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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四月十三日一早,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手持一份《国内和平协定草案》赶到六国饭店,交给国民党首席代表张治中,并通知南京国民党代表团:今晚九时正式举行和谈会议。
张治中匆匆阅毕,心情十分沉重,他的“第一感觉是全篇充满了招降书和罪状的语气,第二感觉是:‘完了!和是不可能的!’实在说,这个草案在国民党顽固分子看来,不啻是‘招降书’、‘判决状’,和他们那种‘划江而治’、‘平等和平’的主观幻想固然相差十万八千里,即就我想象中的条款来说,也实在觉得‘苛刻’了些。固然,和谈是以毛先生元月十四日所提的八项做基础,而且我事前也明知这次和谈成功的可能性太小,但是由于自己主观上对和平的痴心梦想所驱使,仍然期望‘奇迹’一旦会出现。现在是完了,在我当时尚且认为‘苛刻’的条款,在国民党反动派又岂有接受的可能?”怎么办?他“马上召集各代表、顾问和秘书长开会,加以研究”。
虽说南京国民党和谈代表的思想基础不尽相同,但他们看完《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之后的感觉却与张治中类同:那就是即将开始的和谈是没有希望了。因而,他们依照多年从政的经验,个个木然以待,谁也不主动开口打破僵局。一时间,室内的空气凝重了许多,压迫得大家喘气的声音都似大了些许。最后,张治中分外沉重地把方才的感觉说了一遍:“那好吧,我先谈。说句老实话,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第一感觉是,全篇充满了招降书和罪状的口气,第二感觉是,完了,和是不可能的。”
“我也有文白先生的感觉。”章士钊听后心里有了底数,遂坦然地说道,“这个草案在国民党中的顽固派看来,不啻是招降书,是判决状。单从措辞上看,我也觉得实在是苛刻了些。”
这时的黄绍竑的心态是超然的,尤其他在毛泽东邀谈之后,对和谈的前景就更加悲观。因此,他操着近似调侃的口吻说道:“岂止是苛刻了些啊!这和那些主张划江而治、口口声声叫嚷要平等和平的人来说,实在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哟!”
刘斐是一位冷静的军事战略家,他取出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发来的那五条和谈指示,与《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两相对照,诸一比较,最后他说:“对于即将开始的和谈,我这位代表是没有信心的。”
邵力子决计不回南京了,而且他的夫人在周恩来的安排下已经飞到了北平,没有了所谓的后顾之忧,故坦诚其言:“请诸位再研究一下这份草案的内容,其基本精神,并没有远离毛润之先生一月十四日的八点声明嘛!”
“那邵老的意见呢?”张治中问。
“我个人的意见:一、如大家对和谈依然抱有诚意,且赞成毛润之先生的八条为基础,那就对草案所提出的条件加以研究,再提出我们的修改意见,二、会后我们把讨论这份草案的意见如实电告南京,请当权者心中有数。”
与会者认为邵力子言之有理,相继微微地点了点头。张治中沉吟片时,低沉地说了一句:“好,就按邵老说的办!”
诚如当事人所说:“事已至此,还不得不逐条研究下去,提出一些初步的修改意见。”作为和谈代表——无论思想基调有多大的差异,以和平解决国是的责任心却是共同的。因此,“一种强烈的紧迫感压在大家的心头,时间如箭般飞逝,大家怀着沉重失望和苦恼的复杂心情在晚上九点前到达会场——中南海勤政殿。大厅中间横放着一排长桌,两端分坐双方代表。长桌两端的后侧还各有三张小条桌,是双方列席和记录人员的座位。布置简朴,但空气则显得异常严肃。”接着,周恩来正式宣布:北平和谈第一次正式会谈开始。
会议一开始,先由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提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作一个概括的说明。他说:这个草案是根据毛泽东所提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而草拟的。他回顾了战争发展的历史过程,指出:事实是很清楚的,战争的全部责任应该由南京国民政府担负。因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定,是保证今后国内和平的一个文件,所以必须在条款的前言里明确这个责任。
接着,他对《协定草案》各个条款的具体内容逐项作了说明。关于惩办战争罪犯问题,他说:“这次战争中主要的战犯必须惩办。如果他们能‘认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可以取消战犯罪名,给予宽大待遇。”
关于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问题,他说:“反动军队就是压迫人民的工具,也就是祸根的所在。我们今天都希望获得永久的和平,就必须消灭这一祸根。如何消灭它?我们希望以和平的方式改编,而不用军事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必须给他们以出路,使他们感到不会像过去国民政府所谓的裁兵,其实是按照派系观点去裁并,或者以复员退役的口号使他们流离失所。”同时,周恩来还阐述了改编计划的阶段和内容。
关于接收问题,他说:“国民政府和它所属政府的一切权力必须接收。我们和平解决的目的,就是把国家的一切担负起来,进行伟大的生产建设。在接收中,乃至于在将来全国范围内,我们应该对国民政府所属的广大的公教人员负责,有如要向国民政府所属的军队官兵负责一样。绝不能使他们有国事和平解决而我们反流离失所的感觉,甚至使他们觉得毫无出路。在和平协定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政府还要暂时维持下去,尤其他的首脑部分——府、院、部、会等机构,应该保留到联合政府成立以后,实行交代,宣告自己的结束。”
最后,周恩来说:“中共代表团愿意在这里提出保证,当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时,以及在筹备开幕时,接受南京爱国分子的参加,同时也参加联合政府。”
周恩来讲完之后,由南京方面首席代表张治中发言:对国民党的错误,有诚意承认;对国民党的失败,也有勇气接受。他把《协定草案》中不能接受的各点逐一提出。最后表示愿意就中共所提草案再加研究,提出修正案。
张治中发言之后,经讨论,“双方同意再作会外协商,然后定期召开第二次会议。”周恩来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是十一时五十五分,我宣布散会。”
