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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大人了,她应该学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了。”
卓红红照旧给统领斟上了一杯酒。最近统领比从前更喜欢喝酒了,而且统领特别喜欢卓红红酿的酒。
统领看了看卓红红说:“你确定要站在狐族这边?”
卓红红回答的极其自然,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赤焰在哪我就在哪。他在狐族我自然也在狐族。”
统领说:“你可以喝我的血,那样你就会变成真正的狐族了。大战开始的时候也就不会误伤你了。”
卓红红说:“统领的血是至高无上的,不应该为这种小事而流。大战真的开始的时候也请统领不要为我的事情操心,我自然有办法保证自己不受伤。”
统领说:“你这样我看不出你的忠心呢。”
卓红红说:“没关系,总有一天统领会明白我的忠心的。”
统领哈哈大笑说:“你比起宁萌倒更像是我的女儿呢。好呀好呀,赴宴的时候你也去,带上赤焰一起去。”
对于邀请统领来解忧屋做客的事情,宁萌已经全权交给明熙去负责了。明熙像是个有素质的英国管家一样,把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极其妥当。宁萌也没能消停。大概是那个男孩有旺财的体质,他一到,整个解忧屋的生意便好起来了。
最先来的是个“音乐人”。只不过他看起来太“正常”了,竟然让宁萌无法将他联想成音乐人。
音乐人似乎有看透宁萌的能力一般,说:“你是不是觉得所有的音乐人都该留长发,或者看起来很邋遢?”
宁萌似乎是被带了节奏一般,说:“我开始以为所有的艺术家都会那样。”接着马上又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些奇怪,忙问:“你是不是有灵瞳?”可她没意识到她这句话更奇怪。
“灵瞳?那是什么?”
“别管那个了。这是一家店,一家只要付出报酬就能实现愿望的店。”
音乐人说:“我的心愿就是让我的音乐作品能传到大家的耳朵里。但是,我不想许这个愿望。因为我知道如果当我的音乐作品成为脍炙人口传唱度很高的作品的话,那我的作品就失去了价值了。”
宁萌似懂非懂。
一直在庭院里打扫的男孩忽然说:“我可以说说我的看法吗?”
经过宁萌首肯以后,男孩滔滔不绝起来。他说:“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一位老师和我说过设计的宗旨是要找到不符合现在大众审美,要超越大众审美的东西。只有那样的东西才能引领大众审美,不然设计出来的东西就是无意义的了。”接着他话锋一转又说:“不过那样的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所以甲方总是和我们这些搞设计的纠缠不清。明明是他们不懂。”
宁萌忽然想到前段时间看的广告宣传话,是她很喜欢的一个明星代言的。那个明星就像从一个汽水瓶子里喷出来了,看上去充满了幻象和希望。网上对这副设计进行了大篇幅的批评,都说广告公司毁了他们喜欢的人,那个东西看起来像阿拉丁神灯,不过宁萌却都觉得那东西不错,是她喜欢的样子,为此还特别留言了。
正因为如此,宁萌认同了男孩的话。
宁萌又向音乐人问:“那你的愿望是什么?”
音乐人说:“我希望我可以一直保持我的音乐风格,也许在我死后,未来的某一天,我的音乐将成为那的主流。”
宁萌对音乐不太了解,不过她倒是知道很多文学作品是这样的。在某一时刻根本没人理会,可是在很久以后,或许在那个作家都死了以后,那部文学作品成了天下追捧的经典,比如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就是这样的。
宁萌说:“如果你有才华,你的音乐作品一定会得到认可的,不过就像你说的,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音乐人摇了摇头说:“或许不是这样了。我想创作音乐,可我也要活下去。我的音乐没人理睬,自然也就得不到任何的收益。有人向我约歌,可他们要的都是一些口水歌。我知道我能写出那样的东西,可我也知道如果我写了那样的东西,我就失去了自我。那些相似的旋律,相似的情感都如流水线上的东西一样,只满足了人的胃口,可是永远也无法直入心灵。”
宁萌说了几个她平常会听的流行歌曲的名字。
音乐人疯狂一般大笑说:“就是这样了。不懂音乐的人很容易被这种音乐吸引。就像没吃过好东西的人以为汉堡就是天下第一美味了。”
宁萌承认她并不懂,可是她也承认,那样的音乐在某一程度上更吸引人。她眼前的音乐人面对的是肉体的生存和精神的生存之间的抉择,她没有办法帮人做抉择,她只能在一个人下定决心之后帮他一把。
是个大人了,她应该学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了。”
卓红红照旧给统领斟上了一杯酒。最近统领比从前更喜欢喝酒了,而且统领特别喜欢卓红红酿的酒。
统领看了看卓红红说:“你确定要站在狐族这边?”
