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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机会,可以下手了,在室外当然不行,一个大胆的念头出现:何不入室杀人,再顺便奸了那美女呢。
这是个好法子,可是他有点怕,这太冒险了吧?万一不成,自己再让人堵屋里,岂不是自寻死路吗?他想到自己是有功夫的,对付平常人太轻松了。
大丑那样的人,十个也不是个,那少女娇娇嫩嫩的,更不在话下。做事就得胆大些,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是为了安全起见,到时可能连那美女也得一起杀了,太可惜了,自己能下得了手吗?
为了给自己鼓劲儿,张大才咬咬牙,一连干了好几杯白酒。酒壮英雄胆,酒后的张大才象个好汉了,他擦擦嘴上的酒迹,又拍拍怀里暗藏的匕首,暗暗祈祷老天保佑。
之后,他挺胸出门,跟在大丑和春涵的后边,见他们上楼了,他没有马上上去,他心里仍然在做思想斗争,犹豫好久好久,才奋勇上楼。
在门口听听,里边很安静,大概两人都睡了吧,也许两人在床上干事呢,那也说不定。想到这美女可能把诱人的身子交给那丑汉享受,张大才朝地上吐了好几口唾沫,真为那美女报不平。
为了分散大丑的注意力,一进门时,他谎称是修暖气的,他本想快点放倒大丑,再奸美女。可他万万想不到那美女竟然会武,还是个高手呢,才交手时,还怕伤了她。
几个回合过去,才知道对方远在自己之上,要不是她喝酒了,自己早就被打倒了。虽然自己被擒,可他输得心服口服,一点怨恨都没有。当他倒地的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完了,可能会被枪毙的。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要是在江边自己狠点心,什么麻烦都没了。他在讲述时,时不时地看看春涵,春涵冷眼相对。
张大才在讲到对她的好感时,春涵也没什么反应,这种事她见得多了,对她着迷的男人,可能比本市的狗的总和还多。只是大丑感觉不一样,张大才每看春涵一眼,大丑便觉得自己的心被蚊子叮一下似的不舒服。
在大家面前又不能发作,只有把眼睛睁得跟牛眼般大,恶狠狠地瞪着张大才,要是没人的话,他可能会扑上去咬他几口。
从公安局走时,张大才还痴痴地瞅春涵。大丑赶忙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他的眼光,不让他多看,他甚至想抱抱春涵,亲热一下,把张大才气死才好。
出了门,大丑大胆地拉起春涵的手。看春涵时,见她脸上平静,没有什么反感,便抓得紧些,象恋人一样走路,嘴里还唱起歌来,以表达此刻的好心情。
一首歌没唱几句,他便住嘴了,因为春涵表示抗议。春涵用另只手捂住一只耳朵,脸上笑着,说道:“难听死了,跟牛叫似的。”大丑还自我解嘲地说:“这就对了,我本来就象牛嘛。不是牛叫,难道是羊叫吗?”
春涵嘴角一翘,傲慢地说:“要叫唱歌,你可不是我对手。”大丑眨眨眼,把脸向她靠近,春涵把脸向后缩,说道:“老实点啊,好多人看呢。”
大丑歪头,质疑地问:“你还会唱歌?”春涵下巴一扬,说道:“何止会呀。在中学时,我学过声乐,在全校唱歌比赛上拿过冠军。”大丑笑眯眯地说道:“这是不是真的,不是吹大气吧。”
虽然春涵的声音清脆,纯净,既有女性的柔美,又有几分威严,但他从未想过她唱歌有多好,可能因为从未听过她唱吧。春涵见他不信,道:“我唱两句你听听,看有没有你的牛叫好听。”说罢,清一下嗓子,唱起<高天上流云>,没等一首歌唱完,大丑便张大嘴巴,以一种崇拜的目光望着春涵,好象在望着心中的女神。这首歌唱得好极了,低音平稳,清晰,高音嘹亮,有力。再加上激情饱满,表情相配。
把大丑迷得差点没晕倒,心说:厉害,真厉害,原唱也不过如此吧。等春涵唱完,大丑叫道:“我还以为彭丽媛来了呢。太美了。”说着拿她的手在嘴上一亲。春涵挣脱他的手,娇嗔道:“弄我手上口水了。回家后,你得给我洗手。”
大丑满口答应,并问道:“你唱得这么好,为啥不当歌手去呢?不太可惜了吗?”春涵脸色变了,冷冷地说:“娱乐圈哪有好人。”
大丑不解她为什么情绪突变,不敢跟她抬杠,便笑了笑没出声。走不多远,又大着胆子,拉起她的手,见春涵没反对,大丑乐得心里直开花。
大丑拉着春涵的手回家,在秋天的大街上,在黄昏的时候,随处可见黄叶落地,秋天来了,温度没降多少。
在大丑的家乡,天空要比这里的宽广得多,干净得多,那里的秋天比城市还美丽。大丑的小店运转正常,生意很好,也许是因为春涵的风采出众吧,顾客特别多。
大丑不能干别的,只好打下手,他当初的话不幸而言中,自己真成了伙计。有什么法子呢,自己的能力便不如春涵嘛。自己不用吃醋,春涵能干,自己该高兴的。
他早把春涵当成自家人了,她是自己的大老婆,老婆能行,自然就是老公行,何必分那么清楚呢。大丑自我陶醉,心中以春涵的老公自居,虽然不敢说出来,心里美得也直冒泡。
想到春涵那么纯洁,又那么孤高,令多少男人望而止步。自己一介凡人,竟能朝夕相伴,虽不能一亲芳泽,颠鸾倒凤,也是天大的福气了。
有春涵在身边,大丑总是笑容满面。... -->>
这是个机会,可以下手了,在室外当然不行,一个大胆的念头出现:何不入室杀人,再顺便奸了那美女呢。
这是个好法子,可是他有点怕,这太冒险了吧?万一不成,自己再让人堵屋里,岂不是自寻死路吗?他想到自己是有功夫的,对付平常人太轻松了。
大丑那样的人,十个也不是个,那少女娇娇嫩嫩的,更不在话下。做事就得胆大些,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是为了安全起见,到时可能连那美女也得一起杀了,太可惜了,自己能下得了手吗?