就在中共代表团周恩来等与南京政府代表团张治中等举行第一次会谈的时候,毛泽东作为一代政治、军事战略家,独自在香山双清别墅思索下一步棋的走法。在毛泽东看来:按照惯例,对方在审阅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之后,一定会提出一些修订的意见。同时,他又清楚就是按照和谈代表的意见全部进行修改,南京方面的李宗仁也不一定能当得了溪口蒋介石的家。因此从某种意义说,不仅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代表团是尽人事,而且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所做的一切努力,也是向全国人民说明:破坏和谈的是南京国民党政府,中国共产党发起渡江战役是被迫而为之的。当然,毛泽东请周恩来主持写出这份《国内和平协定》还另有用处,那就是成为未来与尚未解放的省、市——以及还没有消灭的国民党军队进行局部和谈的依据。
另外,毛泽东作为一位极度同情灾难深重的人民的革命家,他的灵魂深处又的确希望“奇迹”——用和平的手段结束旧中国能出现,因此他在双清别墅一边处理来自全国的战情通报,一边在等待周恩来带来第一次会谈的消息。也许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当周恩来向他汇报了第一次会谈的结果之后,他还是希望在听取南京代表团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内和平草案》进行修改,或曰作尽可能多的让步。同时,他还指示周恩来:在四月十四日这一天,再向张治中等人做工作,力争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南京国民党代表团全体同意修订后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告诉全国人民,也包括关心蒋家天下的美、英帝国主义,是蒋介石推翻了他们派出的代表团签订的《国内和平协定》。
但是,毛泽东毕竟是一位理智型的政治家,他绝不会把希望当做现实,因此,就在四月十四日——也就是周恩来等中共代表团成员继续做南京国民党代表团成员工作的时候,毛泽东向各个战场通报了北平和谈的进展,并指出有关渡江南进的策略等问题。请看致总前委并告第二、第三野战军电:
昨(十三)日起谈判已至正式阶段,我方协定草案已交张治中代表团,并由双方代表开了一次正式会议。张治中等表示原则上接受我方草案,仅在个别问题上有意见。唯南京李(宗仁)、何(应钦)、白(崇禧)、顾(祝同)等是否能拒绝美蒋干涉(此种干涉现已加紧)愿意接受,则尚无把握。我们要李、何、于右任、居正、童冠贤等五人来北平共商。如彼等不来,则由张治中派人回南京征求意见。如南京根本拒绝不愿签字,则争取张治中代表团签字,然后由我军渡江,威迫南京批准。如南京因受美蒋胁迫不敢批准,并逃往桂林,则将协定公布,号召一切国民党主和派分子(单南京立法院即有一百多个立法委员认为无论如何要和,并谓非共军渡江不能解决问题)拥护协定的执行。万一连张治中也不敢签字,则其曲在彼,我方可将草案公布,争取人民及国民党中主和分子及爱国分子的同情,对我军南进,甚为有利。
同日——四月十四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摘录如下:
为着准备渡江的直接行动,为着给南京一个打击,促使他们接受我们的条件起见,请你们准备于卯哿(四月二十日)攻占从安庆至南通一线除安庆及两浦(浦口、浦镇)两点以外的一切你们所需要攻占的北岸(不是南岸)敌人据点及江心洲(包括扬中县)。接电后请速即部署,以便于卯哿一举攻占。而在卯哿以前则保持平静,一声不响。
就在毛泽东下达有关上述电令的四月十四日,南京国民党代表团在张治中的主持下开会,逐条审议中共代表团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完成一份修正案。对此,张治中事后作了回忆:
这个修正案和原草案最大的不同之点是:词句力求缓和,避免刺眼的词句。同时对军队改编、联合政府两项也有若干的修正。目的完全在希望南京方面或者能够接受,使和平不至于破坏。因为当时代表团同人有这样的一些共识:对国民党方面,认为失败是肯定的,我们既然注定失败,何必还一定拖累国家和人民。对中共方面,认为是必然胜利的,但如果在达成成功的途径上,能够减少国家元气的凋丧、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不是更好吗?其实,即使这个修正案为中共方面所接受了,南京特别是溪口和广州方面也是不会接受的。
当天——十四日晚上,张治中把他们的修正案交给周恩来,二人又深谈了很久。对于张治中而言,他是希望中共方面能够尽可能多地接受他们修正案中的意见;对于周恩来而言,他是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做张治中的工作:万一南京方面不签字,张治中能够签字。
周恩来与张治中谈完话后,立即赶到香山别墅,与毛泽东一道研究了南京国民党代表团提出的修正意见四十余条,他们认为绝大多数意见是可以接受的。同时,他们作出决定:为了能使会谈尽快取得结果——自然也是要赶在雨季到来之前完成渡江战役,由周恩来负责在十五日搞出一个最后的——不允许对方再提出修正意见的协定,于十五日晚上举行二次会议的时候通过。
四月十五日,周恩来亲自主持修订《国内和平协定》最后文本,其他的中共代表分别与南京的代表进行私下交谈,而毛泽东呢,他在关注北平和谈的同时,又给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发去了电文:
(一)和平谈判决以四月二十日(卯哿)为限期,本(十五)日即向南京代表团宣布,彼方是否签字必须在该日以前决定态度,该日以后我军即须渡江。(二)和平协定草案最后修正稿本(十五)日交付南京代表团,彼方明(十六)日派黄绍竑飞宁请示,南京是否愿意签字尚难预料,有可能拒绝签字。(三)你们接到此电,请立即准备好,于二十日(卯哿)确实攻占除安庆、两浦以外的一切北岸及江心据点,勿误为要。
毛泽东发出上述电令之后,收到了粟裕、张震发来的急电:“敌人正沿江加强工事,如二十日同时攻占桥头堡,包括扬中县,则二十军必须提前四天攻占永安州,才便于船只入江。”接着,毛泽东又于十八时复电粟裕、张震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为着充分准备二十二日大军渡江,同意你们迅即攻占永安州,其他各北岸及江心据点亦可早日攻占,不必等到二十号。请总前委通知谭震林。”
四月十五日下午,毛泽东审阅了周恩来改定的《国内和平协定》稿本,操着他那特有的口气说道:“以此定稿,只好委屈南京方面接受了!一句话,想借口有意见,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那是不行的!”
