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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的确该收了,谭星看着摆了一桌子的各种经纪公司的签约合同,叹了口气,如果要留在西安,D.S算是最好的选择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要是去了那里,夏言歌会高兴么?
她要是高兴就不合理了,她有男朋友。
她要是不高兴,那怎么办?
他使劲摇摇头,想把她直接摇出脑海,都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还在想什么呢?可是她就是阴魂不散,不依不饶不肯离去,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以久别的女流氓姿态重新冒出来,然后眉飞色舞地得瑟着,叫你小子不回我的信,我夏言歌,也是可以找到别的男人的。
他郁闷地转过头,看向书架第二层放着的小盒子,里面是十三年前收到的,夏言歌的信。
十三年前自己第一次打开的时候吓了一跳,居然会有人这么不讲究,拿英语本子上的纸来写信,只是一眼就愣住了,夏言歌第一句话明明白白写着:“我没写过情书,所以我现在在纠结,第一句话写什么。”
他当时就笑了出来。
这风格,太夏言歌了――此处,夏言歌做形容词用。他看下去,带着欣喜,发现夏言歌洋洋洒洒几百字,却没能说出个所以然,在末尾总结性地写道:“我可能不够优秀,不够好,但是我会为了你,努力变得更好,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不会忘记你曾经让我看到一个愿意努力的自己,谢谢你。”
如果非要谭星总结一下的话,这封信就是夏言歌动用了全身所有最煽情的细胞,结果还忘记了情书的主题应该是“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就算这样,够了,他在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那封信之后合上,一个人傻笑,对夏言歌来说,已经不容易了。
写好了回信,是夹在之前就答应了要借给夏言歌的那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里面的,一天一天过去,看着她毫无反应也没有回信,几乎要忍不住去问一问。
可是要怎么问,因为说出“喜欢”两个字的那个人,不是主动的夏言歌,而是他自己。
夏言歌,我喜欢你。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嘴角都会轻轻上扬,明明知道自己看起来像傻子也不想要停止,他站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位置上,看着前面坐着的夏言歌,搞不清楚她在想什么。
自己煎熬了没有多久,父母离婚的事儿就立刻让他无暇他顾了,彼时苏瑾陪着他,会讨好地说,谭星你别这样,叔叔一定有苦衷的。
有苦衷?连吵也没吵,闹也没闹吧,说放弃就放弃了?不是东西,是自己的儿子啊!
没有办法安慰自己。
登上去台湾的飞机头天,苏瑾拿出一封信,似乎下了很大决心,说:“谭星,对不起,因为你要走了,我觉得还是要告诉你,你写给夏言歌的信,她没有收到,我在你书房看书的时候,看到了,所以……你不要生气好不好?你看你现在都要走了,反正你们也不可能了不是吗?”
十七岁的少年双眸里面是与年龄脱了节的沧桑,自己惴惴不安期待了那么久,还在琢磨那个人的想法,结果呢,庸人自扰啊。
苏瑾看着他的脸色,又着急地说:“要不我现在把信给她去?这样你能原谅我吗……”
少年惨淡地笑了笑:“你是对的,反正也不可能了。”
伸手接过信,撕得粉碎扔在垃圾箱,连同自己萌动着想念某个人的心情。
她就坐在前排,背影单薄,头发老是扎成一个马尾,趴着写字的时候,那肩胛骨就明显到让人无法忽视,不喜欢她在夏天穿浅色的T恤,那样内衣带子会隐隐约约透出一点颜色,他不喜欢男生们议论女生内衣颜色的时候,听到她的名字,她偶尔转笔,技术很拙劣,一个不留神笔就掉下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
她还在前排,只是不再转过身来了。
可是关于她的那些琐碎,长久地停留在记忆里面,怎么也挥之不去。
忘记吧。
忘记吧。
在哪个瞬间呢,还有过短暂的期待,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如今她不但有了男朋友,甚至连一个好朋友的位置都没有留给他,解释也变得毫无意义了。
就这样,放了吧。
苏丫头是对的,这样的时候,真该去夜店放纵一下自己,在音乐中忘记自己,好缓过心痛,他收拾了一下,出门了。
当然,出门之前入股谭星算上一卦,兴许会发现今日不宜出行,尤其是在夜店酒吧扎堆儿的粉巷一带,虽然带着墨镜,还是遇到了认出自己的人――
糟糕……是粉丝吗?
听见有人在朝着自己招手,他暗暗想,没过几秒钟反应过来,妈的,要是粉丝就好了,不远处站在酒吧门口的人,不是D.S的那个艺人总监么。勉强地扯出一个笑容,艺人总监迎了上来,旁边还跟着一个人,大家喝酒那天见过,是仲睿哲的秘书。
三个人挑了个相对僻静一点儿的茶座,压了靠窗的包厢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男人在一起的时候,要是不聊工作,就只能聊共同的爱好,没有共同的爱好... -->>
长假的确该收了,谭星看着摆了一桌子的各种经纪公司的签约合同,叹了口气,如果要留在西安,D.S算是最好的选择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要是去了那里,夏言歌会高兴么?