卓红红回答的极其自然,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赤焰在哪我就在哪。他在狐族我自然也在狐族。”
统领说:“你可以喝我的血,那样你就会变成真正的狐族了。大战开始的时候也就不会误伤你了。”
卓红红说:“统领的血是至高无上的,不应该为这种小事而流。大战真的开始的时候也请统领不要为我的事情操心,我自然有办法保证自己不受伤。”
统领说:“你这样我看不出你的忠心呢。”
卓红红说:“没关系,总有一天统领会明白我的忠心的。”
统领哈哈大笑说:“你比起宁萌倒更像是我的女儿呢。好呀好呀,赴宴的时候你也去,带上赤焰一起去。”
对于邀请统领来解忧屋做客的事情,宁萌已经全权交给明熙去负责了。明熙像是个有素质的英国管家一样,把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极其妥当。宁萌也没能消停。大概是那个男孩有旺财的体质,他一到,整个解忧屋的生意便好起来了。
最先来的是个“音乐人”。只不过他看起来太“正常”了,竟然让宁萌无法将他联想成音乐人。
音乐人似乎有看透宁萌的能力一般,说:“你是不是觉得所有的音乐人都该留长发,或者看起来很邋遢?”
宁萌似乎是被带了节奏一般,说:“我开始以为所有的艺术家都会那样。”接着马上又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些奇怪,忙问:“你是不是有灵瞳?”可她没意识到她这句话更奇怪。
“灵瞳?那是什么?”
“别管那个了。这是一家店,一家只要付出报酬就能实现愿望的店。”
音乐人说:“我的心愿就是让我的音乐作品能传到大家的耳朵里。但是,我不想许这个愿望。因为我知道如果当我的音乐作品成为脍炙人口传唱度很高的作品的话,那我的作品就失去了价值了。”
宁萌似懂非懂。
一直在庭院里打扫的男孩忽然说:“我可以说说我的看法吗?”
经过宁萌首肯以后,男孩滔滔不绝起来。他说:“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一位老师和我说过设计的宗旨是要找到不符合现在大众审美,要超越大众审美的东西。只有那样的东西才能引领大众审美,不然设计出来的东西就是无意义的了。”接着他话锋一转又说:“不过那样的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所以甲方总是和我们这些搞设计的纠缠不清。明明是他们不懂。”
宁萌忽然想到前段时间看的广告宣传话,是她很喜欢的一个明星代言的。那个明星就像从一个汽水瓶子里喷出来了,看上去充满了幻象和希望。网上对这副设计进行了大篇幅的批评,都说广告公司毁了他们喜欢的人,那个东西看起来像阿拉丁神灯,不过宁萌却都觉得那东西不错,是她喜欢的样子,为此还特别留言了。
正因为如此,宁萌认同了男孩的话。
宁萌又向音乐人问:“那你的愿望是什么?”
音乐人说:“我希望我可以一直保持我的音乐风格,也许在我死后,未来的某一天,我的音乐将成为那的主流。”
宁萌对音乐不太了解,不过她倒是知道很多文学作品是这样的。在某一时刻根本没人理会,可是在很久以后,或许在那个作家都死了以后,那部文学作品成了天下追捧的经典,比如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就是这样的。
宁萌说:“如果你有才华,你的音乐作品一定会得到认可的,不过就像你说的,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音乐人摇了摇头说:“或许不是这样了。我想创作音乐,可我也要活下去。我的音乐没人理睬,自然也就得不到任何的收益。有人向我约歌,可他们要的都是一些口水歌。我知道我能写出那样的东西,可我也知道如果我写了那样的东西,我就失去了自我。那些相似的旋律,相似的情感都如流水线上的东西一样,只满足了人的胃口,可是永远也无法直入心灵。”
宁萌说了几个她平常会听的流行歌曲的名字。
音乐人疯狂一般大笑说:“就是这样了。不懂音乐的人很容易被这种音乐吸引。就像没吃过好东西的人以为汉堡就是天下第一美味了。”
宁萌承认她并不懂,可是她也承认,那样的音乐在某一程度上更吸引人。她眼前的音乐人面对的是肉体的生存和精神的生存之间的抉择,她没有办法帮人做抉择,她只能在一个人下定决心之后帮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