是日晚,周恩来把《国内和平协定》稿本双手交给张治中,遵照毛泽东的指示郑重地说道:“文白先生,这是《国内和平协定》最后的文件,请你先发给你的代表讨论,晚上九时,我们举行第二次会议。”
张治中双手接过《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再一思忖周恩来的话意,愕然沉吟片时,严肃地问道:“恩来,所谓最后的文件,是不是解释为最后的通牒?是不是只许我们说一个对或者不对?”
“是的,这是我们最后的态度。”
“也好,干脆!”
可以想见,张治中说这句话时的心态是异常复杂的,因为他毕竟与国民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且存有通过谈判为南京国民政府——或说为国民党、为蒋介石争得更多“体面”的念头,因此他虽然说了“干脆”二字,但依然又当着周恩来的面下意识地打开了《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匆匆翻阅有关的内容。当他看到渡江的时间预定在四月二十日的时候,又本能地问道:“你过去说在和平协定签字后三两天就渡江的话,我是没有同意的,现在和平协定还没签字,你怎么说就预定四月二十日渡江呢?”
周恩来自然理解老朋友张治中这种特殊的心态,但是他们二人又都是政治家,且又各为一方的首席代表,非常明白在这种场合私人交情是不足惜的。因此,周恩来严肃地解释道:“你们代表团派人把这个最后文件带到南京去请示,如果来电报说可以签字,当然渡江的日期和办法是可以商量的。”
“如果我们带回南京请示不能签字后,中共就预定四月二十日渡江,是不是这样的意思?”
“是的!”
接着,张治中心情沉重地召集南京代表团全体成员会议,审阅周恩来提交的《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全体代表阅后沉默不语。张治中清楚自己的地位,也知道其他代表视自己为蒋介石的代表,因此他对《国内和平协定》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他看了看诸位代表的表情,首先说明这是中共最后的立场,旋即又郑重地说:“我认真地研究了这份《国内和平协定》最后的文本,它已经接受了我们提出的半数以上的意见,特别是关于战争罪犯一项,删去了首要次要的字样;把南京政府和所属部队置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一句也换了,我看基本上可以接受。”
邵力子一听张治中的表态为之一振,遂严肃地说道:“如果能了然于败战求和、天下为公的道理,不囿于一派一系的私利,以国家元气、人民生命财产为重,那么,就只有毅然接受。”
章士钊是社会贤达,没有党派色彩,自然他有着自己的政治主张,因而他没有其他代表的精神负担。另外,他与中共领袖人物,尤其是与毛泽东有着深远的私谊,就更不担心自己的后路。所以,他爽快地说了这番话:“事到如今,唯有以诚心承认错误,以勇气接受失败,则对国家、对人民,乃至于对国民党保全者甚多。极而言之,总比顽固到底、失败到底的好!”
其他的代表、顾问也都是政治上的聪明人,面对中共的最后“通牒”,也唯有附和上述发言讲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张治中再次看了看与会者的表情,怆然地说道:“如果诸位没有不同意见,我们就本着战败求和的心情,去出席这最后的议和吧!”
第二次会议依然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会议一开始,还是由周恩来先把定稿的修改之点,也就是接受南京方面代表团所提修改之点,作了说明。犹如张治中所述,改动最大的是战犯问题和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权力。用周恩来的话说:这是我们一个重大让步。接着,周恩来又说明曾经讨论而不能接受的也有两处,那就是关于军队改编程序和人民解放军开往江南接受一部分地方政权之事。他说:
“以上两点我们决不能让步,若让步就失掉了毛泽东主席所队项条款的基本精神。至于划分时期我们不会急躁,急躁反而生错误,招致乱子,所以我们对军队改编要分期而且分区,初步设想只能在江、浙、皖、湘、鄂、赣、陕、陇东这些地区先接收,其他地区则后一步。联合政府大概可在接收中或接收后成立,或还一点,只要不出别的乱子。”
周恩来再次声明:“这个《国内和平协定》,当然是中共代表团最后的定案,现在提交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我们期待南京代表团同意这个协定,接受这个协定,签字在协定上,使全国人民所热望的所关切的伟大和平事业,能在我们双方代表团合作如同一家人的精神上搞好。……不然我们解放军就会向前推进,因为他们正在等待着向江南推进的命令。……我们今天正式地告诉文白先生,请南京代表团回南京的先生转告李德邻先生和何敬之先生,我们只能约束到本月二十日为止。到那时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那我们就只有渡江,不能再拖延到二十日以后了。”