她要是高兴就不合理了,她有男朋友。
她要是不高兴,那怎么办?
他使劲摇摇头,想把她直接摇出脑海,都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还在想什么呢?可是她就是阴魂不散,不依不饶不肯离去,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以久别的女流氓姿态重新冒出来,然后眉飞色舞地得瑟着,叫你小子不回我的信,我夏言歌,也是可以找到别的男人的。
他郁闷地转过头,看向书架第二层放着的小盒子,里面是十三年前收到的,夏言歌的信。
十三年前自己第一次打开的时候吓了一跳,居然会有人这么不讲究,拿英语本子上的纸来写信,只是一眼就愣住了,夏言歌第一句话明明白白写着:“我没写过情书,所以我现在在纠结,第一句话写什么。”
他当时就笑了出来。
这风格,太夏言歌了――此处,夏言歌做形容词用。他看下去,带着欣喜,发现夏言歌洋洋洒洒几百字,却没能说出个所以然,在末尾总结性地写道:“我可能不够优秀,不够好,但是我会为了你,努力变得更好,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不会忘记你曾经让我看到一个愿意努力的自己,谢谢你。”
如果非要谭星总结一下的话,这封信就是夏言歌动用了全身所有最煽情的细胞,结果还忘记了情书的主题应该是“我喜欢你”这四个字。
就算这样,够了,他在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那封信之后合上,一个人傻笑,对夏言歌来说,已经不容易了。
写好了回信,是夹在之前就答应了要借给夏言歌的那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里面的,一天一天过去,看着她毫无反应也没有回信,几乎要忍不住去问一问。
可是要怎么问,因为说出“喜欢”两个字的那个人,不是主动的夏言歌,而是他自己。
夏言歌,我喜欢你。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嘴角都会轻轻上扬,明明知道自己看起来像傻子也不想要停止,他站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位置上,看着前面坐着的夏言歌,搞不清楚她在想什么。
自己煎熬了没有多久,父母离婚的事儿就立刻让他无暇他顾了,彼时苏瑾陪着他,会讨好地说,谭星你别这样,叔叔一定有苦衷的。
有苦衷?连吵也没吵,闹也没闹吧,说放弃就放弃了?不是东西,是自己的儿子啊!
没有办法安慰自己。
登上去台湾的飞机头天,苏瑾拿出一封信,似乎下了很大决心,说:“谭星,对不起,因为你要走了,我觉得还是要告诉你,你写给夏言歌的信,她没有收到,我在你书房看书的时候,看到了,所以……你不要生气好不好?你看你现在都要走了,反正你们也不可能了不是吗?”
十七岁的少年双眸里面是与年龄脱了节的沧桑,自己惴惴不安期待了那么久,还在琢磨那个人的想法,结果呢,庸人自扰啊。
苏瑾看着他的脸色,又着急地说:“要不我现在把信给她去?这样你能原谅我吗……”
少年惨淡地笑了笑:“你是对的,反正也不可能了。”
伸手接过信,撕得粉碎扔在垃圾箱,连同自己萌动着想念某个人的心情。
她就坐在前排,背影单薄,头发老是扎成一个马尾,趴着写字的时候,那肩胛骨就明显到让人无法忽视,不喜欢她在夏天穿浅色的T恤,那样内衣带子会隐隐约约透出一点颜色,他不喜欢男生们议论女生内衣颜色的时候,听到她的名字,她偶尔转笔,技术很拙劣,一个不留神笔就掉下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
她还在前排,只是不再转过身来了。
可是关于她的那些琐碎,长久地停留在记忆里面,怎么也挥之不去。
忘记吧。
忘记吧。
在哪个瞬间呢,还有过短暂的期待,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如今她不但有了男朋友,甚至连一个好朋友的位置都没有留给他,解释也变得毫无意义了。
就这样,放了吧。
苏丫头是对的,这样的时候,真该去夜店放纵一下自己,在音乐中忘记自己,好缓过心痛,他收拾了一下,出门了。
当然,出门之前入股谭星算上一卦,兴许会发现今日不宜出行,尤其是在夜店酒吧扎堆儿的粉巷一带,虽然带着墨镜,还是遇到了认出自己的人――
糟糕……是粉丝吗?
听见有人在朝着自己招手,他暗暗想,没过几秒钟反应过来,妈的,要是粉丝就好了,不远处站在酒吧门口的人,不是D.S的那个艺人总监么。勉强地扯出一个笑容,艺人总监迎了上来,旁边还跟着一个人,大家喝酒那天见过,是仲睿哲的秘书。
三个人挑了个相对僻静一点儿的茶座,压了靠窗的包厢坐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男人在一起的时候,要是不聊工作,就只能聊共同的爱好,没有共同的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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