为了给自己鼓劲儿,张大才咬咬牙,一连干了好几杯白酒。酒壮英雄胆,酒后的张大才象个好汉了,他擦擦嘴上的酒迹,又拍拍怀里暗藏的匕首,暗暗祈祷老天保佑。
之后,他挺胸出门,跟在大丑和春涵的后边,见他们上楼了,他没有马上上去,他心里仍然在做思想斗争,犹豫好久好久,才奋勇上楼。
在门口听听,里边很安静,大概两人都睡了吧,也许两人在床上干事呢,那也说不定。想到这美女可能把诱人的身子交给那丑汉享受,张大才朝地上吐了好几口唾沫,真为那美女报不平。
为了分散大丑的注意力,一进门时,他谎称是修暖气的,他本想快点放倒大丑,再奸美女。可他万万想不到那美女竟然会武,还是个高手呢,才交手时,还怕伤了她。
几个回合过去,才知道对方远在自己之上,要不是她喝酒了,自己早就被打倒了。虽然自己被擒,可他输得心服口服,一点怨恨都没有。当他倒地的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完了,可能会被枪毙的。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要是在江边自己狠点心,什么麻烦都没了。他在讲述时,时不时地看看春涵,春涵冷眼相对。
张大才在讲到对她的好感时,春涵也没什么反应,这种事她见得多了,对她着迷的男人,可能比本市的狗的总和还多。只是大丑感觉不一样,张大才每看春涵一眼,大丑便觉得自己的心被蚊子叮一下似的不舒服。
在大家面前又不能发作,只有把眼睛睁得跟牛眼般大,恶狠狠地瞪着张大才,要是没人的话,他可能会扑上去咬他几口。
从公安局走时,张大才还痴痴地瞅春涵。大丑赶忙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他的眼光,不让他多看,他甚至想抱抱春涵,亲热一下,把张大才气死才好。
出了门,大丑大胆地拉起春涵的手。看春涵时,见她脸上平静,没有什么反感,便抓得紧些,象恋人一样走路,嘴里还唱起歌来,以表达此刻的好心情。
一首歌没唱几句,他便住嘴了,因为春涵表示抗议。春涵用另只手捂住一只耳朵,脸上笑着,说道:“难听死了,跟牛叫似的。”大丑还自我解嘲地说:“这就对了,我本来就象牛嘛。不是牛叫,难道是羊叫吗?”
春涵嘴角一翘,傲慢地说:“要叫唱歌,你可不是我对手。”大丑眨眨眼,把脸向她靠近,春涵把脸向后缩,说道:“老实点啊,好多人看呢。”
大丑歪头,质疑地问:“你还会唱歌?”春涵下巴一扬,说道:“何止会呀。在中学时,我学过声乐,在全校唱歌比赛上拿过冠军。”大丑笑眯眯地说道:“这是不是真的,不是吹大气吧。”
虽然春涵的声音清脆,纯净,既有女性的柔美,又有几分威严,但他从未想过她唱歌有多好,可能因为从未听过她唱吧。春涵见他不信,道:“我唱两句你听听,看有没有你的牛叫好听。”说罢,清一下嗓子,唱起<高天上流云>,没等一首歌唱完,大丑便张大嘴巴,以一种崇拜的目光望着春涵,好象在望着心中的女神。这首歌唱得好极了,低音平稳,清晰,高音嘹亮,有力。再加上激情饱满,表情相配。
把大丑迷得差点没晕倒,心说:厉害,真厉害,原唱也不过如此吧。等春涵唱完,大丑叫道:“我还以为彭丽媛来了呢。太美了。”说着拿她的手在嘴上一亲。春涵挣脱他的手,娇嗔道:“弄我手上口水了。回家后,你得给我洗手。”
大丑满口答应,并问道:“你唱得这么好,为啥不当歌手去呢?不太可惜了吗?”春涵脸色变了,冷冷地说:“娱乐圈哪有好人。”
大丑不解她为什么情绪突变,不敢跟她抬杠,便笑了笑没出声。走不多远,又大着胆子,拉起她的手,见春涵没反对,大丑乐得心里直开花。
大丑拉着春涵的手回家,在秋天的大街上,在黄昏的时候,随处可见黄叶落地,秋天来了,温度没降多少。
在大丑的家乡,天空要比这里的宽广得多,干净得多,那里的秋天比城市还美丽。大丑的小店运转正常,生意很好,也许是因为春涵的风采出众吧,顾客特别多。
大丑不能干别的,只好打下手,他当初的话不幸而言中,自己真成了伙计。有什么法子呢,自己的能力便不如春涵嘛。自己不用吃醋,春涵能干,自己该高兴的。
他早把春涵当成自家人了,她是自己的大老婆,老婆能行,自然就是老公行,何必分那么清楚呢。大丑自我陶醉,心中以春涵的老公自居,虽然不敢说出来,心里美得也直冒泡。
想到春涵那么纯洁,又那么孤高,令多少男人望而止步。自己一介凡人,竟能朝夕相伴,虽不能一亲芳泽,颠鸾倒凤,也是天大的福气了。
有春涵在身边,大丑总是笑容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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