接着,张治中只是简短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感想,并声明明天即派人到南京请示,再行答复。但是,出乎张治中所料的是,他如下这段带有很重的感情se彩的话却引来周恩来的反对:
“国共两党的斗争,到今天可以说是告一个结束了。谁胜谁败,谁得谁失,谁是谁非,当然有事实作证明,将来也自有历史作评判。不过要是打个比方来说,我想国共两党之争,好比是兄弟之争。我们同是中国人,同是一个民族,俗话说‘便宜不出外’,今天谁吃了亏,谁讨了便宜,那是不必太认真的。国共两党等于兄弟一样,大哥管家管不好,让给弟弟管,没有关系,‘便宜不出外’。做大哥的人,不但对于弟弟的能干,有这个能耐来担当重责大任,表示敬重,表示高兴,而且要格外的帮助他,使他做得好,做得比哥哥好;表示我当不好,你来当;希望你当得好,一定当得好。这不仅是站在兄弟的立场应该如此,就光是基于人类之爱、同胞之爱、民族之爱,也应该如此。……”
周恩来听后当即严肃地作了如下的驳正:
“刚才文白先生说的几句话,我不能不辩白一下。就是对于‘兄弟’的比喻。假如文白先生说双方的关系等于兄弟一样,是指两个代表团的立场,那么我们都是为和平而努力的,我们很愿意接受。过去大家虽有不对,今后大家仍可以一道合作。但是如果拿过去国民党二十多年来,尤其是最近两年又九个半月的蒋介石的朝廷来说,这就不是兄弟之争,而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孙中山先生当年革命的时候,对清那拉氏进行的斗争,就不是兄弟之争;对袁世凯的讨伐,就不是兄弟之争;对曹(锟)、吴(佩孚)的声讨,就不是兄弟之争,而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如果说是兄弟之争,孙中山先生是不会同意的。对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不能不表示它的严肃性。说兄弟之争,如果把蒋介石朝廷和一切死硬派也包括进去,就失掉了它的严肃性。孙中山先生过去领导的多少次革命的失败,这也是教训之一。”
会议结束前,周恩来谈到文件为什么采取最后方案的做法。他说:“如果我们没有最后的定稿,就使南京代表团无以说服南京当局;没有这个最后的定稿,就不能使它考虑同意与不同意的问题。我们认为,一个问题一定要有一个结束。我们提的最后方案,南京代表团乃至南京当局都有它的自由,就是同意或者不同意。”
第二次会议于十时二十分结束之后,张治中又立即召集南京代表团全体成员会议,一直开到午夜——已是四月十六日一点多钟了!最后,“大家表示只有接受这个《国内和平协定》为是。并决定在十六日派黄绍竑代表和屈武顾问带了文件回南京去,劝告李、白接受。”
会议一俟结束,章士钊就把刘斐拉到一边,疑虑地问道:“刘斐乡弟,你是桂系的大将,据你看,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李德邻签字吗?”
“他可能不签。”刘斐答说。
“为什么?”章士钊听后—怔,“他原来不是说在不利的条件下也要签字的吗?”
“他的一生充满着个人名位思想,绝没有为国、为民负责的诚意和魄力。”
“这么好的条件,还不签字,那是太没有良心了!”章士钊有些失望地摇摇头,遂大步走回自己的住处。
时间虽然已经是十六日凌晨一点多钟了,但是周恩来为了希冀《国内和平协定》能够多一分签字的可能性,他一直等待南京代表团散会,并请就要返回南京的黄绍竑代表留步,说道:“黄先生,此次南行的任务很重啊!”
周恩来的行为的确是感动了黄绍竑,然而当他想到自己此次南行的任务时,又很动感情地说:“周先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只能凭着我的良心,回到南京尽人事而已。”
“你是很了解李德邻先生的,他看了这份《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后,会有什么结果呢?”
黄绍竑望着真诚希望和谈取得成功的周恩来,当即说了如下这番话:“照我看,至多是五十对五十的希望,或者说更少一些。请周先生放心,我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就是了!”
周恩来做完黄绍竑的工作,再驱车赶到香山双清别墅已经是东方破晓的时候了,当他步出汽车,抬头一看窗上依然映照着灯光的时候,知道毛泽东也是一夜没有合眼。接着,他走进毛泽东的办公室,如实汇报了第二次会议的情况,问道:“主席,你看成算有多少?”
毛泽东站起身来,隔窗向院中一看,方知天已经亮了,他随手关上室内的电灯,沉吟良顷,说道:“看来,我们的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上!恩来,这些天来,真是辛苦你了,快回去休息吧!”
“不行,等一会我还要赶到西苑机场,为南返的黄绍竑先生送行。主席,你也应该休息了!”
