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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诗就要变成人家的女朋友了,到时你就后悔莫及!”邓美琳警告道。
陆炘乔被母亲这么一说,血液中的顽固因子又开始作祟,他嗤笑着回嘴,冷冷拒绝母亲善意的建议。
“那样再好不过了!她从以前就老喜欢缠着我,我早就觉得厌烦了,现在终于能够摆脱她,我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后悔呢?”
他的倔强顽固,让身为母亲的邓美琳也不由得动了怒。
“好!那你就继续这么固执下去,希望将来有一天,你不会感到后悔!”
邓美琳气恼地走后,烦躁不已的陆炘乔又点起一根烟,闷闷地抽起来。
望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想着母亲告诉他的话,思绪不由得飘远了
焦振中手里拿着两支彩虹冰淇淋,从麦当劳出来后,快步跑向坐在路边情人椅上等他的杜诗诗。
她今天穿着白色的t恤和米色a字裙,头上戴着同色系的帽子,脚下穿着白色慢跑鞋,看起来既青春又俏丽。
不过焦振中发现她两眼空洞地盯着前方,怔忡地出神。
其实不只今天,交往半个多月,他经常可以发现她像这样兀自出神,只是她一直极力掩饰,而他也当作没发现。
“诗诗,我买了冰淇淋!”
焦振中故意大声嚷道,将其中一支彩虹冰淇淋递给她,然后在她身旁坐下。
“诗诗,等会儿想去哪里?”焦振中笑着问。
“嗯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去逛街,最后再去看电影可以吗?”诗诗柔声提议。
这是他们每次约会时固定的行程,虽然不怎么有创意,但和焦振中在一起的感觉还不错,他是个体贴细心的男友,总是将她的需求及喜好摆在第一位,这让诗诗非常感动。
为此,她尽量在约会时,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暂时不去想她痛失的恋情。
“好啊!”既是诗诗安排的,焦振中自然不可能反对。
“你的衣服滴到冰淇淋了喔!”
诗诗发现他手中融化的冰淇淋,从脆饼筒的边缘滴落到墨绿色t恤上,连忙从手提袋里拿出手帕,替他擦拭被滴到的痕迹。
焦振中望着她认真擦拭的神情,眼中满是感动。
她虽是个富家千金,但毫无一丝骄气,又非常懂得体恤他人,和她相处,总是令人感到愉快。
“诗诗,你真是个好女孩!”他忍不住有感而发。“我何其有幸,能够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诗诗听了只是有些凄楚的一笑,淡淡地说:“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如果有,炘乔哥哥就不会不爱她了!
想到这,她才发现自己又不知不觉想起他,她的眼眶立即泛红。
她已经很努力吃不去想他,为何他的身影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侵入她的思绪,究竟要怎样,她才能完全遗忘有关他的记忆呢?
她飞快站起来,假装愉悦地说:“离午餐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先去逛逛吧!”
“好啊!”焦振中也跟着起身,两人并肩走了一会儿,焦振中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悄悄伸出手,试探地去拉她的手。
打从他们第一次约会,他就好想握她的手,不过她看起来实在太完美、太清纯无邪了,他不敢亵渎,只能偷偷在心里想着。
今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想,如果她挥开他的手的话,那么他会摸摸鼻子,识相地缩回自己的手。
然而,他偷衬诗诗的表情好一会儿,她似乎没有生气的样子,只是垂下了头。于是他就更加大胆的将她绵软的小手拉进自己的掌心,牢牢握着。
而诗诗依然没有反抗,于是他就自然而然的继续握着她的手,神情满足地朝着前方走去。
他并未发觉,其实在他握住诗诗小手的那一刻,她曾有一瞬间的僵硬,心里升起一抹厌恶感,想要抽回自己的手。
但她知道,自己若是这么做的话,一定会伤了他的心,所以她忍住心底那股不舒服的感觉,勉强自己让他握她的手。
再说,她不是口口声声说要忘了炘乔哥哥吗?连手都不愿让其他人碰,又怎能忘了他呢?
她不停地说服自己,忍着不抽回自己的手。
而焦振中完全没察觉她细微的反应,依然一脸满足地握着她的手,喜滋滋地往前走。
在他们身后,有一双冒火的眸子,一路尾随他们
陆炘乔穿着一身轻便的牛仔衣,头戴鸭舌帽,像个间谍似的,鬼鬼祟祟地跟踪前方不远处的那对情侣杜诗诗及焦振中。
打从诗诗一出家门,他就一路尾随她的行踪,虽然在母亲面前嘴硬,装出满脸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在他内心深处是非常在意诗诗的。
不过他依然不肯对自己诚实,欺骗自己只是去看看那个男轰不配得上诗诗罢了!
