帐篷,每个人都依照习俗留下祝福。
“祝你精神饱满,愿真主与你同在!”
直到最后一人出去后,卡布斯马上拉下门帘,再转向后面。
“阿伊莎,可以出来了。”
币毯后马上探出一颗小脑袋,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的。“都走了?”
“都走了。”
“天哪!终于结束了!”欧阳萱莎呻吟着走出来。“没想到还要骑马。”
“阿拉威部落的习俗是骑马,其它部落不一定。”
“幸好不是骑骆驼。”欧阳萱莎喃喃道。
“我帮你。”卡布斯好意要帮她卸下披肩和头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接近她,她就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谢谢。”她喃喃道,双眼凝住他伸过来的手,腕脉上还绑着绷带,未知所以然的,胸口那股奇异的悸动突然又开始鼓躁起来,她慌忙退后两步。“呃,还是我自己来就好了。”奇怪,之前都不会这样啊!
卡布斯收回手“你不会骑马吗?”他问,顺手脱下金线镶边的白色大麾扔在床上。
“叫我牵着牠走可能比较容易一点。”欧阳萱莎咕哝,两手忙着拿掉头饰,一双眼却斜着偷瞄他,纳闷之前虽然觉得他很好看、很有魅力,但最多也只不过是个“高级艺术品”而已,然而此刻,她却觉得他不只很好看,不只很有魅力,而且还迷人得教她喘不过气来,为什么?
“你饿了吧?待会儿朱玛会送食物来给你,你先吃,累了就先睡。”
懊死,连他那低沉的嗓音都会让人心儿怦怦乱跳。
欧阳萱莎收回偷觑的眼神,不敢再看他。“你呢?”
“我必须出去招呼客人。”说着,他已经准备要出去了。“还需要我为你带些什么来吗?”
他的确是个细心又体贴的男人。
“不用了,谢谢。”
他一出去,欧阳萱莎马上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热度也迅速降温,但当她不小心去想到头一天见到他的情景,那副一丝不挂,媲美大卫雕像的身躯维妙维肖地浮现在脑海里,于是,帐篷内的温度又开始逐渐上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个被“省略”的部位好象不太符合大卫雕像的尺寸,是不是
稍微大了一点?
夜将深,月儿静静高挂天空,柔和的光芒轻抚远处的山谷,卡布斯悄无声息地掀帘入帐篷里来,如他所料,他的新娘已经睡着了。
伫立在床边,沉静的黑眸凝住床上的新娘,那稚嫩的娇靥依然纯真得像个幼稚的小女孩,个子娇小得令人怀疑她是否已成年,然而无瑕娇躯上的诱人曲线在贴身的白棉睡衣下毫无遮掩地呈现出来,那高耸丰满的双峰,不盈一握的腰肢,浑圆诱人的臀部,都不容人怀疑她是否已成熟得有待人采撷。
他的眼眸开始变得深黝,逐渐充满难以言喻的异采,蓦然,他转身离开床边去拉开支撑帐篷中央的那根柱子,帐篷的屋顶随即塌陷下来,几乎碰到他的头,其它杆子和绳子依然挺立,现在整座帐篷只有一个男人高,任何人经过都会晓得这是间新房。
也许是被屋顶塌陷下来的声音吵醒了,当卡布斯转回去看床上时,欧阳萱莎也睁着两眼和他对看。
四目相对许久后,他开始脱下靴子、白袍和长裤,然后徐步走向她,而她脸上的红晕也随着他的靠近愈映愈盛,双眼愈睁愈大,还带着点儿惊慌。当他站定在床前时,她两眼无法自已的死盯住他那完全脱离正常尺寸的部位,差点跳下床去逃之夭夭。
“等等、等等,那个能不能麻烦你,呃,变小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