“不行啊!”毛泽东走到桌前,拿起毛笔,微微地摇摇头,说道,“我必须赶在八点以前,给总前委发去要他们做好用战斗方法渡江的电令。”
周恩来离去之后,毛泽东起草了《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用战斗方法渡江上面》的电令:
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
(一)总前委删辰电悉。(二)对敌北岸及江心据点,凡能于一夜夺取又利于夺取后第二夜即南渡者,则于渡江前一夜夺取之;凡不能于一夜夺取,又于夺取后需要较长时间做;准备工作方利于南渡者,则应提前夺取之,望按实情处理。(三)和平协定最后方案已于昨(十五日)夜提交张治中代表团,今(十六)日上午黄绍竑飞南京请示。南京是否同意签字,将取决于美国政府及蒋介石的态度。如果他们愿意,则可能于卯哿签字,否则谈判将破裂。(四)你们的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用战斗方法渡江上面,并保证于二十二日(卯养)一举渡江成功。(五)现请你们考虑者,即假如南京愿意于卯哿签字,但要求于签字后给他们几天时间以便部署,在这种情况下,我军是否可能再推迟三天,即由卯养改至卯有(二十五日)渡江。这种推迟是否于我军士气及渡江任务之完成上发生妨碍。你们作此种考虑时,仍应假定南京虽然签了字,但汤恩伯等反动将领仍然不愿执行,我军仍需用战斗方法渡江。在此种假定上,如果你们认为不应再推迟,则我们将拒绝南京的请求。只有你们认为推迟至卯有(二十五日)实行战斗渡江并无妨碍,我们方准备允许南京的请求。如何,请考虑电复。并将近日渡江准备情形,渡江把握程度及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全军渡江等项见告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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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三日一早,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手持一份《国内和平协定草案》赶到六国饭店,交给国民党首席代表张治中,并通知南京国民党代表团:今晚九时正式举行和谈会议。
张治中匆匆阅毕,心情十分沉重,他的“第一感觉是全篇充满了招降书和罪状的语气,第二感觉是:‘完了!和是不可能的!’实在说,这个草案在国民党顽固分子看来,不啻是‘招降书’、‘判决状’,和他们那种‘划江而治’、‘平等和平’的主观幻想固然相差十万八千里,即就我想象中的条款来说,也实在觉得‘苛刻’了些。固然,和谈是以毛先生元月十四日所提的八项做基础,而且我事前也明知这次和谈成功的可能性太小,但是由于自己主观上对和平的痴心梦想所驱使,仍然期望‘奇迹’一旦会出现。现在是完了,在我当时尚且认为‘苛刻’的条款,在国民党反动派又岂有接受的可能?”怎么办?他“马上召集各代表、顾问和秘书长开会,加以研究”。
虽说南京国民党和谈代表的思想基础不尽相同,但他们看完《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之后的感觉却与张治中类同:那就是即将开始的和谈是没有希望了。因而,他们依照多年从政的经验,个个木然以待,谁也不主动开口打破僵局。一时间,室内的空气凝重了许多,压迫得大家喘气的声音都似大了些许。最后,张治中分外沉重地把方才的感觉说了一遍:“那好吧,我先谈。说句老实话,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第一感觉是,全篇充满了招降书和罪状的口气,第二感觉是,完了,和是不可能的。”
“我也有文白先生的感觉。”章士钊听后心里有了底数,遂坦然地说道,“这个草案在国民党中的顽固派看来,不啻是招降书,是判决状。单从措辞上看,我也觉得实在是苛刻了些。”
这时的黄绍竑的心态是超然的,尤其他在毛泽东邀谈之后,对和谈的前景就更加悲观。因此,他操着近似调侃的口吻说道:“岂止是苛刻了些啊!这和那些主张划江而治、口口声声叫嚷要平等和平的人来说,实在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哟!”
刘斐是一位冷静的军事战略家,他取出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发来的那五条和谈指示,与《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两相对照,诸一比较,最后他说:“对于即将开始的和谈,我这位代表是没有信心的。”
邵力子决计不回南京了,而且他的夫人在周恩来的安排下已经飞到了北平,没有了所谓的后顾之忧,故坦诚其言:“请诸位再研究一下这份草案的内容,其基本精神,并没有远离毛润之先生一月十四日的八点声明嘛!”
“那邵老的意见呢?”张治中问。
“我个人的意见:一、如大家对和谈依然抱有诚意,且赞成毛润之先生的八条为基础,那就对草案所提出的条件加以研究,再提出我们的修改意见,二、会后我们把讨论这份草案的意见如实电告南京,请当权者心中有数。”
与会者认为邵力子言之有理,相继微微地点了点头。张治中沉吟片时,低沉地说了一句:“好,就按邵老说的办!”
诚如当事人所说:“事已至此,还不得不逐条研究下去,提出一些初步的修改意见。”作为和谈代表——无论思想基调有多大的差异,以和平解决国是的责任心却是共同的。因此,“一种强烈的紧迫感压在大家的心头,时间如箭般飞逝,大家怀着沉重失望和苦恼的复杂心情在晚上九点前到达会场——中南海勤政殿。大厅中间横放着一排长桌,两端分坐双方代表。长桌两端的后侧还各有三张小条桌,是双方列席和记录人员的座位。布置简朴,但空气则显得异常严肃。”接着,周恩来正式宣布:北平和谈第一次正式会谈开始。
会议一开始,先由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提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作一个概括的说明。他说:这个草案是根据毛泽东所提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而草拟的。他回顾了战争发展的历史过程,指出:事实是很清楚的,战争的全部责任应该由南京国民政府担负。因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定,是保证今后国内和平的一个文件,所以必须在条款的前言里明确这个责任。
接着,他对《协定草案》各个条款的具体内容逐项作了说明。关于惩办战争罪犯问题,他说:“这次战争中主要的战犯必须惩办。如果他们能‘认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可以取消战犯罪名,给予宽大待遇。”
关于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问题,他说:“反动军队就是压迫人民的工具,也就是祸根的所在。我们今天都希望获得永久的和平,就必须消灭这一祸根。如何消灭它?我们希望以和平的方式改编,而不用军事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必须给他们以出路,使他们感到不会像过去国民政府所谓的裁兵,其实是按照派系观点去裁并,或者以复员退役的口号使他们流离失所。”同时,周恩来还阐述了改编计划的阶段和内容。
关于接收问题,他说:“国民政府和它所属政府的一切权力必须接收。我们和平解决的目的,就是把国家的一切担负起来,进行伟大的生产建设。在接收中,乃至于在将来全国范围内,我们应该对国民政府所属的广大的公教人员负责,有如要向国民政府所属的军队官兵负责一样。绝不能使他们有国事和平解决而我们反流离失所的感觉,甚至使他们觉得毫无出路。在和平协定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政府还要暂时维持下去,尤其他的首脑部分——府、院、部、会等机构,应该保留到联合政府成立以后,实行交代,宣告自己的结束。”