他小心而有技巧地跟踪诗诗,见她和那个名叫焦振中的大男忽面,他的心开始胃酸气,后来两人吃麦当劳的冰淇淋,那小子的衣服被冰淇淋滴到,她还细心地拿出手帕替他擦拭,更令他妒愤难当。
最可恨的是那小子竟然敢握诗诗的手!
看见焦振中握住诗诗小手的那一则,一阵汹涌的烈焰直窜他的脑门,那时他的第一个反应是掉头寻找附近可有刀具店?
他要买把刀,剁了那小子的手!
但他终究忍住了,毕竟他是偷偷摸摸跟踪他们,而且完全没有任何立场吧涉诗诗的交友对象。
包何况,当初是他自己推开她,要她去找一个年纪相当的男孩交往,她只是听从他的话而已!
真的,他没想到自己会嫉妒!
他一直以为,他只把诗诗当成妹妹,那场险些擦枪走火的缠绵,只是一时冲动所点燃的火焰。
然而,亲眼见到诗诗和别人交往,而那个男孩也确实配得上诗诗,他却更加难受了。
他的心中翻搅着从未有过的强烈妒意,看见她和别的男孩亲亲密密,他懊悔得想拔光头发。
为什么?陆炘乔,你不是一心想推开她,巴不得永远摆脱她吗?为什么她真的投入别人怀中了,你会如此难过、痛苦呢?
他定下心,仔细地想了又想,诚实地正视自己的心。
原来他并不是真的把她当成妹妹,在他内心深处,早就对诗诗动心了,只是他的顽固,让他不愿承认自己竟会爱上一个小他八岁、又曾经气他厌烦至极的女孩。
他怎会这么骄傲,又这么愚蠢呢?直到快要失去她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爱她!
领悟到这个事实之后,他没有任何喜悦之情,只想抱头痛哭。
因为他早已愚蠢的将她推开,如今他有何颜面,再次乞求她回到身边呢?
他满含爱恋与酸楚的眼,痴迷地追逐前方俏丽的身影,傻愣愣地跟随他们走进餐厅、傻愣愣地跟随他们去看电影,最后又跟随他们来到公园。
他的视线,未曾稍离诗诗一分钟。他只敢远远望着,不敢走近,直到看见她身旁的男孩搂住她的腰,缓缓低下头
他这才如梦初醒地跳起来,嘶吼着大步朝他们奔去。
,诗诗就要变成人家的女朋友了,到时你就后悔莫及!”邓美琳警告道。
陆炘乔被母亲这么一说,血液中的顽固因子又开始作祟,他嗤笑着回嘴,冷冷拒绝母亲善意的建议。
“那样再好不过了!她从以前就老喜欢缠着我,我早就觉得厌烦了,现在终于能够摆脱她,我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后悔呢?”
他的倔强顽固,让身为母亲的邓美琳也不由得动了怒。
“好!那你就继续这么固执下去,希望将来有一天,你不会感到后悔!”
邓美琳气恼地走后,烦躁不已的陆炘乔又点起一根烟,闷闷地抽起来。
望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想着母亲告诉他的话,思绪不由得飘远了
焦振中手里拿着两支彩虹冰淇淋,从麦当劳出来后,快步跑向坐在路边情人椅上等他的杜诗诗。
她今天穿着白色的t恤和米色a字裙,头上戴着同色系的帽子,脚下穿着白色慢跑鞋,看起来既青春又俏丽。
不过焦振中发现她两眼空洞地盯着前方,怔忡地出神。
其实不只今天,交往半个多月,他经常可以发现她像这样兀自出神,只是她一直极力掩饰,而他也当作没发现。
“诗诗,我买了冰淇淋!”
焦振中故意大声嚷道,将其中一支彩虹冰淇淋递给她,然后在她身旁坐下。
“诗诗,等会儿想去哪里?”焦振中笑着问。
“嗯我们先去吃饭,然后去逛街,最后再去看电影可以吗?”诗诗柔声提议。
这是他们每次约会时固定的行程,虽然不怎么有创意,但和焦振中在一起的感觉还不错,他是个体贴细心的男友,总是将她的需求及喜好摆在第一位,这让诗诗非常感动。
为此,她尽量在约会时,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暂时不去想她痛失的恋情。
“好啊!”既是诗诗安排的,焦振中自然不可能反对。
“你的衣服滴到冰淇淋了喔!”
诗诗发现他手中融化的冰淇淋,从脆饼筒的边缘滴落到墨绿色t恤上,连忙从手提袋里拿出手帕,替他擦拭被滴到的痕迹。
焦振中望着她认真擦拭的神情,眼中满是感动。
她虽是个富家千金,但毫无一丝骄气,又非常懂得体恤他人,和她相处,总是令人感到愉快。
“诗诗,你真是个好女孩!”他忍不住有感而发。“我何其有幸,能够让你做我的女朋友。”
诗诗听了只是有些凄楚的一笑,淡淡地说:“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如果有,炘乔哥哥就不会不爱她了!