最后,周恩来说:“中共代表团愿意在这里提出保证,当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时,以及在筹备开幕时,接受南京爱国分子的参加,同时也参加联合政府。”
周恩来讲完之后,由南京方面首席代表张治中发言:对国民党的错误,有诚意承认;对国民党的失败,也有勇气接受。他把《协定草案》中不能接受的各点逐一提出。最后表示愿意就中共所提草案再加研究,提出修正案。
张治中发言之后,经讨论,“双方同意再作会外协商,然后定期召开第二次会议。”周恩来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是十一时五十五分,我宣布散会。”
就在中共代表团周恩来等与南京政府代表团张治中等举行第一次会谈的时候,毛泽东作为一代政治、军事战略家,独自在香山双清别墅思索下一步棋的走法。在毛泽东看来:按照惯例,对方在审阅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之后,一定会提出一些修订的意见。同时,他又清楚就是按照和谈代表的意见全部进行修改,南京方面的李宗仁也不一定能当得了溪口蒋介石的家。因此从某种意义说,不仅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代表团是尽人事,而且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所做的一切努力,也是向全国人民说明:破坏和谈的是南京国民党政府,中国共产党发起渡江战役是被迫而为之的。当然,毛泽东请周恩来主持写出这份《国内和平协定》还另有用处,那就是成为未来与尚未解放的省、市——以及还没有消灭的国民党军队进行局部和谈的依据。
另外,毛泽东作为一位极度同情灾难深重的人民的革命家,他的灵魂深处又的确希望“奇迹”——用和平的手段结束旧中国能出现,因此他在双清别墅一边处理来自全国的战情通报,一边在等待周恩来带来第一次会谈的消息。也许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当周恩来向他汇报了第一次会谈的结果之后,他还是希望在听取南京代表团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内和平草案》进行修改,或曰作尽可能多的让步。同时,他还指示周恩来:在四月十四日这一天,再向张治中等人做工作,力争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南京国民党代表团全体同意修订后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告诉全国人民,也包括关心蒋家天下的美、英帝国主义,是蒋介石推翻了他们派出的代表团签订的《国内和平协定》。
但是,毛泽东毕竟是一位理智型的政治家,他绝不会把希望当做现实,因此,就在四月十四日——也就是周恩来等中共代表团成员继续做南京国民党代表团成员工作的时候,毛泽东向各个战场通报了北平和谈的进展,并指出有关渡江南进的策略等问题。请看致总前委并告第二、第三野战军电:
昨(十三)日起谈判已至正式阶段,我方协定草案已交张治中代表团,并由双方代表开了一次正式会议。张治中等表示原则上接受我方草案,仅在个别问题上有意见。唯南京李(宗仁)、何(应钦)、白(崇禧)、顾(祝同)等是否能拒绝美蒋干涉(此种干涉现已加紧)愿意接受,则尚无把握。我们要李、何、于右任、居正、童冠贤等五人来北平共商。如彼等不来,则由张治中派人回南京征求意见。如南京根本拒绝不愿签字,则争取张治中代表团签字,然后由我军渡江,威迫南京批准。如南京因受美蒋胁迫不敢批准,并逃往桂林,则将协定公布,号召一切国民党主和派分子(单南京立法院即有一百多个立法委员认为无论如何要和,并谓非共军渡江不能解决问题)拥护协定的执行。万一连张治中也不敢签字,则其曲在彼,我方可将草案公布,争取人民及国民党中主和分子及爱国分子的同情,对我军南进,甚为有利。
同日——四月十四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摘录如下:
为着准备渡江的直接行动,为着给南京一个打击,促使他们接受我们的条件起见,请你们准备于卯哿(四月二十日)攻占从安庆至南通一线除安庆及两浦(浦口、浦镇)两点以外的一切你们所需要攻占的北岸(不是南岸)敌人据点及江心洲(包括扬中县)。接电后请速即部署,以便于卯哿一举攻占。而在卯哿以前则保持平静,一声不响。
就在毛泽东下达有关上述电令的四月十四日,南京国民党代表团在张治中的主持下开会,逐条审议中共代表团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完成一份修正案。对此,张治中事后作了回忆:
这个修正案和原草案最大的不同之点是:词句力求缓和,避免刺眼的词句。同时对军队改编、联合政府两项也有若干的修正。目的完全在希望南京方面或者能够接受,使和平不至于破坏。因为当时代表团同人有这样的一些共识:对国民党方面,认为失败是肯定的,我们既然注定失败,何必还一定拖累国家和人民。对中共方面,认为是必然胜利的,但如果在达成成功的途径上,能够减少国家元气的凋丧、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不是更好吗?其实,即使这个修正案为中共方面所接受了,南京特别是溪口和广州方面也是不会接受的。
当天——十四日晚上,张治中把他们的修正案交给周恩来,二人又深谈了很久。对于张治中而言,他是希望中共方面能够尽可能多地接受他们修正案中的意见;对于周恩来而言,他是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做张治中的工作:万一南京方面不签字,张治中能够签字。
周恩来与张治中谈完话后,立即赶到香山别墅,与毛泽东一道研究了南京国民党代表团提出的修正意见四十余条,他们认为绝大多数意见是可以接受的。同时,他们作出决定:为了能使会谈尽快取得结果——自然也是要赶在雨季到来之前完成渡江战役,由周恩来负责在十五日搞出一个最后的——不允许对方再提出修正意见的协定,于十五日晚上举行二次会议的时候通过。
四月十五日,周恩来亲自主持修订《国内和平协定》最后文本,其他的中共代表分别与南京的代表进行私下交谈,而毛泽东呢,他在关注北平和谈的同时,又给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发去了电文:
(一)和平谈判决以四月二十日(卯哿)为限期,本(十五)日即向南京代表团宣布,彼方是否签字必须在该日以前决定态度,该日以后我军即须渡江。(二)和平协定草案最后修正稿本(十五)日交付南京代表团,彼方明(十六)日派黄绍竑飞宁请示,南京是否愿意签字尚难预料,有可能拒绝签字。(三)你们接到此电,请立即准备好,于二十日(卯哿)确实攻占除安庆、两浦以外的一切北岸及江心据点,勿误为要。
毛泽东发出上述电令之后,收到了粟裕、张震发来的急电:“敌人正沿江加强工事,如二十日同时攻占桥头堡,包括扬中县,则二十军必须提前四天攻占永安州,才便于船只入江。”接着,毛泽东又于十八时复电粟裕、张震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为着充分准备二十二日大军渡江,同意你们迅即攻占永安州,其他各北岸及江心据点亦可早日攻占,不必等到二十号。请总前委通知谭震林。”
四月十五日下午,毛泽东审阅了周恩来改定的《国内和平协定》稿本,操着他那特有的口气说道:“以此定稿,只好委屈南京方面接受了!一句话,想借口有意见,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那是不行的!”
是日晚,周恩来把《国内和平协定》稿本双手交给张治中,遵照毛泽东的指示郑重地说道:“文白先生,这是《国内和平协定》最后的文件,请你先发给你的代表讨论,晚上九时,我们举行第二次会议。”
张治中双手接过《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再一思忖周恩来的话意,愕然沉吟片时,严肃地问道:“恩来,所谓最后的文件,是不是解释为最后的通牒?是不是只许我们说一个对或者不对?”
“是的,这是我们最后的态度。”
“也好,干脆!”
可以想见,张治中说这句话时的心态是异常复杂的,因为他毕竟与国民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且存有通过谈判为南京国民政府——或说为国民党、为蒋介石争得更多“体面”的念头,因此他虽然说了“干脆”二字,但依然又当着周恩来的面下意识地打开了《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匆匆翻阅有关的内容。当他看到渡江的时间预定在四月二十日的时候,又本能地问道:“你过去说在和平协定签字后三两天就渡江的话,我是没有同意的,现在和平协定还没签字,你怎么说就预定四月二十日渡江呢?”
周恩来自然理解老朋友张治中这种特殊的心态,但是他们二人又都是政治家,且又各为一方的首席代表,非常明白在这种场合私人交情是不足惜的。因此,周恩来严肃地解释道:“你们代表团派人把这个最后文件带到南京去请示,如果来电报说可以签字,当然渡江的日期和办法是可以商量的。”
“如果我们带回南京请示不能签字后,中共就预定四月二十日渡江,是不是这样的意思?”
“是的!”
接着,张治中心情沉重地召集南京代表团全体成员会议,审阅周恩来提交的《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全体代表阅后沉默不语。张治中清楚自己的地位,也知道其他代表视自己为蒋介石的代表,因此他对《国内和平协定》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他看了看诸位代表的表情,首先说明这是中共最后的立场,旋即又郑重地说:“我认真地研究了这份《国内和平协定》最后的文本,它已经接受了我们提出的半数以上的意见,特别是关于战争罪犯一项,删去了首要次要的字样;把南京政府和所属部队置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一句也换了,我看基本上可以接受。”
邵力子一听张治中的表态为之一振,遂严肃地说道:“如果能了然于败战求和、天下为公的道理,不囿于一派一系的私利,以国家元气、人民生命财产为重,那么,就只有毅然接受。”
章士钊是社会贤达,没有党派色彩,自然他有着自己的政治主张,因而他没有其他代表的精神负担。另外,他与中共领袖人物,尤其是与毛泽东有着深远的私谊,就更不担心自己的后路。所以,他爽快地说了这番话:“事到如今,唯有以诚心承认错误,以勇气接受失败,则对国家、对人民,乃至于对国民党保全者甚多。极而言之,总比顽固到底、失败到底的好!”
其他的代表、顾问也都是政治上的聪明人,面对中共的最后“通牒”,也唯有附和上述发言讲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张治中再次看了看与会者的表情,怆然地说道:“如果诸位没有不同意见,我们就本着战败求和的心情,去出席这最后的议和吧!”
第二次会议依然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会议一开始,还是由周恩来先把定稿的修改之点,也就是接受南京方面代表团所提修改之点,作了说明。犹如张治中所述,改动最大的是战犯问题和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权力。用周恩来的话说:这是我们一个重大让步。接着,周恩来又说明曾经讨论而不能接受的也有两处,那就是关于军队改编程序和人民解放军开往江南接受一部分地方政权之事。他说:
“以上两点我们决不能让步,若让步就失掉了毛泽东主席所队项条款的基本精神。至于划分时期我们不会急躁,急躁反而生错误,招致乱子,所以我们对军队改编要分期而且分区,初步设想只能在江、浙、皖、湘、鄂、赣、陕、陇东这些地区先接收,其他地区则后一步。联合政府大概可在接收中或接收后成立,或还一点,只要不出别的乱子。”
周恩来再次声明:“这个《国内和平协定》,当然是中共代表团最后的定案,现在提交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我们期待南京代表团同意这个协定,接受这个协定,签字在协定上,使全国人民所热望的所关切的伟大和平事业,能在我们双方代表团合作如同一家人的精神上搞好。……不然我们解放军就会向前推进,因为他们正在等待着向江南推进的命令。……我们今天正式地告诉文白先生,请南京代表团回南京的先生转告李德邻先生和何敬之先生,我们只能约束到本月二十日为止。到那时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那我们就只有渡江,不能再拖延到二十日以后了。”
接着,张治中只是简短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感想,并声明明天即派人到南京请示,再行答复。但是,出乎张治中所料的是,他如下这段带有很重的感情se彩的话却引来周恩来的反对:
“国共两党的斗争,到今天可以说是告一个结束了。谁胜谁败,谁得谁失,谁是谁非,当然有事实作证明,将来也自有历史作评判。不过要是打个比方来说,我想国共两党之争,好比是兄弟之争。我们同是中国人,同是一个民族,俗话说‘便宜不出外’,今天谁吃了亏,谁讨了便宜,那是不必太认真的。国共两党等于兄弟一样,大哥管家管不好,让给弟弟管,没有关系,‘便宜不出外’。做大哥的人,不但对于弟弟的能干,有这个能耐来担当重责大任,表示敬重,表示高兴,而且要格外的帮助他,使他做得好,做得比哥哥好;表示我当不好,你来当;希望你当得好,一定当得好。这不仅是站在兄弟的立场应该如此,就光是基于人类之爱、同胞之爱、民族之爱,也应该如此。……”