想到这,她才发现自己又不知不觉想起他,她的眼眶立即泛红。
她已经很努力吃不去想他,为何他的身影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侵入她的思绪,究竟要怎样,她才能完全遗忘有关他的记忆呢?
她飞快站起来,假装愉悦地说:“离午餐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先去逛逛吧!”
“好啊!”焦振中也跟着起身,两人并肩走了一会儿,焦振中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悄悄伸出手,试探地去拉她的手。
打从他们第一次约会,他就好想握她的手,不过她看起来实在太完美、太清纯无邪了,他不敢亵渎,只能偷偷在心里想着。
今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想,如果她挥开他的手的话,那么他会摸摸鼻子,识相地缩回自己的手。
然而,他偷衬诗诗的表情好一会儿,她似乎没有生气的样子,只是垂下了头。于是他就更加大胆的将她绵软的小手拉进自己的掌心,牢牢握着。
而诗诗依然没有反抗,于是他就自然而然的继续握着她的手,神情满足地朝着前方走去。
他并未发觉,其实在他握住诗诗小手的那一刻,她曾有一瞬间的僵硬,心里升起一抹厌恶感,想要抽回自己的手。
但她知道,自己若是这么做的话,一定会伤了他的心,所以她忍住心底那股不舒服的感觉,勉强自己让他握她的手。
再说,她不是口口声声说要忘了炘乔哥哥吗?连手都不愿让其他人碰,又怎能忘了他呢?
她不停地说服自己,忍着不抽回自己的手。
而焦振中完全没察觉她细微的反应,依然一脸满足地握着她的手,喜滋滋地往前走。
在他们身后,有一双冒火的眸子,一路尾随他们
陆炘乔穿着一身轻便的牛仔衣,头戴鸭舌帽,像个间谍似的,鬼鬼祟祟地跟踪前方不远处的那对情侣杜诗诗及焦振中。
打从诗诗一出家门,他就一路尾随她的行踪,虽然在母亲面前嘴硬,装出满脸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在他内心深处是非常在意诗诗的。
不过他依然不肯对自己诚实,欺骗自己只是去看看那个男轰不配得上诗诗罢了!
他小心而有技巧地跟踪诗诗,见她和那个名叫焦振中的大男忽面,他的心开始胃酸气,后来两人吃麦当劳的冰淇淋,那小子的衣服被冰淇淋滴到,她还细心地拿出手帕替他擦拭,更令他妒愤难当。
最可恨的是那小子竟然敢握诗诗的手!
看见焦振中握住诗诗小手的那一则,一阵汹涌的烈焰直窜他的脑门,那时他的第一个反应是掉头寻找附近可有刀具店?
他要买把刀,剁了那小子的手!
但他终究忍住了,毕竟他是偷偷摸摸跟踪他们,而且完全没有任何立场吧涉诗诗的交友对象。
包何况,当初是他自己推开她,要她去找一个年纪相当的男孩交往,她只是听从他的话而已!
真的,他没想到自己会嫉妒!
他一直以为,他只把诗诗当成妹妹,那场险些擦枪走火的缠绵,只是一时冲动所点燃的火焰。
然而,亲眼见到诗诗和别人交往,而那个男孩也确实配得上诗诗,他却更加难受了。
他的心中翻搅着从未有过的强烈妒意,看见她和别的男孩亲亲密密,他懊悔得想拔光头发。
为什么?陆炘乔,你不是一心想推开她,巴不得永远摆脱她吗?为什么她真的投入别人怀中了,你会如此难过、痛苦呢?
他定下心,仔细地想了又想,诚实地正视自己的心。
原来他并不是真的把她当成妹妹,在他内心深处,早就对诗诗动心了,只是他的顽固,让他不愿承认自己竟会爱上一个小他八岁、又曾经气他厌烦至极的女孩。
他怎会这么骄傲,又这么愚蠢呢?直到快要失去她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爱她!
领悟到这个事实之后,他没有任何喜悦之情,只想抱头痛哭。
因为他早已愚蠢的将她推开,如今他有何颜面,再次乞求她回到身边呢?
他满含爱恋与酸楚的眼,痴迷地追逐前方俏丽的身影,傻愣愣地跟随他们走进餐厅、傻愣愣地跟随他们去看电影,最后又跟随他们来到公园。
他的视线,未曾稍离诗诗一分钟。他只敢远远望着,不敢走近,直到看见她身旁的男孩搂住她的腰,缓缓低下头
他这才如梦初醒地跳起来,嘶吼着大步朝他们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