周恩来听后当即严肃地作了如下的驳正:
“刚才文白先生说的几句话,我不能不辩白一下。就是对于‘兄弟’的比喻。假如文白先生说双方的关系等于兄弟一样,是指两个代表团的立场,那么我们都是为和平而努力的,我们很愿意接受。过去大家虽有不对,今后大家仍可以一道合作。但是如果拿过去国民党二十多年来,尤其是最近两年又九个半月的蒋介石的朝廷来说,这就不是兄弟之争,而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孙中山先生当年革命的时候,对清那拉氏进行的斗争,就不是兄弟之争;对袁世凯的讨伐,就不是兄弟之争;对曹(锟)、吴(佩孚)的声讨,就不是兄弟之争,而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如果说是兄弟之争,孙中山先生是不会同意的。对于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不能不表示它的严肃性。说兄弟之争,如果把蒋介石朝廷和一切死硬派也包括进去,就失掉了它的严肃性。孙中山先生过去领导的多少次革命的失败,这也是教训之一。”
会议结束前,周恩来谈到文件为什么采取最后方案的做法。他说:“如果我们没有最后的定稿,就使南京代表团无以说服南京当局;没有这个最后的定稿,就不能使它考虑同意与不同意的问题。我们认为,一个问题一定要有一个结束。我们提的最后方案,南京代表团乃至南京当局都有它的自由,就是同意或者不同意。”
第二次会议于十时二十分结束之后,张治中又立即召集南京代表团全体成员会议,一直开到午夜——已是四月十六日一点多钟了!最后,“大家表示只有接受这个《国内和平协定》为是。并决定在十六日派黄绍竑代表和屈武顾问带了文件回南京去,劝告李、白接受。”
会议一俟结束,章士钊就把刘斐拉到一边,疑虑地问道:“刘斐乡弟,你是桂系的大将,据你看,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李德邻签字吗?”
“他可能不签。”刘斐答说。
“为什么?”章士钊听后—怔,“他原来不是说在不利的条件下也要签字的吗?”
“他的一生充满着个人名位思想,绝没有为国、为民负责的诚意和魄力。”
“这么好的条件,还不签字,那是太没有良心了!”章士钊有些失望地摇摇头,遂大步走回自己的住处。
时间虽然已经是十六日凌晨一点多钟了,但是周恩来为了希冀《国内和平协定》能够多一分签字的可能性,他一直等待南京代表团散会,并请就要返回南京的黄绍竑代表留步,说道:“黄先生,此次南行的任务很重啊!”
周恩来的行为的确是感动了黄绍竑,然而当他想到自己此次南行的任务时,又很动感情地说:“周先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只能凭着我的良心,回到南京尽人事而已。”
“你是很了解李德邻先生的,他看了这份《国内和平协定》文本后,会有什么结果呢?”
黄绍竑望着真诚希望和谈取得成功的周恩来,当即说了如下这番话:“照我看,至多是五十对五十的希望,或者说更少一些。请周先生放心,我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就是了!”
周恩来做完黄绍竑的工作,再驱车赶到香山双清别墅已经是东方破晓的时候了,当他步出汽车,抬头一看窗上依然映照着灯光的时候,知道毛泽东也是一夜没有合眼。接着,他走进毛泽东的办公室,如实汇报了第二次会议的情况,问道:“主席,你看成算有多少?”
毛泽东站起身来,隔窗向院中一看,方知天已经亮了,他随手关上室内的电灯,沉吟良顷,说道:“看来,我们的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上!恩来,这些天来,真是辛苦你了,快回去休息吧!”
“不行,等一会我还要赶到西苑机场,为南返的黄绍竑先生送行。主席,你也应该休息了!”
“不行啊!”毛泽东走到桌前,拿起毛笔,微微地摇摇头,说道,“我必须赶在八点以前,给总前委发去要他们做好用战斗方法渡江的电令。”
周恩来离去之后,毛泽东起草了《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用战斗方法渡江上面》的电令:
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
(一)总前委删辰电悉。(二)对敌北岸及江心据点,凡能于一夜夺取又利于夺取后第二夜即南渡者,则于渡江前一夜夺取之;凡不能于一夜夺取,又于夺取后需要较长时间做;准备工作方利于南渡者,则应提前夺取之,望按实情处理。(三)和平协定最后方案已于昨(十五日)夜提交张治中代表团,今(十六)日上午黄绍竑飞南京请示。南京是否同意签字,将取决于美国政府及蒋介石的态度。如果他们愿意,则可能于卯哿签字,否则谈判将破裂。(四)你们的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用战斗方法渡江上面,并保证于二十二日(卯养)一举渡江成功。(五)现请你们考虑者,即假如南京愿意于卯哿签字,但要求于签字后给他们几天时间以便部署,在这种情况下,我军是否可能再推迟三天,即由卯养改至卯有(二十五日)渡江。这种推迟是否于我军士气及渡江任务之完成上发生妨碍。你们作此种考虑时,仍应假定南京虽然签了字,但汤恩伯等反动将领仍然不愿执行,我军仍需用战斗方法渡江。在此种假定上,如果你们认为不应再推迟,则我们将拒绝南京的请求。只有你们认为推迟至卯有(二十五日)实行战斗渡江并无妨碍,我们方准备允许南京的请求。如何,请考虑电复。并将近日渡江准备情形,渡江把握程度及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全军渡江等项见告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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